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依据2009年10月日本首都圈区域各主要行政、法务、商业、金融、教育、企事业组织机构的官网情报汇集而成。
日本其他地域的相关情报,请各自向当地的对应部门确认。
利用情报之前,请再次确认官网的情报更新或变动。本帖内容仅供赢日会员参考。
★主索引★
第一楼------------------------------------------
☆第一部分:中国公民首次入境后需要办理的法定证件
☆第二部分:在日本中国公民办理个人银行账户
☆第三部分:在日本中国公民办理手机
☆第四部分:在日本中国公民办理再入国许可
☆第五部分:在日本中国公民换发护照
☆第六部分:中国驾照更换日本驾照
☆第七部分:在日本中国公民办理结婚登记
第二楼------------------------------------------
☆第八部分:在日本中国公民常用考试
☆第九部分:日本国民健康保险制度提供的医疗福利保障
☆第十部分:在日本中国公民办理香港入境许可
第三楼------------------------------------------
☆第十一部分:在日本中国公民生宝宝育儿专题
未完待续
【1】《外国人登陆证》(在留期限超过90日的外国人)
中国施行居民身份证制度。
日本没有居民身份证制度。普通日本公民使用机动车驾照(《運転免許証》)、健康保険証、以及市政府发行的《住民票》,来证明自己的合法身份。
相对应的,外国人需要使用《外国人登陆证》,以及市政府发行的《登陆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来证明自己的合法身份。
受理机构:
日本当地住所的市政府(市役所)或者区政府(区役所)
必要材料:
a.护照
b.最近3个月之内拍摄的照片2张(4.5cmX3.5cm)
c.自己在日本当地的详细住址
受理周期:
大约2周-3周左右,发行《外国人登陆证》原件
受理费用:
免费
注意事项:
①在取得《外国人登陆证》原件之前,可以向受理机构索取《登陆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临时代替《外国人登陆证》使用。
②在外出的时候,《外国人登陆证》原件必须随身携带。执勤中的警察官或者入国管理局的职员,有权力随时盘查持证人的身份。
③外国人搬家、在留期限或在留资格发生变更、更换护照等,必须到当地的市政府(市役所)或者区政府(区役所),办理《外国人登陆证》的登记事项变更手续。
根据法务省2009年7月通过的最新法案,《外国人登陆证》有可能在未来3年之内被新的《IC在留卡》制度所取代。
【2】《国民健康保险证》(在留期限超过90日的外国人)
(关于国民健康保险制度的详细解释和福利待遇,请参考2楼第九部分的内容)
中国政府的医保制度:
有固定职业的中国公民,由个人和用人单位共同负担保险金。
无固定职业的中国公民(包括农民和个体经营者),由个人全额负担保险金。
日本政府的医保制度:
有固定职业的日本公民,必须加入日本政府厚生劳动大臣指定的职场医疗保险制度,由个人和用人单位共同负担保险金。
无固定职业的日本公民(包括学生、个人事业主、定年退休者、农业和渔业的从业者、以及未加入职场医疗保险制度者),必须加入国民健康保险制度,由个人负担全额保险金。
在日本居住时间超过90日以上的外国人,原则上也必须加入职场医疗保险制度或者国民健康保险制度。
国民健康保险制度的被保险人,在接受医疗服务或者购买医师指定处方药品的时候,个人仅需要负担30%的费用。因病住院、手术以及接受先进医疗技术精密检查等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国家支付大额医疗费用支给金。与中国的医保不同的是,这个大额医疗费支给金没有封顶金额的限制,被保险人在疾病痊愈之前,可以一直享受大额医疗费用支给金,个人负担大幅度减轻。女性被保险人因怀孕分娩新生儿,可以获得出产育儿一时金。新生儿截止小学6年级毕业为止,可以按月获取育儿补助金。关于国民健康保险制度的详细情况,请参考官网说明:http://www.kokuho.jp/
受理机构:
日本当地住所的市政府(市役所)或者区政府(区役所)
必要材料:
a.《外国人登陆证》或者《登陆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
b.护照
受理周期:
1-3个工作日左右。《国民健康保险证》原件,由受理机构通过邮局,直接邮递给被保险人登记的住所。
受理费用:
免费
注意事项:
