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明朝内阁制度 明朝的内阁制度

本论文参加2011年“挑战杯”课外学术作品大赛获河北联合大学校级特等奖

论明朝内阁制度

声明

本论文只是对社会历史规律的探索,但是由于探索内容的性质,不可避免的涉及到一些政治内容,但并没有任何政治立场及扰乱社会治安的言论。

摘要

本论文属于社科类论文,借对明朝内阁制度的研究,反映出历史规律以及社会的“道”。由于只是普通本科医学生,所以探访资料除少量书籍外,更多的是对网上共享资源的剖析。同时联系一些粗浅的哲学社会知识,用较客观的眼光看待五百年前的是非。

通过对明朝内阁历史的研究、权力的剖析、制度的比较,最终得出了一些感悟。首先是德治与法治并驾齐驱、相辅相成,并无优劣之分。其次是对集权与民主的理解,并不应当简单的追求极端。,否则会妨碍政府的高效率运行。

关键词

内阁明朝历史规律行政权首辅票拟权封驳权

引言

自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黄仁宇先生以大历史观阐释万历朝的现象,对明朝政治制度的剖析就越显深刻。黄仁宇先生曾言道“结论要看远不顾近”,这便是我们的研究方向,在枯槁的史料中去发掘历史的规律和社会的“道”。而研究的核心则是明朝内阁制度的演变史,并且总结出内阁的权力,通过横纵比较,发掘一些鲜为人知的结论。希望通过本论文的阐述,能够让大家更清楚的认识这个社会,更好的认识到历史的意义所在。不仅仅是了解我们一家之言,而是提起探索与求知的欲望,这便是我们的最高目标及最深刻的意义所在。

浅谈内阁制度的历史

内阁创立的背景及初期形态

明太祖朱元璋为了加强集权统治,罢中书省,废丞相等官,更定六部官秩,改大都督府为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府。——《明史本纪第二》,同时加强监督力度,冬十月丙子,置都察院——《明史本纪第三》当时一切人事任免及决策权皆在中央,而朱元璋也亲历亲为。

虽然这样的确可以保障权力掌握在自己手中,但是需要耗费皇帝大量的精力,并且全国各地事物纷杂,条序太多,皇帝难免会有所纰漏,毕竟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难以面面俱到,于是权利的下放成了必然。《明史·职官一》载:“十五年,仿宋制,置华盖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诸大学士,又置文华殿大学士,以辅导太子,秩皆正五品……大学士特侍左右,备顾问而已。建文中,改大学士为学士。”等到明成祖即位时,就对这种过于集中的制度进行了改善,他下令侍读解缙、编修黄淮入直文渊阁。寻命侍读胡广,修撰杨荣,编修杨士奇,检讨金幼孜、胡俨同入直,并预机务。——《明史本纪第五》。

下面通过一个简单的列表来看一下此时内阁大学士的情况

姓名

科举出身

年龄

入朝时长

解缙

洪武二十一年进士

33岁

14年

黄淮

洪武三十年进士

35岁

5年

胡广

建文二年状元

33岁

2年

杨荣

建文二年进士

31岁

2年

金幼孜

建文二年进士

35岁

2年

杨士奇

非进士

36岁

4年

胡俨

非进士

42岁

不详

内阁大学士普遍入朝只在5年以内。并且绝大多数都是建文年间进士,甚至杨士奇和胡俨不是进士。杨士奇是因为文才好,建文元年被召集进入朝廷编修《明太祖实录》;胡俨是因为精通天文和阴阳术数而被朱棣赏识,在四年前他才刚刚当上县令。

内阁当时的主要工作职责,正是为皇帝提供国事咨询,帮助皇上下发旨意,并且可以向皇上提供合理化建议。用具比较明白的话说,内阁拥有信息汇总权和一定程度的议政权。直接向皇帝负责。所以内阁大学士的选拔对象,往往是那些资历较浅但是服从于皇帝指挥的文人。

内阁制度的完善及三杨当国

内阁职权的改变源自于明仁宗和明宣宗的前后改进。

明仁宗依靠着内阁诸位大臣的支持,如履薄冰走上帝位,因此对内阁大臣倚重有加,进杨荣太常寺卿,金幼孜户部侍郎,兼大学士如故,杨士奇为礼部左侍郎兼华盖殿大学士,黄淮通政使兼武英殿大学士——《明史本纪第八》。通过兼职使内阁大学士官品提升到了三品以上。同时赐吏部尚书蹇义及杨士奇、杨荣、金幼孜银章各一,曰“绳愆纠缪”,谕以协心赞务,凡有阙失当言者,用印密封以闻。——《明史本纪第八》。皇帝在下旨意之前一般会与内阁大学士共同商议,看看能否执行。这标志着内阁已经开始称为朝廷的中枢,成为文官集团的首领。

