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顺兴 申纪兰

更重要的是外参

——从黄顺兴拒绝采访说到信息资源的分配不公




  被港台媒体沸沸扬扬炒了一个多星期的特首董建华辞职一事,终于在3月10日下午5时半由董建华本人正式对记者宣布而得到了验证。其间,各种小道消息、各派人马的解读,充斥香港媒体,具体真相如何?恐怕只有当事人知道,因为秘密只掌握在当权者手里,外人获取信息的途径,只能靠胡乱瞎猜了。这也难怪,就连著名作家董桥都要在他专栏里感叹:香港真的回归了,在回归七年之后。如今的一切一切,完全操控在北京手里。政治信息是如此扑朔迷离、真伪难辨,不禁让人想到前几年曾发生在已故老人黄顺兴身上的一则故事。

  黄顺兴(1923~2002年),台湾彰化人,农业专家及环境保护学者。1942年毕业于日本农业高等学校畜牧专业,1964至1969年任台湾民选县长,自1972至1980年任民选立法委员,1980年创办《生活与环境》月刊,颇有影响。后因厌恶国民党台湾政权,来到大陆,在1988年3月的七届人大上担任第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是当时大陆台籍政治人物中职位最高的。黄顺兴在人大常委任内十分关心环保问题,曾经去过内蒙考察,警告中国已面临严重的沙化问题,在他积极奔走下,间接促成了中共全国人大成立环境保护委员会。

  在人大常委任职期间,黄顺兴以仗义执言、经常提不同意见而著名。1992年年3月,在七届五次人大表决“三峡工程案”会上,黄顺兴鉴于三峡工程可能带来极大的后遗症,偕同另一位台湾籍人大代表刘彩品,在李鹏总理宣布投票前,当着现场上千名中外记者,两人起身宣读抗议书,并且随后退席,成为哄动一时的新闻话题。据记载,在一次人大会议上休息期间,一个记者走到他座位边,问可不可以谈一谈,黄顺兴问是不是采访?能不能报导?这记者说,我和你谈的,虽然不能公开发表,但可以发《内参》。黄顺兴不懂,就问什么是《内参》?这记者说《内参》可重要了,专供头头们看的,一般人想看都看不到的。听到这里,黄顺兴说话了:“我是人民代表,人民是最高的,为人民服务,更重要的是外参,而不是内参。对不起,我不接受这种采访!”
  
  《内参》源于何时?未经详考,1957年,毛泽东曾建议“共产党办一张骂共产党的《参考消息》,而且还要扩大发行”。其实,《参考消息》是中国共产党人创办的历史最长的报纸,自1931年11月创办,至今已有70多年的历史了。毛泽东所指的,肯定不是这张报纸,那是不是后来各家大报针对国内社会的内参?就不得其详了。所以,对此有兴趣的新闻研究者,不妨来它一部《内参史》如何?不过黄顺兴不懂《内参》,也并不奇怪,因为他是从台湾来的,根本不懂的这是一种典型的中国特色产物。对国内好奇的读者来说,不少人对此还是略有所闻的。因为这份极具神秘色彩的非正式出版物,各家大报几乎都有,而且阅读对象全都是有身份有地位的头头们,非但如此,还要“仅供参考,切勿外传”,也就是遮遮掩掩,不让老百姓所知。与公开发行的弘扬主旋律的报纸最大不同的是,《内参》所刊载的文章是没有刻意追求的舆论导向的,官话不多套话少,可读性强,多为现实社会中不为人所知的实际情况和负面报导,内参新闻反映出的情况,或许是一种真正的社情民意。说白了,这内参有点类似古时候地方官员给朝廷打的“小报告”、给皇帝递的“秘褶子”,字数虽少,但可直达天听,甚至能决人生死;可谓威力巨大,一字千金!
  
  正因为如此,让不少人懂得了这《内参》的巨大魔力。如一遇冤假错案、贪赃枉法的重大案件,往往涉及地方上有权势的政府官员,当媒体不让公开报导,舆论监督又无法奏效时,最后能指望的恐怕就是托人发《内参》了。对有些腐败官员来说,他们是“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内参把名挂”。一上《内参》,中央震怒,大笔一挥,就有人来管,这弄权犯奸者的末日就来到了。这些年来,由《内参》披露出来的震动了中央并受到严肃惩处的大案要案,真可以说是不知凡几。还有,在改革开放的早期阶段,一些重大的理论探索和突破,如“真理标准的讨论”,也是首先在内参上展开预演的,仅此一点,功莫大焉。所以,也正是因为这种特殊身份,一份荟萃全国各家内参的《内参选编》,发行对象虽仅为县团级,但比起其它报业来说,发行量却一直是居高不下,相当可观,这也反映出内参本身的地位与份量。
  