①国民健康保险制度,以世代为加入单位。所谓世代,就是汉语“户”的意思。每个世代,需要自由指定一个世代主(“户主”)。自己独居的外国人,自己本人就是世代主。与朋友同居但是相互没有亲属关系的外国人,自己本人依然是世代主。男女或夫妻(包括子女)同居,按惯例一般指定丈夫为世代主。夫妻(包括子女)分居,按惯例一般依然指定丈夫为世代主。世代主和该世代当中的家庭成员,每个人都会获得一张独立的《国民健康保险证》。
②外国人搬家的时候,必须到新住所当地的市政府(市役所)或者区政府(区役所),办理《国民健康保险证》的再发行手续。
③国民健康保险费按年度缴纳。缴纳金额由该世代的前一个年度的总收入作为计算基数,根据当地的国保计算方法算出。缴费通知书每年6月-7月前后,直接邮寄到世代主登记的住所。世代主可以在邮局、银行或24小时便利店缴费,也可以办理银行账户自动扣费。
④《国民健康保险证》的有效期为1年。每年9月份,市政府(市役所)或者区政府(区役所)将会把新年度的《国民健康保险证》直接邮寄到世代主登记的住所。
【3】《资格外活动许可证》(就学生、留学生、家族滞在)
法务省对于外国人在日本从事有报酬的就劳活动,施行了非常严格的就劳许可制度。不遵守就劳许可制度的外国人,一旦被查获,视情节将可能做出强制遣返回国的处理。
在日本可以完全自由就劳的在留资格只有四种:
a.永住者b.定住者 c.永住者の配偶者等 d.日本人の配偶者等
在日本可以从事开店经商、成立会社法人等活动,除了上述四种在留资格之外,还有一种:
投資?経営
在日本可以从事有报酬的临时性就劳活动(例如アルバイト、パート),但需要事先获得《资格外活动许可证》的在留资格:
a.就学b.留学 d.家族滞在
在日本只能从事本职工作的在留资格:
a.技術 b.人文知識?国際業務 c.技能 d.企業内転勤 e.研修 ...(其他不常见的在留资格予以省略)
《资格外活动许可证》的就劳时间限制:
就学-每天4小时以内
留学-每周28小时以内(寒暑假期间每天8小时以内)
家族滞在- 每周28小时以内
在留资格为留学的大学院预科研究生或旁听生-每周14小时以内(寒暑假期间每天8小时以内)
《资格外活动许可证》的就劳内容限制:
严禁在风俗、色情、博彩、赌博性质的就劳场所工作(也包括禁止在这几种场所内从事间接性的服务工作,例如清扫、待客、端茶递水等)
受理机构:
法务省入国管理局各地方支局或出张所
必要材料:
就学-护照、《外国人登陆证》、语言学校开具的《同意书》
留学-护照、《外国人登陆证》、大学开具的《副申书》
家族滞在-护照、《外国人登陆证》
受理周期:
最短14个工作日左右,最长2个月之内
受理费用:
免费
注意事项:
《资格外活动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与持证人当前签证的在留期限一致。持证人的在留期限发生变动时,需要重新申请《资格外活动许可证》。
在日本中国公民办理个人银行账户
【1】银行账户 首都圈有四大主要商业银行集团: a.みずほ銀行、b.三井住友銀行、c.三菱東京UFJ銀行、d.りそな銀行 在中国,中国公民在同一个商业银行集团,允许持有两个以上的存折或银行卡等等。(例如持有两张工行存折,三张招行存折等等) 在日本,外国人在同一个商业银行集团,原则上只能开设一个口座。 在中国,把普通公民的账户称为个人账户,把企事业单位的账户称为法人账户或结算账户。 在日本,把普通公民的账户称为普通(或综合)预金口座,把企事业单位的账户称为当座预金(或決済)口座。 在中国,银行卡或存折的密码为6位数字。 在日本,银行卡或存折的密码为4位数字。同时携带存折和开户人的印章,不需要输入密码就可以在银行窗口办理存取款业务。 在中国,银行在周末双休日也会照常营业。 在日本,银行和其他各种金融机构,在日历上的法定休息日都会休业。(ATM以及网上银行照常营业) 外国人开设个人银行账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a.《外国人登陆证》 b.护照 c.印章 d.开户预存款 e.根据情况,银行可能会要求额外提交其他的材料(例如《国民健康保险证》、《学生证》等等) 开户手续完成后,开户人可以立刻取得存折(預金通帳)。但是银行卡(キャッシュカード)大约在1-2周之后,才会邮寄到开户人登记的住所。开户人必须亲笔签收银行卡邮件,他人不可代领。 【2】邮便局账户 中国邮政的专门金融机构是:中国邮政储蓄。 日本邮便局的专门金融机构是:郵貯銀行。 郵貯銀行的开户资料,与普通银行开户基本一致。请参考上述【1】的相关说明。 |
在日本办理手机
