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 1、莫泊桑《一个农庄女工的故事》 莫泊桑的短篇小说

【短篇小说】1、莫泊桑《一个农庄女工的故事》 莫泊桑的短篇小说
【世界·短篇小说】1莫泊桑一个农庄女工的故事
没有了雅克的萝丝是痛苦的,同时怀有身孕的她又是惊恐的,尽管她处处小心,但随着时间的流逝,她的秘密眼看就要藏不住了。谁知这时,家中的母亲病危。匆匆赶回去的萝丝,就在母亲病逝的第二天生下了一个男婴。
萝丝和自己的主人成亲了,尽管起初的几年他们的生活很幸福,萝丝也能抽出时间去看看孩子。但慢慢的,他的丈夫开始对她不满,两个人之间出现了矛盾。无助的萝丝一面隐藏着自己的孩子,一面想尽办法要给丈夫生另外一个孩子,遗憾的是天不遂人愿,他们始终没有孩子,而丈夫对她的打骂、惩罚也一天比一天频繁。终于,萝丝再也忍不住了。她会坦诚地说出自己的秘密吗?〔一〕少女萝丝在宽敞而又杂乱的厨房里正不停地忙碌着,就像是没有休止的陀螺,阳光透过窗子映出她弯下腰脊的影子。姑娘干完手上的活儿,又把桌子擦干净,把炉灶清理好,把一堆餐具搬放到餐具架上。那架子位于厨房里端,靠近一个滴答滴答甚为响亮的木壳钟旁边。干完这些事之后,她才舒了一口气,不知怎么的,却感到有点头晕,有点气闷。她望了望发黑的土墙,被熏黑的屋梁,梁上挂着蜘蛛网、熏鲱鱼和一串串洋葱。随后,她便坐了下来。周围是一块被人踩来踩去,踩得硬硬实实的泥地。经年累月,不知有多少汤汤水水泼在上面后又干掉,在这炎热的天气,便蒸发出一股陈腐难闻的气味,还混杂着隔壁那间阴凉的屋子里牛奶在凝结奶皮时发散出的酸味,这些气味熏得她不大舒服。不过,她还是想按照自己的老习惯,随手做点针线活。但是她浑身绵软乏力,便走到厨房门口去透透气。于是,她沐浴在阳光之中,接受了它温热的爱抚,便感到有一股香甜直润心田,一种舒畅遍及四肢。门前,那堆厩肥不断地冒出微薄的蒸气,在阳光下闪闪发亮。一些母鸡在厩肥上打滚,它们侧身而卧,不时用一只爪子扒扒,以觅食小虫。在母鸡堆里,昂然挺立着一只公鸡。它不时就要选定一只母鸡,围着打转,咯咯求爱。被选的母鸡便懒洋洋站起来,无动于衷地接待对方,弯下腿,用翅膀托住它,事后,自己抖抖羽毛上的尘土,重新又躺在厩肥堆上,而那只公鸡则咯咯咯地叫着,欢庆着自己的胜利。与此同时,其他院落里所有的公鸡,纷纷以叫声呼应,似乎从一家庄户到另一家庄户的公鸡,互相在发出进行爱情比赛的挑战。女佣人看着这些鸡,脑子里什么也没有想。接着,她抬起头来,望见盛开着白色花朵的苹果树,像是满头扑上了白粉,光华灿灿,让她两眼为之豁然一亮。突然,一匹马驹子,兴奋得发狂,从她面前狂奔而过,沿着栽了树木的水沟来回跑了两趟,又猛然停住,扭头望望,仿佛在纳闷怎么只有它单独一个在跑。萝丝也想跑跑,想活动活动躯体,同时也想躺下来,把四肢伸展开,在这宁静而热烘烘的空气中好生休息休息。她走了几步,但犹疑不决,于是闭上两眼,全身感到一种本能的舒适。然后,她慢慢走到鸡棚里,拾了十三个鸡蛋,拿回厨房,放进碗柜。厨房的气味使她感到不舒服,于是她又返身出来,走到草地上坐下。农庄大院被葱郁的林木环绕,这时仿佛正沉沉酣睡。青草茂盛修长,如春天时那般嫩绿。草丛中点缀着黄色的蒲公英,如一盏盏亮闪闪的小灯。苹果树的影子在树脚下浓缩成一团,房舍的屋脊上长着叶子呈刀剑形的鸢尾,草顶上微微冒出热气,似乎是牲口棚与仓房里的潮气在蒸发。女佣走进大棚,里面停放着各种车辆。大棚旁边的沟里,有一个大坑,绿油油的,长满了堇菜属的植物,芬芳四溢。