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有限合伙+信托”?
所谓“有限合伙+信托”,亦可称信托合伙制,指的是信托公司发行信托产品计划向出资人募集资金,并以信托产品作为有限合伙人(LP)参与合伙制企业,而专业投资者或私募基金团队则作为普通合伙人(GP)或者投资顾问提供投资决策,并按条款约定收取相应管理费和利润分红的私募组织形式。在“有限合伙制信托投资基金”中,私募投资机构是主要的操作者,投资顾问提供投资经验作为智囊,而信托可以保障投资者集合资金的独立性,可以保证被用于合同约定的投资项目(比如只能参与二级市场定向增发),这样就规避了私募机构拿客户的资金违规操作的风险。
什么是艺术品信托?
答:艺术品信托是以艺术品为抵押物或投资标的的信托产品,是通过信托制度把艺术品资产转化为金融资产的一种机制与过程。从操作方法来看,目前国内的艺术品信托大致可以分为融资类、投资类和管理类三种模式。
为什么信托理财产品的收益可能高于其他理财产品?
答:信托理财产品的收益可能高于其他理财产品的原因是:
(1)资本管制与币值低估是包括信托产品在内的国内金融产品高收益的基础性来源;
2)在利率“双轨制”下,信托产品收益更接近真实市场利率水平;
(3)能整合运用多种金融工具的信托计划,在更深的层面上把握了风险,并获得显著高于债务融资的收益; (4)杠杆化策略与结构分层是信托产品重要的高收益来源;
(5)跨市场套利机会的存在是信托高收益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6)信托高收益来源的其他因素。
作为一种兼具资金募集优势和高度资金运用灵活性的合规金融安排,信托还可以通过若干方法获取安全边际非常高的相对高收益。比如,“信托+LP”、第三方参与的受益权转让安排、对接券商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等交易模式的创新;组合投资、遴选优秀投资顾问等资产配置与交易能力的发掘;突破管制或进行监管套利;发挥大客户资金优势进行单一产品定制化等。
信托公司设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应当符合什么要求?
答:信托公司设立信托计划,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委托人为合格投资者;
(2)参与信托计划的委托人为唯一受益人;
(3)单个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
(4)信托期限不少于一年;
(5)信托资金有明确的投资方向和投资策略,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6)信托受益权划分为等额份额的信托单位;
(7)信托合同应约定受托人报酬,除合理报酬外,信托公司不得以任何名义直接或间接以信托财产为自己或他人牟利;
(8)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要求。
信托公司管理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可以将信托资金用于其股东或者关联人吗?
答:不可以。依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规定:不得将信托资金直接或间接运用于信托公司的股东及其关联人,但信托资金全部来源于股东或其关联人的除外。
信托行业“一法三规”主要指的是什么?
答:“一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三规”指《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