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俗闲谈之三:
桑间濮上:最早的靡靡之音
据说,春秋之际,卫灵公到晋国去,路宿于濮水,夜间,听到有人演奏一种优美动听的新乐,很喜欢,问左右却都说没听见,于是,召乐师涓来,希望他能记下这支乐曲。后来到了晋国,晋平公请灵公一行在施惠台上饮酒。席间,卫灵公要显示一下他的新乐,便叫师涓演奏给平公听。这时,平公的乐师旷出来制止,他说:“这支曲子是当年乐师延为殷纣王所作的靡靡之乐。武王伐纣时,师延逃到东方,在濮水之滨一个叫桑间的地方投水自杀了。你们的这支曲子一定是从濮水上得到的吧?沉迷于这样的乐曲,恐怕就离亡国不远了。”
桑间濮上的这个故事发生在2500年前,最早记载这个故事的是《韩非子·十过》,他把“不务听治,而好五音不已”,列为执政者的十种过失之一。但这个故事颇有些近似于寓言或是神话,它的叙事的虚构性质是显而易见的,所以,很早就有人怀疑它的真实性,认为它只是《国语·晋语八》“平公说新声”一段文字的附会。然而,问题也许不完全在这里,值得注意的倒是,所谓新声或“桑间濮上”之声,它们的真实身分究竟是什么?有人说是春秋末年郑卫等国的新兴民间音乐,这种说法影响相当深远,至今仍然有人相信,这就是民间的、世俗的音乐的源头。但师旷当时就明确认定,它是师延当年为殷纣王所作的靡靡之音。这样说来,新声其实是旧声,至少它曾经有过宫廷音乐的身分,尽管这宫廷早已随着殷商的灭亡而不存在了。但它的音乐却遗失民间,流传下来,成了新生的民间音乐中的一种。而它的价值在春秋末年又被卫灵公、晋平公这样的宗室贵族重新发现和认识,这只能说明,曾经使它沦为遗民音乐的那个权力中心可能遇到了麻烦。换句话说,周天子那时已不能有效地对其子民实行文化的控制了。
这恐怕就是后人所谓礼崩乐坏的症状之一,它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周天子的封国及其周边国家在文化上日渐疏离于权力中心,周礼或者说雅文化对他们的约束力和影响力越来越被某种力量所削弱,他们在日常的宫廷生活甚至国宴中,也敢违背周礼,少用雅乐而多用俗乐。其次是各个封国及其周边国家的民间音乐通过不同的渠道四处传播,不仅有郑卫之声,还有楚声、秦声、吴越之声和四夷之声等等。它们不仅在民间受到广泛的欢迎,甚至还能进入宫廷,在国宴上演奏。而这种局面的发生自然会引起许多人的不满和不安。他们总是先在政治上发难,把政治的腐败和新乐的流行联系起来,并力图使人们相信,新乐的流行一定会给国家带来灾难。韩非就在结束晋平公喜欢新乐这个故事时讲了一个很不幸的结果:“晋国大旱,赤地三年,平公之身遂癃病。”
类似的说法在先秦典籍中不是绝无仅有的,事实上,活跃在当时的具有不同知识背景的士人文人团体都对这种音乐持批评态度。墨子有《非乐》之论,老子也有“五音令人耳聋”的说法,而庄子则更进一步发挥了老子的思想,他甚至说:“擢乱六律,铄绝竽瑟,塞旷之耳,而天下始人含其聪矣。”他们的这些理论,或许有这样那样的积极意义,但是,却也或多或少带有反文化、反文明的色彩。除了道家思想后来发展成为以“审美”为中心的另一种艺术观念之外,其他如墨家和法家,都几乎不能在音乐发展史上立足。
对音乐创作影响最为深远的还是儒家的思想,其代表人物有孔子、孟子和荀子。孔子是个复古主义者,他的理想是恢复西周乃至三代的政治制度,对于音乐,他也表现得很保守,推崇古代的所谓雅乐而反对民间的、世俗的新声。他的学生颜渊曾向他请教如何治理国家,他乘机说:“行夏之时,乘殷之辂,服周之冕,乐则《韶》《武》,放郑声,远佞人。郑声淫,佞人殆。”说到西周的歌舞,他总是显得很兴奋,“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 ”。他在齐国听了《韶》乐,感慨大发,遂有“三月不知肉味”的赞赏。他讨厌“郑声”,有一次他说:“恶紫之夺朱也,恶郑声之乱雅乐也,恶利口之覆邦家者。”实际上是把雅乐的命运和国家的命运视为一体,一损俱损,一荣俱荣了。《乐记》比较好地体现了孔子的这种思想,它在《乐本篇》中讲到:“郑卫之音,乱世之音也,比于慢矣;桑间濮上之音,亡国之音也,其政散,其民流,诬上行私而不可止也。”其逻辑起点,就是一再强调政治、伦理对音乐的制约,强调音乐对国家兴亡所必须承担的责任。这种观点一直延伸了两千多年,为文化的政教中心说打下了深厚的思想基础,至今仍然广泛地影响着我们的社会舆论。
