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一个新兴的职业已在中国悄然诞生:————中国注册法务会计师FCPA,这象征着二十一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法制越来越健全的国家,同时又是对中国会计界、律师界,将面临最新的跨专业、跨领域复合型、通用型人才的新职业挑战。
全球市场经济下最依赖的两个职业:一个是律师,一个是会计师,是它们支撑着当今世界的经济运行秩序和市场游戏规则,律师、会计师也将面临在日趋规范、完善、的法律环境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律法规体系是规范会计行为的前提。会计与法律的结合将更加紧密。一方面单纯凭会计知识已经很难正确处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所有会计事项;另一方面法律对市场经济的规范还需要通过会计计量和记录。因此,以会计理论和法学理论为基础,融会计学与法学为一体的法务会计师必须开始拓展新的职业范围来顺应全球经济一体化所带来的新挑战,律师、会计要与时俱进就必须适应市场经济环境的需要,。
二十一世纪的中国是一个法制越来越健全的国家,同时会计也将面临越来越复杂、越来越完善的法律环境。在此情况下,对于公司治理、内部风险控制将是未来企业首要的迫切需要执行的措施,注册法务会计师除了在发达国家需求每年不断节节上升的同时,中国注册法务会计师的新职业诞生也将是最炙手可热专业资格。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律法规体系是规范会计行为的前提。会计与法律的结合将更加紧密。一方面单纯凭会计知识已经很难正确处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所有会计事项;另一方面法律对市场经济的规范还需要通过会计计量和记录。因此,以会计理论和法学理论为基础,融会计学与法学为一体的学科。
问:法务会计的特点 是什么?
答:运用会计知识、财务知识、审计技术与调查技术,针对经济纠纷中的法律问题,提出自己的专家意见作为法律鉴定或者在法庭上作证的一门新兴职业或专业领域。它是会计学与法学的一门交叉的新兴学科。提供上述服务的主体就是法务会计人员。法务调查(ForensicInvestigation)、法务审计(Forensic Audit)、法律支持(LitigationSuport)、调查会计(InvestigationAccounting)等概念实质上是法务会计概念的进一步延伸。法务会计主要分为两大部分:法律支持与舞弊审计涉及法律顾问会计事项、会计资料。
问:法务会计在职业律师、注册会计师工作中的相同重要性是什么?
答:会计(accounting)的原意,在英文,是数了之后加起来的意思;在中文,有记录的含义。一个单位的会计人员按照会计制度记账,及时编制并报送财务报告,这便是传统意义上的会计。
但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发展,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分离,西方社会推出一个基本的假设前提就是“任何人都不能有效地监督自己”,因而经营者管理下的内部会计人员,被假定为有创造性的虚假会计记录的可能。诸多经济案件、审判事例的发生也使我们认识到,在市场经济的机制运行下,由于会计信息具有天生的经济后果性,人们在经济利益上发生矛盾时,会计信息的解释往往就成为关键,但要正确区分真实的与虚假的会计信息,辨别什么是会计法律责任,并不是一件十分简单的事情。特别是当牵涉到法律责任时,正确划分虚假及真实的会计行为,就更成为由谁来承担责任的根源。而在法律纠纷中,根据我国当前的立法精神,不管是政府单位、还是企业的法人代表,在没有对性质作出审判之前,都作无罪推定,即都是平等的法律主体;因而,都不能由某一方来作出简单的结论,特别是与此案有关的当事人。所以会计解释上的法律争端也成为法律界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
在这样的情况下就多了一种职业,即由具备独立专业资格的人士,从专业与法律的角度出发,对有关会计信息或相关事件作出专业鉴定,其可靠性与公允性就比较容易得到大家的认可,这就是法务会计的应用。而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就是法务会计人员。法务会计是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以会计资料为凭据,运用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对在经济管理和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各种法定经济标准和经济责任界限规范过程和报告结果进行计算、检验、审查、分析,作出专业鉴定,必要时提供“诉讼支持”,它是市场经济法制化的必然要求。
问:法务会计的法律体系问题主要有哪些?
