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运引起了学术界对中国一国两制的争议。焦点在立法权的独立特色上。
首先,立法能独立吗?这是政治命题。目前在中文上有中西两种语境解释。
叔本华论政说:权力的概念本质是否定的。所以,不能独立。必须设限。底线是不能侵权,即伤害他人。
孔子论政曰:足兵。足食。民信之矣。去食,皆有死。民无信不立。
都描述了立法的不独立性。一国两制表述了立法的特色。它承认主权统一和治权的不统一的科学性。
香港与任何国家中的地区一样,司法的本质是不独立的。由足兵、足食和民信限制。如果,具有足兵和足食,香港可以民信立法。正如台湾一样。然而,97之后,香港脱离了英国的“兵” 的后盾,民信立法便不再独立于中国政府了。
北京的白皮书是国家主权的宣言。任何人可以参言,不得取諦。
香港公众提名候选人的权利,是香港上层绅士社会的决议。中央批准。若要改变,也要在1200名上层议会中以投票方式改变。这不是司法而是民主程序。若要改变1200人决议的程序,必须重新立法。
民运不是立法程序,因为不理性。
如果民运可以立法,列宁斯大林主义即马克思主义理论就成立了。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就是群集运动立法的理论基础。
中国文化大革命已经树立过样板和模式。
香港和台湾的在野小党正以此为民运,重蹈“浩刼”陷阱。
南美巴西劳动党和委内瑞拉统一社会主义党(PSUV)就是这样起家的。执政之后,也就不再具有立法独立性,而受议会中的席位约束。
21世纪,民主政治普及,政治斗争从战争转向民信,民运便接替了暴力政治的位子。因为民运中没有投票程序。所以,民主政治才为世界推荐为首选制度程序。
公投是在国家议会无法决议的特殊情况下的特殊赌慱。事实证明,很容易转为暴力和内战。除非有毛泽东这样的收放民运的天才出现,否则一定祸国殃民。
中国接受英国对香港主权的移交,北京的白皮书是否威胁司法独立发表意见?
只要北京不否定香港议会,就没有侵权。但报告确实提出了对香港新闻自由的担忧,因为有人“占中”。
占中不再是民运,更不是民主。而是暴力。
民运仅仅是不理性的集会。若不打砸抢烧和绝食强行立法罢官,不失为一种自由言论的表述方式。若以阻得公务的占中强行罢官,就破坏了民主政治程序。
香港政治理论并不成熟到英美发达国家。两岸三地中的无政府主义极端分子和马克思主义共运遗老遗少鱼目混珠于自由香港发难,对幼稚的香港议会是一大挑战。
梁振英团队能处理好民运并成功运作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优势,不失为大陆借鉴的进步样本。否则,香港将为共产主义和极端主义淹没,成为中东埃及和叙利亚。
港民并不喜欢共产主义,但是不反感极端主义!这才是值得担忧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