从沟沿望去,能看见广阔的田野上长着庄稼,还有几片小林子散落着,更远处,有几个正在干活的人,看上去小得像布娃娃,拉犁的白马也像儿童玩具那样小,扶犁的人则只有手指头那么大。她从仓房抱来一捆干草扔在坑里,先在上面坐了一会,但感到并不够舒适自在,便打开捆结,把干草铺开,然后头枕着两条胳膊,伸直两腿躺了下来。她渐渐闭上了眼睛,沉浸在懒洋洋的惬意中,昏昏欲睡。正当她要进入梦乡时,忽然感到有两只手在抚摸她的胸脯,便猛地坐了起来。原来是农庄上的打工仔雅克。这小伙子个头高高的,身体健壮,是庇卡底地方的人,近来一直在追求她。这天,他正在羊圈里干活,看见萝丝在阴凉地方躺下,便屏住呼吸,蹑手蹑脚溜过来,兴奋得两眼发光,头发上还挂着羊圈里的草屑。他搂住姑娘就亲,但萝丝跟他一般健壮,立即就掮了他一个耳光。他心怀鬼胎,居心叵测,却假装求饶。这样,两人就并排坐下,很亲切地聊了起来。他们谈到好天气,说对庄稼有利,可望得到丰收;谈到他们的雇主,说他是个厚道人;然后又谈到附近的邻居,谈到这一带的情况,谈到他们自己,自己的村子,自己的童年,自己的往事以及自己久别多时、今生也许再也见不着的父母。萝丝想起这一切就心潮起伏、百感交集;而那个打工仔则得寸进尺,越来越靠拢萝丝,紧紧蹭着她,这时他浑身战栗,亢奋不已。萝丝继续说道:“我已经很久没有见到妈妈了,隔得这么远,实在叫人受不了。”她两眼出神,极目远眺,目光似乎穿越了空间,飞驰往北,一直到达她离弃了的那个遥远的村庄。小伙子突然袭击,搂住她的脖子又亲了一口。萝丝猛地朝他脸上狠狠一拳,打得他鼻血直流。他站了起来,走去把头靠在一棵树干上。见此,姑娘心软了,走到他身边,问道:“打疼了吗?”不料,他倒笑起来了。不疼,算不了什么,只是打个正着,不偏不倚。他咕哝了一句:“真厉害!”同时,不由得又赞赏又钦佩地看着萝丝,心中萌生出一种异样的感情,对这个健壮的高个子姑娘,有了真正意义上的爱。血止住之后,小伙子提议去转一圈,害怕再这么并排坐着会重演刚才的一幕,又要吃拳挨揍。但一走起来,姑娘自己却主动挽上他的手臂,就像情侣傍晚在林荫大道上散步那样。她对小伙子说:“雅克,你刚才那样瞧不起我,可不应该呀!”小伙子极力否认,他哪里瞧不起她呢,他不过是爱上了她,情不自禁就是了。“那么,你愿意娶我吗?”萝丝问。雅克犹豫了一下,趁她出神远望的时候,从侧面端详她。她的脸蛋红润而饱满,丰满的胸脯在印花布短衫里挺拔耸立,肉感的嘴唇特别鲜艳,脖颈几乎全部裸露,上面沁出了细细的汗珠。他感到欲望重新又控制了自己,便把嘴凑到她耳边,轻轻说道:“是的,我愿意娶你。”姑娘一听此话,两臂就搂住他的脖子,主动吻他,这个长吻持续了好一会儿,吻得两人都喘不过气来了。从此以后,他们之间便开始了那种海枯石烂的爱情。两人常在僻静的角落调情嬉乐,在月光下到草垛后面幽会,吃饭的时候互相在饭桌下用脚钩来蹭去,铁掌大皮靴都给对方的腿上留下了不少青紫的印痕。后来,雅克渐渐对姑娘腻烦了,总是躲着她,几乎不再跟她讲话,也不找机会跟她幽会。因此,姑娘心里疑虑丛生,十分担忧。不久,她就发现自己怀孕了。起初,她感到很沮丧,继而转为愤怒,而且怒火与日俱增,因为雅克总千方百计地躲着她避开她,让她怎么找也找不到。后来,有一天夜里,农庄的人都入睡之后,萝丝穿着衬裙,光着脚,悄悄出门,穿过院子,推开马厩的门。几匹马的上方有一只铺满了干草的木箱,雅克正睡在箱里,他听见萝丝进来,就假装打呼噜。但她爬了上去,跪在他身边,不停地推他,一直推到他坐起来为止。雅克端坐后,问道:“你要干什么呀?”萝丝气得浑身发抖,咬牙切齿地说:“我要,我要你娶我,你答应过要跟我结婚。”雅克笑了起来,答道:“唉呀!