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校车安全问题的几点思考
XXX
(XXXXXXX,XX XX 123456)
[摘要]: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的未来,更是每一个家庭的希望。校车作为每天接送孩子上下学的交通工具,其安全性不容忽视。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对校车安全的检查力度,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培训,严格要求每一所小学幼儿园的主要负责人都能够重视孩子的生命安全。本文从安全系统工程的角度,把校车作为一个承载系统进行研究,认为校车是由不同载体相互作用而存在的一个有机系统。本文结合安全系统工程的原理,运用事故树分析方法,并对我国校车安全进行系统分析,以期对解决我国校车安全问题能有所帮助。
[关键词]:校车安全;安全问题;事故数分析
0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最近几年,校车在我国各地成为了一道亮丽风景,成为了每天孩子上下学的交通工具。校车的投入不仅减轻了父母每天接送孩子的负担,也为孩子上下学交通难的问题发挥了较大作用。安全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需求,是人们生命与健康的基本保障;一切生活、生产活动源于生命的存在,如果失去了生命,也就失去了一切,所以安全就是生命。
但调查显示,我国每年有超过1.85万14岁以下儿童死于道路交通事故,儿童因交通事故而造成的死亡率是欧洲的2.5倍、美国的2.6倍,成为我国儿童意外死亡的第二大原因。所以,分析校车事故产生的有关因素有助于我们解决校车问题。
1 校车的由来及我国校车安全管理的现状
1.1 校车由来
世界上第一辆校车是在美国生产的,有着十分悠久的历史。早在汽车发明之前,美国就有了专门接送学生的校车,不过那时候的校车是马车。第一个生产校车的公司叫做WayneWorks,至少在1837 年就开始生产一种可以乘坐25个小孩子的马车,专门用来接送学生。不过,那时候的校车大多是用于农村,而不是城镇。这是 因为农民住的分散,小孩子上学不方便,没有校车接送就很难上学。而当时的城镇都很小,小孩子走几个街区就能走到学校,家长接送也方便,所以用不着校车。大概在1886年前后,人们就称这种马车为“School cars” 或“School trucks” 了。
在汽车发明后,Wayne Works 在1914 年将这种马车的车厢装到汽车底盘之上,于是就发明了动力驱动校车。不过,那时的校车座位不是像现在这样一排一排对着前面,而是在车厢周围装一排板凳,小孩子团团坐下,上下车则由后门进入。这个后门直到今天的校车上还保留着,作为有紧急事故时出入之用的安全门,正常上下车时只是用侧门了。
在1927 年前后,Wayne Works 和另外一家校车厂商一—BlueBirc Bocy Company 开始生产全金属车体的校车,这种动力卡车大概就与今日的校车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了。后来其他的厂家也纷纷效仿生产校车,其中福特汽车公司生产的校车还十分畅销[1]。
1.2 我国校车安全管理的现状
在美国,人们经常都会见到一些橙黄色的大型巴士出入于街头巷尾,早上将孩子接到学校,下午再送回家。这些独具一格的大型巴士就是美国中小学校用来接送学生的校车,但校车并不是学校配备的,而是由校车公司按学区统一调度和管理,承担各个学校学生的接送任务。校车的利用率很高,按照学生在校时间分批次接送,一般是先接中学生,后接小学生,先送小学生,后送中学生。
在中国,校车的发展历史并不长,也只是在进入本世纪后,它才获得了较快发展。然而,在本世纪初的前几年,由于校车的状况较差、驾驶员素质较低、运营单位管理不善等原因,校车安全违法行为屡禁不止,校车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其中甚至还包括一些重特大事故。一时之间,校车安全成为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1]。
为了保障校车安全,防止和减少校车对孩子们造成伤害,我国各级政府提高了对校车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纷纷通过各种方式、采取各种措施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例如,国家先后颁布施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第2号修改单、《校车标识》(GB24315-2009)、《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GB24407-2009)和《专用小学生校车座椅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GB24406-2009)等多个规范校车安全问题的国家标准,教育部、公安部联合其他国务院部门陆续发布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