答:主要有二点:一、法务会计有效介入的前提是要有相对应的完善的具可操作性的法律框架和条款。但目前会计、审计均有相应的法律规范其行为,而法务会计仅以《人民检察院司法会计鉴定细则》为规范。且它只规范检查机关的法务会计活动,对来自其他司法机关的法务会计或被指派、聘请的会计审计人员则无约束力。其实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看,法务会计与审计学、会计学是各有研究对象的不同学科,存在着一定差异,应该确立我国法务会计的法律地位,完善相关的法律规范。在我国,尤其是民间审计领域的法务会计,更应加强立法管理,确定法务会计的法律地位和从业人员的资格条件。
二、法务会计既涉及到会计事务又牵扯到法律事务,法律对经济行为规范执行情况,必须通过会计信息和会计证据来具体量化和证明。由于会计基本原则和方法与法律规定的差异,客观上造成了管理实践中会计工作与法律执行的偏差。随着经济业务多元化的发展,新型经济业务的不断产生,隐形经济业务的不断增加,会计理论与法律规定之间的差异,将会越来越多越麻烦,因此需要确立这一矛盾的中间力量法务会计的相关规范,以协调差异,完整地解决这些问题。而且在我国,随着《企业破产法》、《公司法》、《合伙法》、《票据法》、《证券法》、《婚姻法》等的出台、完善和实施,迫切需要完善的法务会计体系来沟通会计领域与法律之间的联系。
正如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一样,法律的空白地带往往是孳生虚假舞弊事件的温床,完善法务会计相关规定和体系,提高法务会计的法律权威性是市场经济稳定发展的有力手段。
问:法务会计师对法律服务性是什么?
答:是将会计语言翻译成法律语言,以帮助解决法律问题,因而具有法律服务性。会计是一种服务性的活动,就是向有关各方提供定量的财务信息,帮助人们对企业或非企业实体中的资源安排和使用作出决策[15]。同样,法务会计也是一种服务性活动,它为法律事项的处理或解决服务,是会计工作者对法律工作者或当事人的专业支持。需要注意的是,应当从前述“三结合”的角度来理解法务会计的法律服务性,它是法务会计人员运用会计技能或理论服务于法律事项的处理,因而不仅具有专业性、服务性,还具有职业性。
在财务会计中,会计为投资者、债权人、供应商、政府机构、社会公众等利益相关者提供其决策所需的会计信息,表现为决策服务性;在独立审计中,审计师站在公正立场鉴证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以合理保证信息使用人获得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表现为社会服务性。只有法务会计是专为法律事项的处理而协助法律工作者查证相关的财会事实,表现为法律服务性。由此可见,法律服务性是法务会计的根本属性,了解这一点对于法务会计的理论与实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问:法务会计的法律事项性如何?
答:法务会计是就事论事,它围绕法律事项开展业务,因法律事项的发生而引起,并随着法律事项的解决而终结。不过,法务会计是协助而非直接处理或解决法律事项,它是查明或认定法律事项所涉及的财会事实。这是法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管理会计的根本区别之一。实际上,这里的法律事项相当于财务会计中的会计实体,正像会计实体划定了财务会计的空间活动范围一样,法律事项划定了法务会计的空间活动范围。可见,法务会计具有鲜明的法律事项性特征。并且,这一特征决定了法务会计不适用财务会计的会计实体、会计分期与持续经营假设。因为,在法务会计中,凡是法律事项涉及的财会事实都必须查清,并不局限于某一会计实体或某一会计期间,也不问该实体是否处于持续经营状态。因此,笔者认为,法律事项是法务会计的核心概念之一。
问:法务会计与会计在经济纠纷中是如何区分的?
答:法务会计是远远超出了会计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而是对财务问题的确认与解释更为准确、清晰,并能很快地确认出财务事项的要害所在,进行分析作出相关的认定,并通过法律手段来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法律对经济行为规范执行情况,必须通过会计信息和会计证据来具体量化和证明的,这是法务会计与其他会计形式的最大区别。
问:法务会计报告的要求是什么?