凡是搞过的姑娘都要娶,那还了得!”萝丝气急败坏,一把扼住他的喉咙,将他按倒,叫他没法挣扎。她边掐着他的脖子,边凑近他的脸,大声嚷道:“我肚子大啦!听见没有,我肚子大啦!”雅克喘不过气来,两人就在夜的寂静中这么僵持着不动,只听见有匹马从草料架上扯着干草慢慢咀嚼的声响。终于,雅克感到了她的力气比自己更大,便结结巴巴地说:“那好吧,既然这样,我就娶你。”可是,姑娘不再相信他的许诺。“那得马上,”她说,“你得马上就去让教堂公布结婚预告。”雅克答应说:“马上。”“你向天主发誓。”“我向天主发誓。”萝丝这才放开手,再没有说什么,就走了。此后的几天,她没有机会跟雅克说话,马厩的门每天夜晚都上了锁,她不敢声张,害怕闹成丑闻。不久,一天早晨,她看见进厨房来吃饭的,是一个新雇工,便问道:“雅克走了吗?”“走了,”那人答道,“我来代替他。”萝丝一听,仿佛中了晴天霹雳,抖得连铁钩上的汤锅也取不下来。等大伙都上工干活去了之后,她上楼回到自己的房间里,便大哭起来,为了不让别人听见,她把自己的脸埋在枕头里。就这样过了整整一天,她装作若无其事地到处打听消息。但仿佛没有人知道雅克去哪里了,他就这样悄无声息地离开了。〔二〕她像一架机器那样,开始了不停地干活的日子,甚至她本人根本不去想自己是在干什么,因为她认为只有这样不停地做着点什么,才能不让人知道她的秘密。每天早晨,她都比别人起得早一些,总要拿一块梳头用的破镜子去照自己的腰身,非常焦躁地想知道这一天会不会叫人看出来。白天,她时常撂下手里的活儿,从上往下观察,看着自己的大肚子是不是把围裙顶得太明显了。几个月过去了。她几乎不再开口说话,别人问她什么事,她也听不清楚,张皇失措,目光迟钝,两手哆嗦。主人见她这副样子,不免对她说:“我可怜的姑娘,近来这些日子,你怎么变笨了呢?”她上教堂时,总躲在廊柱后面,再也不敢去忏悔,特别害怕碰见教堂神父,觉得他有超人的能力,可以看透世人的内心。在饭桌上,伙伴们的眼光如今使得她惶恐不安了,她总以为自己的事已经被那个小牛倌发现了,那小子懂事早,心眼鬼,一双闪闪发亮的眼睛老盯住她不放。一天早上,邮差交给她一封信。她从没有接到过任何信件,心里不免有点紧张,便不得不坐下来。也许是雅克的信吧?可惜她不识字,面对着这张满是墨迹的信件,心里着急,两手发抖,最后,仍旧把信塞进衣兜里,还不敢向别人透露这件事。干活的时候,她经常停下来,好久好久傻看着这封信,想从那行距相等的字迹末尾的签名中,隐约猜出自己灵机一动而领悟的含义。她既焦急,又放不下心来,简直就快要疯了,最后终于去找小学教师。那人让她坐下,把信念给她听:我亲爱的女儿,这封信专为告诉你,我病得很重;由我们的邻居唐蒂师傅代笔,如果可能的话,要你回来一趟。你亲爱的母亲塞萨尔·唐蒂代笔萝丝一声不吭便走了。但她一看周围没有人的时候,就两腿发软,瘫倒在路边,在那儿一直待到天黑。回农庄后,她把家里的不幸告诉了雇主。他答应让她回家一趟,需要多久就回去多久,庄里先找一个打短工的姑娘来临时代替她,等她回来后再重新雇她。她母亲病重垂危,在她到家的当天就去世了。次日,萝丝早产,生下一个仅怀胎七个月的男孩,婴孩瘦得只剩一副小骨头架,令人看了不寒而栗,他似乎时时刻刻都不舒服,那双像蟹爪一样枯瘦的小手,一直在痛苦地抽搐着。那孩子居然活下来了。萝丝谎称自己已经结婚,但不能带孩子;她把儿子寄养在邻居家,这家人答应替她好生照应。萝丝又回到原来的农庄。她那长久以来深受伤害的心灵,这时仿佛有一线曙光升起,萌生出一种前所未有的陌生的爱,对那个留在家乡的瘦弱生命的爱,甚至这种爱构成一种新的痛苦,无时无刻不在揪她的心,因为她与孩子分隔两地。