并于2006年和2008年两次组织领导地方相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大规模的中小学校车集中排查整治活[2];湖北省专门发布了《湖北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其他一些省也在一些立法中对校车安全问题进行了规范,深圳、青岛、哈尔滨等市专门发布了有关校车安全管理的地方规章,除了正式的立法外,许多地方政府及其部门也就校车安全管理发布了专门的规范性文件,如旅顺口区教育局发布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学校校长作为主要负责人,必须对校车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还有部分市县区政府专门发布了关于校车的专项整治文件,如登封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对校车安全进行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登教体通<2011>11号)。这些举措在实践中取得了较大成效,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我国严峻的校车安全形势。另一方面,它们也促使我国的校车安全管理逐步迈上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2 校车事故的事故树分析
2.1 校车事故的事故树分析图
案例分析:
2011年11月16日9时15分许,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榆林镇小博士幼儿园一辆车牌号为甘MA4975校车,由西向东行至正宁县榆林子沟砖厂门口处时,与对向行驶的翻斗车发生相撞,造成21人死亡,另有43人受伤。
一、事故详细经过
11月16日上午9时15分,正宁县榆林子镇小博士民办幼儿园校车(甘M-A4975黄色金杯面包车)由司机杨海军(已死亡)驾驶,搭载幼儿及教师63人(车辆限载9人),在榆林子镇西街道班门前,与向西行驶的陕D-72231东风牌自卸货车迎面相撞,造成交通事故,当场死亡5人(校车司机1人、幼儿4人)。经庆阳市人民医院专家组、正宁县人民医院和中医院全力抢救,因伤势严重救治无效死亡16人(幼儿教师1人、幼儿15人),死亡累计人数达到21人,受伤幼儿43人。
二、事故树分析图
根据事故产生的原因与事故的结果,结合所学的安全系统工程原理,运用事故树分析方法,对本案例进行分析,其分析图如图1。(此处略)
图1 校车事故事故树分析图
根据事故树,其符号表示的意义如表1。
表1事故树各符号的意义
符号 | 意义 | 符号 | 意义 | 符号 | 意义 |
T | 表示发生校车事故 | A1 | 表示校车驾驶员 | A2 | 表示产生事故其他因素 |
A3 | 表示违反交通规则 | A4 | 表示驾驶员其他因素 | A5 | 幼儿园相关领导对幼儿不负责 |
A6 | 表示当地管理部门监督不当 | X1 | 表示驾驶员疲劳 | X2 | 表示天气原因 |
X3 | 表示超速行驶 | X4 | 表示逆行行驶 | X5 | 表示驾驶员法律意识淡薄 |
X6 | 表示驾驶员安全意识薄弱 | X7 | 表示忽视幼儿的安全 | X8 | 表示幼儿园未配足够的车辆 |
X9 | 表示当前政府的体制存在问题表示 | X10 | 表示当地教育局存在监督不力 | X11 | 表示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监督不力 |
三、事故分析
通过上表,运用布尔代数化简法求出图1所示的校车事故是的最小割集。
T=A1+A2
=[X1+A3+A4]+[X2+A5+A6]
=[X1+X3+X4+X5X6]+[X2+X7+X8+X9+X10+X11]
=X1+X2+X3+X4+X7+X8+X9+X10+X11+X5X6
故得最小割集为:K1={X1};K2={X2};K3={X3};K4={X4};K5={X7};K6={X8};K7={X9};K8={X10};K9={X11};K10={X5X6}。
综上所述,通过求出该事故数的最小割集,我们可以得出该事故的各基本事件结构重要度排序为:
IФ(1)= IФ(2)= IФ(3)=IФ(4)= IФ(7)= IФ(8)=IФ(9)= IФ(10)=IФ(11)>IФ(5)=IФ(6)
结合以上数据信息,我们可以得出出现该事故的原因:一是校车驾驶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严重违规超载,左道超速逆行。二是幼儿园私自改装车辆,逃避监管,车辆限定9座现改装为无座。三是幼儿园负责人安全责任意识不强,没有尽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四是因大雾天气影响,货车和校车司机遇到紧急情况处置不力。五是教育、交警部门监管不力。六是当前政府的体制存在问题,并没有将校车布置成统一的车辆、颜色,没有赋予校车更多的权利。
2.2 校车事故的危险源辨识分析
根据能量意外释放理论,认为事故的发生是由于能量的意外释放和转移。能够转化为破坏能量的有:动能、机械能、热能、电能、化学能、核能、辐射能、腐蚀等[3]。通过对校车事故的分析,笔者认为校车承载系统中能够引起的破坏能量主要有行驶的驾驶员、校车本身、道路交通环境以及当地管理部门。
