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此案主角为厦门远华集团董事长赖昌星。赖昌星于1994年成立远华集团,从1996年到案发,远华集团从事走私犯罪活动达五年之久,走私货物总值人民币530亿元,偷逃税额人民币300亿元。
此案由总理朱镕基亲自督办,审查中牵扯至六百余名涉案人员,其中近三百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案涉案金额之巨,办案时间之长,规模之大,案件涉及面之广,堪称1949年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经济大案。
“予以告知是什么意思?”2011年7月23日,当警方在首都机场宣布逮捕赖昌星时,只有小学三年级文化水平的他对逮捕令中的“予以告知”发出了这样的疑问,这给原本严肃的批捕过程带来了一些“喜剧效果”。然而,就是这么一个文盲,12年前一手遮天,制造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走私案——“远华案”。
赖家老七
从小就想着赚钱
1958年9月,赖昌星出生在福建泉州晋江市青阳镇烧厝村,家中兄弟姐妹8个,他排行老七。那时家里十分贫穷,一家人只能挤在很小的3间祖屋里。因为交不起学费,赖昌星直到9岁才上了学。不过,他对读书提不起兴趣,“从小就想着怎么赚钱”。据儿时的玩伴回忆,上学的时候,赖昌星常常带着大家一起卖油条、包子。别人觉得不好意思,他却大大方方。
读到小学三年级时,赖昌星就辍学了。书读不成,他就做起了小买卖。后来为了多挣钱,他跟着大哥到晋江、南安一带打工,干得最多的是挖水井。
1977年,赖昌星回到烧厝村,和村民集资办起了汽车配件厂。靠着年轻肯干,他挣到了第一桶金。
1985年,他又开了一个纺织厂,办得也是红红火火。弟弟赖水强曾回忆说,“那时候钱很多了,一年能弄到一两百万”。
本可以踏踏实实干下去的赖昌星,这时候不安分了。1986年,他成立了一个印刷厂,偷偷摸摸地印刷黄色挂历。事情败露后,他被泉州市公安局通缉,跑到香港避风。
到了香港的赖昌星,彻底“开了窍”。看到不少以前家乡的“农哥”,如今成了腰缠万贯的阔佬,赖昌星心里痒痒,羡慕不已。心想,他们怎么到香港几年就富得流油?一打听,原来不少是在“海上”起家的。赖昌星心中走私的念头,也就在那时萌生了。
后来,赖昌星结识了一位公安部门负责分管办出入境的“要人”。在这位“要人”的指点下,1991年,赖昌星举家迁往香港,成了香港居民。抵港之初,他创办了以房地产投资为主的一家公司。开始干得还不错,盈利也可观。但他念念不忘的仍是走私赚大钱,开始筹备成立新公司,为大规模走私铺路。
“赖关长”成走私大户
1994年初,经过在香港的一番“打拼”,赖昌星以港商的身份回到福建,成立了厦门远华电子有限公司。不过,公司的主业不是电子产品而是走私芯片。看到一切顺利,赖昌星又于1996年成立了厦门远华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远华集团”),走私范围扩张至植物油、石油、香烟、汽车、化工原料、纺织原料等。
经营走私,赖昌星可谓费尽心机。远华集团没有进出口权,赖昌星就以合作的名义,通过各种方式,先后利用厦门多家企业的进出口权进行走私。据报道,当年国有独资的厦门开元外贸集团有限公司就是远华的重要“合作伙伴”。1997年至1998年上半年,该公司与远华集团合伙,以货物进口不报关的方式走私植物油,总值超19亿元人民币。