而作为限制,明仁宗对言官也赋予了较自由的议事权力,言官主要是都察院的御史和六科给事中。他们可以对不法的事件直接上奏,可以批驳六部尚书,也可以驳斥内阁大学士,甚至可以指出皇帝的不足之处。而对言官的惩戒往往不会太重,一方面那是言官的职责所在,另一方面如果惩戒过严恰好证明了言官所奏之事是正确的,自己是残暴的,而言官却落了一个直言的好名声。所以对待言官,明朝皇帝基本上是利用并且压制。

杨士奇、杨荣、杨溥,当时此三人组成的内阁被称为三杨。

明宣宗即位后,给予了内阁票拟权,给予了司礼监批红权

票拟权是指对各部及地方奏疏进行草拟批复,由内阁大学士将处理意见写在纸上,贴在奏折上交给皇上决策。批红就是对内阁的草拟意见进行同意或反对。当然最终决策权依旧掌握在皇帝手中。这么做仅仅是为了减轻皇帝的负担,保持朝政高效率的运行。

皇帝除了上朝很少再与其他大臣商议国事,往往内阁大学士提出了票拟意见,皇上同意就是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各部和地方都应当遵从执行。

明宣宗还对言官进行了一定变更,保证监察权的真正意义上的存在,借此防止票拟权和批红权的滥用。而为了让司礼监更好的执行批红权,皇帝设立了内书堂派专人教太监们读书,让他们能够有足够的文化和学识来辅助自己处理日常事务。

此时朝堂之上已经有了三股势力,皇帝与司礼监代表了至高无上的皇权即决策权,内阁与文官集团代表了代为行政的相权即行政权,游离于两者之间的言官代表了制衡的监察权。

明英宗九岁即位,无法正常的处理朝廷事务,因此政事的决策权基本上全都落在了内阁的肩上。经过三十余年的变迁,内阁大学士们第一次基本摆脱皇权的约束和控制,利用自己的意志处理政务,保障文官集团的利益。这在内阁发展史上极为重要,这是内阁独立处理国家事务的开端。

内阁低靡的时期及重新振兴

之后短短十年间明朝就先后发生了土木堡之变、代宗即位、更换太子、夺门之变、倒盘清算、曹石之变。大明的朝廷已经很不成样子了。

而即位的明宪宗是一个性子软弱和气的人,喜欢比自己大十七岁的万贵妃。宠信太监汪直,并且建立了西厂。这还不算完,明宪宗对朝政并不感兴趣,于是明宪宗完善了京察制度,使得所有的御史、给事中都必须定期进行考核。这样限制了言官的权力。

明宪宗的所作所为最终影响到了内阁。纸糊三阁老粉墨登场,纸糊三阁老是万安、刘珝、刘吉。是属于那种混日子,不干活的人。随着彭时、商辂先后离开朝廷,到成化十三年,内阁完全失陷,万安成为内阁首辅,开始了长达十年的统治。在这十年间,六部有泥塑六尚书,内阁有纸糊三阁老。上上下下一起混日子,可以说里里外外一塌糊涂。

内阁昏天黑地的十年过去之后,迎来了曙光,原因很简单,换了一位新的皇上。

明孝宗朱祐樘是一个典型的贤君形象。他把成化年间的三阁老、六尚书全部驱逐出了朝廷。在内阁中重用刘健、李东阳、谢迁。

刘健、李东阳、谢迁是新一班内阁铁三角,当时人们称“李公谋。刘公断,谢公尤侃侃”。这一班内阁在民生方面主张休养生息,在刑法方面主张慎刑轻罚,总体来说两个字——稳定。当时在政治上可以说比较清明,而刘健、李东阳、谢迁能够顺利执政,也正是依靠弘治皇帝的支持。

但是这个看似太平完美的框架,实际上是有缺陷的。虽说这看起来没有什么,但是实际上决定了明朝的命运。

据当时的史料记载,弘治皇帝除了早上参加早朝以外,还增设午朝,有时候晚上还会有晚朝。每月的经筵、日讲都按时参加,从不遗漏。弘治皇帝提升言官地位,压制宦官权力。并且只娶一个妻子——张皇后。年纪轻轻就已经长白头发了。可以说他太累了,一个人如果长期如此虚耗体力,必定会大伤元气。最终弘治皇帝于36岁便驾崩了。所谓的“弘治中兴”淡然谢幕。

