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角酸二乙酰胺(lysergicaciddiethyiamide,LSD)是致幻剂的代表。它是麦角酸的一种衍生物,是天然麦角生物碱的一种化学成分。麦角是从麦角菌这样一种自然农作物菌中提取,此种真菌能在某些谷物如黑麦和小麦中生存。
1935年瑞士生化学家阿尔伯特.霍夫曼为医疗研究的需要从麦角菌中提取了麦角酸,把它与另一种物质二乙酸胺混合后得到了LSD,1938年他合成了LSD的第25种衍生物,既麦角酸二乙酰胺,而当时并未发现它的拟精神作用。1943年,他准备再次合成LSD-25,在实验中产生幻觉。而这些作用与精神病表现有些类似。随后在1943年4月16日他又做了一个实验,在服用了100微克后和同事骑自行车外出,在车上他产生了天旋地转的幻觉,这就是后来被嬉皮士和致幻剂迷们称为的“自行车上的第一天”。它能阻断5-羟色胺正常生理功能,还能影响多巴胺的神经生理功能。而这两者是人体中最重要的神经员,能在人体进行神经信号的传递,既然能阻断信号传递当然会产生幻觉了。以后有人在精神科门诊对它作了系统的研究,也证实了此药的活性作用,并推测这种作用是外源性的。
LSD被认为是当代最惊奇、最强烈的迷幻药,--其中LSD-25极微量(约10~35微克)便足以产生幻觉。吸毒者通常服用的剂量为50~300微克。60年代是LSD大爆炸的时代,当时在美国风靡一时。目前流行LSD迷幻剂均被制成了无色无味的粉剂、片剂、胶囊、溶液。其使用方法,一般均为口服,也有洒在烟草上以抽吸方式吸入,或用静脉、皮下注射。值得一提的是,在国外市场上又出现了一种特别适合小孩玩赏且可用于集邮的五颜六色的卡通片,这些卡片大小与铅笔擦差不多,上面的图案十分吸引人,如超人、迪尼斯人物、勇敢的西普生、蝴蝶等等,因而它的出现极受小学生们的青睐。实际上这是一种浸有LSD的小纸片,他们美其名曰“蓝色之星(bluestar)”。
LSD产生心理效应的时间可持续8~12小时,因而一般一日只需服药1次,但它的耐受性发展很快,第2次所服药的剂量应加倍才会有相应的心理效应,虽然它的精神依赖和耐受性较强,但其躯体依赖并不明显,且其耐受性的消除亦较快。它的起效时间一般认为是在服用后30~40分钟内起效,首先出现的是知觉改变,再就是感觉倒错融合、人格解体、心境变化(欣快或抑郁、紧张或惊恐发作、焦虑)等,甚至会产生灵感,会出现顿悟现象。与此同时,亦出现一些生理效应,如瞳孔扩大,视力模糊、颜面发红、头晕、乏力、困倦、心率加快、出汗、震颤、共济失调、生理反射亢进等,但这些症状维持的时间并不长。特别应提到的是,LSD及其它致幻剂都易发生“回闪症状”,也就是在不服用的时候出现上述某些症状,持续时间不定,几秒、几分、几天或更久,而回闪症状同样可引起心境变化甚至自杀。
让它风靡全球的是美国作家肯.凯西.1964年他在斯坦福大学医学院做义工时接触并使用了它,并因此经历写了《飞跃疯人院》而一举成功,拍成电影后获5项奥斯卡金奖,他因此常在家中开LSD的派对,将它从文艺和政治明星阶层传递到普通人群中。从而引发了60年代的嬉皮士浪潮.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正是因为美国及西方国家将它列为禁药之后,吸食者为了寻找替代品,而引发了海洛因及软性毒品的流行。而美国CIA的科学家把它当作审讯药使用。阿尔伯特.霍夫曼本人认为它是人类思想解放和进步的媒介,它能让人亲近自然。事实上也确是如此,80年代后,大量的嬉皮士到美国中西部定居,成了环境保护者和人文主义者,这种结局在它的发现者第一次试用时就已经看到了这样的结果吧!LSD-25的流行首先在60年代的美国旧金山地区,由科学家带动它的吸食,许多明星歌手政治明星是他的拥护者.美国总统肯迪尼也是它的忠实臣民。
没有副作用,无色无嗅,药效强大,没有毒性,不上瘾,不会失忆,不会改变人的基因.但最好不要使用!实际名称为LSD-25是LSD的第25种衍生化合物,小剂量让人产生幻觉,大剂量(100微克)能让人暂时变成精神分裂症患者!
我个人认为最好不要使用,除非医疗用途。因为能改变人体正常神经功能的东东一定不是好东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