答:法务会计的目的是提出专家性意见作为法律鉴定或者用于法庭作证。一般来说,法务会计的最后成果是一份报告,这一报告对企业的经济情况进行描述,尤其针对法庭所关注的问题加以分析说明。法务会计根据调查的结果向法庭提供专家性意见,作为法庭做出判决的证据,最后由法官来确定嫌疑人是否承担法律责任。由于业务对象和使用对象的特殊性,法务会计报告的格式多与传统的会计报告有所不同,一般采用委托部门所规定的格式。法务会计报告通过会计资料体现了有关法律的精神;但法务会计报告又不是法律裁决书,因此,不能使用法律中的定性概念,如侵吞、挪用、偷税、贪污等概念,而应使用会计专业术语,如营业额、销售额、收入额、支出额、应税所得额、利润额、净收益、亏损额、转移额等,以保证法务会计报告的独立公正性。
市场经济的本质就是法制经济。随着我国实行市场经济,对经济案件中的会计证据收集的要求也随着法制的发展而不断提高。同时,在法制建设过程中,我们已经碰到了许多与会计相关的法律问题。这对法务会计提出了挑战,也提供了机遇。
问:法务会计在调查取证性中的重要性在哪里?
答:法务会计的核心内容就是对法律事项涉及的财会问题进行调查,收集、固定证据,并据此形成结论性专家意见,用于法庭作证或供当事人自行解决纠纷、处理未决事项。这是法务会计与其它会计、审计的最大、最明显的区别。国内外许多学者正是根据这一特征来对法务会计进行定义的。也许有人会说,审计也有此特征。这不完全正确。审计一般是对被审单位的内控制度进行符合性测试基础上对有关项目和交易进行实质性测试,并收集相应的审计证据,它不如法务会计进行的是专项调查,深入而细致,并要与证据规则相结合,针对性地收集、固定证据。另外,审计报告与法务会计的专家意见的目的和用途完全不同。
案例:从震惊全国的“琼民源”、“红光实业”等舞弊案可以看出,不公平的裁定、无法定性和定量的法规严重影响着我国经济领域的完善与发展。《证券法》在西方被誉为“蓝天法”,原因就在于证券法的重要作用就是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因此,除了对披露虚假信息的管理当局处以刑事和行政处罚外,还应完善相应的民事责任制度。相应的,现存的其他法规也应完善民事责任制度;此外,还应对虚假会计信息的界定及对虚假会计信息性质的判定做出更具体的规定,以增强法规的可操作性;再次,应明确虚假会计信息披露的主要责任人为企业管理人员,避免由于采用“非理性,无限连带责任”原则而造成的罪不当罚现象。
诉讼程序方面缺乏法律保障,无立法依据,严重阻碍了法务会计的发展。现存法规应赋予广大投资者代位诉讼权。代位诉讼权即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而给公司和投资者造成损害并应承担责任时,在公司因故未对其追究责任的情况下,任一投资者均可依据法定程序代表公司对董事会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追究民事赔偿责任,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以利于对各有关责任人构成一种外在约束,使其自觉提高会计信息披露质量。
问:法务会计如何体现价值量化性?
答:货币计量是财务会计的四个基本假设之一,因为只有通过货币或价值手段才能将各项具体的经济业务或财产进行汇总,从而得到会计实体的经济总量信息,以利于综合判断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在法务会计中,一方面法律事项所涉及的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绝大多数都表现为货币计量信息;另一方面,为获得处理法律事项所需的犯罪金额、纠纷金额、损失金额等必须对该法律事项相关的财会事实进行价值量化、分类和汇总。可见,法务会计需要以价值量化手段汇总法律事项涉及的财会情况(如占用公款一百万元等),以利于司法人员或当事人对案件或纠纷进行定性和处理,因而具有价值量化性特征。
问:法务会计的法律标准性?
答:法务会计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为了查明法律事项涉及的财会事实,法务会计人员必须依照《公司法》、《诉讼法》、《证据规则》等实体法与程序法的规定办事,而现实中的会计资料、审计报告等是依照会计准则与制度、审计准则等行业规范编制或形成的。这就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对这些会计资料、审计报告等进行检查与验证,如有冲突必须以法律规定为准。当然,在我国,会计准则、制度等行业规范作为政府规章是法律体系的一部分(最低一级),司法人员办案一般是依照法律、参照规章。但是,由于司法人员及当事人等对专业性很强的会计行业规范知之甚少,往往难以或不予参照,有时还会造成其法律职业判断或当事人一般认识与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产生分歧,这就需要既懂会计又熟悉法律的法务会计人员依照法律标准做好沟通和协调工作。
问:法务会计的广泛应用性怎样?
