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家道(1914—1987)
汪家道,1916年生,安徽霍邱人。1930年入团。1932年9月转党。1930年3月参加革命工作。初中文化。1930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任红25军73师通信排排长、军部手枪队指导员。参加了鄂豫皖革命根据地反“围剿”和长征。任红15军团骑兵团政治处主任。
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第115师344旅687团副营长,太行军区独立游击大队大队长,冀鲁豫军区新3旅8团副团长,教导7旅19团团长。
解放战争时期,1945年11月任冀鲁豫军区第7纵队12旅副旅长。1947年任第11纵队31旅旅长。1949年3月任2野第17军49师师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陆军第5兵团师长、副军长,黑龙江省军区副司令员兼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司令员。1963年-1967年1月任黑龙江省委常委。1967年3月-1971年8月任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1970年3月-1971年8月任省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副组长。1971年8月-1974年12月任黑龙江省委第1书记、省革委会主任。1969年8月任沈阳军 区副司令员兼黑龙江省军区司令员(-1974年12月)。1975年8月任沈阳军区顾问。1955年9月被授予少将军衔,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1988年7月被授予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是第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五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共九、十届候补中央委员。1992年3月27日在沈阳逝世。将军衔。是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共产党第九、十届候补中央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