  但有一个奇怪的现象是,《内参》起到的作用如此巨大,有时可以说是真正起到了舆论监督的作用,但《内参》本身却可以堂而皇之地法律“避责”。也就是说,新闻媒体如若报导不实、或颠倒是非的话,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而《内参》报导失实失误却无大碍,可以不负责。理由是内参属于官方内部未经核实的参考档,是不能向外扩散的,所以也就不会构成当被告的法律实体,甚至不能拿内参来举证,你一举证,反倒构成泄露国家机密了。十多年前,四川就有“海灯法师遭诬陷”一案,起因是为《内参》报导所引发的,而以《内参》为依据的一方,因为不能以《内参》举证,终于败诉。也就是说,内参登对了,一言九鼎;若是登错了,说了白说。这种影响与责任的二律背反,诚属罕见;这样的舆论监督,也有点不清不白。所以,血气方刚的黄顺兴要问什么是《内参》,因为他不明白,在一个民主法制的国家里,除去国家机密之外,还有什么不能让人民知道的新闻呢?在他看来,人民的利益应该最高,自然就是外参高于内参了!
  
  用现代的眼光来看,黄顺兴的观点无疑是对的,不但“更重要的是外参,不是内参”,而且所谓“内外有别”的内参本身,就是新闻史上信息资源分配不公的一种奇特现象,也可以说是特殊年代下孳生的一个怪胎。首先,《内参》本身剥夺了人民群众依法享有的知情权。按理说,在一个民主法制的国家里,除去商业秘密、他人隐私和国家机密外,在获取信息资源面前也应该人人平等的,社会新闻人人都有权知晓。有时候,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政府投资建设的行政审批项目、当地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等,公开透明地告诉群众,让老百姓来参与“外参”,进行监督管理,这才是人民政府的应该做到的。不告诉人民,隐瞒事实真相,只让少数人独享《内参》,乃是封建特权思想的流风余韵,是典型的“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愚民政策。小平同志早就讲过:“重大决策要让人民知道”。你把正常的消息来源封锁的严严实实的,让人民群众对一些重大事件茫然无知或如坠五里雾中,甚至以偏概全,以管窥豹,又如何能做到信息透明化、过程公开化和决策民主化呢?
  
  再者,《内参》扭曲了一个正常的社会生活空间,打乱了人们判断事物的是非观念。在中国有内参的几十年来,这样的教训还少吗?明明自己穷得连饭都吃不上了,老百姓却还会相信什么“世界上还有三分之二的劳苦大众还处在水深火热之中”呢!明明国民经济已到了崩溃的边缘,我们还在满怀激情地引吭高歌“到处莺歌燕舞,更有流水潺潺”呢!不过,对那些能看到《内参》、了解事实真相的人来说,他们倒是心知肚明的,知道这个社会乃至这个世界到底是怎么回事。所以,他们就能够高瞻远瞩的“着先鞭”,大刀阔斧地进行改革,总是能以领导者自居,总显得比常人高明。另一方面,由于获取信息的不对称,不知内情的老百姓也总是处于一种劣势地位,只有浑浑噩噩地被人牵着鼻子跟着走。几千年的愚民政策,都是这样干的!
  
  还有,《内参》在法律上的“避责”行为,也是一种明目张胆的违宪行为。同样是舆论监督,同样是耍笔杆子,你在公开发行的媒体上报导错了,是要吃官司的;他发《内参》,专供头头们看,造成的影响和后果还要大,错了却不负责任,这显然是一种法律上的不平等。改革开放以来,与数十万新闻从业人员密切相关的《新闻法》迟迟出不来,其中恐怕也有一旦有了法律依据、《内参》将何以自处的因素包含其中吧?
  
  人类的发展史告诉我们,在商业竞争中,谁掌握了信息资源,谁就能获胜;而在政治领域中,谁获取得信息最多,谁就将驾御全局。其实,对广大群众封锁消息,让少数特权者独享新闻,这种获取公共信息资源上的不平等的状况,早就不适应现代信息社会的生存和发展需要了,也是为一些有识之士所诟病的。就在第十届人代会上,连续两届全国人大代表李力强烈呼吁,尽快制定一部《政府信息公开法》,敦促各级政府依法公开行政程序和相关的政务信息,建立一个“阳光下的政府”,让公民能依法获得本来就属于他们的知情权!
黄顺兴 申纪兰
  
“把一切都摊在阳光下!”,让一切都透明化,让人民了解一切,多么美好的口号!这也就是当年黄顺兴所主张的“更重要的是外参”。不过,如果真有这一天的话,那么,作为中国新闻史上的一种怪胎《内参》本身,是不是也该到了寿终正寝的时候了?

