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文化馆文华合唱团章程
(2013年9月29日修订)
一、性质和宗旨
贵州省文化馆文华合唱团,是贵州省文化馆直接领导的,中老年声乐爱好者自愿参加的群众业余合唱团体。创办这个合唱团,在于为社会提供一个良好的活动园地,满足广大歌唱爱好者学习和开展合唱活动的要求,坚持常年活动,系统学习合唱的知识和技巧,严格训练,循序渐进,通过广泛学习中外合唱经典作品,提高鉴赏水平,陶冶情操,为团员们“圆一个唱好歌的梦”;在歌唱好的前提下,开展一些演出活动,为我市的精神文明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二、组织结构
1、合唱团设团长一人,副团长1至3人。正、副团长报文化馆备案。受文化馆领导,对文化馆负责。
2、合唱团实行团委会集体领导下的团长负责制。
3、组建团委会,由现任正、副团长、艺术总监组成。研究、决定合唱团的重大问题。合唱团的行政、业务工作由团长直接领导,团委分工负责行政、财务、宣传联络、演出、训练等方面工作的具体实施。
4、团长、团委会接受合唱团全体团员的监督,团委会每月召开一次团委会或团委扩大会(扩大至声部长参加),讨论和督查合唱团的工作,团长每半年向全团报告一次工作情况。
5、三个副团长,分工负责,并协助团长处理合唱团的日常工作,协调团内外各工作部门之间的关系。
6、声部——合唱团按混声四部编制分成四个声部。声部是合唱团的基础,每个声部设有声部长2人(共八人)。
7、声部长由艺术总监、正、副团长指定。声部长在团委的领导下,协助团长管理各声部的工作,组织好日常排练及演出工作,考核团员的出勤及学习情况。声部长应有较高的思想修养和业务水平,并能公正待人,以身作则,团结同志,任劳任怨,热心工作。合唱团日常的训练活动,由艺术总监会同各声部长具体安排。
8、合唱团实行艺术总监负责制——对合唱团的艺术策划、咨询、指导、评议结构负责。团委配合艺术总监抓好策划、训练、宣传、演出等工作。不定期地举行专题会议。日常工作分工负责。
艺术总监的任务是:
1)根据本团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年度训练、演出计划;
2)策划和设计各种演出、赛事的具体内容、形式及风格,挑选
合适的曲目;
3)注意发现人才,加强训练,切实培养;
4)会同团委对报考的新人进行评议。审查各声部参加演出的人
员名单。对排练和演出的节目进行评议,把好质量关。
三、团员
年满四十岁以上的中老年人(特殊情况可以适当放宽),具备一定歌唱条件,赞成并执行本团的宗旨和章程,自愿报名参加,并经过考核合格者,方可成为合唱团团员。
团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 遵守合唱团的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合唱团的整体形象和名誉;
2) 维护正常的人际关系准则,加强团结,互相尊重,互相爱护,互相帮助,热爱团体,树立良好的团队精神;
3) 努力学习声乐知识,特别是合唱知识。认真参加训练,提高演唱水平,迅速进入和谐统一的合唱状态;
4)尽力承担自己能够承担的,有助于合唱团的日常训练、演出以及发展的事情;
5)按时交纳活动费。
为了保证合唱团的巩固和持续发展,有以下情况者,劝其退出合唱团;
1)不遵守纪律,漠视集体,影响团结,影响合唱团的正常秩序的;
2)长期缺席,无法常年参加合唱团的正常训练和活动的;
3)有违法乱纪行为的;
4)闹情绪拒不缴纳团费的。
团员有下列权利
1)有接受合唱团的培训和参加合唱团的演出的权利。(由于演出是要对观众负责的,演出都应该有一定的质量。合唱演出的人数也有一定的范围和规定。参加各种演出活动时,由各声部团员自行报名,声部推选,实行竞争演出制。团委将会同艺术总监根据舞台效果和演出需要以及相关规定,本着为观众负责为艺术负责的原则共同审定参演人员。因此,不可能做到所有的演出人人都参加。)
2)有发表自己意见,提出建议的权利;
3)有监督和批评合唱团领导和其他成员的权利;
4)对合唱团的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在执行决议的前提下,
除可以保留意见外,还有直接向文化馆及其他部门反映自己意见的权利。
对于跨团队的团员,在参赛或者公益演出过程中,只能选择一个团队参赛或演出。
鉴于本团许多团员都已步入老年,健康状况不尽相同。在参加排练、演出等活动中,一定要注意,根据自己各方面的情况,从“健康第一”,“安全第一”出发,量力而行,切不可勉强。
5)团员如因健康原因出现意外险情时,合唱团应积极救援,但责任、费用应由个人承担。
四、合唱团的经费来源及支出
合唱团的活动经费从以下个方面筹集:
来源:
1、团员缴纳的活动费;
2、有关单位或个人的支持;
3、社会赞助;
4、演出或比赛获奖;
5、进入市场(有待市场的成熟)。
支出:
合唱团的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场地的使用费、资料复印、教师授课费、必须的器材购置、演出场租、装置以及外请人员的劳务费等。凡是重大的开支,均由团长、财务以及有关人员共同商议,做到精打细算,节约开支。定期公布收支情况。接受全体团员的监督,并接受省文化馆的审计。
五、合唱团的演出活动
合唱团的主要活动是学习和排练,在训练比较成熟的基础上,可以参加一些演出活动,或独立举办音乐会或联合举办音乐会。对社会公演,或学校和有条件(如:有场地、有纲琴)的单位演出。也可以参加一些联欢活动,机会允许,时机成熟,还可以参加一些颇具规模的————赛事,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同时厉练队伍,增强凝聚力,在精神文明的建设中,发挥光和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