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隆飙原型中的另一传奇人物——飙王彪 转帖 桥隆飙演员表

王彪(1907年-1984年),牟平莒格庄镇孔家村人,原姓曲,参加革命后改名王彪。高高的个子,1.82米左右,会使双枪,加之臂力过人,胆大心细,作战非常勇敢。他常常深入虎穴,夺枪、抓人,是一位难得的侦察员和战斗英雄。许世友将军在山东时,曾经常与他往来,是一位难得的上级和知己。有一次,许司令的战马被偷,他很恼火,训斥部下说:“从来没听说王彪的马被偷,你们堂堂的大军,还比不上彪部,真是不应该!”王彪喜欢喝酒,有时也为此误事,有人提议要责令王彪以后不许喝酒,胶东区党委研究认为,像王彪这样的人物有时为了工作不喝不行,就能壮胆,不能千篇一律。所以党委特批,如因工作需要可以喝,但必须节制,所以就让警卫员李虎同志负责酒葫芦,一方面服务,一方面限制酒量(李虎后期任济南市公安局副局长)。

一九六二年,我大学毕业后,分配到莱阳工作,他的女儿与我一个单位且关系很好,我经常去他家,因而认识王彪。我知道他是一位传奇人物,就让他讲一些战争年代的故事。他的言谈举止,确有军人风度,他告诉我,他一生吃了很多苦,没念多少书,但是对共产党、毛主席有着非常深厚的感情。年轻时代在东北做苦力,日本鬼子占领中国后就回到了老家牟平,那时胶东的抗日烽火已经燃烧起来,胶东区已经有了革命的火种,不久王彪就参加了八路军武工队,大约在1939年前后。


上图左二为主人公王彪,左一为济南市公安局副局长李虎同志


桥隆飙原型中的另一传奇人物——飙(王彪)【转帖】 桥隆飙演员表

后来,我和王彪的女儿结了婚,他对我讲的革命故事就更多了,由于当时也没有做记录,更没有细致考究,但故事的人物和情节,至今历历在目,记得最清楚的:

一、清理叛徒、智擒“小黄狗”

大约是一九四二年前后,日本的铁蹄已踏进胶东,占领威海,并经常下乡扫荡、抢粮。时任牟平县县委书记丁江,有一天把王彪找去,要交给他一个非常艰巨而重要的任务。就是活捉“小黄狗”,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小黄狗”其何人也?是牟平县的组织部长,被捕后叛变革命,因为他的特殊身份,掌握着我党的许多机密和重要人员名单,此人不除,危害极大。王彪受命后,回到村里,找到了好友姜庆家,叫他编一个驴笼头,要略大一点的,他把姜庆家带到日本鬼子的炮楼下,叫姜在哪里等候,他自己把白天侦察的小黄狗的行踪记好,夜间十二点左右,人们都已熟睡,他用刀把门拨开,跳到小黄狗熟睡的炕上,用脚踏住小黄狗,在枕头底下把枪摸到,用毛巾把其嘴堵住,“小黄狗”的姘头是个小寡妇,外号小白鞋,吓得滚到床下,告诉她要是敢有半点声响,一并处死,就这样,把小黄狗用绳子绑住,拖着向外走,由于离日本炮楼很近,且探照灯直晃,小黄狗知道死期将至,用脚蹬着门不肯走,僵持了几分钟后,怕被敌人发现,就告诉他:“你作恶多端,既不肯走,只有判处你死刑,一刀下去把他处死,割掉首级,用笼头装好,提到村外交给在那等候的姜庆家和另一个人,他们抬着走了八九里路,又到别村找人帮着抬到了县委书记丁江家里,把人头放在过道的草里,丁书记问,“任务完成了吗?”“完成了!”“好,回去休息一下吧!”第二天,丁夫人起来提草烧饭,一个人头滚了出来,把丁夫人吓得魂不附体。

二、奉命炸烟台公安局

抗日时期,烟台公安局遵照日本人的旨意,捕捉共产党和仁人志士,八路军对此恨之入骨,有一天,王彪接收任务,炸掉公安局。他带领十几个人,身着便衣,化妆成进城的农民。在公安局周围侦察,但公安局戒备森严,不得靠近。几个人碰头后认为还得改换地方,就去了法院。一来震慑敌人,二来扩大影响。夜间十二点以后,他们趁站岗的打盹昏睡之际,一起冲进去,地雷、手榴弹一顿攻击后,把个法院炸的七零八落,破烂不堪,他们迅速撤离现场,一直向世回尧方向跑去,走出南出口,战士们又饥又渴,都到王队长处要求到路边炸油条的小店喝口水,王彪不允,但经不住战士们苦苦哀求,“好,喝口水就走,不能吃油条!”于是,两个人去喝,剩下的人埋伏,这时,日本人的巡逻队出现了,喊道“站住!”战士们赶紧卧倒,埋伏的同志开了火,那两个战士撤下来,全队人马一齐向南撤退,日本人听见枪声,又增加了十几个人,开着摩托车来追,在这万分危机的时候,上级派来接应的一个连的战士埋伏在附近河边,终于把敌人打退了。十几个战士挨了一天的饿,受了一天的罪,回来后王队长却被禁闭了。大队长说:“王彪啊,王彪,这不是你一个人的事,总部告诉我一定得确保王彪安全回来,否则我吃不了兜着走!”