对于内阁而言,正德朝的意义甚至比弘治朝还要重要,由于朱厚照“朝夕处此(豹房),不复入大内。”因为内阁此时有种踢开皇帝搞建设的意思。

李东阳和杨廷和经过精心谋划使刘瑾倒台后,李东阳也告老还乡,此时朝廷大事,尽出自内阁首辅杨廷和之手。继明英宗初期三杨柄政以来,明朝又一次迎来内阁全权处理朝政的时期。

在杨廷和柄政时期,内廷张永支持他,皇帝是他的学生,朱厚照其实是很依赖杨廷和的(在杨廷和要丁忧时,皇帝的表现中可以看出来),张太后也是比较依仗杨廷和,历史对这种人称为权臣。。

权臣杨廷和最风光的事情是亲定皇上,这在明朝立国以来是少有的事情,而明武宗驾崩时,没有子嗣。杨廷和与张太后商议,最终定新任皇帝是兴献王之子朱厚熜。而在新任皇帝到京之前,一切事务由杨廷和全权处理。

尽管明武宗荒废朝政,但是由于内阁的支持,朝政没有混乱,此时内阁已经可以独立承担国家一切事务,换句话说,及时皇帝不在了,朝廷会照样运转。这证明内阁的实力已经显著增强。

内阁权力的顶峰及江陵柄政

在嘉靖年间,内阁大学士的工作量猛增,并且嘉靖皇帝说撤就撤,嘉靖皇帝眼中只有两个字——控制。其实他的这一思想很现实,内阁大学士管理国家,他控制内阁大学士,这就等于他间接地控制了国家。

但是杨廷和不是那么好控制的,于是大礼仪之争开始了,运动是假,夺权是真。这几年里,在内阁首辅杨廷和的带领下,文官集团组成护礼派。而在朱厚熜的号召下,以张璁、桂萼为代表的议礼派悄然诞生。两派互相碾压,互有胜负。随着嘉靖三年杨廷和致仕,局面开始失控。

之后内阁的关键词成了斗争,嘉靖年间内阁大学士间的斗争是非常残酷的。前期的杨廷和、杨一清、张璁都黯然收场。后期的夏言、严嵩都身败名裂。

根本原因在于嘉靖帝。嘉靖帝不上朝,将朝政委任于内阁和司礼监,而当时批红权掌握在司礼监掌印太监手中,票拟权掌握在内阁首辅手中。皇帝对大臣的争斗表示默许,因为大臣斗争的越厉害,自己的位置越牢固。报以这种思想,嘉靖帝一直冷眼旁观。

这种斗争随着万历登基,张居正担任内阁首辅而结束。张居正超越前人,凭借着以下几点:超人的魄力以及对时局的辨析能力。太后和皇帝的依赖与信任。司礼监掌印太监冯保的支持。

凭借这些条件,张居正成为了明朝内阁首辅的代表,在他的带领下,内阁达到了权力的顶峰。

我们从当时的政务流程可以看出来点端倪,朝廷大臣上书之后,由张居正进行票拟,随后交给冯保进行批红,这样凡是张居正赞成的都会通过,凡是张居正反对的,一律不会通过。

当然,张居正还扫除了最后一个障碍——言官。言官享有监察权,对于权力的过分集中是会反对的。在对待言官的态度上,张居正表现了非常强势的态度,在执政之初他就对言官进行了评价:每一经论劾即百计搜求阴口——《明神宗实录》,当时的言官比如雒遵、景嵩都被发配,许多给事中都受到了打压。张居正在行政期间,进行了行政效率方面的改革——考成法,希望以此挽救日益颓废的内政。但是也因此得罪了很多大臣,最终导致了一个重复了无数次的结果——人亡政息。

内阁党争的激烈及散乱崩溃

自明朝初期,就有党派,比如同乡、同门、师生等等,但是真正意义上的大型党派是在万历朝开始的。源于国本案,当时处于申时行、王锡爵当政之时。源于国本案不少贬谪官员,以及内阁与言官集团、文官集团发生矛盾时的牺牲品。

他们回到家乡,聚在一起进行讲学,谋划着反击,最终顾宪成、赵南星、邹元标等为首之人以东林书院为依托,建立东林党,当时士大夫抱道杵时者,率退处林野,闻风响附——《明史顾宪成传》王锡爵退出内阁后,党派之间的争执愈发明显,万历皇帝早已心灰意冷,不理政事。于是竞争愈加残酷。之后又先后出现了浙党、齐党、楚党、秦党、宣党、昆党。各党会同东林党明争暗斗,抢夺内阁及六部席位,务以攻东林排异己为事——《明史夏嘉遇传》,比如沈一贯是浙党,叶向高是东林党,方从哲是浙党,亓诗教是齐党、官应震是楚党,李三才是东林党。以东林党势力最强,其余党派以浙党实力最强,双方轮流坐庄,互不相让,各种小党派游离于其中,以求生存。

