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山飞狐,飞狐外传 雪山飞狐

雪山飞狐
  胡一刀
  新派武侠小说与旧派武侠小说之间的区别之一,便是倒叙形式的运用。在王度庐、朱贞木的武侠小说中,交代往事往往用“花开两枝,各表一头”的套话,对书中人物过去的经历也总是运用一大段甚至一章的回叙。这种手法虽然可以把事情的来龙去脉交代清楚,但总觉得太煞风景。
  开创新派武侠小说的金庸则不同,他巧妙运用人物对话,通过一问一答,把人物的过去经历全部追溯交代,令读者如身临其境。这办法实在聪明,也实在不易。更令人赞叹的是,有些人物的典型性格,居然也能在对话中塑造得光彩夺目。其中写得最成功的便是《雪山飞狐》中的胡一刀。
  胡一刀的故事是通过几个人物轮流倒叙的。胡一刀初次亮相,是用一枚金钱镖打倒十几个壮士。范帮主虽然学过三十六道大穴的解穴法,却对此一筹莫展。还是胡一刀再次打出十几枚铜钱,才为那些壮士解开了穴道。由此可见,胡一刀的武艺惊人之极。
  胡一刀夫妇的外貌,也由宝树和尚(阎基)倒叙出来。他初见胡一刀吓了一跳。胡一刀有一张黑漆脸皮,满腮浓须,头发蓬松松,生相凶恶之极,而他那个娘子却是艳丽的美人。用阎基的话说:
  这对夫妻是张飞娶了貂蝉。但胡夫人不仅敬重丈夫,爱慕丈夫,而且还是女中丈夫,她在胡一刀与苗人凤交手之际,看出了对方的破绽。难怪苗人凤见到胡一刀夫人之后,在自己漂亮的妻子南兰面前要夸奖不已。
  胡一刀与苗人凤的交锋,也是金庸写武打最为精彩的场面之一。比武的经过是通过宝树与苗人凤女儿苗若兰分别倒叙的。一个用刀,硬劈狠斩;一个使剑,轻灵变幻;打了四天,居然不分高低,而且越打越默契,越打越是惺惺惜惺惺。田归农见苗人凤有落败之势,暗中用弹弓偷袭,却被苗人凤一剑拨开,又上去把田归农的弹弓一折两截;而胡一刀听说商剑鸣要与苗人凤比武,就在夜里换了四五匹马来回跑了三百里,用苗家剑法取了商剑鸣的首级来送给苗人凤。后来田归农与范帮主见胡、苗二人不分胜负,在夜里派人去扰乱,想使胡一刀睡不好,苗人凤当即将田、范二人痛斥一顿:“不要脸!算什么男子汉!都给我滚开!”这场生死之搏原来可以化敌为友的,但因小人用计,致使胡一刀死于非命,而胡夫人因为敬重苗人凤的为人,居然违背了丈夫的重托,也殉情而死,临终前把儿子胡斐托付给苗人凤。这场面悲壮之极,也感人之极。
  胡一刀虽然死于苗人凤之前,但个豪迈的男子汉居然能得到美艳女子的垂青,又生了一个了不起的儿子。一个人能做到胡一刀这样也死而无憾了.
