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感性认识、理性认识、理论、真理、科学理论的区别
认识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反映,包括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
感性认识是对事物现象的反映,是认识的初级阶段,是认识主体在实践的基础上,由感官直接感受到的关于事物的现象、各个片面和外部联系的反映,包括感觉、知觉、表象三种形式。感性认识的特点是直观性、生动性和具体性。
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是人们在实践基础上通过抽象思维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和内部联系的反映。人们对在实践中获得的大量的感性材料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加工,使之上升为理性认识。理性认识包括概念、判断、推理三种形式,它的特点是抽象性、间接性和普遍性。
认识既有正确的反映,也有不正确的反映。
理论是人们把在实践中获得的认识和经验加以概括和总结所形成的某一领域的知识体系。它是系统化的理性认识,既有正确的,也有不正确的。
真理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人的意识中的正确反映。真理的本质在于人们的认识与客观对象相符合,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
如果把真理性的认识系统化,按其内在的逻辑组成一定的体系,就形成科学理论。科学理论是从客观实际中抽取出来,又在客观实际中得到证明的正确理论。
认识、理论、真理、科学理论的共同特点是:它们都是客观对象在人脑中的反映,它们的形式是主观的,内容都是客观的,都要接受实践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