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打拐 微博打拐文字

于建嵘打拐

2月16日早晨,“微博打拐”进行半个多月之后,一位被拐孩子的家长专程从山东赶赴北京,找到“微博打拐”的发起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教授、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于建嵘,告诉他自己为了寻找孩子与乞讨人员混了三年,知道太多悲惨的故事。这位父亲多次泪流满面,“如果不准儿童街头乞讨了,就没有那么多人被残害成乞儿。”于建嵘在微博上写道。

“微博打拐”让于建嵘成了热门人物。他只能将手机始终处于限制呼入状态,“我担心大家都动员起来了,但这么多天没有一例通过‘微博打拐’行动找到拐卖儿童的成功案例,如果接下来十天半个月还是没有,会不会让人们就此丧失信心和热情?如果这件事像一场运动一样一个高潮就过去了,人们不再关注这些儿童,那就是一场巨大的浪费。所以要冷处理,还要拍,还要发到网上去,救助乞讨儿童是项长期工作,我们要持之以恒。”

去年10月于建嵘开通微博,至2011年1月初关注者超过27万,而自1月17日开始发第一条关于“打拐”的微博以来,他的粉丝已迅速升至46万以上。

“微博打拐”开始于一次偶然。今年一月,于建嵘收到一名福建孩子妈妈的求助信,说她的孩子杨伟鑫于2009年被拐骗,2010年初,有网友在厦门街头拍下一张残疾孩子在街头乞讨的照片,她发现那就是自己的孩子,但赶过去后孩子已经找不到了。收到这封求救信后,于建嵘把信的内容发到微博上,立即引起了很大反响,很多网友给他留言提供线索和建议。

几天之后,于建嵘和几个网友碰面,商量不如向新浪提出开一个认证微博,专门收集和公布乞讨儿童的信息。1月25日,“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的官方微博开通。“网友发现乞讨儿童之后,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先拍照,同时打电话报警,并可把照片上传到自己的微博上。再通过@转发给‘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汇集并传送给相关公安部门,走失孩子的家长核对照片,如发现是自己的孩子,可向警方求助。”

“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分别在新浪、腾讯和搜狐开了三个同名微博。开通后的前三天,每天有30多幅照片上传,到30日开始达到100多幅,至今每天都会有有400多幅来自全国各地的乞讨儿童照片和说明——

“厦门市中山路步行街,乞讨卖艺的小姑娘,看样子也就七八岁,身上脸上脏脏的,一直不停翻跟头表演着。旁边有个男孩子敲打伴奏并且收钱,我偷偷拍了一张,被他发现后狠狠地瞪了我一眼。这一定是有人在背后操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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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2月16日18点左右,刚下完雨,气温4度,观前街第一百货门口的地下通道,迂回两次拍到的乞儿照片,手抖、心跳加快、手机像素低。有人问孩子要不要去派出所,也有人打电话报警,身后不远的大人一直瞪着孩子身旁的人们。”

“刚刚在长沙东塘通城电器门口,看到这个孩子在卖报,她说自己是四川的。”

微博上发布的这些信息,也受到冯小刚、李冰冰、赵薇、姚晨、郑渊洁、李承鹏、蔡康永等知名人士的关注和转发。全国政协委员、歌手韩红在微博上表示要跟人贩子“死磕”,并联系于建嵘和律师,将在全国两会上提交“严厉打击和惩罚拐卖儿童案”提案。

于建嵘说:“以前家长找孩子,是把孩子的照片放在网上,现在的做法反过来,网友把孩子的照片发在网上,这样就有了更大的社会参与性。”

就在最近,于建嵘在他居住的北京郊外宋庄画家村组织了一次“解救乞讨儿童”研讨会,参与者包括作家李承鹏,壹基金秘书长杨鹏,“宝贝回家寻子网”创办人张宝艳,韩红的代表人喻江,律师浦志强和被拐儿童杨伟鑫的母亲等。

会议最终达成了初步的议案撰写意见,包括从立法层面建议国家修改刑事法律有关规定,加大打击力度,如“买卖同罪”,加大收买被拐卖儿童者的法律责任,斩断买方市场等。壹基金也决定创建“救助乞讨儿童专项基金”,持续资助救助乞讨儿童的行动。

于建嵘说,这次微博打拐活动将持续至五月底。“杜绝一切儿童乞讨,让所有乞讨儿童都回到学校,这是文明社会的一个基本常识。我的想法是,要通过制度建设,同时通过对志愿者的培训,让更多的网友更加理智地参与这个活动,希望通过推动立法活动,制定核查和救济乞讨儿童的严格程序,最终的目标是减少和彻底杜绝未成年人乞讨现象。”