  苗人凤
  苗人凤这个人物很值得一写,因为他的故事给世人诸多回味。
  自古英雄爱美人,这话并不错。刘邦娶戚夫人,李隆基迷杨贵妃,曹操为了一个邹氏兵败宛城,长子曹昂、爱将典韦死于敌手。历代英雄无不见美人而折腰,但美人是否真心爱慕英雄,这就很难说了。比如《飞狐外传》中那个苗人凤,打遍天下无敌手,称得上是武林英豪,但他娶了美人儿南兰,却不知如何爱惜她、欣赏她,结果让田归农乘虚而入,南兰弃苗大侠而走,这便是美人不爱英雄的典型一例。当然我还可以举出阎婆惜背叛宋江的例子作旁证。
  苗人凤为南兰所弃,这恐怕不是他对南兰用情不专,而是由他性格上的弱点所决定的。苗大侠是个沉默寡言、性格内向的男子汉,他既没有英俊的外貌,更缺少一种女人喜欢的倜傥风流的个性。在感情世界中,苗人凤属于粗线条的,他对南兰不知道如何体贴,正如他对付敌手,只知在武艺上一试高低,而少了一点机智与谋略。苗人凤也许可以公平地打赢胡一刀,但在小人偷袭中却几次受挫。比如他误中蒋调侯的“绝门毒针”,又比如他中了刘鹤奸计,被信中的毒药差点害成瞎子。由此可见,苗人凤纵然武功卓绝,却并无防人的应变之术,因此他成为悲剧中的主角,也就势所难免从苗人凤的故事中还可悟到:一个人名气越大,处世越危险。苗人凤被各路武林高手视为攻击目标,就因为他有一个“打遍天下无敌手”的称号。人往往为盛名所累,为盛名所害,古往今来,莫不如此。大概因为“树大招风”的缘故,许多聪明的武林高手,都不得不隐姓埋名,不露锋芒,这或许说是一种老练的处世艺术了。
  凤最让人钦佩的是两点:一是他襟怀坦荡,行事光明磊落,所作所为都具备一个大丈夫的气度。比如他明明见爱妻南兰为田归农所夺,他可以杀死田归农,却不动手,他不想用武功让南兰伤心。又叫他与胡斐一见如故,把自己的女儿托给对方,说明他有过人的胆识。第二,苗人凤是个好父亲,他失妻之后,把全部感情倾注在女儿身上,尽管身受重伤,危在旦夕,还怕惊醒爱女。这份深沉的父爱之情,令人感之叹之。
 
  田归农
  吴霭仪女士在《金庸笔下的男子》中没有把田归农列入。我倒以为此人很值得一写。
  关于李自成之死,有五种不同说法。金庸取的是《澧州志》的记载,认为李自成兵败后逃到夹山出家为僧。这一记载至今未有定论,但小说家尽可以借题发挥。
  《雪山飞狐》便是金庸的想象:据说李自成手下有胡、苗、范、田四名卫士。李闯王被困九宫山,苗、范、田三卫士突围求援,胡卫士留下保卫闯王。后来闯王被害,那个胡卫士又将闯王首级献给吴三桂,于是当了大官。苗、范、田三个卫士联手,欲杀吴三桂,结果又被胡卫士撞见。
  胡、苗、范、田四个卫士本来情同手足,苗、田、范三人见义兄不义,便将他杀了。胡卫士临死之时只说出了“可惜大事未成”几个字。
  事实的真相当然不是如此。李自成出家做了和尚,胡卫士为了蒙骗朝廷,宁可背上不义之名,用另一个人的头颅当成李自成首级去献给吴三桂。他假意在吴三桂手下当差,其实是离间清廷与吴三桂的关系,挑动他们火并,他说的“可惜大事未成”,即指这件“大事”。
  关于李自成的故事,小说家写得很多,影响最大的便是姚雪垠写的《李自成》。经查考,李闯王的部属中未见胡、苗、范三人的记载,倒有一个忠厚的儒将叫田见秀。如果推想成立,田归农即是田见秀的后代。金庸喜欢推倒“老子英雄儿好汉”的结论,忠良之后却成了奸佞之徒。田归农的所作所为,也可说是金庸理论的一个实例。
  田归农是个相貌英俊、谈吐风雅的中年男子,他还有低声下气、柔言蜜语讨女人欢喜的本事,结果把苗人凤的妻子南兰诱骗到手。《飞狐外传》中写商家堡一场戏中,南兰与田归农神态亲密,似是一对恩爱伉俪。
  后来苗人凤突然现身,欲置田归农于死地,但因为南兰情之所钟不是丈夫,才使苗人凤心头一颤,满怀无限痛苦与嫉妒之情匆匆离去。
  俗话说“朋友妻,不可欺”。苗人凤不解人意,不会与妻子调情,南兰投入田归农怀中,也许自有女人的苦衷。或者田归农也有可谅之处,但他的形象总不够高大。在《雪山飞狐》中,田归农偷袭胡一刀,用计暗害两个大侠,更是彻头彻尾地暴露出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无耻小人。
  原来田归农爱南兰,不是爱她的美貌与柔情,而是想夺取藏宝之图。
  南兰与他相处日久,终于察觉他的野心,她在悔恨中死去,临终前把藏宝之图还给了丈夫。田归农知道了这一切,他才发觉自己彻底失败,他要苗人凤杀了自己,苗人凤笑道:“我何必杀你,一个人活着,就未必比死了的人快活..这张地图在你身边这么多年,你始终不知,却又亲手交给我。我何必杀你?让你懊恼一辈子,那不是强得多么?”
