稗官野史什么意思?发音 bài guān yě shǐ
解释稗官:古代的一种小官,专给帝王搜集街谈巷语,道听途说,以供省览,后称小说或小说家为稗官。指旧时的小说和私人编撰的史书。
出处 《汉书·艺文志》:“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
野史趣闻01
曹操争风吃醋杀孔融
“铜雀锁二乔”家喻户晓,有人戏说曹操为两个美女大动干戈。更令人玩味的是孔融之死。曹操在攻下袁熙时,本欲纳袁熙之妻——绝世美女甑氏为妾,没有想到被儿子曹丕捷足先登。恰逢一向不喜欢曹操的孔融送来贺信,“武王伐纣,以妲己赐周公”,讥笑曹操。曹操遂怀恨在心。后来逮到孔融与祢衡往来书信的借口,杀掉孔子的后裔——大文人孔融。
野史趣闻02
据《李师师外传》记述:李师师,北宋汴京人,是一个洗染工的女儿。
按当时的汴京风俗,父母喜爱的儿女,就送到佛寺去挂个出家的名儿,叫做“舍身”。师师小时也舍了身,当时习惯称佛门弟子为“师”,所以父母就疼爱地叫她“师师”。
李师师归宿如何?
关于李师师的归宿,说法不一,大多缺少可靠的依据。
其一是出家、殉难说。
《李师师外传》继续写道,徽宗赵佶退居道宫之后,李师师自感失去了靠山,身家难保,当时金兵犯境,河北告急,师师就主动向开封府打了一个报告,愿意捐献积蓄,助河北军费,后来又求得徽宗同意,在北城慈云观当了女道士。金兵攻破汴京后,统帅达懒指名要交出师师,汉奸张邦昌搜捕到她,把她送到了金营。李师师说:“我本是卑贱的妓女,但曾经蒙皇上眷爱,现在宁可一死,决不让你们把我当做礼品,换取晋身之阶。”说着,拔下金簪,自刺其喉,不死,又把金簪吞到肚里,才死去。
后来,被拘押在五国城里的赵佶听说了师师的死情,也禁不住眼泪滔滔。
其二是落难说。
有人说,金兵攻下了汴京以后,烧杀抢劫,无所不为,师师落在金兵手中,后来辗转嫁给了一老兵为妻,羞辱地度过了这大起大落的坎坷一生。
其三是南渡说。
不少人说,靖康之难以后,师师也辗转南渡,流落在江、浙、湖、湘一带。有人说在湖湘一带见到过她,已没有往日的风姿;有人说在江浙一带,士大夫还邀她听过歌。
《宣和遗事》说,师师南渡以后,曾在杭州重操旧业,后来又流落到湖、湘一带,嫁给了商人,则是以上两种说法的综合了。
宋人刘子翚《汴京纪事》诗惋叹地说:
辇毂繁华事可伤,师师垂老过湖湘。
缕金檀板今无色,一曲当年动帝王。
刘子翚亲历了靖康之难,此诗用了“过湖湘”、“今无色”、“当年”等词语,都是目睹口气,其所说应该是有根据的。
总之,金人南下,事起突然,师师以一介弱女子,在兵荒马乱之际,什么情况都可能出现,“殉难说”似乎美化了师师,也美化了她和徽宗赵佶的爱情,然而事实却未必不如此;“落难说”比较符合当时战乱生活的特点,却没有可靠的资料作根据;南渡是当时略有资财的人的最佳选择,以师师之聪慧,大略会作这种选择 吧,然而,这也只是一种合情合理的推想。
如果南宋的文人学士也只是利用了这种合理的推论,那么,李师师的晚境及结局,就仍然是一团未知之谜了。
野史趣闻03
有野史说,在汉唐两个朝代,皇帝要求后宫里的女人统一穿“开裆裤”,虽然没有相关资料可以佐证这一说法,但却从一个侧面印证了历代帝王对自己后宫女人(简称宫女)的绝对占有:只要他愿意,上至后妃女官,下至杂役宫娥,随时随地都可以临幸,而不必有所顾及。正因为如此,问题就出现了,如果某宫女来了月经怎么办?难道随意让皇帝“闯红灯”?
当然不会,女子在月经期间可以拒绝皇帝的临幸,只是不能明着拒绝,否则将会触犯龙颜,招来杀身之祸。唐代著名诗人王建写过一首《宫词》诗:“御池水色春来好,处处分流白玉渠。密奏君王知入月,唤人相伴洗裙裾。”其中的“入月”就是指宫女来月经,她们通过“密奏”的方式委婉告知皇帝:我来好事了,您另找他人解决吧。
古代宫女“密奏入月”的办法很多,但归根究底,其实只有一种,那就是做记号。
汉朝宫女做记号的情形,《史记》有明确记载:“天子诸侯群妾,以次进御,有月事止不御,更不口说,以丹注面目为识,令女史见之。”用白话说就是,无论天子还是诸侯的大小嫔妃,都必须按顺序“排班儿”伺候大家共有的丈夫,哪个女子来了月经就不参加轮值了,不能直接说,而是用红颜色在脸上做标记,让主管的“女史见之”。这里没说皇帝直接看到哪个女子脸上有红色标记就取消临幸计划,而是由主管人员“密奏”。
野史趣闻04
晚清离奇性骚扰案:因小便丢小命
“性骚扰”一词为现代人所发明,但此类行为却不为观代人所独有。晚清文人陈炽在他的《庸庵笔记》里就有记载。
有一男子在路旁小解,恰好被一妇女撞见。此男子非但不回避,反而大耍流氓,一边继续撒尿,一边笑着用手指着自己的生殖器。那时女子和现代女子不一样,该女子哪见过这场面,顿时号啕大哭,觉得受了奇耻大辱,回家后就上吊死了。案子送到了刑部,大多数人认为该男子行为可恶,但一无手足勾引,二无语言调戏,只能拟为“缓决”,也就是“死刑暂缓执行”的意思。清代律例规定,凡调戏妇女企图诱奸而未成,致使被调戏妇女羞愤自尽的,要判处“绞监候”,这是一个死罪,但要在每年的秋审中再作决断——“杀”还是“不杀”。所以这是个模糊的问题,要由朝廷大员在会同秋审时决定,可是刑部必须先拿出个意见供会审官员参考,而这个意见往往能获得通过。那个耍流氓的男子就死在这个节骨眼上,大多数刑部官员认为判个“死缓”就够了,可刑部有个司员一口咬定:“调戏虽无言语,勾引甚于手足”,于是拟为“情实”,也就是应该杀的意思,就这两个字送了那个小流氓的命。
没过多久,又出了个类似的案子。一个私塾先生,上课上到一半,起身到室外僻静处小解,偶一抬头,却见对面楼上有一少女倚窗眺望,塾师不禁对那位少女笑了笑,那少女脸色大变,马上关了窗。
塾师小解完毕,像没事人一样回到课堂,没过多久,就听得外面吵吵嚷嚷,说是对面有一少女上吊身亡。塾师一听,不由得拍桌惊呼:“哎呀!今天错了。”座下恰好有一学生是少女的弟弟,急回家探视。女儿死得莫名其妙,父母正百思不得其解,一听儿子说起塾师的非常举动,大为可疑,立马报官。塾师被捉到官里去,问成了“绞监候”。案子到了刑部,多数司员也拟为死缓,还是上次那个司员,坚持“虽无实事,其心可诛”,拟为“情实”,结果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