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9月日军投降书
1945年9月2日在停泊于东京湾的美国战列舰“密苏里号”上举行的受降仪式
9月3日,为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或抗战胜利纪念日,用以纪念抗日战争胜利。日本对同盟国各国递交降书。同时也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纪念日,作为一名中国人,必须牢记:九月三日是中国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纪念日!
1945年9月9日,冈村宁次向何应钦递交投降书
中国战区日军向中国政府投降书全文
一、日本帝国政府及日本帝国大本营,己向联合国最高统帅无条件投降。
二、联合国最高统帅第一号命令规定:“在中华民国(东三省除外)台湾与越南十六度以北地区之日本全部陆海空军与辅助部队,应向蒋委员长投降”。
三、吾等在上述地域内之全部日本陆海空军及辅助部队之将领,愿率领所属部队向蒋委员长无条件投降。
四、本官当立即命令所有上第二款所述区域内之全部日本陆海空军各级指挥官,及其所属部队与所控制之部队向蒋委员长特派受降代表、中国战区中国陆军总司令何应钦上将,及何应钦上将指定之各地区受降主官投降。
五、投降之全部日本陆海空军立即停止敌对行为,暂留原地待命。所有武器弹药、装具器材、补给品、情报资料、地图、文献档案,及其他一切资产等,当暂时保管。所有航空器及飞行场一切设备,舰艇、船舶、车辆、码头、工厂、仓库,及一切建筑物,以及现在上第二款所述地区内日本海陆空军或其控制之部队,所有或所控制之军用或民用财产,亦均保持完整,全部待缴于蒋委员长及其代表何应钦上将所指定之部队及政府机关代表接收。
六、上第二款所述区域内日本陆海空军所俘联合国战俘及拘留之人民应立即释放,并保护送至指定地点。
七、自此以后,所有上第二款所属区域内之日本陆海空军,当即服从蒋委员长之节制,并接受蒋委员长及其代表何应钦上将所颁发之命令。
八、本官对本降书所列各款,及蒋委员长与其代表何应钦上将,以后对投降日军所颁发之命令,当立即对各级军官及士兵转达遵照。上第二款所述地区之所有日本官佐士兵均须负有完全履行此类命令之责。
九、投降之日本陆海空军中任何人员,对于本降书所列各款,及蒋委员长与其代表何应钦上将嗣后所授之命令,倘有未能履行或迟延情事,各级负责官长及违犯命令者愿受惩罚。
奉日本帝国政府及日本帝国大本营命,签字人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官陆军上将冈村宁次。
昭和二十年(公历一九四五年)九月九日午前九时0分签字于中华民国南京
代表中华民国、美利坚合众国、大不列颠联合王国、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邦,并为对日本作战之其他联合国之利益,接受本降书于中华民国三十四年(公历一九四五年)九月九日午前九时0分在中华民国南京,中国战区最高统帅特级上将蒋中正特派代表中国陆军总司令陆军一级上将何应钦印。”
1945年9月2日,参加对日作战的同盟国代表接受日本投降签字仪式在停泊于日本东京湾的美军军舰“密苏里”号上举行。日本代表在无条件投降书上签字,中、美、英、苏等9国代表相继签字。至此,中国抗日战争胜利结束,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也落下帷幕。
9月3日,中国国民政府下令举国庆祝,放假1天,悬旗3天。
1951年8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出由周恩来总理签署的通告,确定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为9月3日。通告指出:本院在1949年12月23日所公布的统一全国年节和纪念日放假办法中,曾以8月15日为抗日战争胜利日。查日本实行投降,系在1945年9月2日日本政府签字于投降条约以后。故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应改定为9月3日。
9月3日是中华民族近代史上第一个值得扬眉吐气的日子,也是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取得最后胜利的日子。有关这个纪念日的历史由来是这样的:1945年8月14日,日本政府照会中、美、英、苏四国政府,接受《波茨坦公告》,无条件投降。重庆夏季时间8月15日晨7时(即北京时间晨7时),四国政府在各自首都(重庆、华盛顿、伦敦、莫斯科)同时宣布接受日本政府无条件投降。9月2日,日本签署投降书。当时的国民政府于第二天下令举国庆祝3天,并从1946年把9月3日作为抗战胜利纪念日。1949年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曾将8月15日作为抗战胜利纪念日。1951年8月13日政务院发布了规定9月3日为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的通告。
1945年9月9日,南京国民政府中央军校礼堂,侵华日军总司令、日本投降代表冈村宁次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国战区侵华日军投降签字仪式上,在对华投降书上签字,并向中方交出随身佩刀,以表示侵华日军正式向中国缴械投降,中国陆军总司令一级上将何应钦将军代表中方签字。中国抗日战争及第二次世界大战正式宣告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