为了生意做得更顺当,赖昌星不断地“招兵买马”,打通了多个政府部门,还在厦门修建了自己的走私据点——海鑫堆场。当时,远华的货物从港口拉到堆场后,海关里的“内线”会将事先圈定要查验的集装箱箱号告诉赖昌星,他随即命手下将装有香烟、汽车等高税率走私货物的集装箱掏空,再填进事先准备好的木浆等低税货物,以迎接海关“例行检查”。据说,当年在厦门海关缉私会议举行的同时,从会议室窗口就能看到远华集团的走私油轮正在卸油。
有了这样的便利,赖昌星又开辟了一项新的业务——“承包”走私通关。赖昌星对此进行了明码标价:走私一辆汽车要5万至12万元,走私一集装箱香烟要10万元,等等。后来,一些公司要走私成品油,甚至必须向赖昌星申请“指标”。走私得逞后,赖昌星再向对方收取70%的“抽成”。也正因此,在私底下,人们把远华集团称做厦门的“第二海关”,把赖昌星称做“地下关长”。
1998年,全国加大打私力度后,赖昌星不仅没有收敛,反而改用更为隐蔽的“不报关”、“伪报品名”、“少报多进”等方式继续肆无忌惮地走私。在他走私最嚣张的时候,平均3天就有一艘万吨油轮闯关卸油;每天有20多个集装箱的走私香烟落地;8000多台走私汽车从这里流向了全国其他地区;专为走私服务的地下钱庄每年换汇数以亿计……
赖氏交友术
赖昌星这个“小人物”何以会“发迹”?何以会创造在厦门一手遮天的“奇迹”?这有赖于“赖氏交友术”,可概括为以下种种:
一曰“借钱付高息”。凡接触过赖昌星的人,都说他是一个“非常善于结交朋友的人”。他曾向一位“有潜力的小官”借5万块钱,但却付给20%的高息。通过这饱含"人情味"的一借一还,就委婉地把钱塞到了对方手里,还维护了人家的面子。赖昌星的这一"招"很管用,成为他打开走私渠道的重要一"招"。
二曰“花钱邀高层”。赖昌星走私获暴利后,出钱频频邀请高层人士到厦门,并在办公室、招待所悬挂他与某领导人的大幅合影,以此笼络省市高级官员。1996年,远华的一座大厦动工时,赖昌星大宴宾客,请到嘉宾两千,其中有不少高官,宴中每人都得到了价值三千元的礼品。赖有一年过生日,请了重要的200名嘉宾,每人一个十万元以上的红包。
只要领导有“爱好”,就“投其所好”
赖昌星如此疯狂地走私,远华集团屹立不倒,靠的是他苦心经营多年的一张官商勾结的“大网”。
赖昌星常说,不怕领导讲原则,就怕领导没爱好。熟悉赖昌星的人说,他很注意揣摩某些领导干部的爱好。“只要领导有‘爱好’,他就千方百计‘投其所好’。”
具体来讲,赖昌星拉拢腐蚀官员有三大招。首先,最惯用的手法是“金钱铺路”。对于“有用”的党政机关、执法部门的领导,他会经常以“过节费”、“加班费”、“压岁钱”、“借款”等各种名目行贿,动辄就是10万、20万甚至上百万元。他曾向一位“有潜力的小官”借5万块钱,还钱时付给其20%的“利息”。通过这饱含“人情味”的一借一还,委婉地把钱送到了对方手里。
其次,就是“巴结高官”。赖昌星走私获暴利后,频频出钱邀请高层人士到厦门“调研”,以此笼络官员。为了全面打开走私渠道,他还将市领导、海关、公安、商检等关键部门关键人物的子女、亲属招进公司,这些人基本上什么都不干,却能享受每年数万元的工资待遇。最后,就是利用色情诱人下水。在厦门市湖里区,有一座外表平常的7层砖红色小楼,这是当地闻名的“红楼”。在赖昌星走私“红火”的几年间,这里天天灯红酒绿、异常热闹。据进过“红楼”的人描述,里面富丽堂皇,各种娱乐设施应有尽有——有豪华总统套房,有24小时循环播放的黄色影片,有可供两人同时洗浴的大浴缸——当官员和美女洗鸳鸯浴或上床时,赖昌星的手下会秘密用针孔录像机录下来,以备日后要挟之用。
就是使用这些伎俩,赖昌星的关系网越来越复杂,也越来越坚固,网罗的人士从政界、军方到公安、海关,无所不及。
