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大地,有黑账本——无处遁身 黑紫江,有罪凭证——无人敢查
——作者紫江无清白人
从《南方周末》记者黄河、罗敏夏的报道中获悉:从2004年到2007年6月期间,绿大地公司为达到上市目的,累计虚增收入2.96亿。
2012年3月15日,因昆明市检察院抗诉,被称为“银广夏第二”的绿大地造假案将被重新审理。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码002200,简称绿大地),号称“云南省最大的绿化苗木种植企业”。3个多月前,昆明市官渡区法院以欺诈发行股票罪判处绿大地罚金400万元(约为其上市募集资金的1%),判处前董事长何学葵、财务总监蒋凯西、庞明星等五人有期徒刑一到三年,缓期执行,所有案犯当庭释放。如此轻微的判决,引发全国网民正义的拍砖,正如著名财经侠女叶檀所言,“此案涉罪三宗,还没有完”。
相比之下,紫江集团和紫江企业及其掌门人沈雯的问题起码要大几十倍。
是的,据上海紫江集团原集团董事、财务总裁沈国权向国家有关机构实名举报,现仍为集团董事长兼总裁的全国政协委员沈雯,极其严重涉及数亿元人民币的金融诈骗、巨额偷逃税款、虚构业务合同、伪造财务报表、欺诈上市、侵吞集体国有资产数百亿元人民币等罪行,举报虽长期未果,但坚信真相最终会大白于天下。
沈雯的主要犯罪事项简述如下:
一、光1991年6月15日至1996年9月11日止,沈雯利用集团公司及其众多子公司(包括紫江企业和威尔泰两家上市公司)作为平台,通过与银行高管的串通及伪造财务报表和虚构业务合同等手段,接连43次计9154万元人民币和927.5万美元,通过各种非法渠道汇往香港、美国等境外为自己设立的个人公司的账户上,。
二、光1991年6月至2005年12月,沈雯把从国家银行骗来的数亿元资金,以虚假的外商身份收购并控股了紫江集团属下的众多子公司,包括上市的紫江企业和威尔泰两家公司,并最终非法套取两家上市公司上百亿元的人民币。
三、2002年3月,沈雯与银行高管合谋串通,以集团公司本部和四家控股子公司(紫江彩印、紫泉包装、紫丹印务、紫东薄膜)的平台,用虚假财务报表和虚构的业务合同,向上海农商银行(原农村信用社)闵行支行各骗取5000万元的贷款,计骗取2.5亿元人民币的贷款全部用于3月11日注册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的虚假出资,整个过程从骗取贷款、注册验资、随即还贷给银行不到3天时间。尔后又多次挪用上市公司“紫江企业”7.5亿元资金于2005年12月和2008年11月进行对紫竹高新区的两次虚假增资,从而分文不出却骗得该公司20亿人民币注册资本约55%的股份,按现市场价估算,其个人实际侵吞国有资产数百亿元之巨。
……
一如原《证券市场周刊》两位著名记者在2005年10月长文揭示沈雯的紫江集团与紫江企业之间内部交易始终疑窦重重后认为,“当低调的沈雯向着激进的目标迈进的时候,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或者已经正在发生”。其实,何止是激进,又哪里是低调?简直是明目张胆的不择手段的疯狂。相信,因涉及区区信用卡金融诈骗而无期的一代懦商牟其中,是否因知情沈雯大名而汗颜并佩服得五体投地?诚实而勤劳又艰难的人们不禁要问,是谁成就了且长期袒护了他的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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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人现简况:
沈国权,男,汉族,1953年12月生,住上海市闵行区,
电话:13916290390邮箱:zjlr905@sina.com
2012年6月20日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