折磨她最厉害的,要算那种强烈的渴望,拥抱孩子、亲吻孩子的渴望,要以自己的躯体去感受孩子小身子的温暖的渴望。每到晚上,她一干完活,就坐在炉前凝视火苗,像一些人思念远方亲人时常有的那样。人们甚至开始议论她,跟她开玩笑,说她一定是有了爱人,还问她:那个对象相貌英俊不英俊,个子高不高,有没有钱,什么时候结婚,什么时候要孩子,等等。这些问题像针扎进心里一样叫她难受。她总是跑开,躲起来独自哭泣。为了排解自己的烦恼,她开始拼命干活;她念念不忘孩子,想方设法要为他多攒些钱。于是,她把周围的活儿全揽了过来,这导致一个女工被辞退,因为她干起活来一个顶俩,那女工也就纯是多余了。而且,她处处节俭,在面包上,食油上,蜡烛上,别人大手大脚用来喂鸡的谷物上以及难免有所浪费的牲口饲料上,她无不精打细算。她花主人的钱,就像花自己的钱一样吝啬。她还善于做买卖,农庄的产品经她的手就能卖个好价钱,农民向农庄出售东西时玩弄的花招她也能识破,因此农庄里买进卖出、安排活计、统筹用粮,都由她一人负责办理,不久她就成了农庄里不可或缺的人了。由于她凡事都照料得非常好,认真尽职,农庄也就欣欣向荣,蒸蒸日上了。方圆几里,老乡们都纷纷称赞这个“瓦兰庄主的女佣”,而她的农庄主更是到处津津乐道:“这么一个好姑娘,真是千金难求呀!”然而,月复一月,她的工资却始终没有变,她的辛勤劳作被视为理所当然,仅仅是任何一个忠于职守的女工都应该做到的。她想,每一个月,农庄主靠了她可以多赚五十到一百埃居,而她每年的工资却不过是二百四十法郎,一个子不多,一个子不少,这么一想,她不禁黯然神伤。她决定提出涨工资的要求。有那么三次,她去找主人,但一到他面前,就谈别的事去了。她总不好意思开口要钱,似乎这是一件丢人现眼的事。终于,有一天,她见主人独自一人在厨房吃饭,便怯声怯气地对他说想单独跟他谈谈。农庄主诧异地抬起头来,两手放在桌子上,一只手拿着刀子,刀尖朝上,另一只手捏着一小块面包,两眼盯着她直瞧。萝丝被他瞧得心里发慌,就改口说自己不大舒服,要向他请一个星期的假,回家去一趟。没有想到的是,主人居然痛快地答应了,但随即又不大自然地加了一句:“等你回来后,我还找你有点事。”〔三〕归心似箭的萝丝回到了家,一路上甚至也无暇去考虑主人究竟有什么可和她商量的。此时的孩子已经快满八个月了,她都根本认不出来了。小家伙长得白里透红,脸蛋圆乎乎,浑身胖嘟嘟,就像一小包油脂。他的小手指肉鼓鼓的合不拢,小手慢悠悠地摇摆着,一看就知道他挺称心如意的。萝丝猛扑了上去,就像野兽捕食一样急不可待,她使劲地亲他吻他,吓得孩子哇哇大哭。这时,她流下了眼泪,因为看到孩子不认得她这个亲娘了,而见到奶妈却立刻伸出了双手。不过到了第二天,孩子就看惯了她的面孔,一见她就咯咯发笑。她把他抱到田野里,伸直手举着他,发疯似的奔跑,然后坐到树阴下平生第一次敞开心扉,尽管孩子听不懂,她还是向他倾诉自己的忧伤、劳累、忧虑和希望,同时又那么激动、那么使劲地爱抚着孩子,简直把那小家伙弄烦了。她揉他捏他,给他洗澡,给他穿衣服,从中得到无穷无尽的乐趣。她甚至给他洗尿洗屎,也感到很幸福,似乎这种无微不至的照料,才足以证明自己是孩子的亲娘。她常常仔细端详这小家伙,总觉得这竟是自己的儿子,简直就不可思议。她将他抱在怀里摇呀摇的,一边低声反复念叨:“这是我的小宝贝,这是我的小宝贝!”她一路上哭泣着回到农场,刚一到,农庄主人就在他屋里叫她。她走了进去,不知为什么既感到惊讶,又颇为激动。“坐在这儿吧。”农庄主说道。萝丝坐下来,两人就这么并排坐了好一会儿,都显得局促不安,胳膊耷拉着,不知怎么放才好,而且谁也不看谁,完全是乡巴佬见面时的样子。