答:法务会计是会计界为法律界提供专业服务,是会计实务对法律实务的支持。在现代社会中,各种各样的社会经济活动都要受到法律调整,当人们在处理经济纠纷等法律事项时只要遇到自身难以解决的财会专门问题,就需要法务会计提供专门服务。因此,法务会计在行政、司法机关、银行、保险公司、上市公司及其他大型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将得到广泛应用。并且,法务会计服务的项目也十分广泛。正如(香港)德勤财务调查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黎嘉恩先生所说,法务会计的服务范围包括“洗黑钱”调查、公司内贪污调查、电子商务交易真实性调查、商标注册权调查、资产追踪、欺诈调查等,几乎涵盖了所有你能想到的与财务有关的问题[16]。
问:法务会计的原则是什么?
答:⒈ 真实性。所涉及的会计业务、会计资料都必须是已经发生的、真实可靠的,不能有半点虚假。
⒉合法性。对财务会计已确认、计量、记录的会计事项,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判定。凡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要进行纠正或调整,并作为报告、处理的依据。
问:中国法务会计主要存在的领域?
答:各大企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合资企业、集团公司、民营企业等)、中阶服务咨询机构(例如:各大会计师事务所、风险管理公司)、上市公司、司法公安检察机关、国家审计部门、纪检部门、调查舞弊审查机构等,市场经济下的法务会计业务知识将服务于各个行业涉及的范围相当广泛。
问:对注册法务会计师的要求是什么?
答:注册法务会计师不再是单一专业人士,而是既熟悉有关法律知识(不仅是我国法律,还应包括有关国际法,相关国家有关法律),又精通会计业务的复合型、通用型、跨专业、跨领域人才,也是全球一体化经济环境下必须具备的专业人才。
问:什么才是合资格的注册法务会计师?
答:一,精通会计,熟悉法律等其他相关法律知识。法务会计既然是一门复合型会计学科,就要求法务会计人员具有多种相关知识,以便更好地了解财务报表和所要解决的问题之间的关系。
二,必须具有调查者的眼光,辨别舞弊的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要想成为一名法务会计师意味着要学习小偷的思维方式,象小偷那样想问题:“在这一内部控制的链条中,哪里是最薄弱的环节?”而这些知识不是从审计教科书上或上年的工作底稿中学到的,更多的来源于工作经验的积累。同时,法务会计还必须能清楚无误地将所发现的结果,用最通俗的语言传递给要求调查的人员,并为他们所理解。
三,高尚的职业道德。独立、客观、公正是最重要的三个基本概念,如果在形式上存在任何不独立的地方,那就有必要解释这一关系,并取得关联方同意才可执行业务;但同时法务会计又并非是无原则的赞成者,而是提供了独立专家的技巧和能力。保密、自律是最高要求,从业者应对委托人负责,只能对某一问题的认识报告给委托人,在法律规定的保密期内,不能私自将涉及的相关内容,有意或无意泄露给外人,更不得未经允许私自保留与报告相关的证明材料。
问:我国目前合资格的法务会计专业人才是怎样的情况?