  苗人凤一走,田归农长叹一声:“兰啊兰,你为我失足,我为你失足!”
  说罢,便自尽了。
  其实,田归农的失足与南兰的失足大不相同。南兰为爱情而失足,而田归农却掉入了贪欲的陷阱。南兰虽然爱他一时,最终还是回到了粗莽的丈夫身边,田归农获悉此情, 岂能不死在绝望之中?
  
  飞狐外传
  胡斐
  《雪山飞狐》和《飞狐外传》的相继问世,使新派武侠小说走上了一条光辉夺目的道路。其书中主角胡斐这一形象的诞生,不是陈家洛、袁承志所能比拟的。
  金庸擅长写小孩,比如韦小宝,又比如段誉,都写得呼之欲出,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胡斐。
  胡斐是个顽皮而机灵的乡下小子,他不像袁承志那么懂事拘谨,也不像韦小宝那样刁滑有趣。他天性纯朴而倔强,从小善恶分明,极富侠义精神。他的起点颇低,几乎没有什么武功,但天生不怕吃苦,好打抱不平。
  由于历经磨难,吃尽苦头,便令读者大生好感。在“商家堡恶战”一场戏中,他的所作所为,足以令人刮目相看。他屡次受挫,明写胡斐经验不足,暗写他心地善良,不知世情险恶难测。金庸还写活了一个程灵素,以其聪睿来补胡斐的诚实,这一对比手法,功力不弱。
  到了《雪山飞狐》中,长大成人胡斐少了一点调皮,也就少了一点趣味;多了一点江湖经验,也就多了一点世故,幸亏他善心未泯,终究是个好人.
  《雪山飞狐》写在《飞狐外传》之前,想来金庸也对这乡下小子大感兴趣,于是就补写《飞狐外传》,描写胡斐的少年生活。不料这一补写,反而把个少年英雄写活了,也显示了金庸独特的艺术风格。
  我是从读《雪山飞狐》与《飞狐外传》起爱上金庸小说的,其结构和语言,都堪为武侠小说之精品。倪匡兄将《飞狐外传》排名金庸小说第十一位,我以为有欠公正;他认为胡斐这一形象写得很不成功,我也不能赞同。胡斐这一形象当然有欠缺,就是他莫名其妙地爱上袁紫衣,但自古以来爱情往往是盲目的,很难从理论上给予解释。
  有人问金庸:“你最喜欢自己哪一部作品?”金庸表示很难回答,但又补充说:“其中也许只有《雪山飞狐》一部,是在结构上比较花了点心思的..有点一气呵成的味道。”
  程灵素
  金庸笔下的女主角,几乎个个月貌花容,或妖艳妩媚,或明丽端秀,《飞狐外传》中的程灵素却是例外。
  程灵素在貌不出众,身材矮小,双肩如削,头发稀疏,肌肤枯黄,脸有菜色;小小年纪,不见一点青春气息。唯一引人注目的是她有一对墨黑如漆、精光四射的眸子,这大概是练武之后的奇迹。
  但这个丑女子的心灵却美得动人。胡斐初见她时,她只是一个瘦弱的村女。胡斐向她问路,她却让胡斐为她浇花担粪,看似不近人情,其实却显出她的心机。正因胡斐厚道,终于让程灵素暗暗爱上了他。她爱得坚贞,处处帮胡斐大忙:布局使师兄妹和解,又巧手治好苗人风的眼睛,在掌门会上大显身手,舍身救了胡斐。这一路读来,谁不对这个貌不出众的女子大为赞叹与佩服!
