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会想,哦,我写得这么随便这么没有文采,还是不要乱写博客了吧。直到昨天,2013年的1月28日,根据木心文学回忆录,才知道:
“你所要表达的,只有一个词是最恰当的,一个动词或一个形容词,因此你得寻找,务必找到它,绝不要来个差不多,别用戏法莱蒙混,逃避 困难只会更困难,你一定要找到这个词。”这是福楼拜说给莫泊桑的。
这“唯一恰当地词”,有两重意思:一是要准确的;二是要美妙的。准确而不美妙,不取,美妙而不准确,亦不取。越是辛苦不倦找唯一的词,就越熟练。
怎样达到此种程度、境界呢?没有捷径,只能长期的磨练,多写,多改。很多人一上来就写不好,自认没有天才,就不写了,这是太聪明,太谦逊,太识相了。
天才是什么呢?至少每天得写,写上十年,才能知道你是不是文学的天才。写个九年半,还不能判断呢?
如此,困惑明了。原来天才也是经由练习才达到的境界,并非天生。由此看来,如果付诸勤奋和时日,俺还有写出好文章的希望。过去对自己的怀疑,原来是有太聪明太谦逊太识相的嫌疑。多亏仅仅是怀疑,并没有完全放弃,但这怀疑也影响了自己“写”的步伐的。
如此,便可放开,大写特写,管它好看不好看,管它有无人看。反正这是练习本,不是最终的思想的。话说这思想也是需要练习和时日的磨练的。这是另一题,不在此文讨论之列。
木心说,心中一亮一暗,一冷一热,都可以,也应该写下来。顿悟一定要有渐悟的基础。所以要勤写常写多写。
木心还说,姜太公八十岁前都是全职杀猪宰羊。所以,我急什么?塞万提斯三十四岁才开始写作,木心说,大家三十多岁写作,不迟啊。
林语堂也说,苏东坡也是三十八岁以后才开始真正的看书,以前都是游玩。所以,我不算晚,正合适。
但要时时记住布丰的话,“天才,就是坚持不懈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