【1】日本手机与中国手机的不同 a.贩卖方式不同 中国是由手机制造商负责手机产品的制造和开发,由移动通信运营商负责手机入网和各种通信服务。消费者可以自由选择购买任何一家手机制造商生产的手机产品,并且可以自由选择享受任何一家移动通信运营商的通信服务。 通俗的说,在中国: 同一部Nokia-N95手机,中国消费者既可以使用中国移动的SIM卡,也可以使用中国联通的SIM卡。 同一张中国移动的SIM卡,中国消费者既可以放入Nokia手机里使用,也可以放入索爱、摩托罗拉等其他手机制造商生产的手机产品里使用。 日本手机是采取移动通信运营商强制捆绑手机制造商制度。在同一个移动通信运营商的管制下,只能选择该运营商指定的手机制造商生产的手机产品。消费者如果想更换手机号码,必须先办理旧号码的解约手续。消费者如果想更换手机产品,也必须先决定是否更换移动通信运营商。 通俗的说,在日本: 同一部Nokia-N95手机,日本消费者只能选择使用SoftBank的SIM卡,不允许使用其他运营商的SIM卡。 同一张SoftBank的SIM卡,日本消费者只能放入SoftBank现在经营的手机产品里使用,不能放入其他运营商经营的手机产品里使用。 b.话费支付方式不同 中国手机实施预付费支付方式。也就是消费者先充值,然后才能使用手机的通信服务。(充值金额耗尽则自动停止服务) 日本手机实施后付费支付方式。也就是消费者先使用手机的通信服务,当月发生的话费,在下个月支付。(逾期欠费不缴则自动停止服务) c.手机本体代金的支付方式不同 在中国购买手机,必须一次性付清手机产品本体的代金。 在日本购买手机,可以选择两种支付方式: ①一括购入(一括払い)。也就是一次性付清手机产品本体的代金。 ②分割支付(分割払い)。也就是分期支付。一般分成12次或24次,在1年-2年之内付清。这种支付方式,在购买手机当日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第一次支付手机的分期款,是从购买手机之后的第三个月开始。分期支付需要加算一定的利息。 d.手机通信服务资费的计算方法不同 日本手机的通话费,以秒为计算单位。 使用手机接听所有的电话,不收取通话费。 使用手机上网,按数据上传或下载的流量计算料金。 使用手机下载正版音乐、游戏或应用程序等,需要额外支付版权料金。 【2】外国人购买手机需要准备的材料 a.《外国人登陆证》 b.用于支付话费的银行账户(个别一部分机型,要求消费者必须使用信用卡支付话费) c.印章 d.根据情况————,有可能要求提供其他的材料(例如护照、《国民健康保险证》、《学生证》等等) 注意事项: ①外国人搬家之后,必须办理手机话费单邮寄地址变更手续。 ②个别一部分最新型号的手机产品,外国人申请分期支付之前,可能会被要求确认在留期限。在留期限不足2年的,有可能拒绝其2年分期支付的申请。 |
办理再入国许可
【1】再入国许可的目的 日本法务省为了精确掌握外国人的出入境状况,预防有犯罪嫌疑或犯罪记录的外国人进出国境,对外国人实施了再入国许可制度。 在日本居住的外国人,准备短期回国或者海外旅行之前,必须事先办理再入国许可手续。 未办理再入国许可手续的外国人,一旦出境,其现有的在留资格(签证)自动失效,不能重返日本。 【2】再入国许可的种类和有效期限 单次再入国许可-在当前持有签证的在留期限之内(最长不超过3年),仅限一次出入境有效 多次再入国许可-在当前持有签证的在留期限之内(最长不超过3年),不限制出入境的次数 受理机构: 法务省入国管理局各地方支局或出张所 必要材料: a.护照 b.《外国人登陆证》 c.就学生需要提交语言学校的《同意书》 受理周期: 当日许可 受理费用: 单次再入国许可- 3000日元 多次再入国许可- 6000日元 根据法务省2009年7月通过的最新法案,再入国许可制度,有可能在未来3年之内被废除。在法务省正式发布废除通告之前,出入境之前务必按原有规定办理再入国许可手续。 |
在日本中国公民换发护照
【1】哪些情况需要换发护照 a.现有护照的有效期不足半年 b.现有护照已无空白页,不利于正常使用 c.海外旅行的目标国政府,对护照有效期限做出限制(例如美国政府规定外国人入境时,护照有效期不能低于6个月) 【2】换发护照需要的材料 a.旧护照的原件,以及原件内带照片页的复印件 b.证件照片2张(4cmX3cm) c.《外国人登陆证》原件和复印件,或者《登陆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原件(3个月之内发行有效) d.《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申请表》 【3】换发护照的费用 6000日元(如办理加急,需额外支付3000日元手续费) 【4】换发护照的周期 两个星期左右 (加急为一个星期) 【5】换发护照的受理机构和受理时间 首都圈地区在住的中国公民,请前往东京都六本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日本大使馆办理护照换发手续。 