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昌星回来了,终于回到大陆接受司法的审判了。乍一听这个消息,很是令人振奋的。可是我仔细一想,赖昌星这个人其实是太狡猾了。他自己也知道躲在异国他乡终究不是办法,而且他也已经走完了加拿大所有的司法程序,已经没有再赖下去的可能了;另外他更是知道,已经是十年过去了,好多事情已经是物是人非了,所以他决定由加拿大遣返回国。这期间,中国的司法机构已经承诺不判处他的死刑,不虐待他,他已经心满意足了。看看那些跟随他一起胡作非为的人,一个个不是被判15年,无期徒刑,有的甚至是死刑。而且有六位已经是吃了枪子命归西天了。但是你看这位老赖兄,回来的时候还是那么淡定自如,这预示着他的命运将比他的走卒们要好得多。其实这也是我国司法部门对贪官们得一个警示:你们看看,你贪污的报应总会比行贿的人大。当年好多贪官竟然为帮着赖昌星走私,居然出 面拉拢下面的官员,形成一个网络,甚至在事情败露的时候,居然还给赖同志通风报信,结果落个被判死刑枪毙。
现在好多人盼着赖昌星死,特别是那些曾经跟随他后来被咔嚓的人的家人,无不盼着他死。因为所有的事情都是赖昌星搞出来的,到头来他却可以堂而皇之地活着,而且不能受虐,自己的家人却被吃枪子。你说他们心里会平衡吗?让我们来回忆一下当年厦门远华案件所判刑的部分当官的以及赖昌星的得力干将:
政党机关
李纪周 公安部原副部长 开除党籍、公职司法机关正在审理
詹少敏 共青团福建省委原书记 开除党籍、公职
刘丰 厦门市委原副书记 无期徒刑
张宗绪 厦门市委原副书记 开除党籍、行政降级
郭晓菱 厦门市委原党委 有期徒刑11年
蓝甫 厦门市原副市长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苏水利 厦门市原副市长 开除党籍、公职
林金栋 厦门市委政法委原副书记 有期徒刑11年
厦门海关
杨前线 原关长 死刑(一审)
接培勇 原副关长 有期徒刑20年
车典 原纪检组长 有期徒刑10年
卢远征 侦查分局原局长 有期徒刑10年
杨上进 调查局原副局长 无期徒刑
王燕平 调查局原副局长 有期徒刑7年
王天炸 办公室原主任 有期徒刑11年
蔡海鹏 调查局情报处原处长 有期徒刑15年
童敏 情报技术处原副处长 有期徒刑14年
陈蔓菁 教育处原处长 有期徒刑10年
王鹭滨 监管处原处长 有期徒刑5年
周振庭 东渡办事处原主任 在逃
刘必武 东渡办事处原副主任 有期徒刑12年
吴宇波 东渡办事处船管科原科长 死刑(已执行)
方宽荣 东渡办事处船管科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陈育强 东渡办事处船管科 无期徒刑
黄志忠 东渡办事处船管科 无期徒刑
谢东风 同安办事处原副主任 在逃
施营平 同安办事处原副主任 有期徒刑6年
陈毅森 同安办事处原负责人 有期徒刑15年
黄印路 象屿海关原关长 有期徒刑2年
曲鹭勇 龙岩海关原副关长 有期徒刑9年
(据统计,厦门海关小案人员达160多人,占全关总人数的13%)。
公安系统
庄如顺 福建省公安厅原副厅长福州市公安局原局长 死刑(一审)
张永定 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二支队原队长 无期徒刑
廖金波 厦门市边防支队司令部原副支队长 无期徒刑
黄金铁 厦门市边防支队司令部原参谋长 有期徒刑9年
王振波 厦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原副支队长 有期徒刑2年半,缓刑3年
黄少煦 厦门市公安局同安交警队原大队长 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商检局
罗良玉 厦门商检局原副局长 有期徒刑8年
港务局、海上安全监督局
曾太平 厦门港务局原副局长 有期徒刑5年
吴振文 厦门海上安全监督局朱副局长 有期徒刑2年
陈友达 厦门海上安全监督局原处长 有期徒刑13年
张瑞斌 厦门海上安全监督局原局长助理 有期徒刑2年
外代、外运
朱建雄 厦门船务代表公司原总经理 有期徒刑9年
郑振泰 外代原经理 有期徒刑1年半
张北辰 厦门船务代理公司船务部原经理 有期徒刑10年
蔡国钦 中外运厦门公司原总经理 有期徒刑16年
税务系统
林溪辉 厦门国税局原局长 有期徒刑1年(一审)
李鹭琪 厦门国税局总会计师兼稽查局局长 有期徒刑15年
金融系统
陈国荣 中行福建省分行原行长 无期徒刑
林贞木 中行福建省分行原行长 有期徒刑15年
陈建銮 中行福建省分行原副行长 有期徒刑16年
叶季湛 工商行厦门市分行原行长 死刑(已执行)
周忠泽 交行厦门市分行原行长 有期徒刑10年
厦门远华案处理情况
走私香烟(19人被判刑)
赖水强———有期徒刑7年
黄克臻———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陈文远———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黄山鹰———死刑(已执行)
庄铭田———死刑(已执行)
陈国俊———无期徒刑
陈雅歌———无期徒刑
陈小浩———无期徒刑
陈赞成———无期徒刑
李中华———无期徒刑
朱伏龙———无期徒刑
苏荣富———有期徒刑15年
苏奋强———有期徒刑15年
蔡庆川———有期徒刑15年
蔡淦———有期徒刑15年
冯悦———有期徒刑15年
陈天德———有期徒刑15年
方金还———有期徒刑14年
赵双喜———有期徒刑12年
走私汽车案(7人被判刑)
赖昌图———有期徒刑15年
蔡恩惠———有期徒刑13年
朱为银———有期徒刑12年
曾铭铁———有期徒刑10年
庄良满———有期徒刑8年
邹秉生———有期徒刑6年
宋宗宏———有期徒刑5年
走私成品油(6人被判刑)
王金挺———死刑(已执行)
王可象———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严立平———无期徒刑
李松谋———无期徒刑
李世璜———有期徒刑20年
黄存———有期徒刑13年
从上面的当官的名单和职务大体可以看出,赖昌星基本把一个地方的或者一个部门的所有主要官员都搞定了。他的手段也不是很高明,就是美色和金钱。但是这两样东西也是最有效的,当官的见了就发软,然后就从了。记得当年海关里面流传这样的故事:海关关长被赖昌星的人搞定了,于是关长就带着赖的人去找他下面的科长,关长对科长说:这是赖总那边的一点意思,你收下吧!于是科长就收下了,从了。最具代表性的就是杨前线了。现在赖昌星回来了,而且不会判死刑,不知道杨的家人怎么想。
去年本人曾经去厦门和福州出差,跟当地人聊起了轰动一时的厦门远华案件以及赖昌星,其中坊间传说:赖昌星是不能回来,如果回来将回有更多的人被判死刑。赖昌星曾在加拿大也说过:如果我回去中纪委至少10人被判死刑。这话虽然有些狂,但是不无其可能。因为公安部副部长都是他的人,难道中纪委就没有?
不过人已经回来了,我们期待司法机关对赖昌星有一个深度的审理,把其中的所有罪行都公诸于世,以解人们得心头之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