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遥远的古代起,中华各民族人民的祖先就劳动、生息、繁衍在中华大地上,共同为中华文明和建立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而贡献自己的才智。
据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统计,祖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总数为126583万人,其中汉族115940万人,占全国人口的91.59%,少数民族10643万人,占全国人口的8.41%。与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11692万人,增长了11.22%,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1523万人,增长了16.70%。汉族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由91.99%下降为91.59%,各少数民族人口的比重由8.01%上升为8.41%。
根据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的结果(下同),55个少数民族中,人口在百万以上的有18个民族,他们是:蒙古、回、藏、维吾尔、苗、彝、壮、布依、朝鲜、满、侗、瑶、白、土家、哈尼、哈萨克、傣、黎等族,其中壮族人口最多,为1600多万人。人口在百万人以下10万人以上的有15个民族,他们是:傈僳、佤、畲、拉祜、水、东乡、纳西、景颇、柯尔克孜、土、达斡尔、仫佬、羌、仡佬、锡伯等族。人口在10万人以下1万人以上的有15个民族,他们是:布朗、撒拉、毛南、阿昌、普米、塔吉克、怒、乌孜别克、俄罗斯、鄂温克、德昂、保安、裕固、京、基诺等族。人口在1万人以下的有7个民族,他们是:门巴、鄂伦春、独龙、塔塔尔、赫哲、高山、珞巴(按实地普查区域的人数计算)等民族。另外,还有未被确定民族成份的人口,共73.4万多人。
55个少数民族人口数分组排序(单位:万人)
人口在1000万人以上的少数民族(2个)
注:壮族、满族与汉族执行同样的计划生育政策,即城市一胎,农村2胎,禁止2胎以上
壮族1617.88
满族1068.23
人口在1000—500万人之间的少数民族(7个)
回族981.68
苗族894.01
维吾尔族839.94
土家族802.81
彝族776.23
蒙古族581.39
藏族 541.60
人口在500—100万人之间的少数民族(9个)
布依族297.15
侗族296.03
瑶族263.74
朝鲜族192.38
白族185.81
哈尼族143.97
哈萨克族125.05
黎族124.78
傣族 115.90
人口在100—50万人之间的少数民族(4个)
畲族70.96
僳僳族63.49
仡佬族57.94
东乡族51.38
人口在50—10万人之间的少数民族(13个)
拉祜族45.37
水族40.69
佤族39.66
纳西族30.88
羌族30.61
土族24.12
仫佬族20.74
锡伯族18.88
柯尔柯孜族16.08
达斡尔族13.24
景颇族13.21
毛南族10.72
撒拉族10.45
人口在10万人以下的少数民族(20个)
布朗族9.19
塔吉克族4.10
阿昌族3.39
普米族3.36
鄂温克族3.05
怒族2.88
京族2.25
基诺族2.09
德昂族1.79
保安族1.65
俄罗斯族1.56
裕固族1.37
乌孜别克族1.24
门巴族0.89
鄂伦春族0.82
独龙族0.74
塔塔尔族0.49
赫哲族0.45
高山族0.45
珞巴族 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