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不拾遗夜不闭户
路不拾遗,出处:《韩非子·外储说左上》
“国无盗贼,道不拾遗。” 就是说路上没有人把别人丢失的东西捡走。夜不闭户,出处:《礼记·礼运》:“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 就是说夜里睡觉不用闩上门,形容社会治安情况良好。
路不拾遗,夜不闭户 《 资治通鉴》有一段原文:“上与群臣论止盗,或请重法以禁之,上晒之,曰:“民之所以为盗者,由赋繁役重,官吏贪求,饥寒切身,故不暇顾廉耻耳。朕当去奢省费,轻徭薄赋,选用廉吏,使民衣食有余,则自不为盗,安用重法邪?”自是数年之后,海内升平,路不拾遗外户不闭,商旅野宿焉”。
描写的是我国历史上著名的“贞观之治”时期的社会情况。“贞观之治”作为中国历史上一个鼎盛的历史时期,当时的社会就是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商人旅客可以野外露宿。这是唐太宗李世民励精图治,全国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
我是老北京了,我亲身经历过北京路不拾遗外户不闭,商旅野宿焉的情况。
1956年我党宣布我国进入了社会主义,当时的北京市的市长是彭真同志。1956年9月党的“八大”前夕,彭真同志多次讲过,北京是首都,不是“尾”都,各项工作一定要走在全国前列。他对北京市公安局的工作一贯给予极大的关注,1958年6月,彭真同志提出“一定要把北京市的社会治安和政治情况搞得像玻璃板,像水晶石,像镜子一样”的重要指示,这个工作口号,语言形象,比喻生动,耐人寻味,振奋人心。“三像”的要求是公安工作的最高标准,要求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必须深入实际,贯彻群众路线,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文革”前的首都公安工作之所以能够博得中央的称赞和全市广大群众的满意,和彭真同志这种高标准、严要求是分不开的。
我记得当时北京的社会治安真是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从1956年到1976年我可以说北京社会的治安是最好的时期。
我1958年、1963年到1966年曾在北京市一个区的党委工作,我每天不到夜里12点是回不了家的,我当时家住宣武区,夏天晚上回家的时候大院的门就是敞开的,进院子里家家房门也是开的,就是挂一个竹帘子。
当时的老百姓捡拾了物品全交给警察。我还记得有一首儿歌《我在马路边家捡到一分钱”》,讲的就是小孩子在马路上捡到一分钱都知道把它交给警察叔叔手里边。
老百姓丢了东西也都知道去西单失物招领处去找,确实保证找到。我老伴一次挤车装有半个月的工资的信封失落,急的不得了,过了两天去了西单公安局失物招领处就领回来了。
现在的北京社会治安状况老是“不容乐观”家家安装防护栏、防盗门,锁上两道还是不放心。
据我看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商人旅客可以野外露宿的大同景象是一去不复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