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英国的《每日邮报》以“灵巧的手指”为题,刊登了一篇中国小偷用筷子扒窃的文章,并附带几幅小偷光天化日之下正在作案的“现行”照片(见上图),以表明此说并非空穴来风。该文以挪揄和幽默的口吻夸奖窃贼们高超的手艺,实在是令国人汗颜。
如今,中国大地盗贼横行,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盗贼们光天化日之下扒窃,根本不把路人放在眼里,完全是肆无忌惮。有的窃贼扒窃时被发现了,倚仗人多,甚至明火执仗地抢,被偷者还被暴打。这样的情况也时常见诸我们的报端。
我,我的朋友和亲人都有过被扒窃的经历。几年前一个夏天的下午,我旅游到了贵阳。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就在闹市区路边的一个报摊买了一份贵阳市区地图。掏钱时随便从裤包里摸出几百元钱,买了以后,就边走边看地图。突然间发现有点异样,有人碰到了我。我扭头一看,一个二十来岁的小偷正用镊子从我裤包里夹出了买报时“露相”的六百元钱。当时我非常生气,一声大喝,“你干咋子”,那小偷也能听懂我说的话,就拿着镊子退到一边。我怒不可遏,一边骂一边想动手打他,小偷赶紧逃到马路的另一边。后来回想,幸好发生在贵阳闹市中心的主干道,小偷虽有同伙,还不至于跑上来围攻我。如果是在背街小巷,人烟稀少,那就麻烦了。那是我第一次领略“灵巧的手指”。
朋友同事经常抱怨,钱不见了,钱包没了,手机掉了,除了自己粗心丢失以外,更多的是因为“灵巧的手指”。窃贼们屡屡得手,除了灵巧的手指以外,还有英国报刊说的brazen,shameless(厚颜无耻,不要脸)。你想,广庭大众下,那些窃贼敢明目张胆地干那些人所不齿的缺德事,违法事,真是既不要脸,又不要命。
窃贼如此猖獗,肯定与管理机构和执法机构有关。有的地方,执法者对小偷视而不见,睁只眼闭只眼;有的执法者也要逮小偷,逮了以后交了罚金就放;有的执法者把小偷当做自己捞钱的工具,与小偷打得火热,甚至成为小偷的保护伞。多年前,媒体曾经报道过成都铁路警察与小偷勾结的事例,令人齿冷。在这种情境下,小偷还惧怕什么?如果换一种做法,我们的警察天天在外面抓小偷,抓住一个法办一个,抓住一批关押一批,对那些明火执仗者坚决打击,我就不相信窃贼会像现在这样猖獗。
当然,市民的怯懦也“成就”了窃贼的胆大妄为。大家都对窃贼的恶行视而不见充耳不闻,不制止,不干预,不争斗,采取一种与己无关不闻不问的“鸵鸟政策”,窃贼肯定会有恃无恐,甚至变本加厉。要树立社会正气,要纯洁社会环境,要创造一个安全的生存空间,国人还得丢掉自私利己、明哲保身的陋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