1)对于道路中行驶的驾驶员而言
校车的驾驶员,是整辆校车的操作人员,是一车人安全的希望。驾驶人员驾驶汽车的过程中,80%以上信息都是通过视觉得到的,视觉器官能否准确、及时获取信息与交通事故的发生紧密相关。下面从安全人机工程学的角度分析驾驶员的视觉特性及疲劳问题。
(1)视力与烟雾。如果是浓雾天,驾驶员除了黄色外几乎不能分辨其他颜色。所以,在交通中,我们应该把雾灯设计为黄色[4]。根据此信息,校车的颜色必须统一为黄色,便于其他车辆驾驶员能引起注意,从而避免事故的发生。
(2)速度与注视点的距离。行车中驾驶员与周围的景色相对运动。对象越近,移动越快。驾驶人员总是习惯将注意力集中在路面,即使在路旁等处有杂散的景色也很难转移其注意力。因此,若要在道路上吸引驾驶员的注意力,则必须顺道路的行进方向设置突出的对象物[4]。如果把对象物看成是校车,则道路上的驾驶员与注视点(即校车)的距离关系为:
①行驶速度为40 km/h的注视点在汽车前方约180 m的路面上。
②行驶速度为72 km/h的注视点在汽车前方约360 m的路面上。
③行驶速度为105 km/h的注视点在汽车前方约600 m的路面上[4]。
如果校车驾驶员在操作中因为自身原因是很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譬如经验不足、疲劳驾驶。如果驾驶员在形式的过程中不遵守交通规则,而是闯红灯、违章驾驶、违章超车、逆行行驶等,这也是会造成事故发生的。这些破坏,凸显出此类驾驶员的自身安全意识淡薄,不重视生命安全,映射出法律意识淡薄。
2)对于校车而言
从安全人机工程学的角度出发,可以从交通工具本身的设计方面考虑校车的安全性,从而提高整个交通运输系统的工作效率和可靠性。校车的安全设应该包括以下主要安全装置:
(1)安全车身。为了减轻汽车碰撞时成员的伤亡,在设计车身时着重加固乘客舱部分,削弱汽车头部和尾部。当汽车碰撞时,头部或尾部被压扁变形并同时吸收碰撞能量,而乘客舱不产生变形以便保护乘员安全。车身内部一切有可能性与人体撞击的构建都应该避免采用尖角、凸棱或小圆弧过度的形状,室内可以广泛采用软材料包塑,这样不仅可以满足舒适性的要求,同时也可以增强安全性[4]。根据《上部结构强度的技术要求》(GB/Tl7578—1998)中的第4条的技术要求:车身任何部分的位移都不允许侵入生存空间;生存空间内的任何部分都不能突出至变形的车身结构外。因此,校车的设计必须按照此规定,确保车辆的坚固性与刚性。
(2)安全带。安全带可以大幅度地降低碰撞事故中驾驶员受伤率和死亡率。在正常驾驶时,安全带对于人体的上部并不起约束作用,但在汽车减速度超过预定数值时或车辆严重倾斜时,收卷器会将带字卡住从而对乘员产生有效地约束[4]。根据《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中第4.1.2条规定,每个小学生座位应安装安全带。所以,校车配置有安全带是很有必要的。
(3)乘客门与出口。根据《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中第4.5.2条规定,至少应有两个车门,其中至少一个为乘客门(见表1)。根据《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中第4.5.4条规定,车辆的左侧、右侧至少各有一个出口。第4.5.4.3条规定乘客区的前半部和后半部应至少各设一个出口。第4.5.4.5条若车顶或地板上设有一个撤离舱口,应位于车辆中部范围内(该范围的长度等于车长的1/2);若设有两个撤离舱口,二者相邻两边之间距离(平行于车辆纵轴线测量)至少2m。《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中第4.5.5条规,各种出口的最小尺寸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乘客门的最少数量
车上(m) | L≤10 | 10<L≤13.7 |
乘客门最少数量 | 1 | 2 |
表3出口的最小尺寸
名称 | 最小尺寸 | 备注 | |
乘 客 门 | 净高mm | 1500(如门洞宽可达750,则允许门洞高在1350~1500) 适合于4.6.1.8的校车:1100 | |
净宽mm | 单引道门:650 双引道门:1000 | 在距地面800mm~1100mm范围内测量; 该尺寸在扶手处可减少100。轮罩凸出处、车门的驱动机构处、风窗立柱的倾角等部位:门洞宽可减少250。 | |
应 急 门 | 净高mm | 1250 适合于4.6.1.8的校车:1100 | |
净宽mm | 550。如果自门洞低处向上400以内有轮罩凸出,则在轮罩凸出出,宽度可减至300。 | 在应急门高度的二分之一处测量 | |
应 急 窗 | 面积mm2 | 4.0×103 | 在此面积可内接一个500mm×700mm长方形;对于车辆后围上应急窗,也可以内接一个高350mm、宽1550mm、四角曲率半径不超过250mm的长方形。 |
乘员数小于33人的车辆,应能通过一个长轴500mm、短轴(旋转轴)330mm的椭圆体。 | |||
撤 离 舱 口 | 舱口净面积mm2 | 4.0×103 | 在此面积可内接一个500mm×700mm、四角曲率半径不超过200mm的长方形。 |