这种党争从万历二十二年开始,一直到明朝灭亡。“国本”之争、三王并封之争、福王就国之争、“三案”之争、“李三才入阁”之争贯穿明神宗后三十年以及明光宗和明熹宗前期。红丸案后最终确立了东林党在朝廷中的领导地位,控制了内阁。

天启时期,明熹宗宠信司礼监掌印太监魏忠贤,魏忠贤组成阉党,并且与浙齐楚秦宣昆各党部分人物进行联合,与东林党进行殊死搏斗,同时东林党的杨涟、赵南星等也决定绝不退让,以硬碰硬。最终杨涟等人先后被杀害,内阁首辅叶向高、吏部尚书赵南星等人也被迫离开朝廷。朝廷完全掌控在阉党手中。

崇祯帝即位后,忌惮阉党权势过大,于是召起东林党的残余势力步步为营,打倒魏忠贤,并对阉党人员一网打尽。东林党重新当权后,崇祯帝又担心东林党威胁皇权,于是又开始打压东林党,譬如温体仁等投机分子走向前台,将元气尚未恢复的东林党再次打下台。温体仁不结党,借崇祯皇帝之手除去了朝廷强大的异己。最终崇祯皇帝怀疑温体仁结党,也将内阁首辅温体仁驱逐出了朝廷。

崇祯皇帝的施政方针打击群党,恢复皇权的统治地位。这样万历朝以来党派日盛、威胁皇权的局面终于在崇祯朝结束了。崇祯皇帝十七年换了五十多位内阁大臣、十七位内阁首辅。内阁彻底紊乱,并且崩溃了,再也没有作为朝廷中枢的实力,崇祯帝收回了至高无上的皇权。但是崇祯帝将朝廷的囊子耗尽了,加之内部灾情不断流民四起,外部女真时常侵扰。尽管事必躬亲,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仍然难以摆脱最后的命运。

浅析内阁制度的状况

明朝内阁制建立后,逐朝发展,至世宗完备。明朝内阁从单纯的秘书机构(备顾问)到明朝最重要的权力中枢机构,其运作方式在很多方面当属首创,下面就其机构、选拔、职权做一下介绍。

机构

中极殿大学士(旧名华盖殿),建极殿大学士(旧名谨身殿),文华殿大学士,武英殿大学士,文渊阁大学士,东阁大学士,并正五品,合称内阁大学士。一开始,没有署官,不干预各部院的管理。仁宗时,内阁兼尚书之职,景泰时,诰敕房、制敕房增设中书舍人,开始管理六部。

选拔

阁臣选拔有三种方式,即为特旨廷推和枚卜,依次出现在历史舞台上。

特旨为皇帝亲自下旨拔擢入阁。始于永乐时期,七位阁臣都是被皇帝直接任命。后来也有经幸臣推荐给皇帝的,但特旨这种方式需要皇帝深刻了解蒙拔擢者,选择范围小,且有给权臣任用私人之弊。

后来逐渐改为廷推,即由九卿及各科道官员共同推举,最终由皇帝圈定,这个方法很公平。但是,明朝后期党派之争日益加剧,廷推之法不再适用,遂产生枚卜之法。

枚卜法是指,由吏部推荐候选名单,然后由皇帝抓阄决定。

另外,史载“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在隆庆之前,内阁皆由翰林中选拔,以典诰敕为试。在隆庆朝,开始从各部院选拔阁臣,不再仅限于翰林。到崇祯朝,内阁选拔不以文辞为先,多以策对为依据。

职权

内阁大体有票拟批答之职、草拟诏敕与封驳之职、顾问咨询与劝谏之职、会议决策与会审之职、经筵进讲之职。

票拟批答。对各衙门、臣僚进献的奏章,草拟答复或处理意见,以供皇帝参考决策。从票拟职权的初设看来,内阁只是秘书机构。然而随着内阁票拟制度被明确下来,票拟权逐渐成为内阁参政的重要手段。按规定,皇帝决定以前,必须有内阁的票拟意见,在皇权和司礼监权比较受限制的时候,重要的帝国决策主要由内阁票拟决定。

票拟一开始,由众阁臣商议决定,交由皇帝甄选。若是意见不合,则发还改票,多时可改至五次,形成了一个较为民主的君臣之间的政治协商,被称为“同宣协恭”。到了弘治朝后,首辅日渐权重,从严嵩到张居正都是个人决定,政事皆决于一身,同时由于皇权的衰弱甚至缺失,造成首辅权力相当庞大,史称“首辅专票”。天启之时,阉党魏忠贤矫诏内阁分票,首辅不得专权票拟,渐成定制。史称“分票”。