农庄主是个四十五岁的胖子,两次丧偶,脾性快活而倔犟,此时他一反常态,明显地感到很拘束。终于,他下决心开口以表明心意,但是吞吞吐吐,两眼望着远处的田野,似乎是心不在焉。“萝丝,”他说道,“你从来就没有想过要成家吗?”萝丝的脸霎时变得惨白,像死人一样。农庄主见她一声不吭,就继续说下去:“你是个好姑娘,又本分,又勤快,又节俭,娶上你这样的妻子,一定能发家致富。”萝丝坐在那里一动也不动,眼神慌乱,不明白对方是什么意思,脑子里一片混乱,就像大祸临头似的。农庄主停顿一下,接着说:“要知道,一个农庄没有女主人,总是不行的,哪怕已经有了一个像你这样的女佣,也还不行。”他停下来,不知再说什么才好。萝丝则惊恐万状地瞧着他,似乎面对着一个要行将杀人的家伙,准备一见他稍有举动就赶紧逃跑。五分钟过去了,农庄主又问一句:“怎么样,你同意吗?”萝丝带着可怜兮兮的表情问道:“什么呀,东家?”于是,他脱口而出:“当然是嫁给我啦!”萝丝霍然惊起,随即又瘫倒在椅子上,一动不动,就像大祸临头似的。农庄主终于不耐烦了:“好,你说说,你还要怎么样?”萝丝惊慌失措地望着他,接着,突然一阵心酸,眼泪就涌上来了,她哽咽着连说了两遍:“我没法办!我没法办!”“为什么?”那男子问道,“好啦,别犯傻了,我让你考虑考虑,明天再给我回话。”他赶紧走了。迈出了这最难的一步,他如释重负,他深信,到了第二天,他的女佣准会接受这桩婚事。对她来说,这是喜出望外的一件事;对他自己来说,则是一桩极好的买卖,这个女人带给他的收益肯定要超过当地有上好陪嫁的其他女人,跟她一结婚,就可以永远把她拴在自己身边了。况且,在他与她之间,也无须有门不当、户不对的顾虑。因为在乡下,人与人几乎相差无几,农庄主也像雇工一样干活,雇工变成农庄主的例子也屡见不鲜;同样,女佣也经常有当上女主人的,不过,这并不会给她们的生活与习惯带来什么变化。萝丝通宵未能入眠。她精疲力竭,回屋就一屁股坐在床上,连哭的气力也没有了。她呆呆地坐着,对自己的身体都浑然不觉,思绪纷乱,就像有人用工具弹扯羊毛床垫那样在扯碎她的脑子。偶尔,她也能把支离破碎的想法聚拢一下,一想到可能会发生的事,她就吓得心惊肉跳。她越来越感到恐惧,房子里寂静无声,厨房里那个大座钟每次慢悠悠打点,都要吓得她出身冷汗。她的脑子陷入了昏沉迷离的状态,噩梦接二连三。房里的蜡烛熄了,她的神智也开始更为迷乱。这是一种难以言喻的神经迷乱,在乡下人身上颇为常见,他们自以为遭到了厄运,就疯狂地想要出走,想要逃离,想要避开不幸,就像航船竭力逃避风暴一样。有只猫头鹰叫了一声,她打了个寒战。她站起身,双手从脸摸到头部,又发疯似的抚摸全身,然后,像梦游一样,走下楼去,到了院子里。这时,快要落下去的月亮仍将皎洁月光洒遍田野,为了不被在外面闲荡的人撞见,她便趴到地上,往前爬行。她没有打开栅栏门,而是从沟沿翻过去,到了田野边上,这才站起来往前走。她迈开小跑的步伐,直往前奔,不时,下意识地发出一声尖叫。在她身边的地面上,她那长得出奇的身影,跟随着她一道奔跑。偶尔,有一只夜鸟飞来,在她头上盘旋。一只只农家院里的狗,听见她经过,就纷纷狂吠;有一条狗甚至跳过护院的壕沟,追过来要咬她。她猛然回头,朝那狗一吼,就把它吓得赶忙逃走,钻进自己的窝里,再也不敢吭声。有时,一窝小野兔在地里嬉闹。但当这个疯女人像发狂的狄安娜奔跑过来时,这些胆小的动物就四处逃窜,小兔和兔妈妈伏在垄沟里躲避;兔爸爸则撒开腿飞奔而去,那竖起的大耳朵与一蹿一跳的身影,从沉落的月亮前一闪而过。