微博打拐网友在现场

天津网友积极参与了这次“微博打拐”。天津的乞讨儿童常会出现在天津站、滨江道南京路天桥和海光寺一带。多名网友在“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微博上发布了总医院附近乞讨儿童的照片信息:“天津总医院前,一个小孩子随一个50岁左右吹笛子的行乞者一起行乞。2月16日下午3点一刻左右,男孩只有四五岁。”

从事通信行业的天津网友贲绍卓将他拍到的照片转发给“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微博:“2月6日下午,天津市南京路与滨江道交口天桥附近。两点半左右看见此乞儿,后观察了一下午,发现为两名妇女带4个小孩儿的‘团队’,年纪稍长的孩子手脚残疾。7点半,此团‘下班’后,尾随至城郊一深巷,情况不明,手机没电,未报警返回。个人判断6人中有母子搭档。”他说,因为当时判断应该是母子乞讨,报警似乎不能解决问题,也于心不忍,但后来想想,这样的结论应交由警方判定才对。

署名“烂橘子汁儿”一名天津网友向于建嵘提问:“我是天津的一名高中生。现在我和我的同学们也建立了小分队来关注打拐,您对我们有什么建议?”于建嵘回答说:“我为你们的热情所感动,但我还是认为,遇到了有乞讨未成年人时,你们打电话给警方,如果条件不许,不要拍照。以自己的安全为主。”

目前,“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微博已组成了5人团队,网友“色色猴”、“王瑶瑶”和“80后大男生”分别负责管理微博,纪录片导演朱日坤则提供场地支持、摄影机、负责筹备制作工作。同时,该官方微博还在招募合适的志愿者。

本报记者接通了署名“GJ”的打拐志愿者的电话。春节前,他从北京专程到广州进行“微博打拐”,直到现在还留在广州寻找解救乞讨儿童。“因为之前曾去过广州,看到很多乞讨儿童,那种印象无法抹去,这次看到‘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上面的一张照片,觉得似曾相识,于是就决定到广州去寻找乞讨儿童。”

他将每天的行程及拍摄回来的孩子的照片在微博上及时更新,也呼吁广州的网友跟他一起去探查。有网友在微博上给他留言说,白云新区的乞讨儿童比较多,这名网友带着“GJ”来到某超市附近,见到两个身穿绿色上衣的十来岁的女孩儿一起乞讨。他在给了孩子零钱后,问两个孩子妈妈在哪里,为什么不上学,随后打电话报警。在广州市天河体育西路,“GJ”又看见了一男子抱着一个孩子在乞讨,乞讨的理由是跌伤了没钱看病,孩子的头部包着的纸上有血迹。“GJ”拨打了110报警,大人和孩子被带回天河南派出所调查处理。

2月12日这一天,他记录到:“今天共遇到六个儿童,贵州3个,河南两个,广东一个,和在场的志愿者商量后报警处理的共两个孩子,都被警方带回派出所调查核实。”

不愿意透露自己真实身份的“GJ”在广州大约发现了20名乞讨儿童,“乞讨儿童不一定全是拐来的,我们的‘微博打拐’只是把街头乞讨的儿童和陪伴的大人的照片上传到网上,或许丢失孩子的父母能由此发现一些信息。”

微博不仅带来了传播革命,也推动了公民参与民间行动的进步。新浪微博微群“微博打拐志愿团”吸引了1万多名关注者,《凤凰周刊》记者部主任邓飞是该群的管理员,他也是微博打拐行动的发起人之一。早在2008年,邓飞采访了湖北潜江的失子父亲彭高峰,2009年起,他在微博上发布彭高峰儿子彭文乐的照片帮其寻子。每到节日,邓飞都会继续转发这张照片,呼吁大家一起寻找。这张照片在微博上被网友转发了6000多次,今年春节,有网友在江苏邳州一村庄看见了一个酷似照片上彭文乐的孩子,邓飞和彭高峰在大年初三急赴当地。虽然时隔三年,彭高峰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彭文乐。警察问孩子是否认识这个人,孩子说:“哭脸的那个男的是我爹爹,我记得了。”

这也是“微博打拐”的一个最典型的案例。找到失散多年的儿子之后,彭高峰也开通了微博,当起了一名打拐志愿者,他目前最大的心愿是帮助自己的朋友孙海洋找回失散3年的儿子孙卓。

邓飞说,我们经常看到一些乞讨、卖艺孩子裸露伤残肢体,或整日街头昏睡,或冒着危险穿梭车流中,或长时间做超出人体正常极限或自残式动作,以博同情而讨要钱财。根据“宝贝回家寻子网”的内部资料显示:为令孩子不哭不闹或装病,他们大多被喂食了安眠药,长期服药对儿童的智力与健康都有影响 。

“我曾长时间接触过甘肃岷县的乞讨族,我发现,这么多小孩,只有一半是和自己的父母在一起;而另一半小孩是被大人们租来做专职乞丐的。”邓飞说,我很支持于建嵘提出的随手拍行动,如果能消除孩子上街乞讨,拐卖孩子然后强制乞讨就没有牟利市场,或可减少儿童拐卖。