草拟诏敕与封驳。诏敕的拟定一开始由翰林院执行,内阁制度完善后,翰林院与内阁分置,诏敕之权交由内阁。封驳,是指如果阁臣认为皇帝的旨意不恰当,或并非出自皇帝本人之手,可以封还不接受,或者拒绝草拟。由于诏敕需由内阁拟定,这也就意味着内阁可以不执行皇帝的旨意,既是对皇权和司礼监权的牵制,也是民主的体现。

顾问咨询与劝谏之职。内阁成员可应皇帝的召对顾问和咨询,在殿阁之下进言。也可密疏进言,密疏进言时,用专印,加盖即专呈皇上,一般皇帝会亲自答复。由于一般的奏章,需传抄邸报,发于诸大臣知道,而密疏则可以留中不发。密疏的存在可以增进皇帝与大臣的关系,但进言者可以言他人而不敢言,是一种特权,若不小心发出容易引起风波.

会议决策与会审之职。按定制内阁会议由内阁、六部、六科、九卿等共同参与,定期商讨日常重大事务的决策。在内阁建立之初,政务“必下阁而后行”,内阁的日常行政权力由此获得巩固。而会审一职并未稳固,仁宗时建立,后几经废立。一开始,刑狱主要由三法司负责,仁宗命内阁参与会审重囚,宪宗罢之,隆庆元年高拱请之,崇祯命内阁参与清理阉狱,内阁由内阁会审得到对司法的干涉,但并非制度。

经筵讲经之职。经筵,即为给皇帝讲解治国、施政、立身、正心之道。每月三次。另有日讲。

浅较内阁制度的优劣

明朝内阁制与清朝军机处的对比——法治与德治

明朝的内阁与清朝的军机处,功能上都是协助皇帝处理政务的机构。明朝的内阁最初是一个纯粹的秘书机构,但是随着后来的皇帝的精力和能力下降,内阁逐渐有了一定的决策权,是可以决定国家政务的,明朝的内阁首辅在某种程度上是行使相权的,比如著名的张居正,通过和司礼监太监的勾结,实际上是行政权集中于一身的地位。尤其是到了明朝后期,像万历那样几十年不上朝,国家政务都靠内阁去打理。而清朝的军机处则不然,它纯粹是一个秘书机构,军机大臣只是提出建议、执行皇帝的决策,决策权都在皇帝。

军机大臣的职务是“掌书谕旨,综军国之要,以赞上治机务。”军机处职能主要是掌书谕旨,参赞军国机务,参议重要政务及刑狱;用兵时则考其山川道里、兵马钱粮之数,以备顾问;文武官员的简放、换防、引见、记名、赐与,以及拟定对外藩朝觐者的颁赐等。

军机处成立后,清朝的内阁变成只是办理例行事务的机构,一切机密大政均归于军机处办理。军机处成为清朝中后期的中枢权力机关。军机大臣无日不被召见,无日不承命办事,出没于宫廷之间。皇帝行动所到的地方,军机大臣也无不随从在侧。但军机处完全置于皇帝的直接掌握之下,等于皇帝的私人秘书处。

而对比明朝内阁制度,清朝的军机处仍有许多不同,首先,明朝的内阁有“票拟”的权力,而清朝的军机处则没有。其次,明朝的内阁大臣都是专职官员,没有固定的数额,也没有固定的任期,一半由翰林出身的文官担任,易于形成朋党,这就为其专权提供了可能。而清朝军机处的军机大臣和军机章京都不是固定官职而是兼职,紧紧相当于是皇帝的职员,真正掌握实权的仍是皇帝。这避免了票拟与批红的权力集中于一人或一党之手,而使权力真正落到君主的手中。

可以这样理解,明朝内阁制度下的政府,是有程序的操作,内阁票拟、司礼监批红,皇帝决策。在这个框架内实现政府的运转。可以说内阁大学士是主张按照既定纲要和规程处理事件,即某种意义上的法治。而清朝皇帝限制大臣权力,加强自身集权,可以说是一种人治即德治,利用道德而非法制规程来约束大家的行为。道德并非是皇帝的主观意愿,而是先贤的论述、上天的警示等等。德治与法治一直相互存在。在明朝内阁主张法治,皇帝主张德治,也正是如此,在权力的天平上出现了摇摆。内阁与皇帝关系协调,即德治与法治协调时,会出现仁宣之治,弘治中兴。当走向极端时,就会出现大礼议及国本案之争。

明朝内阁制与英国议院制的对比——经济基础与社会形态

英国内阁是英国政府的最高决策机构,既操纵立法,又管理行政,

总之,它是国家的行政之巅。第一,它是政府的最高决策机构。第二,控制立法。第三,作为政党的领导。

换言之,英国下议院拥有决策权,并且较之明朝内阁人数众多,讨论自由,可以说是民主的典范。英国监察司法一应俱全,并且相当完善,地方也有自己的议事机构。这和明朝的中央集权和地方政府的简约是不同的。

