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人名及翻译 英语人名的翻译

英语是世界上使用最广泛的语言,以英语为其母语的国家包括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爱尔兰和南非等7个国家,以及一些英联邦国家和地区。另外有75个国家将英语定为官方语言。使用英语的人口在4.5亿以上。

英语民族是有悠久历史的古老民族,同时又是历经动荡的开放民族。追根溯源,英语民族的“根”并不限于英国本土,而是在更大范围的欧洲大陆上。在英国这个舞台上,英语民族及其语言的形成经历了6次外族入侵才得以实现,是世界上多民族(主要是日耳曼人和塞尔特人)共同努力的结果,因此英语民族不仅在血统上,而且在语言上都不可避免地带有与这6次入侵相关的所有民族的印记,这一点在英语姓名上也有明显的反映。加上英国一直将美国马里兰、维吉尼亚及南、北卡罗来纳等地区作为本国罪犯的流放地,这样便在英国本土之外逐步形成了一支新的英语民族——美利坚民族,同时也形成了现代英语的重要分支——美国英语。

英国人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只有名而没有姓。公元11世纪后,才开始逐步使用姓氏。直到16世纪文艺复兴,基督教会要求对姓氏进行登记,姓氏才得到普遍使用。

美国人普遍使用姓氏的时间更晚,18世纪末19世纪初美国犹太人因法律制约才被迫使用姓氏,所以他们对姓氏持一种无所谓的态度,甚至常常更换;而西班牙人的后裔却恰恰相反,他们比任何人都更看重自己的姓氏,绝不肯轻易改换;美国黑人的姓氏多数是从当年奴隶主那里承继下来的。

英语姓名究竟有多少?据说人名有数千个,而姓氏比人名还要多。姓氏虽然出现较教名晚,但数量要多得多。常用的有“史密斯”(Smith)、“米勒”(Miller)、“约翰逊”(Johnson)等。

英语姓氏的词源主要有:

(1)职业职务。包括个人职业和职务(官位),来自职业名称的姓氏很多,如美国作家查尔斯·亨利·史密斯(Charles HenrySMITH,1826~1903),其姓氏“史密斯”(Smith,意为“冶炼工人”);美国科学管理理论奠基人弗雷德里克·泰勒(Frederick WinslowTAYLOR,1865~1915),其姓氏“泰勒”(Taylor,意为“裁缝”);美国第39任总统吉米•卡特(James Earl CARTER,1924~),其姓氏“卡特”(Carter,意为“运货车夫”)等。另外还有来自职务的姓氏,如英国化学家和实业家亨利·迪肯(Henry DEAON,1822~1876),其姓氏“迪肯”(Deaon,意为“执事”);美国作家(Clifford LindseyALDERMAN,1902~1988),其姓氏“”(Alderman,意为“市政官”);新西兰橄榄球运动员马歇尔(Benji MARSHALL,1985~),其姓氏“马歇尔”(Marshall,意为“元帅”)等。

(2)生理特征。包括身体方体的相貌和体形,如加拿大幽默作家和电视节目主持人亚瑟·布莱克(Arthur BLACK,1943~),其姓氏“布莱克”(Black,意为“黑色”,指黑色头发的人);但是若是红色头发或是脸色发红的人,却不叫“雷德”(Red,“红色”的意思),而叫“里德”(Read或Reed)、“劳斯”(Rouse)、“罗斯”(Rowse)等,如美国记者约翰·里德(John REED,1887~1920)等;以身体的其他特征作为姓氏的,如美国作家亨利·瓦兹沃思·朗费罗(Henry WadsworthLONGFELLOW,1807~1882),其姓氏“朗费罗”(Longfellow,意为“高个子”)等。

英语人名及翻译 英语人名的翻译

(3)住地封地。很多姓氏来自居住地名,如英国作曲家、作家和诗人西里尔·梅尔斯·科特(Cyril Meir SCOTT,1879~1970),其姓氏“斯科特”(Scott,意为“居住在苏格兰的人”);还有一些姓氏是在民族名称之后加上“ing+ton”(“某族人的集镇”)或“ing+ham”(“某族人的村落”)而来的,如拥有这种类型姓氏的名人有美国第1任总统华盛顿(George WASHINGTON,1732~1799)“华盛顿”(Washington,意谓“瓦萨族的圈地”),美国舞蹈家梅西·康宁汉姆(Merce PhilipCUNNINGHAM,1919~ ),其姓氏“康宁汉姆”(Cunningham,意为“贵族的领地”)等。