受理时间:上午9点-12点(法定休息日休业) 受理区域:请查看中国驻日本大使馆官网的业务管辖区域说明: (http://www.china-embassy.or.jp/chn/lsfw/qzyw/t567662.htm) 换发新护照之后,旧护照剪角作废并交还当事人。当事人可以携带新旧两本护照,前往当地的入国管理局窗口,免费办理在留资格印纸的转印手续(証印転記)。 如果不及时办理转印手续,当事人出入境需要同时携带新旧两本护照。 中国公民在日本换发因公护照、护照丢失或损毁的再发行手续等,请直接参考中国驻日本大使馆官网: http://www.china-embassy.or.jp/chn/lsfw/qzyw/t299084.htm#chapter1 中国公民换发护照的手续,也可以在回国期间,直接到中国当地的公安部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 |
中国驾照更换日本驾照(普通自動車免許)
以下为日本警视厅官网发布的外国驾照更换日本驾照的中文版官方说明文件的截图,仅供参考。 中文版原文请点击: http://www.keishicho.metro.tokyo.jp/foreign/gaimen/pdf/ch.pdf 日语版原文请点击: http://www.keishicho.metro.tokyo.jp/menkyo/menkyo/kokugai/kokugai05.htm |
在日本中国公民办理结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均为中国公民)
【1】所需材料 a.当事人双方的中国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b.当事人双方的《登陆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3个月之内发行有效) c.当事人双方的合影证件照片3张(4cmX3cm) d.填写中国驻日本大使馆发行的《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和《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e.曾经有过离婚、丧偶等经历的当事人,视情况需要提交《离婚证》、《民事调解书》、《判决书》、《死亡公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2】受理费用 5000日元(如办理加急,需额外支付3000日元手续费) 【3】受理周期 4个工作日左右 (加急为2个工作日) 【4】结婚登记的受理机构和受理时间 首都圈地区在住的中国公民,请前往东京都六本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日本大使馆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受理时间:上午9点-12点(法定休息日休业) 受理区域:请查看中国驻日本大使馆官网的业务管辖区域说明: (http://www.china-embassy.or.jp/chn/lsfw/qzyw/t567662.htm) |
在日留学生常用考试
【1】 日本留学试验(日本国内受验) 主办机构:独立行政法人日本学生支援機構(JASSO) 考试时间:每年6月、11月 受验料金:1科目5460日元。2科目以上10920日元。(2009年度的料金标准) (报名表格、准考证邮费和成绩通知书邮费需要额外支付) 报考手续: 请直接登陆JASSO官网(http://www.jasso.go.jp/eju/index.html)确认报考手续 【2】日本语能力试验(日本国内受验) 主办机构:財団法人日本国際教育支援協会(JEES) 考试时间:每年7月,12月 受验料金:报名表格500日元。受验料金5500日元。(2009年度的料金标准) 报考手续: 在日本受验的考生,请直接登陆JEES官网(http://www.jees.or.jp/jlpt/)确认报考手续 在中国受验的考生,请直接登陆国際交流基金会官网(http://www.jlpt.jp/)确认报考手续 【3】 J-Test(日本国内受验) 主办机构:J-Test事務局 考试时间:每年1月、3月、5月、7月、9月、11月 受验料金:3200日元。(2009年度的料金标准) 报试手续: 在日本受验的考生,请直接登陆J-Test日本事務局官网(http://j-test.jp/xp/)确认报考手续 【4】TOEIC(日本国内受验) 主办机构:財団法人国際ビジネスコミュニケーション協会 考试时间:每年1月、3月、5月、6月、7月、9月、10月、11月 (不同的考场,实施考试的时间可能也有不同) 受验料金:5985日元。(2009年度的料金标准) 考试手续: 在日本受验的考生,请直接登录TOEIC日本官网(http://www.toeic.or.jp/toeic/)确认报考手续 |