这并不是明朝皇帝和内阁大学士不知道政府分工越明细越有利于国家发展。关键是政府的完善和民主的实现是要成本的。这里先论述政府的完善是需要成本的。

一个县,没有几万人,赋税不会太多,县太爷即管行政又管司法,有句老话曾说一个县太爷加几个捕快管理全县。细想一下,倘若每次实行政策要开听证会,要接受同级部门监察,断个案子需要好几十个人一起裁夺,这样下来该县的经济就会崩溃。在小农经济社会中,税收是难以支应这样庞杂的政府的。所以中央政府也许会细致一些,但是县和府就难以如此了。而当时英国海外贸易初具形态,资本主义经济得到了一定的积累,经济基础可以维系一个自上而下完善的政府机构。所以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是有道理的,并且这也是封建社会较之现在德治较为盛行的原因。

终归一句话,制度及社会形态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因此每一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国情,只有建立有自己特色并适应本国经济现状的社会制度,才能有利于国家的发展,而盲目追从只会导致政府的崩溃,自清末以来中国走的弯路正是基于此,而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综合国力的显著增强也正是基于此。

明朝内阁制与美国三权分立的对比——集权与民主

“所有立法权力皆由美国国会所有”、“行政权力则由美国总统所有”、“司法权力由一个美国最高法院和一些可以由国会随时下令设立的次级法院所有”。其通过将政府权力一分为三,以达至权力制衡,防止权力集中与滥权。

美国国会拥有惟一的立法权力。在不授权原则下,国会不会在其他机关委派任何立法代表。美国总统拥有行政决策权,其主要职责为“监督法律之忠实执行”。权力制衡系统的设立是为了防止任何一种职权受到滥用,出现越俎代庖的情况。司法权力由美国最高法院与由国会随时下令设立的次级法院所有。可以运行司法权的法院则称为“宪政法院”。

三权分立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的建制原则,其核心是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相互独立、互相制衡。分权的目的在于避免独裁者的产生,三权分立具体到做法上,即为行政、司法、立法三大权力分属三个地位相等的不同政府机构,由三者互相制衡,是当前世界上资本主义民主国家广泛采用的一种民主政治思想。这一学说基于这样一个理论前提,即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所以,国家权力应该分立,互相制衡。

而古代中国一直推崇中央集权,人事任免权包括死刑处决权都聚集于中央,只要皇帝下旨而内阁未驳回便必须执行,不需要长时间开会讨论表决。长时间以来一直有人反对权力过分集中,认为那样国家事务容易出现纰漏。这是的确的。但是集权也是有好处的,那就是政府工作效率提高,进行一些大型工程和军事战争相当有利。

对于集权与民主的分析之后还会继续。在这里还是要表明一个态度,权力过分集中会容易使国家政策出现错误,权力过分分散会使政府效率低下,遗失很多重要的机遇。所以这两种形式是不能够走极端的。

浅论内阁制度的感悟

德治与法治并无优劣之分

人治不等同于专制,人治是指让有道德修养并且能够自律的人管理国家,利用道德为准绳,约束大家的行为,即德治。

说归到底,德治与法治都是治国的手段,并无优劣之分。法律是社会的底线,而道德是追求的目标。

在古代小农经济时代,税收并不充裕。而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不发达,就决定了官员政治的不完善。这并不是当时的人们不知道行政的细分和政治的完善有利于国家发展,只是这种高成本的付出不是当时所能接受的。

所以在当时便会出现轻刑罚,与民休养生息等决策。

我所要说明的也正是在此,社会只有德治与法治相辅相成,才可以更加顺利的运行下去。即让策划者在已定框架下操盘,既能保证政务的高效,又可以保证事情的公正。

德治追求低成本的运营,而法治追求有秩序的运营。低成本使国家经济不至于崩溃,但是德治却难以保证道德的真正贯彻。所以往往社会秩序散漫并且低效率,但是对于明朝时期中国的现状而言,德治的推广又是没办法的事,不仅仅德治可以巩固君主集权,而且也是维持当下国家稳定最直接的手段。法治追求的社会有秩序,这就需要一系列机构制度人员去维系这种秩序,但是这就带来了高成本,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过高的成本去维系基本的秩序又是没有必要的,并且贯彻法治的并不是旧例规程(即小本本),而是活生生的人,这就注定社会没有纯粹的法治,更没有纯粹的德治。