(4)地理地貌。这是“住地封地”类型的变形,只是专用的地名变成了自然地理名词,并且在名字与这些地理名词之间往往有de(la)、del等小品词,相当于英语中的“of”。撒克逊人的对应方式是“at(te)”,这种方式以前用于法国,11世纪诺曼底人征服英格兰后带入了英格兰。后来,at(te)等小品词被去掉,直接把地理名词变成姓氏。如美国资本家、大西洋海底电信事业的推进者赛勒斯·韦斯特·菲尔德(Cyrus West FIELD,1819~1892),其姓氏“菲尔德”(Field,意为“原野”);美国建筑师查理·艾特伍德(Charles B. ATWOOD,1849~1896)其姓氏“艾特伍德”(Atwood,意为“树林”);英国青年作家贾斯汀·希尔(Justin HILL,1971~),其姓氏“希尔”(Hill,意为“小山”)等。

(5)圣名教名。圣人和圣徒的名字是姓氏的重要来源,一般是名字加上后缀“-s”、“-son”、“-ing”或加上前缀“M’-”、“Mc-”、“Mac-”、“O’”、“Fitz-”等,这些缀词均表示某某之子或后代。需要说明的是,后缀-s在英语中表示所有格,既有“某人儿子”的意思,也有“受雇于某人”的意思。所以我们认为,除非有详尽而确切的考证,否则不要见了“-s”轻言是“某人的儿子”。拥有这种形式的姓氏有苏格兰籍英国诗人詹姆斯·汤姆逊(James THOMSON,1700~1748),其姓氏“汤姆逊”(Thomson),意为“汤姆(Thom)的儿子”;英国诗人爱德华·菲茨杰拉德(Edward FITZGERALD,1809~1883),其姓氏“菲茨杰拉德”(Fitzgerald),意为“杰拉尔德(Gerald)的后代”;美国诗人弗朗西斯·拉塞尔·奥哈拉(Francis RussellO'HARA,1926~1966),其姓氏“奥哈拉”(O’Hara),意为“哈拉(Hara)的儿子”等。

(6)动物植物。包括动物、植物名称,使用来自动物名称姓氏的著名人物有英国著名女护士、近代护理制度的创始人弗罗伦斯•南丁格尔(FlorenceNIGHTINGALE,1820~1910),其姓氏“南丁格尔”(Nightingale,意为“夜莺”);美国作家托马斯•沃尔夫(Thomas WOLF,1900~1938),其姓氏“沃尔夫”(Wolf,意为“狼”);美国艺术家杰克逊•波洛克(Jackson POLLOCK,1912~1956),其姓氏“波洛克(Pollock,意为“鳕鱼”)等。使用来自植物名称姓氏的著名人物有英国政治家乔治•罗斯(George ROSE,1744~1818),其姓氏“罗斯”(Rose,意为“玫瑰”);美国小说家纳撒尼尔•霍桑(Nathaniel HAWTHOME,1804~1864),其姓氏“霍桑”(Hawthorne,意为“山楂”);美国剧作家埃尔默•利奥波德•赖斯(Elmer Leopold RICE,1892~1967),其姓氏“赖斯”(Rice,意为“稻”)等。

(7)民族部落。这类姓氏主要来自民族名称或部落名称,如英国牧师大卫·威尔士(David WELSH,1793~1845)的姓氏“威尔士”(Welsh)意为“威尔士人”,英国音乐家爱德华·杰门(Edward GERMAN,1862~1936)的姓氏“杰门”(German)意为“德国人”,美国摔跤运动员库尔特·史蒂文·安格尔(Kurt Steven ANGLE,1968~)的姓氏“安格尔”(Angle)意为“盎格鲁人”,等等。

(8)器物名称。包括日常生活中的各种物品和武器名称。如英国耶稣会士爱德华·科芬(Edward COFFIN,1570~1626)的姓氏“科芬”(Coffin)意为“棺材”,美国海外诗人以斯拉·庞德(Ezra Weston LoomisPOUND,1885~1972)的姓氏“庞德”(Pound)的意思是“英镑”,美国爵士乐演奏家戴维·塞缪尔·派克(David Samuel PIKE,1938~)的姓氏“派克”(Pike)的意思是“长矛”,等等。