孟子和荀子所处的时代与孔子已经不同,所以,他们对待新声的态度就比他们的先师显得理智、开明一些。孟子就不认为雅乐与俗乐是根本对立的,在他看来,音乐本身并不能说明什么问题,重要的是统治者独享,还是“与民同乐”,而“耳有同听,心有同悦”就更像是针对雅乐的等级化而提出的平等要求了。荀子甚至认为,人有欲望是很正常的,政治的好坏与人的欲望的多少没有直接关系,人们追求新乐所带来的感官享受,也是人的性情使然。不过,他不同意放纵人们的欲望,主张“以道制欲”,并进一步提出了“修宪命,审诗商,禁淫声,以时顺修,使夷俗邪音不敢乱雅”的文化管制方案,他认为,这是“治国一民”的重要手段。荀子的思想上承孔子,对雅俗的文化分野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后世许多文人批评柳永“徒以倚语柔情,竞夸艳冶,从而效之者加厉焉,遂使郑卫之音泛滥于六七百年,而雅奏几乎绝矣”,所用正是滥觞于先秦的区别雅俗的标准。
不过,当时已经有人对这种耸人听闻的故事的真实性产生了怀疑。听了桑间濮上之音的晋平公就不甚理会师旷的警告,他说:“寡人之所好者音也,愿试听之。”这时的晋平公就颇有些“为艺术而艺术”的意味,他不仅试图区别音乐与政治,甚至要将音乐的娱乐功能从传统的政教一体化中剥离出来。大约百年之后,他的后人魏文侯也表达了自己的疑惑,他曾经对子夏说:“吾端冕而听古乐,则惟恐卧;听郑卫之音,则不知倦;敢问古乐之如彼何也?新乐之如此何也?”子夏先生的回答很高明,他说,魏文侯所喜欢的根本就不是音乐,而只是所谓的“溺音”。今天有些人否定流行音乐用的仍是这种办法,可见我们的文化偏见有多么深厚。尽管如此,人们对于通俗的流行音乐的热情还是大大地超过了雅乐,宋玉记述音乐在楚国的情形:“客有歌于郢中者,其始曰下里巴人,国中属而和者数千人”,到他歌“阳春白雪”的时候,“国中属而和者,不过数十人”,到了他“引商刻羽,杂以流徵”的时候,“国中属而和者,不过数人而已”。所以,到了孟子的时代,齐王有一次就曾坦率地对孟子说:“寡人非能好先王之乐也,直好世俗之乐耳。”为什么?无非是世俗之乐比先王之乐即雅乐更具有明朗、欢快、活泼的特点,也更好听,更能满足人们的审美欲望。
不过,儒家对俗乐的批评有一点特别值得我们注意,即孔子所说的“郑声淫”。这里面所包含的,除了政治偏见、文化偏见,还有在艺术表现中如何把握“度”和分寸的问题。这一点往往被人们所忽略,后来者更多地是凭想当然来解释“桑间濮上之乐”或“郑卫之音”的所谓淫。朱熹就把《诗经·郑风》中的诗都释为淫奔之作,后世许多学者都批评其乖谬,章太炎先生就说:“若郑风而为淫人自道之词,显背无邪之旨,孔子何以取之?”所以,这里所谓“郑声淫”,不是贪色之淫,而是“乐而不淫”之淫。在这里,“淫”就是过分的意思。朱熹后来修正他的思想,也说:“淫者,乐之过而失其正者也。”这里的“过”,不仅指俗乐就其内涵而言超出了传统的规范,而且,不符合儒家中正、中和的审美理想。后代文人用是否“过”作为判断雅俗的标准,盖源于此。《礼记·中庸》说:“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汉代孔安国注释《诗经》也说:“乐而不至淫,哀而不至伤,言其和也。”有人曾经问扬雄,五声十二律为什么会“或郑或雅”?扬雄回答得好:“中正则雅,多哇则郑。”这些人说的都是一个道理,就是强调适度和分寸感。这一点不仅是古今许多骚客诗人所神往的艺术境界,甚至进一步成为文人雅士们的做人标准和行为准则。《红楼梦》中,妙玉论茶,就有“一杯为品,二杯即是解渴的蠢物,三杯便是饮牛饮骡”的高论;明清之际,文人饮茶,也有过“独饮得神,二客为胜,三四为趣,五六曰泛,七八人一起饮茶则是讨施舍”的说法。这些说法显然都与“节制”有关。有节制就是不过,没有节制就是过,而过即是俗,不过即是雅。钱钟书先生在《论俗气》一文中指出:“钻戒戴在手上是极悦目的,但是十指尖尖都拶着钻戒,太多了,就俗了!胭脂擦在脸上是极助娇艳的,但是涂得仿佛火烧一样,太浓了,就俗了!肚子对于人体曲线美是大有贡献的,但是假使凸得像挂了布袋,太高了,就俗了!”这里,太多、太浓、太高都是过的意思,都不符合儒家“中庸”或“中和”的理想。直到今天,有人看不起流行文化,认为俗,其理由还是流行文化不可避免地带有直露、太过、不含蓄、缺少节制等这样一些缺点。这些似乎说明,两千多年来中国文人的文化观念变化实在不是很大。(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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