天 价 葡 萄 案
曾被全国各大媒体广泛关注的“天价葡萄案”引起全国各大媒体的关注,《北京晚报》、《北京日报》、《法制日报》、《检察日报》、《人民法院报》、《新京报》等纷纷予以报道。一时间,4名馋嘴民工成了新闻人物。由于民工偷吃“天价葡萄”案情比较特殊,司法也面临一个前所未有的难题。
事情起因是这样的,2003年8月7日凌晨3时,香山派出所民警驾车巡逻至香山门头村幼儿园门前时,见4名男子抬着一只编织袋往村里走。警惕的民警立即停车上前盘查。见到警察盘问,4名男子神色惊慌地解释着编织袋内装的是葡萄,是从朋友地里摘来准备带回工地吃的。但民警没有听信他们的解释,将4名男子连同一编织袋的葡萄带回了派出所。在派出所里,葡萄的来源得以弄清。4名男子全是河南籍民工,在香山某建筑工地打工,住在香山脚下。6日晚,几人商量着弄些水果来吃。其中一名在北京市农林科学院林业果树研究所当过临时工的李高尚说,林果所内种的水果好吃,到那里弄去。当晚11时许,4名民工步行近1小时翻墙进入林果所院内,在李高尚的带领下来到葡萄研究园。坐在葡萄架下4民工"甩开膀子"猛吃一气,临走时几人商量,走了老远的路光吃饱肚子太亏了,得带些回去。在路边垃圾箱附近李高尚捡了一只编织袋,几个人开始摘葡萄架上的葡萄,装满后抬着编织袋翻墙出来,在回工地的路上被警察逮个正着。
让这四位弄个民工没有想到的是,他们为他们的馋嘴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这葡萄是北京农林科学院林业果 树研究所葡萄研究园投资40万、历经10年培育研制的科研新品种。四位民工的馋嘴之举令其中的20余株试验链中断,损失无法计量。后北京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对被偷的葡萄进行估价,被偷葡萄的直接经济损失为1.122万元。北京市海淀区警方于9月12日以涉嫌盗窃罪对李高尚、李连朋等3名民工执行逮捕(其中一名属于“犯罪情节显著轻微”,认定其行为尚不构成犯罪,警方遂作出决定对其处以15日的行政拘留)。
该案审查起诉期间,由于存在较大争议,公诉机关将此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听取专家等各方意见,决定对葡萄价格进行重新鉴定。鉴定机关按照“市场法”对葡萄价格的鉴定结论为376元。2005年2月21日,3名民工已先后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的决定不起诉书。自此,被传得沸沸扬扬的“天价葡萄案”终于尘埃落定。
河南魏征律师事务所
律师 邹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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