三曰“招‘亲’付高薪”。赖昌星为了全面打开走私渠道,将市领导、海关、公安、商检、边防、银行等关键部门关键人物的子女亲属招进公司,予以万元、甚至数万元的工资待遇。这些人基本上什么都不干,专门负责在各关键部门物色猎物,培养目标,拉关系、走“门子”。四曰“‘红楼’录淫影”。同样是为了全面打开走私渠道,赖昌星在当时还很偏僻的湖里工业区建立起专用红粉金钱腐蚀官员的“地下宫殿”——红楼招待所。当官员和美女鸳鸯浴或上床时,赖昌星的手下会秘密用针孔录像机录下这一幕幕镜头,留下日后要挟之用。这是赖昌星的抓住把柄“交友术”。
玫瑰陷阱腐败"红楼"
在赖昌星的“银弹”、“肉弹”攻击波中,最令外界印象深刻的,就是那座举世闻名的“红楼”。如今已经被划为厦门市总工会使用的红楼曾在2001年短暂开放,向世人展示了赖昌星集团的骄奢淫逸。
《厦门远华大案》有如此记载:上面来了位首长,赖昌星亲自赴机场接机,首长的吃住均在红楼,地方官想插都插不上手,连给首长倒杯水的机会都没有。最后,地方长官只好找赖老板协商,能否让出一天时间由他们出面接待一下,好为首长尽点“地主之谊”。聪明的赖昌星当即拍板:行,没问题。除开红楼,赖昌星的防弹奔驰车曾成为外界瞩目的焦点。1997香港回归时,这辆黑色奔驰防弹轿车曾经是国家领导人的坐车,后被赖以1200万元拍得。急于过把领导人瘾的赖昌星拍卖当天就把车开回了厦门。
沿着厦门华光路这条并不宽敞的马路向北,有一个并不起眼的小院,院子大门一侧悬挂着"厦门远华集团有限公司"、"厦门远华电子有限公司"、"厦门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块铜质招牌。这里,就是厦门远华走私集团的总部。"名闻遐迩"的红楼就坐落在院子的左侧。现今,这栋小楼的门口右侧,树起了一个呈"T"字形排列的三块高约5米的巨大招牌:"查处厦门特大走私案展览",这几个大字似乎向外人昭示,这座外表极普通的小楼隐藏着极不寻常的故事。
红楼名为办公楼,有它独特的"办公"模式。楼里,真正用于办公的只有几间。这幢小楼里更多的是娱乐和享受的设施,接待厅、餐厅、卡拉OK厅、舞厅、桑拿按摩厅、豪华投影厅、客房应有尽有。据悉,小楼接待过的客人,可依据他与赖昌星的亲疏程度,来区分他应该享受哪一层的服务。进入小楼,在红楼一层东侧的墙上,装裱着"红运当头"四个大字。可能,在赖昌星的意念中,玫瑰红能给他带来好运。小楼的监视非常严密,每层都有电视探头。有电梯可直通七层,除电梯外,仅有一道窄窄的内楼梯可以上楼;监控室可清晰地对全楼情况进行监视。红楼的东侧,则有一个也是十分窄小的露天楼梯,作消防楼梯用。红楼四层以下的装修,约与三星级宾馆相差无几,与其他宾馆不同的是,这幢楼接待的是特殊客人,因而,它更注重的是私秘性。每个房间都装修了厚厚的隔板,据说隔音效果非常好。
多年编织的关系网
最后一刻帮了他
不过,再结实的网也有破的时候。
1999年4月初,初春的北京春寒料峭,一封74页的举报信震惊了高层。这封署名为“一群伸张正义的人”在信中反映,以赖昌星为首的远华集团,大肆走私成品油、植物油、香烟等货物,案值高达500多亿元。信中还形容说,赖昌星一伙“走私成品油之多,足以满足厦门人游泳用”。同时,随信还列举了赖昌星走私关系网内20余个重要人物,其中涉及党、政、军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16人。
1999年4月20日,时任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对此作出批示,要求以海关为主,公检法参加,组织力量查办“远华案”。涉及内部人员职务犯罪的,由中纪委牵头彻查。
即便此时,赖昌星对自己还有足够的信心,相信一切还都在掌握中。据时任专案组副组长、前线总指挥的中国海关总署副署长牟新生事后回忆,当专案组秘密制定工作方案时,赖昌星还曾携带3000万元巨款三次进京,企图让有关部门停止查办厦门走私案。不过,这次赖昌星的伎俩没能得逞。