答:目前中国正面临着空前法务会计专业人才紧缺的问题,我国现有培养的会计人员、审计人员、律师等人才,多数是“单一型”的,只掌握了某一方面的专业知识。但现实形势需要既懂得会计知识,能甄别假账,又懂得审计技术能进行案件审查,还能通过法律手段来追究法律责任的复合型人才。而我国法务会计人才的培养几乎刚起步。目前很多大学都看到了这方面的专业人才需求的必要性、紧迫性,相继开设法务会计专业,早在2005年上海复旦大学首次开设“舞弊审计与法务会计专业硕士班,这是全国高校首次开设这一专业。(上海科技报、上海市政府网站)中国政法大学也开设了高级法务会计研修班并在2007年并成立了法务会计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渤海大学等2008年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也相继成立了内部控制风限管理研究所,其中也设立了法务会计专业。
总之:现有在中国的合资格的法务会计师或真正具备国际标准的法务会计师多数是来自境外的专业人士,国内人才可谓奇缺,培养法务会计师专业已是迫在眉捷,更是全球经济环境大气侯下的新职业趋势。
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对法务会计发展与推动作用如何?。
答:作为法务会计业务重要内容的舞弊审计和诉讼支持都是注册会计师的业务范围,而执行这两项业务的主要成员是注册会计师。因此,作为注册会计师的全国性组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注册会计师执行的法务会计业务中起到了极为重要的推动作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成立的目的是要加强全国注册会计师的团结统一,促进他们之间的相互联系,提高执业会计师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从而真正形成一个以注册会计师为主体的社会经济监督体系,并使之在法制化的轨道上有效地、规范的运转。在2008年5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深圳与香港会计师公会的深港交流会上也特别强调了未来中国会计师的三大工作,法务会计师就是其中的一项。可见法务会计师的专业资格已不容忽视。
目前我国法务会计涉及到的审计准则、道德守则基本上是秉承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所规定的,其对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进行界定,对法务会计人员执行业务的技术、道德提出了标准。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注册会计师考试,对注册会计师进行后续教育培训,也大大提高了注册会计师队伍的人员素质。可以说,法务会计今后发展的每一步都需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积极推动。
问:注册会计师与法务会计师的职业技能是如何体现的?
答:考取注册会计师资格只是入门,每一个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在职业发展方面都会向某一个领域发展,比如向税务专业方向或审计专业方向发展。而法务会计师是在注册会计师的基础上提升他的职业技能,法务会计师是具备会计知识、法律知识,是跨专业、跨领域复合型职业技能的体现,在国际上职业地位也比注册会计师高,已是很成熟的职业,中国也是一样,一个注册会计师是不能胜任法务会计师的工作。
问:目前国内有无开展法务会计业务?
答:国内现从事法务会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多是外资会计师事务所。例如:普华、毕马威、安永、德勤、国内一些大型的会计师事务所等。
法务会计的需求确定以后,必定要有这样的一种社会团体力量来满足社会的需求,即由某一专业团体来提供这一服务。由于这一业务的特殊性以及注册会计师所特有的专业胜任能力,社会经济的发展将这一责任交给了注册会计师执业人员。毫无疑问,随着社会对舞弊事件的重视,会计师事务所应加强了对法务会计的重视,有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应积极发展自身的法务会计部门,将业务由原来的审计发展到对公司内部存在的舞弊案件提供咨询,直至到法庭上作证,以跟上提供法务会计服务的步伐。由于法务会计和法律结合的紧密性,会计师事务所需雇佣多数律师或与律师事务所达成联系,以加强了会计师事务所在法务会计业务上的工作能力。除此之外,一些小型的会计师事务所也可聘用了原来在“五大”中工作过的退休合伙人,以增强这方面的力量。值得注意的是,在提高业务水平的同时,切莫忽视对业务质量的控制。
中国加入WTO之后,要进入中国市场的国外投资者需要第三方来提供一些保障,降低投资风险,现在大家比较关注的“洗黑钱”问题,就可以通过法务会计服务来防范。
国际会计事务所显然已经将触角伸进了内地市场。目前,他们在内地已经有不少的客户,主要来自外资企业和合资企业。
另外,世界上最大的侦探事务所Kroll公司,由于发现法务会计发展速度非常迅猛,也在与会计师事务所讨论合作事宜,希望发展探索双方共同进步的新领域。这为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发展又提供了一个新视点。
问:法务会计在国际上的需求如何?
答:法务会计师国际需求节节上涨在英、美、加拿大等国家,法务会计的需求已节节上升。早在“9•11”事件之后,美国甚至在反恐调查中也大量动用了法务会计。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证明,现在银行、金融机构和大型企业纷纷开始聘用法务会计来防治公司欺诈和其他不道德行为。而一些大的国际性会计师事务所(如美国“五大”会计师事务所)纷纷在内部设置了法务会计部门,大量增加法务会计人员。
德勤财务调查服务有限公司2002年在香港成立,整个团队由专业会计师、警察和电脑专家组成,在很早以前就已经在做了。在香港,这个市场需求已经到了一定程度,有必要成立一个专业的队伍来提供这方面的服务,并在不断招募新人。2008年10月美国金融海啸引发的全球新经济危机给各个行业带来新的冲击,企业风险控制、公司制理将是未来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