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版历史细节——从陈修文照片被错为周宇驰说起
[三尺晴天]
先看两组照片。一组陈修文,一组周宇驰。一个是913中不能不提的主要人物,一个是被他无辜打死的飞行员。两个人竟然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被大众也被“专业人士”摆了一个大大的乌龙。
陈修文
图一陈修文(来自网络)
图二陈修文(来自《中华儿女》时念堂文章,左下压图文字为“陈修文烈士遗像”)
图三陈修文(来自网络)
图四描写陈修文事迹的《忠诚战士》封面(来自网络)
就脸部特点分析,陈修文脸形较圆;眉形略向上挑,属于完整的“剑眉”;眼睑(即俗称“眼袋”)明显而厚;嘴唇较宽(即俗称“大嘴”),下唇较上唇厚。总体来说形象英俊,阳光。他在照片中均呈微笑状。
由空军政治部编写的《忠诚战士》(解放军文艺社,1979年)一书的画像,也准确地抓住了陈修文的面部特征,尽管画像呈怒目圆睁、双唇紧闭状,与生活照、工作证照上的陈修文不完全一样,但仍可看出是比照陈修文形象画的。
另外,依图三、图一、图二顺序,也可印证陈修文的衔职变化、军衔制取消,以及对应的年龄变化。
周宇驰
图五周宇驰(来自《历史的审判》,群众出版社,1981年)
图六周宇驰全家合影(周宇驰与家人的合影均为向红提供,刊于网络杂志《记忆》)
图七周宇驰与女儿合影
图八周宇驰秘密进行直升机飞行训练(来自中央文件)
就脸部特点分析,周宇驰脸形偏长,下巴也显长,下巴与腮帮之间形成明显的轮廓角(即尖下巴);眉形上弓,容易给人总是在笑的感觉。总体来说这种特点的容貌较有亲和力。从周宇驰全家合影中小儿子(三个孩子中他最像周宇驰)的笑模样,也可以映照出周宇驰笑时的模样。
错版、错用
共识网(http://www.21ccom.net/articles/rwcq/article_20140724109943.html,2014-07-24)错用:
图九共识网转载向红文章时错贴照片
百度搜索错误信息:
图十百度搜索不仅错用照片,连周宇驰的信息都是错误的
N年前,在笔者常去的论坛上,有人贴出一张照片,就是本文第一张(见图一),附言曰这是“周宇驰”。这让笔者大吃一惊,忙告之错了,还错得离谱了,这不是周宇驰而是被周宇驰打死的陈修文。对方不服,说是在某网上看到的。笔者于是过去看了,真是如此。笔者以证据证之,幸该网站从善如流,知错即改。可这个错谬竟然不因此被纠正,依然谬传不绝。此为后话。
当时,笔者指出照片为错之后,不服者自然不服。于是旁观者指出光指出错还不行,还应拿证据说话。于是笔者将时念堂文章中附的陈修文照片(见图二)示之,又有人将陈修文画像(见图四)与正式出版物中的周宇驰照片(见图五)也翻了出来,证实之。注:当时还看不到后来(2011年)才由向红提供的周宇驰与家人的合影。
2011年4月出版《文史参考》(5月上)发表舒云的《林彪专机飞行员潘景寅的最后十小时》,附的照片“林立果高参周宇驰”竟是陈修文。这个错谬由蒋健向该刊指出后,该刊在网络版上做了纠正。因笔者无缘看到后续的《文史参考》,不知其纸质版是否做了更正,也不知是否做了更正声明。闻听陈修文后人曾就此事起诉相关人,但法院没有支持原告。笔者认为法院不支持原告仅仅是具体责任人如何落实的问题而已。不过,起诉本身也能证明《文史参考》作为出版人,负有对出版内容审查不严及不当传播谬误的责任。作为文章作者的舒云,在这一诉讼中是何责任尚不得知,但这个错谬不是由作者舒云自行纠正而是由旁观的读者指出来的,说明了舒云本人也在乌龙中。
笔者也能够理解陈修文后人的忿然心理。
又因为原告(陈修文后人)未获法院支持,这个乌龙也就失去了借此被公开纠正的最佳机会。
补记:《文史参考》发现错误后,在后来的纸质版上做了“更正声明”,而对电子版仅在当期做技术更正却未同时附上更正声明。这种补救措施虽也属于补救却是一种不到位的做法,似有掩盖自身差错而非真正修正谬传以对公众负责之嫌。对此做法笔者持批评态度。
至今在网络上搜索“周宇驰照片”,翻出来的依然还有那张错版照片,且竟然位列首张。就连前几天刚挂上共识网的那篇向红文章(《向红:回忆我的父亲周宇驰》,原标题《四十年有感》),就又一次低水平地重摆了这个乌龙。
不管怎么说,这样的错谬实在不应该。即使不从陈修文后人的角度出发,而仅就一般历史信息的传播而言,这样的错谬也是很不严肃的。如果说一般网民以娱乐心态对待这些错谬是可以理解也可以谅解的话,作为专业历史期刊的出版人及专业学术网站的编辑,《文史参考》和共识网的低级错误就是不可原谅的,因为这证明他们的专业水平和对公众的责任心都是打了折扣的。
想想“常凯申”,笔者就为这些“专业”人士汗颜。
关于陈修文的报道
1978年12月7日,中央军委授予陈修文“忠诚战士”称号。
图十一媒体对陈修文事迹的报道
上述报道中的照片,就是官方最早发布的陈修文照片。注:《中山商报》非原发媒体。
而在摆乌龙的人那里,这张陈修文照片竟被完全颠倒了:照片边上的圆角被裁去(见图十二),更重要的是姓名被改换了。笔者还想不出始作俑者到底是恶意还是无心之错。
图十二 图十一与图一对比
记事(2015年6月13日):
飞扬军事论坛使用了笔者贴出的照片并有相关讨论(http://www.fyjs.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085271&extra=page=&page=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