但是当德治与法治任意一方面超出平衡,必定会引发政治的紊乱。而最为突出的便是德治过于强大,比如内阁首辅张居正,虽然希望进行有利于社会的改革,但是没有保证高层建筑的稳定,利用自己的权力强力推行,控制局面。结果死后身败名裂、人亡政息。若法治过于强大,比如强大的秦朝,也会激化下层矛盾,导致社会自上而下的彻底崩溃。

现下所要追求的和谐社会,实际上就是既要有秩序,又要有活力的一种德治和法治协调共存,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的目标。

集权与民主的优劣高下

康有为曾经言道“吾国行专制政体,一君与大臣数人共治其国”。这反映了我国上千年来的高度集权。自此至今,抨击集权,哄抬民主共治的言论甚嚣尘上。

首先摆明一点,高度集权是绝对不可取的。就如明朝为例,由皇帝及内阁少数大臣共同治理天下,虽然皇帝和大臣都收到了良好的政治教育,但是皇帝不出宫,内阁大学士一般是科甲出身,选为庶吉士,进驻翰林院,当了一辈子京官。对于全国的情况难以完全掌控和了解,特别是对于我们这种疆域广阔的大国,高层建筑与底层社会的联系更容易脱节。这也是我国现今全国各地各族的人都要有人大代表的原因之一。高度集权的危害是不仅仅使行政带有个人主观成分,还更容易使上层与基层脱节。

其次,过度的民主共治是不可取的,苏联解体的例子就在眼前,关键是中央政府要强势,要有控制力,就像明朝内阁一样,一旦有了控制力,国家就会稳定。一旦失去了控制力,不仅朝政废弛,摆在当今局势更容易被国外一些不友好势力利用。更现实的例子是,外敌入侵,是战是和需要当机立断,倘若这时候互相争执不下,贻误了战机,会使国家陷入欲战不能,欲和不成的境地。所以中央的强势决策在军国大事上尤其重要。

所以过度集权会使上下脱节,并且使中央产生错误的判断。过度分权会使政府行政效率低下,中央失去控制力。在了解明朝内阁的兴衰与明朝本身的兴衰的时候,总结出了一点,中央政府要保持上下联系的同时,要保持自身的强势,这样才能使处事客观现实,并且使政治稳定。

“人言不足恤”及监察权的限度

宋朝的王安石曾经说过,“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挑出“人言不足恤”,这反映了当时王安石变法的决心。

所谓人言,是指对政事的评价。在明朝,这叫做言官,即都察院御史和六科给事中。他们所享有的权力在今天叫做监察权。

明代的言官拥有很高级的监察权,这是今日世界各个民主国度无法比拟的,但是言官权力过大,监察权过于强势,对国家真是有利的吗?

首先,不否认监察权的重要作用,并且当下,监察权能否有效实施也是大家普遍关注的焦点。但是,具体到明朝洪熙以来特别是隆庆以来的监察权,就应另当别论了。

在万历年间,张居正召谭纶为兵部尚书,寒冬腊月进入京城,才刚一个月,御史景嵩弹劾谭纶,原因是去日坛时谭纶有点咳嗽,面色不大好。像这种状态,万一北边打过来了,那该怎么办,不如让他回家去吧。这很有点无厘头的意味,张居正也对景嵩进行了处罚。

之后从张居正变法、夺情、抄家,到万历操练、立太子、宫中生活。无所不说,没有丝毫顾忌,弹劾的话语也刻薄之极。甚至于说万历皇帝不立太子,有辱于社稷祖宗。而言官的过度攻击,也间接导致了万历皇帝荒怠朝政。对明朝后期的走势带来了重大影响。

当时,朝廷下来了政策,言官就会想尽办法去挑刺。这样虽然有利于政策的公正,但是也使政事实施不顺利,增加了朝廷的内耗。甚至有人说,明朝的言官制度是导致明朝灭亡的重要因素之一。

最后,个人认为,监察权应当赋予,但是要有责任制,即监察人员要对监察指责的内容负责,就像官员要为自己政策的失误负责,崇祯帝为明朝的灭亡负责一样。这样可以防止监察人员无限制的干扰政府的正常运作,也可以最大程度保证监察权力的有效实施。

从个人竞争到党派斗争的窥探

古言道,一个好汉三个帮。在分析明朝内阁发展史以及世界各国如今的社会状态,我们会发现,不仅仅明朝政府如此,就连我们的社会也无时无刻不在反映这种规律。

起先,明朝的内阁大学士有的是自己的抱负,代表的仅仅 是个人的利益。到了最后,由于稳固自己地位的需要,开始结交同乡、同门甚至是约定门生,来保持自己的权力。这就是党派的初期形态。即利益的集合体。