日本国民健康保险制度提供的医疗福利保障
【1】国民健康保险制度的加入对象 ① 自营业者(个人事业主) ② 农业、林业、渔业等从业者 ③ 退休之后,退出职场指定医疗保险制度者 ④ ア ルバイト或パート从业者(包括学生) ⑤ 未加入任何职场指定医疗保险制度的外国人(在留期限不超过90日者除外) ⑥ 以上①-⑤的被抚养家族成员 ------------------------------------------------------------------------------------- 【2】加入国民健康保险制度可以获得的医疗保障和福利待遇 (依据2009年10月的标准) a.一般医疗费用超过自己负担额的部分,均由国保支给 3岁未满自己负担额20% 3岁以上-70岁未满 自己负担额30% 70岁以上-75岁未满 自己负担额20%(年间住民税课税所得145万以上的高龄者,自己负担额30%) 75岁以上 开始适用后期高龄者医疗制度(自己负担额10%) 一般医疗费用是指: 诊察、住院、看护、医疗处置、手术、在宅疗养看护、处方药品和医疗用品器具、访问看护等情况发生的费用 举个例子: 假设老王携带国民健康保险证去医院看病。假设实际发生的医疗费是1万日元,老王只需要支付3000日元。 假设老王携带医生开具的处方证明和国民健康保险证去药局买药。假设实际发生的药品费是5000日元,老王只需要支付1500日元。 国民健康保险的被保险人,个人仅需要负担30%的医疗费用。 b.住院期间餐饮费用超过自己负担额的部分,均由国保支给 一般 每餐自己负担260日元 住民税非课税世代和低所得Ⅱ每餐自己负担210日元(年间住院累计91日以上,每餐自己负担160日元) 低所得Ⅰ每餐自己负担100日元 低所得Ⅱ是指: 同一世代的世代主以及该世代所属的全部被保险人,都是住民税的非课税对象 低所得Ⅰ是指: 已经符合低所得Ⅱ的条件,并且其世代年度总收入,减去日常生活最低限度的各种必须开销费用之后等于0的被保险人。(且年金收入80万日元以下) c.因实施各种外科手术、医治重大疾病或接受先进精密医疗服务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超过自己负担额的部分,均由国保支给 ① 70岁未满的被保险人 上位所得者 自己负担额上限为150000日元(月额) 一般 自己负担额上限为80100日元(月额) 住民税非课税世代 自己负担额上限为35400日元(月额) 上位所得者是指: 同一世代的全体被保险人,基础控除后的年度所得合计额超过600万日元的被保险人。 世代所得未主动申告的被保险人,也被视为上位所得者。 上记①的该当者,在过去1年间享受国保高额医疗费支给的次数超过4次的被保险人,其自己负担额将执行以下标准: 上位所得者自己负担额上限为83400日元(月额) 一般 自己负担额上限为44400日元(月额) 住民税非课税世代自己负担额上限为24600日元(月额) 并且从第四次享受国保高额医疗费支给开始,超过该负担额标准的部分,全额返还给被保险人。(需要申请手续) ②70岁以上75岁未满的被保险人 一般 外来诊疗(本人外来限定)自己负担额上限为12000日元(月额) 世代单位(同一世代的全部被保险人)的入院和外来诊疗自己负担额上限为44400日元(月额) 低所得Ⅱ 外来诊疗(本人外来限定)自己负担额上限为8000日元(月额) 世代单位(同一世代的全部被保险人)的入院和外来诊疗自己负担额上限为24600日元(月额) 低所得Ⅰ 外来诊疗(本人外来限定)自己负担额上限为8000日元(月额) 世代单位(同一世代的全部被保险人)的入院和外来诊疗自己负担额上限为15000日元(月额) 这里所说的外来,相当于中国医院的门诊医疗服务。也就是患者接受门诊治疗的行为。(外来不包括住院或手术等内容) d.因罹患厚生劳动大臣指定的特定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超过自己负担额的部分,均由国保支给 长期罹患下记特定疾病的被保险人,在同一个医疗机构接受治疗的自己负担额上限为每月10000日元。 (70岁未满的上位所得者的自己负担额上限为每月20000日元) ①需要依靠人工透析维持生命的慢性肾脏疾病 ②先天性凝血机能障碍 ③由于使用血液凝固药剂而感染HIV病毒 e.分娩补助金(出産育児一時金)和育儿补助金(育児手当),均由国保支给 (分娩补助金和育儿补助金的详细说明,请参考3楼第十一部分的专题) ①怀孕分娩的女性被保险人,每生育一个孩子,支给一次分娩补助金。(2009年10月的支给标准是每个宝宝42万日元。) ②正常怀孕85日以上,发生自然流产或胎停的产妇,按全额支给分娩补助金。