眼看事态已经无法扭转,赖昌星销毁大量证据,仓皇逃往香港。在香港,赖昌星一直与当时的厦门海关关长杨前线、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庄如顺等人保持着热线联系。见厦门“风平浪静”,赖昌星于1999年8月10日潜回厦门处理公司“紧急事务”。
其实,这是专案组为抓捕赖昌星使用的欲擒故纵手段,先撤离厦门,引其上钩。8月10日晚12时30分,专案组下令收网抓捕赖昌星。厦门公安局200名警员分成5队扑向5个点进行抓捕。但因为有人提前通风报信,赖昌星在厦门待了不到36小时后,就逃回香港。专案组扑了空。告密者正是庄如顺。
专案组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派人赴广东,准备由广东省公安厅联络香港警方,在香港抓捕赖昌星。此时,多年编织的关系网在最后一刻帮助了赖昌星,厦门海关关长杨前线向他通风报信:“你要从速飞离香港,不然就要成为砧上鱼肉。”1999年8月13日一早,赖昌星举家去了加拿大。
在赖昌星潜逃加拿大后的一年半时间里,经过专案组的深入调查,“远华案”基本查清。自1996年至案发,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在厦门关区走私进口成品油、植物油、汽车、香烟等货物高达人民币530亿元,偷逃应缴税额约300亿元。有600多人涉案,其中300多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第一批就有14人一审被判处死刑。“远华案”也成为新中国成立后第一大经济犯罪案件。但作为主犯的赖昌星逍遥海外,一直没有给这起大案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揭密赖昌星和红楼美女鲜为人知的内幕
赖昌星红楼美女点评之七层楼吃喝玩乐一条龙
厦门湖里区的华光路。1996年9月,一座7层楼房拔地而起。红顶、红瓦、红墙、红窗、红门、红灯笼、红地毯,该着色的地方尽是红色,这便是赖昌星红楼美女所在地。这也是闽南侨乡一带的习俗,红,代表吉利,代表发财。晋江人赖昌星,把闽南人的这种心态演绎得淋漓尽致。正因为这座楼外观尽是红色,到过此楼的人干脆称之为“红楼”,里面尽是赖昌星红楼美女。赖昌星红楼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总投资达1.4亿元。内部设施极尽豪华奢侈,精心营构,楼层功能分工早已为人所知。
赖昌星红楼美女,一楼是接待厅。二楼是餐厅,附设四间厢房,餐桌餐椅一色是名贵的红木。三楼桑拿房,设备清一色是进口的,双人蒸气式冲浪浴缸,俯仰起伏可调控的按摩床,旁边配有一对小沙发。赖昌星红楼美女,四楼是卡拉OK厅,除双人舞池外,还设有情调酒吧,有二十几个座位的小电影院,常播放淫荡刺激的黄色影片。
五楼是客房,双人床,红绸被,浴室可淋浴也可干蒸,舒适方便。赖昌星夫妇的卧室也设在此层。颇值一提的是,赖昌星卧室里有台价值20多万港币的CD唱机。赖昌星红楼美女,旁边摆着几盘主人情有独钟的著名歌星的原版唱片。据说曾有人问过赖昌星,为何惟独喜欢这位长着一张娃娃脸的歌星?赖昌星不假思索地回答:“好听嘛。”六楼是富丽堂皇的总统套房,赖昌星红楼美女,用来接待高官显要及挚友富豪,是赖昌星编织关系网的见证。
七楼是赖昌星红楼美女的办公室和礼品库房。他之所以将办公室设在顶层,因为他是红楼主人,是远华集团第一号人物,理应“高高在上”。赖昌星的思维方式就是这么直接明了。赖昌星红楼美女还可以写上一笔的是,主人办公室里有好几尊造型不一的关公瓷像。赖昌星崇拜关公,不仅因为公关豪爽讲义气,重要的是他企盼关公给他带来好福气,财源滚滚来。
