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会共和制与总统共和制的区别
西方的国家政府是指立法、行政、司法的总称,行政权力并不代表政府,如同行政文件不等同于法律一样,不能上升为国家意志的地位。
议会制共和制与总统制共和制的区别:
第一,国家元首产生、职能:政府的组织方式不同。在议会制共和制下,总统由国民直接选出,代表国家但无实权;总理由议会选出,只对议会负责,内阁一般由议会中(两院制议会中,一般指众议院)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来组织;在总统制共和制下,政府成员(各部)由当选的总统任命并管理和负责。
第二,议会的职权不同。议会制共和制下的议会不仅具有立法、监督政府和决定财政预算等权力,还具有组织政府的权力;总统制共和制下的议会仅具有一般议会所拥有的立法、监督政府和决定财政预算等权力,而没有组织政府的权力。
第三,政府与议会的关系不同。在议会制共和制下,政府对议会负责。如果议会对政府的政策不满而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时,政府就得辞职,或者呈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重新选举。在总统制共和制下,总统领导下的政府只对选民负责,而不对议会负责;作为立法机关的议会,其议员不得兼任行政官员,而作为行政机关的政府官员也不能兼任议员(议会制共和制下的政府成员却同时也是议员)。总统行使权力时对议会不负政策上的责任,议会不能因政策问题对总统和政府提出不信任案,以迫使其辞职,但在总统有违宪行为时,可以对总统提出弹劾。总统应向议会报告工作,且无权解散议会,但是对议会通过的法律可以行使否决权。
第四,国家元首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在议会制共和制下,作为国家元首的总统,只拥有虚位没有实权;而在总统制共和制下,总统既是国家元首,也是政府首脑,掌握行政实权。
第五,执政党的产生方式不同。议会制共和制下的执政党一般是指在议会大选中获性的那个政党或政党联盟;而总统制共和制下的执政党则是指在总统大选中获胜的那个政党或政党联盟。
第六,国家元首的产生方式不同。在议会制共和制下,作为国家元首的总统,大部分国家由议会选举产生,只有少数国家由选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而在总统制共和制下,总统一般由全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总统制共和制国家,同样,议会内阁制的国家应该叫议会制共和制,这两种政体是当代资本主义国家的两种基本政治体制。
议会共和制 :议会居于国家的政治中心地位,并由议会组织政府和监督政府的一种政体形式。在这种制度下,内阁的权力减弱,其权力不仅受到宪法的限制,而且受议会制定的法律以及议会的限制。a.凡是政府(内阁)由拥有多数议席的政党组成并对议会负责的国家,称为议会制共和国 b. 特点是政府的产生和存废以议会为基础(法兰西第四共和国) 议会共和制是国家议会选举产生总统作为国家元首,以议会作为国家政治活动中心,内阁由议会产生并向议会负责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议会共和制的主要特点:总统虽然是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但其地位是"虚"位元首,不能直接支配国家政权并因此不负政治责任;内阁由议会产生并向议会负责,掌握国家行政权力。
议会共和制与君主制相似之处在于,国家元首都是虚位,内阁必须与议会保持某种协调关系。二者的不同之处是,君主一般是终身或世袭的,对自己行为不承担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总统则要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对自己的行为须负法律责任。历史上法兰西第三、第四共和国及魏玛共和国是实行议会共和制的典型。联邦德国、意大利、奥地利、印度、新加坡等国都曾采用过这种政权组织形式。 议会共和制,国家的元首总统是通过直接选举产生的,如以色列。不过这些国家的总统有些具有实权,如巴基斯坦总统;有些是虚位的,礼仪上的,如印度总统。 总结:议会共和制中,议会的权力最大,内阁首脑的人选是根据议会选举中,占半数以上的政党或者政党联盟来决定的,就是这个政党的领导人。所以,议会除了是立法机构以外,还拥有权力罢免政府首脑。这样的国家很多,如英国、日本、德国、意大利、荷兰、芬兰、奥地利、印度、新加坡等。议会制民主共和制.是以议会作为国家政治活动的中心.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由议会选举产生并对议会负责的一种政权组织形式。不设君主.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有一定的任期.国家元首(总统)的地位是象征性的.只是虚位.没有实权.议会是国家的权力中心.行政首脑由议会产生.取得议会选举多数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组阁上台.内阁对议会负责.当议会通过对行政的不信任案时内阁就要辞职或是呈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重新选举.内阁官员和议会可以相互兼任.
总统共和制:国家最高权力由总统和议会按不同职能分别执掌和行使的一种政体形式。总统共和制下,总统和议会分别由普选来产生,任期限定,内阁由总统组织并对总统负责,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与议会之间有权力制约关系。总统共和制是指以总统为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由总统直接领导政府,政府不对议会负责而对总统负责的国家政体形式。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实行总统共和制的国家。除美国外,巴西、墨西哥、智利、菲律宾、埃及、俄罗斯、扎伊尔等国也采用总统共和制。其主要特点有:(1)总统由全民选举产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统率全国武装力量,政府由总统组织和领导,对总统负责,不对议会负责。(2)实行比较严格的三权分立原则,议会和总统都由全民普选产生。议会与政府完全分立,政府成员不能兼任议员,也不能参与议会立法的讨论和表决。(3)在总统和议会关系上,总统行使权力时,不对议会负责,而只对国民负政治上的责任。议会不能通过投不信任票来迫使总统和内阁辞职,只有在总统或内阁成员有违法行为时才能提出弹劾案,被弹劾者是否有罪由参院组成审讯法庭进行审理和决定。总统可以对议会通过的议案行使否决权(搁延否决权),议会两院可以用三分之二多数票推翻总统对议会法案的否决,总统也不能解散议会。总统任命政府重要官吏、外交使节和最高法院法官需经议会中的上院或参院同意。
英国君主立宪制与美国总统制的比较表
(项目) | 英国君主立宪制 | 美国总统制 | |
相同点 | 理论原则与经济基础 | 三权分立;私有制 | |
国家性质(国体) | 资产阶级专政 | ||
司法 | 独立 | ||
不同点 | 政 体 |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 总统制民主共和制 |
政府首脑 | 首相 | 总统 | |
国家元首及产生方式 | 国王;世袭 | 总统;间接选举;有任期 | |
国家元首地位 | 国家象征,“统而不治” | 国家元首、政府首脑,总揽行政权力,军权 | |
国家权力中心 | 议会 | 总统 | |
政府产生方式 | 议会 | 总统任命,议会通过 | |
国家元首、议会、政府关系 | 政府(内阁)对议会负责不对元首负责 | 政府(内阁)对总统负责,内阁、总统不对议会负责,行政与立法相互制约与监督 |
英、美、法、德四国的国家政权组织体系表
项目 国别 | 政治体制 | 行政权 | 立法权 | 司法权 | 军权 | 国家元首 | 政府首脑及产生方式 | 权力中心 |
英国 |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 内阁 | 议会下院 | 议会 | 议会 | 国王 | 首相。议会选举 | 议会 |
美国 | 总统制民主共和制 | 总统 | 国会 | 联邦法院 | 总统 | 总统 | 总统。人民间接选举 | 总统 |
法国 | 半总统制民主共和制 | 总统 | 议会 | 总统 | 总统 | 总统。议会选举 | 总统 | |
德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