(9)其他情况。英语姓氏来源较多,除了上述几种情况,还有在教名前附加表示身份的词缀,如“De-”、“Du-”、“St.-”,这种形式有表示贵族和神圣身份的意思,如美国黑人学者和作家杜波依斯(William Edward Burghardt DUBOIS,1868~1963)、美国发明家德福雷斯特(Lee De Forest,1873~1961)、加拿大女小提琴演奏家拉拉·圣约翰(Lara ST. JOHN,1971~)等。以自然现象为姓,如美国著名记者和作家埃德加·斯诺(Edgar SNOW,1905~1972)的姓氏“斯诺”(Snow,意为“雪”),美国女演员泰勒·瑞恩(Taylor RAIN,1981~)的姓氏“瑞恩”(Rain,意为“雨”),美国诗人罗伯特·李·弗罗斯特(Robert Lee FROST,1874 ~1963)的姓氏“弗罗斯特”(Frost,意为“霜”),等等。

英语姓名的一般结构为教名+自取名+姓,如上任31天即病逝的美国总统第9任总统(因此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个在任内逝世的总统,也是美国历史上任期最短的总统)威廉·亨利·哈里森(William HenryHARRISON,1773~1841)其中富威廉(William)为教名,亨利(Henry)为自取名,哈里森(Harrisont)为姓。

自取名可以只有1个,也可以有2个以上,如1997年上任的英国首相安东尼·查尔斯·林登·布莱尔(Anthony Charles LyntonBLIR,1953~),其中安东尼(Anthony)为教名,查尔斯(Charles)和林登(Lynton)为自取名,布莱尔(Blair)为姓。

教名一般是在受洗礼时,由牧师或父母的亲朋好友所取的名字。教名虽然主要来源于基督教有关的圣徒和圣女的名字,但其他的情况也比较多。由于英语姓名中有很多词汇是来自其他国家或民族的语言,所以在分类时就不再将来自“外来民族”词汇的名字单独分为一类。英语人名主要有以下几种来源:

(1)圣人之名。这部分名字数量很多,多来自于《圣经》中的人物或是基督教的圣徒和圣女。如英格兰和爱尔兰女王女王玛丽一世(Mary I ,1516~1558)的名字“玛丽”(Mary,《圣经》中耶稣的母亲)、美国作曲家芭芭拉·科尔布(Barbara KOLB,1939~)的教名“芭芭拉”(Barbara,基督教传播过程的14位救难圣人之一)、澳大利亚诗人亚当·埃特金(Adam AITKEN,1960~)的教名“亚当”(Adam,《圣经》中的人类始祖)等。

(2)名人之名。选用希腊和罗马神话、古代名人以及文学名著中的人名,美国残疾人作家海伦·凯勒(Helen Adams KELLER,1880~1968))的教名“海伦”(Helen)是希腊神话中引发特洛伊战争的美女的名字;美国户外摄影家伽林·罗威(Galen ROWELL,1940~2002)的名字“伽林”(Galen)是古希腊名医及医书作家的名字;英国足球明星戴维·罗伯特·约瑟·贝克汉姆(David Robert JosephBECKHAM,1975~)的教名“戴维”(David)是犹太以色列国王的名字。等等。

(3)教名变异。英语的教名有对应的昵称,并有许多变异的形式。这些昵称和变异形式久而久之就变成了正式名字。在教名变形时,大部分都是同性变异,即男性教名变形后还是男性教名,女新风教名亦然。美国水球运动员凯西·希伊(Kathy SHEEHY,1970~)的名字“凯西”(Kathy)是教名“凯瑟琳”(Katherine)的同姓变异。如但是也有异性变异,如美国女演员康尼·史蒂文斯(Connie STEVENS1938~)的教名“康尼”(Connie)是教名“康拉丁斯”(Conradines)的变形,康尼本是男性的教名,变形后变成了女性教名。

(4)父名祖名。完全袭用父亲或祖父的名字。此时多在姓名之后加注Jr.(或Jun.),意思是“小××”。如美国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Jr.,1929~1968),其父亲的姓名与他完全一样——Martin Luther KINGSr.(1899~1984);美国总统卡特(James Earl CARTERJr.,1924~)与他父亲老卡特(James Earl CARTER Sr.,1894~1953)的名字也完全一样。也有在姓名后面加注罗马数字标示长幼,如美国汽车制造商亨利·福特(Henry FORD,1863~1947)的孙子也叫亨利·福特(Henry FORD,1917~1987),所以就称其为福特二世(Henry FORD II)。