赖昌星红楼美女点评之五星酒店挖来管理员
赖昌星最先想到的是上海某五星级酒店的赖昌星红楼美女欧小姐。缘于生意场上的关系,赖昌星经常往返于上海厦门间,常下榻上海一家五星级酒店的总统套房。那时,赖昌星红楼美女欧小姐是总统套房的服务员。人嘛,当然长得不错。赖昌星因此结识了她,且惊讶于天下竟有如此美貌的女郎。那身材,那肤色,那气质,那风度,还有那闪亮的眼睛,那甜甜的笑容和吴越软语,令赖昌星为之倾倒。
赖昌星红楼美女建成后,赖昌星首先想到了这位赖昌星红楼美女欧小姐,决定亲自出马飞上海,把欧小姐“挖”来红楼。赖昌星态度诚恳,摆出来的条件也很诱人:不当服务员而是来当赖昌星红楼美女管理人员。固定月薪5000元。奖金另付。其他待遇和远华公司的员工一样,还可以由她带一批人来。赖昌星红楼美女欧小姐怦然心动。她虽在上海这个著名大都会的大酒店工作,且天生丽质,但身份仅是服务员,每月收入,薪金加奖金,最多也只有千把元。两下相比,不能不为之心动。
不过,赖昌星红楼美女欧小姐向赖昌星摊出她另外一个条件:只负责管理餐厅和大小华景楼客房,别的事一律不管。赖昌星自然明白欧小姐的意思。她的服务仅此而已,不会超越这条界限的。但心想,用她装装门面,提高红楼档次就行,便满口应允。欧小姐返回上海不久,带着男朋友和招聘来的10女3男,来到赖昌星红楼,开始当起“管理员”来了。据说,赖昌星在红楼用餐时,一定要欧小姐在一旁陪侍。要是赖昌星红楼美女欧小姐不在,他就食之无味,闷闷不乐。欧小姐结婚时,他当主婚人,并赠送一对价值十几万元的“劳力士”名表作为贺礼。
赖昌星红楼美女点评之桑拿房满足任何要求
负责管理桑拿、KTV和总统套房楼层的赖昌星红楼美女小姐姓李,她是赖的“铁杆”、“心腹”,九州集团公司老总赵裕昌的福安老乡。她原在九州公司属下的万石夜总会当小姐。赖昌星经常带人出入此地,和她混得挺熟。此赖昌星红楼美女颇有几分姿色,嘴甜,热情如火,稔熟此中秘密,让她担当这个角色再妥当不过了,她是绝对可以胜任的。赖昌星把她找来,要她招聘专为三楼服务的赖昌星红楼美女小姐。条件再简单不过:满足客人的任何要求;服务到位,一定要让客人满意。
李小姐果然不负老板的期望。从赖昌星红楼美女开始接待客人,至办案人员进驻厦门、查封远华公司并关闭红楼止,她物色不少妙龄小姐,专供高官显要淫乐。赖昌星红楼夜夜笙歌,纸醉金迷,骄奢淫逸,风流丑闻通过各种渠道流传于社会。广大干部群众对此深恶痛绝,义愤填膺。群众的举报信,纷纷寄往办案部门。举报信反映最多的、经常出入红楼且有宿娼行为的高官包括了:厦门市原市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刘丰;厦门市原副市长赵克明。
赖昌星红楼美女点评之开小费每月花掉20万
赖昌星红楼美女“妈咪”李小姐,一开业就当上了“小姐头”。她对红楼种种黑幕了如指掌。她向办案人员有如下一番供述:所有客房(包括红楼五层以及“大华景”)都是远华集团用来招待赖昌星的重要客人以及党政要员的。所谓赖昌星红楼美女“招待”,除了吃喝玩乐外,更主要还是为这些重要客人和要员提供性服务。所需小姐,都是她调配安排的。
有时客人太多,赖昌星红楼美女不够,她得临时从别的宾馆、酒楼调小姐过来。进了赖昌星红楼,吃喝玩乐,包括嫖娼宿妓在内,所有开支,客人分文不付,一概由远华公司支出。赖昌星红楼美女收费的标准是:陪唱陪喝:300元;陪桑拿:800元;陪过夜:1300元。钱不是当场支付的。先由她填单,再送赖老板审核签批。审核什么呢?如客人表示满意,按单支付;客人表示不满意的,赖昌星红楼美女分三种:少给、不给、辞退不用,依具体情况而定。她大约算了算,光这项支出,公司每月约需支付15-20万元。知情者还说,红楼大小宴会天天不断,算一算,一年下来要花掉多少钱啊!钱从何而来?答案再明白不过:钱从走私所获暴利而来!
