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人之常情”
请以“人之常情”为题写一篇文章,要求:自主确定文体(除诗歌、戏剧外),不少于800字。(2008年天津高考语文卷)
同学们看见这个命题作文,应如何审题立意呢?
首先应该思考:什么是“人之常情”?就是“人常有的感情”。
然后进一步思考:哪些感情是“人常有的感情”?
1、正常的也是应该具有的感情,如亲情、友情、恋情、师生情、思乡情、爱国情等等。写这样的“人之常情”,好写但不易写好,立意不易新颖,作文难以出彩。
那么怎样才能写出点新意呢?这就需要进一步思考了。
2、正常的但应该讲原则的感情。
比如,A、我们中学生,想穿好一点漂亮一点,也是人之常情;想上网聊聊天,或玩玩电子游戏等,也是人之常情;因年龄心理特点,对异性有些好感,想谈情说爱,这也是人之常情。
B、当甲乙双方为某事儿争执不下,你左不想得罪,右不想得罪,想在中间当一个好好先生,这也是人之常情。
C、如面对金钱,或面对权力,面对哪怕是一丁点好处,谁都想要得到,这也是人之常情。
D、亲人违了法,或乱了纪,或犯了罪,你想庇护,想使之逃脱法律的惩罚,这也是人之常情。
想到了以上这些“人之常情”,然后进一步分析:这什么说这些“人之常情”应该讲原则、而不应情动于衷便付之于行?
针对A、我们中学生,想穿好一点漂亮一点,虽然是人之常情,但需要根据家庭的收入情况来确定。如果家庭收入一年才几千元,你买一件衣就要几百,这恐怕就“马屎外头光,里头一包糠了”。周末想去上网聊聊天,或玩玩电子游戏等,也是人之常情,但网上虚拟的东西不仅会影响我们的思想--,而且还毒害我们的心灵,中了电子“海洛因”的毒,是不容易戒掉的,所以我们应少去网吧。因年龄、心理特点,对异性有好感,想谈情说爱,这也是人之常情。但中学生主要任务是学习,为将来的进一步深造打好坚实的基础,而且中学生年龄尚小,很多东西如经济地位、社会地位等等都还没确定,两个不确定的因素加在一起也就更不确定了。如果坚持早恋,势必会影响到人生的前途,多半会给心理带来创伤和阴影,其后果不言而喻。
针对B、当甲乙双方意见不统一,或为某事儿争执不下,虽然你心里早已明确谁是谁非,但你左不想得罪,右不想得罪,想在中间当一个好好先生,这也是人之常情。但如果属于大是大非上的意见,如果属于原则上的事儿,那你当好好先生就大错特错了。因为“大是大非的意见”“原则上的事儿”,不仅关系到个人,而且关系到团队、集体、单位,甚至于党纪国法,谁也不可等闲视之。
针对C、面对金钱,或面对权力,面对哪怕是一丁点好处,谁都想要得到,这也是人之常情。面对金钱,古人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现时商品经济社会中,“钱不是万能的,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但必须通过合规合法的途径去获得,而不能不择手段,不能见钱眼开。那种“人为财死”的人,根本不知道人间使用人民币、鬼间却使用冥币,冥币一张就无数亿,想要多少就有多少,你想要多少呢?面对权力,谁又不想要呢?古语云“有钱能使鬼推磨”,现时有人认为“有权能使磨推鬼”,反正是有了权,呼风唤雨,他妈妈的,他奶奶的,像阿Q那种“我要什么就是什么,我欢喜谁就是谁。”但要知道,权力是一把双刃剑,你用它来为民谋利,自然就会赢得百姓爱戴,自然就会名留青史;你用它来损公肥私,自然就会遭唾骂,自然就会被法律法规严惩。所以面对金钱不要手痒痒,面对权力不要心痒痒,当保持清醒、冷静、理智的头脑。
针对D、亲人违了法,或乱了纪,或犯了罪,你想庇护,想使之逃脱法律的惩罚,这也是人之常情。古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现时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哪怕你是“王子”之父之爷,或是“王子”之母之奶,要知道法律是为每一个人制定的,是用来约束每一个人的。违了法,或乱了纪,或犯了罪,以法绳之,天经地义,谁也不能动摇之,更改之;谁也不能藐视之,玷污之!
由上可知“人之常情”,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万不可笼而统之如蜻蜓点水,或泛泛而谈流于肤浅。总结起来,命题作文的审题立意需注意:一、标题所蕴含的意思要明确,要正确;二、选择立意较新颖性的来写;三、分析说理要自然贴切,言之成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