(需要提供医师的诊疗证明书) ③0岁-2岁的新生儿,每个宝宝每个月可以获得日本政府的育儿补助金1万日元。满3岁开始到小学6年级毕业为止,每个宝宝每个月可以获得日本政府的育儿补助金5000日元。 ④同一产妇生育三个以上的宝宝,从第三个宝宝开始,0岁-2岁,每个宝宝每个月可以获得日本政府的育儿补助金15000万日元.满3岁开始到小学6年级毕业为止,每个宝宝每个月可以获得日本政府的育儿补助金1万日元。 (2010年4月开始,原有的育儿补助金制度有可能被新的儿童补助金制度取代。新制度不再区分子女的年龄和人数,每个宝宝截止初中毕业,每月可以获得26000日元的儿童补助金) 注意: 外国人被保险人,加入国民健康保险满6个月之后,开始适用分娩补助金制度和育儿补助金制度。 享受分娩补助金制度和育儿补助金制度,需要在确定怀孕之后,在住所当地的市役所窗口办理相关的登记和申请手续。 因永久归国或不法滞在等原因丧失被保险人资格者,不能适用分娩补助金制度和育儿补助金制度。 f.丧葬费用,由国保支给 被保险人死亡后,向丧葬组织者支付丧葬费用。(需要提交《死亡证明书》) g.运送或移转危重病患的费用,由国保支给 因突发严重疾病导致无法自主行走的被保险人,经过医生认定需要急救搬送或转院,以及需要紧急抢救的情况发生时,向被保险者支给相关的费用。(需要提交医师的《意见书》) h.发生交通事故(或他人加害导致的损伤)后的紧急治疗费用,经审查认可后由国保临时垫付支给 发生事故之后,经过国民健康保险窗口的审查和认可,可以向事故被害人(被保险人)垫付必要的医疗费用。 垫付的费用,日后将向事故加害者(肇事者)请求。 i.65岁以上高龄者,利用疗养病床服务发生的费用,超过自己负担额的部分,均由国保支给 一般每餐自己负担460日元 居住费每日自己负担320日元 住民税非课税世代和低所得Ⅱ每餐自己负担210日元 居住费每日自己负担320日元 低所得Ⅰ每餐自己负担130日元 居住费每日自己负担320日元 |
j.外国人被保险人在短期回国或海外旅行期间,因突发疾病在第三国接受医疗服务发生的费用,经过当事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由国保审查机构审查合格之后,可依据以上国民健康保险制度的给付标准,退还超过自己负担额以外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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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民健康保险费的基本计算方法
(依据2009年10月的标准)
国民健康保险的保险费,主要包含三个部分(①+②+③)
①所得割分。也就是用被保险者的前年度所得(控除后)乘以所得割税率。
②支援金分。也就是用被保险者的前年度所得(控除后)乘以支援金税率。
③介护保险分。也就是用被保险者的前年度所得(控除后)乘以介护保险税率。(征收对象为40岁以上-65岁未满的被保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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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退出国民健康保险制度
①外国人被保险者永久归国,其国民健康保险失效。
②外国人被保险者在日本国内参加勤务会社的其他法定医疗保险制度之后,其国民健康保险失效。
③外国人被保险者死亡,其国民健康保险失效。
④外国人被保险者发生不法滞在或犯罪行为,其国民健康保险失效。
上记以外的理由,不能中途退出国民健康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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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属于国民健康保险制度支给范围的医疗行为
(依据2009年10月的标准)
①正常的定期产前检查和分娩的费用,经济理由的人工流产,定期健康检查,单纯的疲劳倦怠引发的身体不适
②牙齿矫正,美容整形,各种疫苗注射,除毛、除皱、除腋臭等非疾病类医疗服务(但是其中也有一部分服务适用国保)
③因自杀、故意犯罪等行为发生的医疗费用
④在国保适用对象外的医疗机构就医,在处方药局以外的药品贩卖机构购买医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