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注意了,千万别犯错哦,犯了就要受罚哦!看看吧,自己该注意哪些?
2015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18日至19日举行,本次考试,深圳将有40051名考生参加89290科次考试,考生人数、考试科次在全省居前列。
【作弊惩罚】
2015年,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部分自学考试事项贯彻意见的通知》(粤考委〔2015〕1号),对违纪作弊处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首先,考生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从符合毕业条件时间起,延迟毕业时间1年,延迟期间考试成绩无效。
据悉,市招考办在全市7个区(新区)设立了30个考点,考场数达3058个。根据最新的关于自考考试作弊的惩处办法,违规人员延迟毕业时间最长达到3年。
【作弊行为】
考生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当事人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从符合毕业条件的时间起,延迟毕业时间2年,延迟期 间考试成绩无效。
考生组织团伙作弊或者向考点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从符合毕业条件的时间起,延迟毕业时间3年,延迟期间考试成绩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