厦门远华案共有600多名涉案人员被审查,其中有近300人被追究了刑事责任[2]。
主犯与走私集团
人物 | 案发前职务 | 一审结果 | 二审结果 | 执行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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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昌星 | 厦门远华集团董事长 | 无期徒刑 | 主犯 | ||
赖水强 | 远华集团留守总管 | 有期徒刑7年 | 有期徒刑7年 | 有期徒刑7年 | 走私香烟案,赖昌星之兄,后病死狱中。 |
黄克臻 | 远华集团骨干 | 死缓 | 死缓 | 死缓 | 走私香烟案,赖水强女婿,掌握香烟走私的前期网络 |
陈文远 | 远华集团骨干 | 死缓 | 死缓 | 死缓 | 走私香烟案,赖莲治之子,掌握香烟走私的后期网络 |
黄山鹰 | 厦门同益码头有限公司集装箱部经理 | 死刑 | 走私香烟案 | ||
庄铭田 | 死刑 | 走私香烟案 | |||
陈国俊 | 厦门海鑫集装箱储运有限公司堆场员 | 无期徒刑 | 走私香烟案 | ||
陈雅歌 | 厦门隆港货框码头有限公司作业部副经理 | 无期徒刑 | 走私香烟案 | ||
陈小浩 | 厦门隆港货柜码头有限公司机械班班长 | 无期徒刑 | 走私香烟案 | ||
陈赞成 | 厦门远华集团有限公司会计 | 无期徒刑 | 走私香烟案 | ||
李中华 | 厦门同益码头有限公司集装箱部编排组组长 | 无期徒刑 | 走私香烟案 | ||
朱伏龙 | 无期徒刑 | 走私香烟案 | |||
苏荣富 | 有期徒刑15年 | 走私香烟案 | |||
苏奋强 | 有期徒刑15年 | 走私香烟案 | |||
蔡庆川 | 晋江市青阳镇交通联运车队队长 | 有期徒刑15年 | 走私香烟案 | ||
蔡淦 | 厦门远华集团有限公司出纳 | 有期徒刑15年 | 走私香烟案 | ||
冯悦 | 有期徒刑15年 | 走私香烟案 | |||
陈天德 | 厦门海鑫集装箱储运有限公司堆场员 | 有期徒刑15年 | 走私香烟案 | ||
方金还 | 厦门海鑫集装箱储运有限公司堆场员 | 有期徒刑14年 | 走私香烟案 | ||
赵双喜 | 有期徒刑12年 | 走私香烟案 | |||
赖昌图 | 有期徒刑15年 | 走私汽车案 | |||
蔡恩惠 | 有期徒刑13年 | 走私汽车案 | |||
朱为银 | 有期徒刑12年 | 走私汽车案 | |||
曾铭铁 | 有期徒刑10年 | 走私汽车案 | |||
庄良满 | 有期徒刑8年 | 走私汽车案 | |||
邹秉生 | 有期徒刑6年 | 走私汽车案 | |||
宋宗宏 | 有期徒刑5年 | 走私汽车案 | |||
王金挺 | 死刑 | 走私成品油案 | |||
王可象 |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 走私成品油案 | |||
严立平 | 无期徒刑 | 走私成品油案 | |||
李松谋 | 无期徒刑 | 走私成品油案 | |||
李世璜 | 有期徒刑20年 | 走私成品油案 | |||
黄存 | 有期徒刑13年 | 走私成品油案 |
公安系统
人物 | 案发前职务 | 一审结果 | 二审结果 | 执行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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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纪周 | 公安部副部长 | 死缓 | 死缓 | 因情妇李沙娜拉下水,后李沙娜亦被判刑10年有期徒刑。 | |
庄如顺 | 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 福州市公安局局长 | 死刑 | 死缓 | 无期 | 出谋划策劝告赖昌星尽快出逃[8] |
张永定 | 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二支队队长 | 无期 | |||
廖金波 | 厦门市边防支队司令部副支队长 | 无期 | |||
黄金铁 | 厦门市边防支队司令部参谋长 | 有期徒刑9年 | |||
王振波 | 厦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 有期徒刑2年半,缓刑3年 | |||
黄少煦 | 厦门市公安局同安交警队大队长 | 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
中国军界
人物 | 案发前职务 | 一审结果 | 二审结果 | 执行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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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德 | 总参部情报部常务副部长 | 无期 | 无期 | 无期 | |
刘超英 | 总参谋部情报部五局上校副局长 | ||||
郑 莉 | 总政治部军官 | 刘儿媳 |
福建、厦门地方党政系统
人物 | 案发前职务 | 一审结果 | 二审结果 | 执行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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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少敏 | 共青团福建省委书记 | 开除党籍、公职 | |||
石兆彬 | 福建省委副书记、原厦门市委书记 | 开除党籍、公职 | |||
刘丰 | 中共厦门市委副书记 | 无期徒刑 | |||
张宗绪 | 中共厦门市委副书记 | 开除党籍、行政降级 | |||
郭晓菱 | 中共厦门市委常委 | 有期徒刑11年 | |||