结成一个党派,对个人的发展至关重要,人数多了,方法多了,这样在竞争中胜算更大,并且党派中某一个人获得了更大的权力,其他人都可以分一杯羹,专制时代所谓的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便有这种意味。

最后党派越来越多,党派与党派之间就开始进行非武力的竞争,比如所谓的政治斗争、商战等等。一个组织或已成框架的机构,随着时间推移,都会开始由个人到小集体到党派的演变。

区别于小集体,党派不会随着创始人的离开而散乱,而是会薪火相传,这样就会产生一定的党内宗旨,比如东林党希望肃清吏治,党同伐异。而浙党主张扫除东林,独断朝纲。这都是他们一代又一代为之奋斗的目标,实现后再制定下一个目标。

可以说党派斗争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但是无休止的斗争就是严重的内耗,正如明朝末期,你方唱罢我方和,经常重新洗牌,倒盘清算。这种中层的不稳定,影响着高层的决策及走向。更会让基层不知所云。

但是,斗争确实是不可避免,用道德准则去约束是无效的,出台规章制度或者相应法律又很不现实。稳妥的方法是有的,申时行曾经提出来过,人们都是有阴和阳的,阴是利益、权力、名位,阳是抱负、贡献、政绩。对能够对国家做贡献的人要尽力保证他们的利益,即阴与阳兼顾。其实这句话是很客观的,一个群体,倘若为大集体作出了贡献,自然能够得到所应得到的一切。倘若尸位素餐,只知道保障自身利益而不顾大集体的利益,那样也不会逃出社会规律的罗网,终会有崩溃的一天,而代替的,是另外由基层而起的群体,依靠的是自己的抱负与对利益的渴望。

历史规律及社会的“道”的意义

在本论文摘要与引言中曾经提到,写本论文的目的是发掘历史的规律和社会的“道”。

此篇可以权当总结了。这是一个大的话题,并非只言片语所能解释。也并不一定能论述出来。只能将一些事例来表达自己的感受。

有人曾惊奇的发现,虽然时间又先后,但是几乎差不多年代,世界各地的猿猴开始部分直立行走,又过了很长时间,在世界并没有什么联系时,人类几乎同时学会了使用火。最后人类文明社会都经历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以至于资本主义社会,都曾经拥有至高无上的皇权,都不约而同的有自己的宗教信仰。

这是一个偶然还是必然?是一种巧合还是未知的力量在控制?其实这并不是一个玄乎出神的东西,学教科书时经常说: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对,就是这句话。为什么是必然?因为这是历史的规律,这是人类社会的“道”。那这又为什么是历史规律或者是什么道呢?

这真的很难说,世界各国都在演变,德治与法治,集权与民主,监察权的矛盾,个人到党派的演变。这又都是为什么?

有人会说这是因为权力利益,因为人类的双重性质——社会性与自然性。有人说这一切都是自然所操控的。

我在此之前一直深信着,但是无意中粗读了爱因斯坦的狭义相对论以及普朗克的量子力学后才发现,就像是光的波粒二象性一样,在一个遮光片中倘若有不规则的孔缝,一个光粒子落在哪里是偶然的,但是许多光粒子又反映出了规律。

人类也是如此,自然也是如此,所谓的规律和道也是如此。人就是光粒子,我们不知道下一刻将会落在什么位置,但是我们观察前人的痕迹,会模糊中发掘一些规律,但是对于之后将要发生的规律和现象,我们能够根据前面的现象进行揣测,但是却无法准确判断,因为前方多远有下一个孔缝,我们并不知晓。

所谓必然性,一个国家,一个朝代或者一个机构一种制度必定会有初创、发展、鼎盛(或者中衰、复兴)、衰落、崩溃。这是必然的。但是时间有长短,那是因为决定他们兴衰的事件往往出于偶然。对于古代封建国家,往往几场大的自然灾害就会导致国家灭亡,或者是几十万流民,或者是少数民族的铁骑。而现在依旧如此,有可能是某个国家发现了大量石油,就会被某些国家抢占资源,毁灭这个政府。那些必然的现象就是规律,而导致这些现象发生的事件是偶然的,我们无法预知。

因此规律和道我们可以探究以前的,却并不是要以此来判断未来的,就像是我们不能拿之前的股市情况来推测明日的涨跌一样。而探究以前的历史规律及社会的“道”是为了让我们现在有所感悟,并且遵守规律及既定框架。我想这才是探讨历史社会哲学的目的及意义所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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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英宗实录》,官修

【23】《宪宗实录》,官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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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武宗实录》,官修

【26】《世宗实录》,官修

【27】《穆宗实录》,官修

【28】《神宗实录》,官修

【29】《光宗实录》,官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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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明朝内阁制度 明朝的内阁制度

【31】《崇祯实录》,官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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