三、海阳县大队夺枪

法院事件之后,王彪被禁闭三天。三天后,上级告诉他:“你的枪不能还你了,要用枪自己想办法!”此时的王彪,头脑冷静了许多,他分析了敌伪情况后,意识到要夺枪必须找一个还没听到风声的地方,他决定到海阳去,那里防范不太紧。就一个人开始了夺枪之路。那是海阳的县城在凤城,他早上就上了路,经一天多,走到了凤城,在那里吃了点饭,找个县城附近的破草垛休息一会就被冻醒了,天上的星星在闪烁,他就开始向县大队方向走去,早上五点多,县大队的士兵正在集合,他一听是晨操,也没在意,操场上开始训练了,士兵们把枪都架在一起,县大队门口,两个站岗的士兵,见到一个衣衫不整的中年汉子,问他是干什么的,此时的王彪用手顶着胸口的衣服,告诉他们:“你们不要害怕,我不伤害任何人,只是来借支枪,借完就走,你们就当没看见我,你们要是不配合,我这二八匣子可不是吃素的!”说着向两位站岗的士兵笑一笑,就径自走进了院内,进门一看东边有间平房,就冲了进去,县大队长正在做着美梦,他一个箭步窜上去,用脚踏着大队长的胸膛说:“你不要害怕,我不伤害你,今天就是来借支枪”大队长问:“好汉,你是谁?”“我就是前几天炸了烟台法院的王彪,咱俩素来无仇,我只借支枪,你要是动一动,明年的今天就是你的忌日,你不要打电话,不要惊动别人,再见!”说完带着枪走了,到了院里看见有辆自行车没锁,他骑上自行车走了,到了操场上,士兵们还在操练,他朝着那个方向“铛铛”两枪,因为士兵的枪都架在那,等回过身来,王彪早已不见人影了,到了村外,一片高粱地,把自行车向沟边一扔,钻进青纱帐不见了。

四、带着警卫员,大战七彪子

青岛解放前夕,除了国民党的正规军,还有不少杂牌军,七彪子就是即墨地区的地头蛇。他知道王彪是八路,但没交过手,总想找机会一试身手。即墨城郊有个村,村东有个小饭店。七彪子经常在此吃喝,欠了老板不少钱,因为他有枪,老板娘也是敢怒不敢言。这种地方,王彪也经常出入,有一天大雨将至天黑动地,王彪带着警卫员外出办事路过此地,告诉老板娘给弄两个菜、一壶小酒,要在这吃顿饭,老板娘面露难色,告诉他:快走吧,你们只有两个人,七彪子告诉我,你要是来这,让我告诉他一声,我谁也不敢得罪,别让他看见说我知情不报,我求你啦。王彪告诉老板娘,饭菜备好,我们吃饭就走,把菜端到北屋去。饭做好了,菜也端上来了,他们没吃几口,七彪子的人就把屋子全包围了,向屋里喊话:王彪,你快出来吧,你只有两个人,我这八十多人,你肯定跑不了,咱们两都叫彪子,咱俩就彪一块吧!两个月后,你有本事你当哥,我有本事我当哥。此时警卫员有些害怕,问王队长“怎么办”“不要慌!等他们第一枪打完之后,上子弹的档,咱们就冲出去。”此时的王彪非常冷静沉着,他把门一开,“铛”的一枪,七彪子指挥部下“打”此时万箭齐发,正当他们换子弹的当口,王彪一个箭步窜上东墙头,双匣子左右开弓这么一扫,敌人卧倒,他们跳上北屋顶,从后边走了,因为敌人太多,不敢恋战。后来,王彪和警卫员每人搞到一辆自行车,在七彪子的防区,趁敌人不备,化妆离开。七彪子损失了十多个弟兄,即墨当地流传着“七彪子八十多人打不过王彪子两个人!”

后记:

作家曲波于20世纪六十年代,把王彪请到莱阳县委招待所,畅谈五天,了解当年王彪的经历和战斗故事,并以此与莱州乔八爷还有荣成的龙飞(牺牲较早,事迹不是很详细)作为原型,三人名字各取一字按音塑造了小说《桥隆飙》中主人公英雄桥隆飙。烟台地区乃至省里的老公安都知道这个故事,乔八爷的部队不叫彪字军,王彪的部队才称彪字军,听老公安们讲,乔龙彪是三个人的化身,西海的乔八爷,东海的龙飞,南海的王彪。当然王彪不是土匪出身,开始就是武工队,但彪字军才是王彪的代号,许世友将军虽已过世,但一直称王彪的部队为彪字军或彪部。此次的电视剧《桥隆飙》只讲了乔八爷,没把龙飞和王彪介绍进去,是与历史的本来面貌不符。我们提出质疑,不是为了名利,而是还原历史的本来面目,也是尊重作者曲波先生的创作本意。历史是历史,小说虽然高于生活,但毕竟还是来源于生活。今天,在拍摄播放电视剧《桥隆飙》时,只介绍了乔八爷,另外两个英雄人物龙飞、王彪也是不应忘记的,起码要让后人知道,这部剧中还有两位英雄没有被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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