  可惜丑女子的命运比女强人更不如,胡斐受尽她的恩惠,只是对她感激不尽,却从未对她有一丝爱意。程灵素眼睁睁看着胡斐苦恋袁紫衣,心中痛苦万状,表面上还要声色不露。更难能可贵的是,她至死没有怨恨胡斐,临终前为了不让胡斐内疚,居然找了一个理由,让心上人在世上快活。这种痴情女子的心态,岂不让人叹为观止!
  程灵素的武艺不能算第一流,但她精通药草,既是个下毒的行家,又是个治病的高手。她的名字灵素,正是取自《灵枢》与《素问》两本中医学经典。看她给苗人凤治眼中之毒,冷静自若,顷刻之间妙手回春。她的智商极高,又能临危不惧,急中生智,连胡斐也不得不夸她:“这位灵姑娘的聪明才智,胜我十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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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读者可曾注意,程灵素也有容光焕发的一现。当胡斐说她是好人时,她一笑之下,犹如春花初绽,枯黄的脸上也显出红晕。可见爱情能使人变美。
  在爱情长河中,心地善良而有思想和程灵素,只是一个旁观者。她的感情结局,大可令世人去回味,去思索.
  马春花
  马春花本是个寻常女人。她父亲马行空是飞马镖局的总镖头。马行空号称“百胜神拳”,其实在一部《飞狐外传》中,马镖头的武功只能列入中下之流。马行空带了女儿与徒弟徐铮护送三十万两银子,在途中遇到阎基劫镖,于是引出一个波澜曲折的故事。在这个故事中,马行空没有起多少作用,戏剧性的人物却是他的女儿马春花。
  马行空本来想把女儿配给徒弟徐铮为妻。马春花对性格厚道的师兄原有好感,但商家堡的一场恶战,引起了她感情的变化。她先是认识了英俊少年商宝震,就不把徐铮放在眼中;后来--又被权倾天下、富甲万户的福公子所勾引,为他生下两个儿子。福公子离她而去,马春花只得有孕之身当了徐铮的老婆。这个故事的高潮还在后头。马行空死后,徐铮带了马春花再次当保镖,他们只保了几千两银子,居然在途中遇到各大高手袭击,其目的并不是银子,而是夺取马春花和她的两个儿子。
  原来福公子回京之后,无聊中想起那艳遇。他玩够了宫廷女子,突然心血为潮,又想起那个有点武功又有点野性的马春花来。他一声令下,派出几十名武林高手,要把马春花带回宫中去重温鸳梦。结果,商宝震杀死了徐铮,马春花又杀死了商宝震,她又心甘情愿地到福公子府中去充当情妇的角色,最终死于相国夫人之手。
  马春花的悲剧,是由她的无知自酿的。她本是民间女子,因为生得颇有姿色,稍稍开了眼界,就先爱上了面目英俊的商宝震,但福公子一出场,商宝震就在她心目中失去了吸引力。福公子不仅相貌堂堂,而且气派非凡。大凡一个女人有了虚荣心,就抵制不了富贵与权势的引诱,当然福公子还有玩弄女人的经验与技巧,一个单纯的镖局女流,怎能不落圈套!
  马春花除了无知之外,还是一个情种。她对胡斐说过,她与福公子是一见钟情,而且至死没有想到自己只是达官贵人的消闲玩物,她把自己的悲剧归为前生冤孽。
  由马春花还可想到那个南兰。她们都不爱厚道的丈夫,一个嫌徐铮粗莽,一个怪苗人凤不解人意。她们都需要一个欣赏自己的男人,如遇到一个有细腻感情的男人,她们都可以为了爱情而献身,不惜抛弃一切。这两个女子的经历,或许对今天的男人有一点启示,那就是在寻找对象之前,先要衡量一下自己有没有征服女人的魅力,万万不可一见美貌女子就匆匆求婚,即使“ 生米成了熟饭” , 也难保她红杏不出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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