(5)先辈之姓。自取名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取自将母亲的娘家姓或亲属、至交之姓,如美国前总统罗纳德·威尔逊·里根(Ronald WilsonREAAN,1911~2004)中的威尔逊(Wilson)就是里根母亲的娘家姓,美国美国动画片制作家和电影制片人沃尔特·伊莱亚斯·迪斯尼(Walter EliasDISNEY,1901~1966)中的伊莱亚斯则是其祖父的名字,比尔·盖茨(Bill GATES,1955~)的本名威廉·H·盖茨三世(Wiliam H. GATESIII,)中的H其实是其母亲姓氏亨利(Henry)的略语。这种情况有时可以写出完整的名字,也是则只有缩写。美国第33届总统哈里·S·杜鲁门(Harry S. TRUMAN,1945~1953在位)其父亲名希普(Shippe),其母亲祖父的名字为所罗门(Solomon),所以就取了这两个名字的首个字母S作为中间名。

(6)动植物名。如英国海轮服务员、泰坦尼克以及另外3起海难幸存者维奥丽特·杰索普(Violet ConstanceJESSOP,1887~1971的名字“维奥丽特”(Violet)意为“紫罗兰”,澳大利亚橄榄球运动员利奥·巴里(Leo BARRY,1977~)的名字“利奥”(Leo)意为“狮子”,澳大利亚人类学家黛西·梅·贝茨(Daisy May BATES,1863~1951)的教名“戴西”(Daisy)意为“雏菊”等。

(7)住地封地。这类名字有些是来自祖先的封地,有些则是原来居住的地方。如加拿大政治家道格拉斯·查理·雅培(Douglas CharlesABBOTT,1899~1987)“道格拉斯”(Douglas)源于苏格兰盖尔语,意思是“来自深海(的人)”;美国将军韦斯利·坎内·克拉克(Wesley KanneCLARK,1944~)的名字“韦斯利”(Wesley)意思是“来自西方草原”。美国街头摄影师布鲁斯·吉尔登(BruceGILDEN,1946~)的名字“布鲁斯”(Bruce)来自法国瑟堡(Cherbourg)附近的一个叫“布瑞斯”(Bruis)的地名,等等。

(8)地理地貌。如威尔士运动员林恩·戴维斯(Lynn DAVIES,1942~)的名字“林恩”(Lynn)意思为“瀑布”;美国重金属乐手格伦·本顿(Glen BENTON,1967~)的名字“格伦”(Glen)源于爱尔兰迦略克语,意思是“山谷”;美国作家和喜剧演员切尔西·皮瑞蒂(Chelsea PERETTI,1978~)的名字“切尔西”(Chelsea)在古英语中是“停船的港口”的意思,等等。

(9)其他情形。英语人名的来源很广,除了上述几种情况以外,还有来自性格、外貌、器物、抒情、表意等等词汇,如美国电影导演兼编剧阿贝尔·费拉拉(Abel FERARA,1951~)的名字“阿贝尔”(Abel)在希伯来语中的意思是“呼吸”;美国女演员、作家、导演邦妮·林恩·亨特(Bonnie Lynne HUNT,1964~)的教名“邦妮”(Bonnie)来自苏格兰的词汇,意为“漂亮,有吸引力”;美国绑架谋杀案的被害人安珀·海格曼(Amber HAGEMAN,1986~1996)的名字“安珀”(Amber)的意思是“琥珀”,等等。

英语的姓氏和名字的语源有很多相同之处,所以很多词汇既是姓氏,又是教名。美国第16任总统亚伯拉罕·林肯(Abraham LINCOLN,1809~1865)的教名“亚伯拉罕”(Abraham)是圣经中希伯来人始祖的名字,而英国生物化学家爱德华·亚伯拉罕(Edward PenleyABRAHAM,1913~1999)则用“亚伯拉罕”作为姓氏;美国喜剧演员凯西·罗斯·威尔逊(Casey Rose WILSON,1980~)的教名“凯西”(Casey)源自爱尔兰语,意为“勇敢的”,美国陆军少将老乔治·威廉·凯西(George William CASEY,Sr.,1922~1970)的姓氏也为“凯西”;英国摇滚音乐家约翰·温斯顿·列侬(John WinstonLENNON,1940~1980)的教名“约翰”(John)是圣经中人物,威尔士画家奥古斯塔斯·埃德温·约翰(Augustus Edwin JOHN,1878~1961)的姓氏也为“约翰”;等等。

英语名字多为多音节词汇,对小孩子来说发音不太容易,因此父母会在孩子小的时候用昵称来称呼他们。在亲朋好友之间,往往也会给自己取一些昵称。昵称包括爱称、略称和小名,是英语民族亲朋好友间常用的表示亲切的称呼,它是在教名的基础上派生出来的。昵称产生的有如下几种情况:

