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年美国著名的解密侦探小说家范达因发表的《侦探小说二十准则》为后世的侦探小说立下了标杆。他认为侦探小说是一种智力的竞赛。
1.必须让读者拥有和侦探平等的机会解谜。
2.不该刻意欺骗或以不正当的诡计愚弄读者。
3.不可在故事中添加爱情成分,以免干扰纯粹理性的推理。
4.侦探本人或警方搜查人员不可摇身变为凶手。
5.控告凶手,必须通过逻辑推理,不可假借意外、巧合或没有合理动机的嫌疑犯自白。
6. 推理小说必须有侦探。
7. 尸体所暴露的疑点愈多愈妙。
8. 破案只能用合乎自然的方法。
9. 负责推理缉凶的侦探只有一个。
10. 凶手须是小说中有分量的角色。
11.那些仆人,比方管家、脚夫、侍者、厨师等,不可被选为凶手。
12. 就算是连续杀人命案,凶手也只能有一名。
13.最好不要有秘密组织、帮会或黑手党之类的犯罪集团。
14.杀人手法和破案手法必须合理且科学。
15.谜题真相必须明晰有条理,可让有锐利洞察之眼的读者看穿。
16.过度的气氛营造或是在一些旁枝末节上玩弄文字,都不应出现。
17.不可让职业性罪犯负担推理小说中的犯罪责任。
18.在推理小说里,犯罪事件到最后决不能变成意外或以自杀收场。
19. 犯罪动机都须是个人的。
20.弃用承 认自己愚昧和缺乏创意的情节设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