乘员数小于33人的车辆,应能通过一个长轴500mm、短轴(旋转轴)330mm的椭圆体。 | |||
注:上述尺寸在测量时,允许包括密封条件可压缩变形的部分。 |
3)对于道路交通环境而言
道路交通环境决定了行车的速度,也考验了驾驶员的驾驶技术。道路因素和交通环境是保障汽车行驶的重要条件。道路的几何线形、技术指标、道路质量、通行能力等对道路交通安全都会产生重大影响。许多交通事故在排除了人的因素和车的因素外,最后应该考虑的就是道路因素及与道路相关的交通环境因素。因此必须按照“安全、迅速、经济、舒适”的总要求修建公路,严格技术标准,保证施工质量,建立良好的运营秩序和交通环境,最大限度地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的安全和畅通[5]。
4)对于当地管理部门而言
结合“11.16”事故的初步结论,我们可以看出:当地的教育部门并没有对辖区内的幼儿园、小学进行安全宣传工作,存在失职、监管不力责任;当地的交通部门并没有加强对校车的安全检查,存在监督不力的责任。更重要的是,社会对校车的关注始终处于冷淡状态,并没有一部真正的法律规范着当前的校车,我们国家法律的还存在着漏洞。一旦校车事故被推倒风尖浪口,当地的管理部门乃至社会才重新重视。所以,各地应该加强对校车的检查力度,加强对每所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校车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使大家能意识到安全的重要性。
2.3 确定危险因素的危险等级
危险性的等级是对危险程度的一个概括的量度。在对校车安全系统发生事故的危险因素进行辨识后,可以把危险程度划分成不同的等级。危险等级一般分成4级[3]:
Ⅰ级:安全的,可忽视的不会对人员造成伤害和系统破坏。
Ⅱ级:临界的,处于形成事故的边缘状态,暂时还不会造成人员伤亡和系统损坏。因此,因采取控制措施或彻底排除。
Ⅲ级:危险的,会造成人员伤亡和系统损坏,应立即采取控制措施。
Ⅳ级:灾难性的,会造成人员伤亡严重,系统损坏严重等灾难性事故。
为了严格管理校车,为了保护孩子的安全,我们提出制作一份校车安全检查表。本检查表适用于在校车接送孩子之前,对校车以及校车驾驶员的综合检查。检查的范围设计了驾驶员自身身体、生理情况,以及运送孩子的校车本身安全情况(见表4)。
表4校车安全检查表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要点 | 是“√”否“×” | 备注 | ||
1 | 驾驶员 | (1)是否饮酒 (2)是否休息足够 (3)是否有思想压力 (4)是否生病 (5)是否精神、注意力集中 (6)是否长时间驾驶 (7)是否经验不足 (8)是否经过正规培训、考核 (9)视力状况是否适合驾驶 (10)是否熟悉线路、了解当日路况 (11)是否了解当日天气状况 (12)对所驾车辆是否熟悉 (13)是否了解和掌握遇到突发状况下的应急预案 (14)是否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 ||||
2 | 校车 | (1)轮胎是否漏气 (2)轮胎是否磨损严重 (3)刹车制动是否失灵 (4)是否配备有灭火器 (5)座椅是否有改动 (6)是否配有安全带 (7) 是否有两个安全出口 (8) 挡风镜是否良好 (9)校车是否在规定服务年限 内 (10)反光镜是否良好 (11)车灯照明是否良好 (12)车辆是否进行定期检查维修 (13)车内温度湿度是否不适宜人体 | ||||
检查人 | 检阅栏 | 检查日期 | ||||
3 结论
综上所述,安全校车是保护孩子的前提,我们应该重视校车安全,杜绝校车悲剧事故的发生。针对近期的几起校车事故,几点思考与建议如下:
(1)建议我国政府建立健全相关校车的法律法规,减少漏洞,将校车问题早日提上议程。各省市必须严格监督检查校车,不能存在监督不力之职。
(2)国家应该加大对校车的统一工作、统一着色、统一安全指标,并将校车的权限加大。同时,各地要减少或杜绝将面包车、三轮车等作为校车。
(3)加强对校车驾驶员的培训工作,严格招募驾驶员,驾驶员的上岗执照必须经过严格考核,其考核难度系数必须大于公交车司机的考核。
(4)各地每年必须举行校车安全质量年检,并颁发年检合格资质证。对年检不合格的校车,必须要求该校车所在学校进行反省,对该学校进行一定的处罚。只有重新评估合格后才能继续使用校车接送。在此期间,学校必须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5)每所拥有校车的学校,定期对校车进行检查维修,并每天完成对校车的安全检查表,将所有数据备案,以便今后的接送,以此形成一个机制。
[参考文献]
[1]朱永国.美国校车制度.教书育人.2007(7)
[2]刘华蓉.教育部、公安部要求:加强校车管理确保学生安全[N].中国教育报.2008(1)
[3]林柏泉,张景林.安全系统工程.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7
[4]张力,廖可斌.安全人机工程学.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7
[5]张志刚.道路因素、交通环境与交通事故分析.道路交通科技,2000,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