台籍爱国人士黄顺兴逝世

  新华社北京3月13日电 著名台籍爱国人士、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黄顺兴先生,因病于2002年3月5日在北京逝世,享年79岁。
  黄顺兴先生遗体今天在八宝山革命公墓火化。蒋正华、王兆国、罗豪才、张克辉以及全国人大办公厅、中共中央统战部、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台盟中央、全国台联等有关单位的负责同志和在京台胞代表、黄顺兴亲属、生前友好参加了遗体送别仪式。钱其琛等领导同志也以不同方式向家属表示慰问。
  黄顺兴先生1923年3月12日生于台湾省彰化县,早年积极投入爱国民主运动,反对国民党当局的独裁统治,主张祖国统一。1986年在北京定居,1987至1992年担任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及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黄顺兴先生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参政议政,为祖国的现代化建设和和平统一事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他一直关心国家农业和环保工作,积极建言献策;他身居北京,挂念台湾家乡父老,为促进两岸同胞的交流交往做了大量工作;他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旗帜鲜明地反对“台湾独立”,体现了一位老台胞爱国家爱民族的情怀。


黄顺兴先生生平

著名台籍爱国人士、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黄顺兴先生,因病于2002年3月5日在北京逝世,享年79岁。


黄顺兴先生,1923年3月12日出生于台湾彰化县埔心乡。1938年留学日本,先后在日本矢部高等学校肄业、熊本高等农业学校农科毕业。1941年5月随日本高等农校首次赴祖国大陆东三省访问,增加了他对祖国的向往,强化了他日后回国报效的志向。农校毕业后赴北京、上海学习中文和文物风俗,1943年在“华中棉产改进会”从事农业工作。在上海期间,曾阅读过《中国共产党二十年》等进步书籍,受到很大影响,曾因参加反日活动被追捕。1945年抗战胜利后返回台湾,在台中县政府担任农业技士。1951年因受“二·二八事件”牵连避居台东县,从事农业推广工作。1957年至1964年从事爱国民主运动。先后当选台东县第4、5、6届“议会议员”,1964年当选台东县第5届“县长”,为台东县第一任非国民党籍的“县长”。自1972年起连任两届“立法委员”,他同一批知识分子经常发表言论,抨击时政,受到国民党当局的打击和迫害,后移居日本。



他在台任“县长”时,被人称为“平民县长”,经常下水田与农民一起劳动,走访山地,为原住民请命。他坚决反对台湾民主运动中出现的“台湾重返联合国”连署行动的逆流,积极支持爱国统一运动,被台湾爱国人士视为在政界支持统一的一面大旗。



1985年底,他回到祖国大陆定居,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照顾,曾多次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接见。他激动地表示:“终于见到了我长期向往的新中国,不回来,我死不瞑目。我没有什么奢求,只希望我活着一天能为祖国为统一多点事情。”他还表示,过去他认识的社会主义是抽象的,这次可以亲身体验了,要努力学习,了解社会主义的真髓。他对外发表谈话,要求台湾当局取消长达三十八年的“军事戒严法”及对非国民党籍的“党外”人士的拘捕压迫。他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两岸关系的学术研讨会,积极为推动两岸关系发展建言献策。



1993年,他从人大常委卸任后,仍一如既往地关注岛内局势和两岸关系的形势,关心祖国大陆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他不顾年老体弱,不辞辛劳先后走遍各省市,深入山区、边陲及穷困地区进行考察、调研,他希望祖国大陆要吸取台湾的教训,经济快速发展不能以牺牲环保为代价,并积极推动成立民间环保组织。无论是在他的文章中,还是与台湾各界朋友的交往中,他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反对台湾“独立”、主张和平统一的立场始终如一。



黄顺兴先生是一位著名的爱国民主人士,他把自己的一生奉献给中华民族统一与富强的伟大事业。他为人耿直,心胸坦荡,生活俭朴,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仍然关心祖国统一大业,实践了他所写的《永不退却》的人生格言。他的去世令人惋惜,他不仅是台湾人民的优秀儿子,也是全中国人民的优秀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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