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学三年级学生写作文《我爱家乡的西瓜树》,第一句就是“我们家楼下种了一棵西瓜树”,老师在作文的结尾批注“西瓜不长在树上”,并且给了80分。有不少人认为,这个学生缺乏起码的常识,老师给太高了。而老师认为:“三年级是作文起步期,应该以鼓励为主,一步一步来,从言之有序开始再到言之有理进而达到言之有情,而且作为老师,也不能扼杀学生的想象力。”
我赞成这个老师的观点,才小学三年级,西瓜可以长在西瓜树上,并且我还认为这个老师保守了点,据说这篇作文描述了“自己家楼下的西瓜树,以及自己是怎么呵护它,希望它快快长大陪自己玩游戏”的不少内容,那就更应该打高分了。比如,打95分,后面再减去10分。为什么这样呢?95是肯定这个小朋友的实际写作能力,扣10分是指明他的常识性错误。
教书育人,是很复杂的任务,每一项教学活动,都肩负着多项使命。作文教学,除了要注意知识授受、生活阅历外,更要训练和考查学生的思维想象、情感认知、语言文字表达等能力。如果因为一个常识有错误,就把其它的都一棍子打倒,这不是教育。再说了,一个三年级的孩子,从小长在城市(也可能是当今城镇化的农村)里,没去过西瓜地,而在老家(可自家楼下)看到过一两回“西瓜树”(西瓜藤爬上树),这不是完全情有可原吗?等到他知识面广一点了,问题也结了。
我觉得,应该打低分的是我们的教育机制,整天把孩子关在教室和书房里,孩子们严重缺乏亲近自然的机会,就算是当下的很多农村孩子,也都如此,这才是很悲哀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