发现儿童行乞一定要报案

“微博打拐“发起后,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也实名开通了新浪微博借力打拐,发布和转发拐卖线索,他写道:“欢迎检举拐卖犯罪,提供线索。您的一次检举,虽只是举手之劳,就可能会让被拐的妇女儿童得到解救,让人贩子落入法网。大家携手努力,就能织就反对拐卖的天罗地网,人贩子就无处藏身,拐卖犯罪就能减少乃至消除。”

资料显示:公安部自2009年4月开始的全国打拐专项行动,是我国第五次打拐专项行动,也是力度最大的一次。截至2010年年底,全国共破获拐卖妇女案件9165起、拐卖儿童案件5900起,解救被拐卖儿童9388人、妇女17746人;打掉犯罪团伙3573个,刑事拘留拐卖犯罪嫌疑人22511名。

也有网友对“微博打拐”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一是通过街拍方式上传乞讨者照片是否侵犯了乞讨者的肖像权和隐私权,而拍照上网的行为又可能会让孩子受到犯罪分子的二次伤害;二是这种有些运动式的网络行动,会不会只是让乞讨儿童的幕后黑手暂避风头,无法实现解救的目的;三是对公民的乞讨权与利用儿童牟利之间的争论。

同时,“全面禁止儿童乞讨”也引起诸多争议。持反对观点的知名网友“和菜头”在《被拐卖的是谁》一文中分析道:拐卖是因为缺乏子嗣,乞讨是因为谋生乏术。拐卖儿童然后弄残疾再送去乞讨,无论从风险还是成本的角度计算,都只会是小概率事件。但是现在举国若狂,看起来好像中国专门有一批人,愿意耗费数年时间,一点点制造一个个残疾儿童,带着他们走南闯北。而且,这门生意应该利润很高,否则无法解释这批人为什么敢冒枪毙的风险,耗费那么长时间来做这件事……

法律专家对此作出解释:《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在此,肖像权一般指的是利用人的肖像进行经营,而像这种以公益为目的使用未成年人肖像的并不涉及侵犯肖像权。

曾获法学博士学位的于建嵘也认为,将乞讨儿童照片公布到网上并不存在侵权问题。“乞讨本身是公开活动,而且让14岁以下孩子乞讨是非法行为。我们都有责任去解救乞讨儿童,为了解救这个孩子把照片发出来,并不是为了揭露人家的隐私。”但是于建嵘也承认,这种方式可能存在一些弊端,“假如是家里人带着孩子,会不会给他们带来影响?我提醒大家注意之所以出现的这种违法行为,是监护人没有很好的行使监护权利,在法律冲突中我们选择利大于弊的做法。”

“只要孩子上街乞讨,就是违法行为,都可举报。”根据积累多年的调查经验,邓飞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目前国内乞讨儿童的主要来源包括三方面,一是被拐卖来的儿童,要杜绝这个来源,必须要加大打拐的力度;二是操控人员雇佣来的、租来的儿童,这就需要修改组织残疾人、未成年人乞讨罪构成条件,以法律手段有效打击这部分操控人员;最后一部分,是由儿童本人的亲友带着进行乞讨,这部分的儿童需要区分处理,对有能力抚养儿童的家庭但仍带儿童乞讨的要以法制手段处理,因无能力抚养儿童因此带儿童乞讨的家庭则要进行救助。”

另外,关于有些网友提出的强制检验DNA是否合法的疑问,实际上,2009年7月,国家五部委联合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的通知》中便已提到:对街头流浪乞讨和被组织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未成年人一律采血,经DNA检验后将数据录入全国打拐DNA数据库。

按照规定,公安机关接到失踪、被拐儿童父母报警后,就要采集父母的血样检测DNA入库。各地发现疑似被拐卖的儿童也要采血入库。这个数据库能够自动比对,比中之后就能知道孩子的亲生父母是谁。截至2010年11月11日,已有876个被拐儿童通过数据库找到了父母。

于建嵘认为,“微博打拐”迄今为止最大的一个意义就在于提醒和监督,让更多的人了解到利用儿童进行乞讨是违反国家法规的,公民可以举报,警察应该出警,这是一个法律上的常识。“我觉得到现在为止,一个很大的成果是全社会都树立起了一个基本观念:看到14岁以下的乞讨儿童都可以报警,我觉得这个观念现在已经深入人心。”

类似“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这样的网络行动,最大的作用在于,从纯粹的“微博打拐”,到关注童丐的权利保障,甚至到对儿童成长环境的重视,实现了这样的制度转身,恐怕才是这场轰轰烈烈的“微博打拐”运动应该体现的社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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