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步步惊心,第一次被虐到的是敏敏格格的眼泪。第二被虐到的是八爷的爱到得不到。第三被虐是心疼四爷那般理智、心细,尽全力顾全自己的兄弟和自己爱的人,却不被理解,在别人眼中竟成了别有一番用心。作者啊!你真是描写了一个完美的四爷。步步惊心里面的人物,目前为止让我觉得恶心然后讨厌的只有两个。一个太子一个九爷。前者嚣张跋扈且不长脑子,后者阴险毒辣心理阴暗。其余的,觉得个个都有苦衷,个个都有让人敬佩心疼之处。最开始喜欢的是若兰。爱得决绝爱得惨烈,一个为爱付出灵魂不收回的女子。明慧呢,也嫉妒,偶尔也会不太能控制好自己的嫉妒。但她为了一心一意对待八爷,为了自己的丈夫的事业,什么都愿意豁出去的心态,着实让我为之敬佩。
远了,远了,我想说的是敏敏格格的。我的第一个泪点。
想象我要是敏敏格格,从小长在草原上,加上年龄还那么小。性格又飞扬洒脱,又率真单纯。又是一个情窦初开的年龄。在这最美好的年华里,她遇见了自己的初恋。哪怕是到最后,都只是属于她自己一个人的初恋。如果按照徐志摩所说——“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那么,敏敏格格也不至于苦情太多。
在她最美丽的年华里,遇见了一个十三。区别于其他的王爷公子,他显得那么的不一般。骑术精,竟赛过草原男子;善音律,唱蒙歌吹长笛。为人有草原儿女一般的豪情,却没有草原 男子的莽撞,有的是尊贵的英雄气质。他还会像一个英雄一样,在敏敏格格被太子为难之时,伸手搭救。最开始倾心,我或许是觉得你新奇,欣赏你,崇拜你。然后,不知不觉,你这个英雄在我身边多待一分,我对你的感觉、感情变浓厚十分。不觉间,已转化为爱。
只是,你不爱我。也不是我不好,也不是我太好。也不是距离,也不是年龄,也不是家族原因。你只是不爱我。从遇见我的那一刻,你就没有把我往心上放。你只是路过,你就只带着路过的心情。可是你毫无预警的——闯进了我的世界,并且扎根,久久不能离去。你最多,只是把我当做朋友。朋友,多么残忍的身份,也是多么恩赐的身份。
我有个好的阿爸,有个好的哥哥。他们怕我对你一往情深而不能自拔(事实上也是如此了),怕我真的嫁给你之后,在紫禁城中找不到自己的幸福,硬是要我断了对你的念头。而你,在皇上行围结束之后,也要离开草原,回到你的皇城。我们必须分开。即使是你不爱我,即使是你把我当做朋友,我都还是不能控制的爱你爱你,想随时见到你,待在你的身边,看见你的身影你的脸。可是,现在这样子都不行了。以后,见也不能见到你了。
所以,我想准备一支舞。这支舞,是特意为你跳的。多么希望,在以后不见的日子里,偶尔,你也会想起我。即使你不爱我,即使你把我当做朋友。我还是希望你记得我,记得你的生命中,曾经出现一个我,一个很喜欢很喜欢你的我,不管你以后的生活是如何。
谢谢你为我吹奏的那一曲长笛。我流着眼泪唱起这首歌,唱起我们第一次见面的那晚,你和我一起唱的这首歌。我泪流满面。却也无可奈何。心里面默默的说,再见了再见了,或许再也不见了。记得我,要记得我,一定要记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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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步步惊心》的第一个泪点,一定要记录一下,没想到废话了这么多。说到底,我心疼的、哭泣的是“爱而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