蓝甫 | 厦门市副市长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
赵克明 | 厦门市副市长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
苏水利 | 厦门市副市长 | 开除党籍、公职 | |||
林金栋 | 厦门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 有期徒刑11年 |
海关系统
人物 | 案发前职务 | 一审结果 | 二审结果 | 执行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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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前线 | 厦门海关关长 | 死刑 | |||
接培勇 | 厦门海关副关长 | 有期徒刑20年 | |||
车典 | 厦门海关纪检组长 | 有期徒刑10年 | |||
卢远征 | 厦门海关侦查分局局长 | 有期徒刑10年 | |||
杨上进 | 厦门海关调查局副局长 | 无期徒刑 | |||
王燕平 | 厦门海关调查局副局长 | 有期徒刑7年 | |||
王天炸 | 办公室原主任 | 有期徒刑11年 | |||
蔡海鹏 | 调查局情报处处长 | 有期徒刑15年 | |||
童敏 | 情报技术处副处长 | 有期徒刑14年 | |||
陈蔓菁 | 教育处处长 | 有期徒刑10年 | |||
王鹭滨 | 监管处处长 | 有期徒刑5年 | |||
周振庭 | 东渡办事处主任 | 在逃 | |||
刘必武 | 东渡办事处原副主任 | 有期徒刑12年 | |||
吴宇波 | 东渡办事处船管科科长 | 死刑 | |||
方宽荣 | 东渡办事处船管科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
陈育强 | 东渡办事处船管科 | 无期 | |||
黄志忠 | 东渡办事处船管科 | 无期 | |||
谢东风 | 同安办事处原副主任 | 在逃 | |||
施营平 | 同安办事处副主任 | 有期徒刑6年 | |||
陈毅森 | 同安办事处负责人 | 有期徒刑15年 | |||
黄印路 | 象屿海关关长 | 有期徒刑2年 | |||
曲鹭勇 | 龙岩海关副关长 | 有期徒刑9年 |
商检局、安监局、税务系统
人物 | 案发前职务 | 一审结果 | 二审结果 | 执行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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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良玉 | 厦门商检局副局长 | 有期徒刑8年 | |||
曾太平 | 厦门港务局副局长 | 有期徒刑5年 | |||
吴振文 | 厦门海上安全监督局副局长 | 有期徒刑2年 | |||
陈友达 | 厦门海上安全监督局处长 | 有期徒刑13年 | |||
张瑞斌 | 厦门海上安全监督局局长助理 | 有期徒刑2年 | |||
林溪辉 | 厦门国税局局长 | 有期徒刑1年 | |||
李鹭琪 | 厦门国税局总会计师兼稽查局局长 | 有期徒刑15年 |
金融系统
人物 | 案发前职务 | 一审结果 | 二审结果 | 执行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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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国荣 | 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行长 | 无期 | |||
林贞木 | 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行长 | 有期徒刑15年 | |||
陈建銮 | 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副行长 | 有期徒刑16年 | |||
叶季湛 | 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行长 | 死刑 | 死刑 | 死刑 | |
周忠泽 | 中国交通银行厦门市分行行长 | 有期徒刑10年 | |||
陈燕新 | 福建省石油总公司总经理 | 死缓 | 死缓 | 无期徒刑 | |
王燕棣 | 厦门象屿新大地进出口公司总经理 | 死缓 | 死缓 | 无期徒刑 |
外代外运
人物 | 案发前职务 | 一审结果 | 二审结果 | 执行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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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建雄 | 厦门船务代表公司总经理 | 有期徒刑9年 | |||
郑振泰 | 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经理 | 有期徒刑1年半 | |||
张北辰 | 厦门船务代理公司船务部经理 | 有期徒刑10年 | |||
蔡国钦 | 中国外运福建厦门公司总经理 | 有期徒刑1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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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昌星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不可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