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小学教学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省及《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庄河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30名、初中教师44名、小学教师86名、幼儿园教师4名。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报考小学音乐学科、特教学校手语翻译、幼儿教师,学历可放宽至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年龄为30周岁(1985年7月5日(含)以后出生)及以下。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5年6月23日在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dlzh.gov.cn/zhldbz/)、庄河教育网(http://zh.foredu.com.cn/)、大连人才网(http://www.dl-rc.com/)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应聘人员须在2015年6月23日至7月3日期间登录庄河市教育网(http://zh.foredu.com.cn/)下载并填写《庄河市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7月4日至7月6日。上午8:00—11:00,下午1:00—4:00。
2、报名地点:庄河市第三十初级中学
3、报名要求: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应往届毕业生携带打印好的“庄河市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一式二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2015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未发的,由所在学校开具取得教师资格证证明,如果毕业时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将取消录用资格)、毕业证、学位证(上述各种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和近期免冠一寸正面彩照4张到庄河市第三十初级中学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教师资格证、毕业证(2015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未发的,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必须提供打印的网上确认证件(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考务费50元,领取准考证。
未被录用者,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不予返还,保存备查。
(2)报考人员只允许选择一个招聘岗位(学科),并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
料,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人员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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