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说明文的结构
【说明文】六、说明文的结构1、何谓结构?
结构,传统说法叫“谋篇布局”。
说明文在解说事物、阐释事理时,要研究事物固有的条理性,研究事物的特点及其事物之间的关系,从而确定适当的结构形式,来安排材料,做到纲举目张,条分缕析。
2、说明文的结构形式最常见的有两种结构方式:
(一)、总分式结构——要反映说明对象整体与部分、全面与局部、概括与具体、“属”与“种”的关系。
“总”:是指总括说明某对象的整体,综合的性质、特征或某事物的一个大类;
“分”:指从几个方面、部分或分枝,分别进行说明。
在具体安排上呈现为三种情况:
(1)、先总说,后分说的“总分”式;
(2)、先总说,后分说,再总说的“总分总”式;
(3)、先分说,后总说“分总”式。
(二)、并列式结构——要反映说明对象各要素、各部分之间的并行关系,在说明时,层次之间构成 一种并列关系。
并列关系各层次之间相对独立,各有侧重;但又密切联系,互相补充,浑然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