这时,月亮已经落到地平线的尽头,像是置放在天边的一个巨大的灯笼,把它的光线斜照着平原大地。繁星一一在天空的深处隐没消失;有几只鸟雀开始唧唧喳喳叫起来,天色渐渐发亮。萝丝喘着气,她已跑得精疲力竭了,在太阳从紫红色的朝霞中喷吐而出时,她终于停下了脚步。她双脚肿胀,举步维艰,这时她看见一片水塘,那水塘很大,停滞的水面在崭新一天的霞光的照射下,红得像血一样。她双手按着心口,一瘸一拐地小步走过去,想把两腿放进池塘里浸一浸。她在草丛上坐下,脱下满是尘土的笨重靴子,又脱下袜子,将发紫的小腿浸入水中,水面静止不动,但时而有气泡冒出。一种清凉舒适的感觉,从脚跟一直升到喉咙,她两眼直愣愣地凝视着这一片深深的水塘,忽然感到一阵晕眩,感到要投身于深水之中的强烈愿望。埋身水底,痛苦也就结束了,永远结束了。她不再考虑孩子了,她需要安宁,她要完全彻底的休息,永无止境的长眠。于是,她站起来,举起双臂,朝前走了两步。这时,水已经没到大腿,她正准备朝水里扑倒下去,猛然感到踝骨上有一阵剧烈的刺痛,便不由自主地往后一跳,并惨叫了一声,原来从她膝盖一直到脚尖,叮满了一条条又黑又长的蚂蟥,正吸着她的血而在膨胀。她不敢去碰,只是发出恐怖的叫喊。她惨厉的叫声引来了一个在远处赶车的老乡。他把蚂蟥一条条捉下来,用草将伤口敷紧,再赶车送她回了农庄。萝丝病倒了,半个月卧床不起,在刚能起床的那天上午,她正坐在门口,农庄主突然来了,站在她面前说:“怎么样,那事就算定下来了,是吧?”萝丝没有立即回答,但他站在跟前,两眼紧紧盯住她,她这才吃力地答道:“不行,东家,我没法办。”农庄主一听就火了:“你没法办,姑娘,你没法办,究竟是为什么?”萝丝又哭起来,一遍又一遍说:“我没法办,我没法办。”农庄主凝视着,冲着她的脸直嚷:“这么说,你有了情人?”萝丝羞得无地自容,结结巴巴地回答:“也许是这么回事。”这个男人满脸涨得通红,气急败坏,舌头也不灵便了:“好哇!你终于承认了,骚货,那个家伙是个什么东西,你说说,是个臭要饭的,是个穷光蛋,是个二流子,是个饿死鬼?你说说,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他见萝丝不吭声,就接着说:“哼!你不愿意说……我替你说出来吧,就是若望·博迪吧?”姑娘高声否认:“唉!不是,不是他!”“那么就是皮埃尔·马丁啦?”“唉!也不是,东家。”他怒气冲冲,把当地的小伙子都数了一遍。萝丝神情沮丧,一一否认,不停地用蓝围裙的边角去拭眼泪。不料,农庄主生来就是倔性子,非常固执,一定要打破沙锅问到底,非挖出她心里的秘密不可,就像猎犬闻到洞里有野兽的气味,就整天用爪子刨土,一定要把动物挖出来一样。突然一下子,他叫了起来:“哦,对了,是雅克,就是去年的那个雇工雅克,难怪别人都说,他总跟你讲话,你们约定要结婚。”萝丝喘不上气来,血往头上涌,满脸通红,但眼泪却突然枯竭了,挂在脸颊上的泪珠很快地干掉了,如同水珠落到烧红的铁板上。她高声掩饰:“不,不,不是他,不是他!”“你这话不假?”这狡黠的农民问道,他多少嗅出了一点真相。萝丝又赶紧回答:“我可以向您发誓,我可以发誓……”但她却找不出什么来起誓,因为她不敢以神圣的事物的名义起誓。农庄主打断她的话说:“可是,他常跟你到偏僻的角落里去,一到饭桌上,他那双贼眼简直就想把你吞掉。你说,你是不是答应他啦,嗯?”这一下,她抬头看着她东家的脸了,说:“不,绝没有,绝没有。我可以以天主的名义发誓,如果他今天来向我求婚,我也要拒绝。”她那样子显得极为诚恳,倒使农庄主将信将疑。他好像在自言自语:“这就怪了,是怎么回事呢?你并没有碰见什么不幸的事呀,否则,大家都会有所耳闻。要是没有什么特别的缘故,一个女佣是 绝不会拒绝东家的。这里面肯定有点名堂。”萝丝不再回答什么了,这时,她心里已经不堪其苦,而喘不过气来了。农庄主又问了一句:“你一点也不愿意吗?”萝丝叹了一口气,说:“我没法办呀,东家。”一听此话,农庄主转身就走了。萝丝以为总算摆脱掉了麻烦,因而这天剩下的时间里,她就过得相当平静。可是,她深深地感到疲惫不堪,浑身乏力,好像她代替了庄上那匹老马,一大清早就上了套,拉着脱粒机打转了一整天。她尽可能早就上了床,一躺下就沉沉入睡。半夜里,有两只手在她床上摸来摸去,把她弄醒了。她吓了一大跳,但立即就听出是东家的声音。农庄主对她说:“萝丝,不要怕,是我,我来找你谈谈。”萝丝先是感到惊讶,接着,见他要往她被窝里钻,才明白他来干什么。于是,她全身都开始强烈地颤抖起来,因为,她光着身子躺在床上,仍睡眼惺忪,而想占有她的男人就在身边,在这黑夜里,她完全处于孤立无援的状态。她当然不愿意顺从,然而,她反抗得并不坚决有力,因为她还要与自己的自然本能作斗争,而在天性淳朴的人身上,这种本能偏偏特别强烈;同时她这时更需要靠自己的坚强意志以自保,但像她这样性格柔弱、自主精神疲软的人,正好是意志力不坚强的。她把脸时而转向墙壁,时而转向房里,躲避农庄主要亲吻的嘴唇。她的身子在被窝里不断轻微地扭动着,由于与对方搏斗而渐渐疲乏了。那男子却欲火如焚,动作越来越粗野,猛然一下把被子掀开。萝丝明白自己再也无法进行抵抗了,这才停止自卫,仅仅出于羞耻心理,她用双手蒙着自己的脸,就像鸵鸟那样。农庄主整夜跟她睡在一起;第二天夜里,他又来了。此后,夜夜如此。他们就这样糊里糊涂地同居在一起了。直到有天早上,农庄主郑重地对她说:“我俩下个月举行婚礼,我想现在结婚预告已经在教堂公布了。”〔四〕她没有选择,难道她有别的办法吗?于是,在主人的安排下,萝丝嫁给了他,但心怀鬼胎的她总觉着丈夫像是她偷来的,迟早有一天他会发现真相。她也总是想着自己的孩子,那是她唯一放心不下的。每年,她回家乡两趟去看望孩子,每趟回来都更为忧郁。然而,久而久之,她也习以为常了,她的种种忧患也渐渐消解,心情也平静下来了,她生活得更为自信,只是心头还隐隐约约漂浮着一两丝忧虑。日子一年一年过去,孩子长到了六岁。现在,萝丝觉得生活是相当美满了,不料农庄主的心情却变得糟糕了。这两三年以来,他似乎一直在担心着什么,郁郁不乐,心病越来越见长。吃过晚饭,他总是久久地待在那里,两手捧着头,愁眉苦脸,忍受着忧郁的煎熬。他一开腔说话,总比以前急躁,有时甚至还很粗暴,对自己的妻子好像也产生了偏见,回她话时老是恶狠狠的,还带有几分火气。有一天,一个邻家的孩子来取鸡蛋,萝丝正在忙别的活儿,对那孩子不大客气;她丈夫突然来到面前,恶声恶气地对她说:“如果这是你自己的孩子,你就不会这么待他了。”萝丝吃了一惊,瞠目结舌,答不上话来。随后,她回到屋里,从前的种种忧虑又重新涌上了心头。吃晚饭时,丈夫不跟她说话,连看都不看她一眼,好像是很厌恶她,很瞧不起她,好像终于知道了什么真相似的。萝丝不由得惊慌失措,吃完饭就溜了出来,根本不敢与丈夫单独待在一起,她朝教堂跑去。天黑了,狭窄的殿堂甚是晦暗,但是在一片寂静中,圣坛附近有走动的脚步声,原来是圣器管理员在点燃圣体龛前的那盏长明灯。那摇摇曳曳的一点烛光,虽然淹没在拱顶下的一片黑暗之中,在萝丝看来却好似最后的一线希望。她凝神注视它,扑通一下跪倒在地。随着一阵铁链声响,那盏幽明的长明灯又吊到上空。接着,又响起了木板鞋在石板地上均匀的走步声,还有绳子在地面上拖动的窸窣声。一口小钟将夜晚三钟经幽幽的清音,送入那渐渐加浓的暮霭之中。圣器管理员正要出去的时候,萝丝追上他,问道:“本堂神父先生在他住所吗?”对方答道:“我想他一定在,他总是在敲三钟经时吃晚饭。”于是,萝丝来到神父住宅前,哆哆嗦嗦地推开栅栏门。神父正在吃饭,他立刻请萝丝坐下,说:“是呀,是呀,我知道了,您来我这里要说的事,您丈夫已经跟我谈过了。”可怜的萝丝,几乎要昏倒在地,神父又说道:“您想怎么办呢,我的孩子?”他一勺一勺很快地喝着汤,汤水一滴滴洒在被肚子顶挺起来的道袍上,那上面满是斑斑点点的污渍。可怜的女人不敢再说什么,也不敢提出任何恳请与哀求,她起身要走,神父对她说:“坚强些……”她走出神父的住所。回到农庄,她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丈夫在等着她,在她外出的这段时间,雇工们吃完饭都走了。她扑通一下跪在丈夫面前,泪如泉涌,痛苦地呻吟:“你究竟为什么事怪罪我?”她丈夫骂骂咧咧地嚷道:“怪你没有给我生孩子!他妈的!一个人娶老婆,绝不是只要两个人冷冷清清活到老。我就是怪你这件事。一头母牛不下崽,就一钱不值。一个女人不生孩子,也是一钱不值。”她一边哭,一边小声地重复说:“这不是我的错!真的不是!”[五]从那天起,萝丝就明白了,想要继续过平静而幸福的生活就只有生一个孩子,另外生一个孩子,给她的丈夫生一个孩子。她把这个愿望告诉了所有的人。有一个女邻居教她一个法子:每天晚上给她丈夫喝一杯放一撮炉灰的水。农庄主欣然照办。然而,此法并未奏效。夫妻二人商议:“也许还有别的秘方吧。”于是,他们到处打听。又听说十法里外住着一个老羊倌。一天,农庄主就套上一辆轻便双轮马车,动身前往讨教。老羊倌给了他一个画了兆符的面包,那面包里还掺了草药,夫妻二人夜里同房前后要各吃一小块。面包吃光了,仍然不见效果。又有一位教书先生向他们透露了一些秘方与乡下人一无所知的房中术,据说这些术法一用就灵。然而,仍然毫无用处。本堂神父建议他们到费冈去朝拜“圣血”。萝丝去了,跟着一大群信众在修道院里跪拜,把她的心愿跟那些农民心里发出的粗俗心愿混在一起,祈求芸芸众生都前来求拜的那位神明,保佑她再怀一次孕。然而,她这次朝拜也是白费力气。于是,她胡思乱想,以为她过去犯了一次罪过,现在是遭了报应,因而心里感到无限悲苦。她忧心忡忡,容颜日损;她丈夫也明显见老,随着希望一次又一次破灭,他精力也日渐衰竭,正如世人所言,“耗尽了心血”。于是,夫妻之间的战争开始了。丈夫辱骂妻子,动手打她。整天整日,他跟她吵个不停,到了夜里,在床上,他气呼呼,恶狠狠,把侮辱的话、脏话全往妻子头上扔去。有一天夜晚,他实在想不出新花样去折磨妻子,就强迫她起床,站到门外去淋雨等天亮。萝丝不从,他就扼住她的脖子,用拳头揍她的脸。萝丝一声不吭,一动也不动。他狂怒之下,跳将起来,用膝盖压住她的肚子,咬牙切齿,狠狠地揍个不停。萝丝忍无可忍,猛然奋起反抗,愤怒地使劲一推,把他推到墙边。她霍地坐了起来,声音大变,嘶哑着说:“我生过一个孩子,哼!我生过一个!是跟雅克生的;你认识他,那个雅克,他本来说要娶我,后来他溜掉了!”丈夫惊愕万分,愣在那里,同他妻子一样异常激动,他结结巴巴地说:“你,你说什么?你说什么?”这时,妻子失声痛哭,泪如雨下,边哭边诉:“就是因为这个缘故,当初我不愿意嫁给你,就因为这个。当时,我没法跟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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