1、保留首音节。如“Christopher”的昵称为“Chris”、“Donald”的昵称为“Don”、“Timothy”的昵称为“Tim”。有时在保留首音节的时候,在拼写时会发生一些变形,如“James”的昵称有“Jim”和“Jimmy”等等。有时由于发音关系,首音节的字母也会发生相应变化,“G”可以变为“J”,如“Gillian”的昵称为“Jill”;元音开头的名字可派生出以“N”打头的昵称,如“Edward”的昵称为“Ned”,等等。

2.首音加后缀。对于上述以辅音结尾的昵称,则将辅音双写后加上后缀“-ie”或“-y”进行第二次派生,如“Ann”的昵称有“Annie”、“Don”的昵称为“Donnie”、“Nan”的昵称有“Nanny”,等等;还有一种情况是,首音节加后缀的时候,拼写有所改变,如“Lawrence”的昵称为“Larry”、“Michael”的昵称为“Mike”、“Randall”的昵称为“Randy”等等。

3.取用尾音节。如“Anthony”的昵称为“Tony”、“Beuben”的昵称为“Ben”、“Elizabeth”的一个昵称“Beth”等。

4.取中间音节。有些昵称系采用教名中段音节派生而成,或由中间音节加后缀而成,如由由“Anastasia”派生的昵称“lena”、由“Elizabeth”派生的昵称“Lizzie”、“Rebecca”派生的昵称“Beck”等。

5.表爱型后缀。这类后缀主要有“-kin”、“-lot”,如“Peter”的一个昵称为“Peterkin”、“Lance”的一个昵称为“Lancelot”。

6.其他派生法。如“William”的一个昵称为“Bill”、“Edward”的一个昵称为“Ted”、“Mary”的一个昵称为“Polly”,等等。

一个教名往往可以派生出几个甚至更多的昵称,如由“Andrew”按照首音节加后缀派生出“Andy”、按照保留为音节派生出“Drew”这两个昵称。大部分昵称是与教名有一一对应的关系,但某些昵称可以对应于多个互不相干的教名,而某些教名又拥有多个昵称。还有些昵称在长期使用中已升格为独立的教名。

一个教名往往可以有几个甚至十几个昵称,如“Elizabeth”的昵称有“Babeth”、“Babette”、“Batty”、“Bee”、“Bess”、“Bessie”、“Bet”、“Bet”、“Beth”、“Bethanne”、“Bethey”、“Betsy”、“Betta”、“Bette”、“Bettina”、“Betty”、“Bezzy”、“Billie”、“Bitty”、“Bitsy”、“Biz”、“Buffy”、“Effy”、“Ela”、“Elbinard”、“Eli”、“Eliaz”、“Elisa”、“Elise”、“Eliza”、“Ella”、“Elle”、“Ellie”、“Els”、“Elsa”、“Elsie”、“Elsinue”、“Elspeth”、“Ely”、“Ilsa”、“Isabel”、“Iz”、“Izabel”、“Izabeth”、“Izzie”、“Izzy”、“Leeza”、“Lib”、“Libby”、“Lidabet”、“Lies”、“Liesel”、“Lili”、“Lilibet”、“Lilibeth”、“Lible”、“Lilie”、“Lilla”、“Lillah”、“Lilli”、“Lillibet”、“Lillibeth”、“Lillie”、“Lilly”、“Lily”、“Lisa”、“Lisbet”、“Lisbeth”、“Lisette”、“Lissy”、“Liz”、“Liza”、“Lizbet”、“Lizabeth”、“Lizbee”、“Lizine”、“Lizz”、“Lizzette”、“Lizzie”、“Lizzy”、“Tetty”、“Tibby”、“Tizzy”、“Wiz”、“Wizzy”、“Yizzy”、“Zabe”、“Zabs”、“Zeebz”;“Robert”对应的昵称有“Bob”、“Rob”、“Dob”、“Nob”;“Susan”对应的昵称有“Sue”、“Suse”、“Susie”、“Sukie”、“Suzi”、“Suzy”、“Suzie”、“Sanna”;等等。

一个昵称又可以对应几个不同的教名,如“Izzy”对应的教名有“Israel”、“Isabel”、“Elizabeth”、“Isabella”、“Isaac”、“Isambard”、“Isidore”、“Izebel”、“Ismael”;“Jerry”对应的教名有“Gerald”、“Jeremiah”、“Jerome”;“Rob”对应的教名“Robert”、“Robin”;等等。

为了避免错误,对英语人名(包括人名词)的翻译就要有一定的规范。

1、按习惯翻译

在漫长的中外文化交流中,许多外国人名被翻成了中文,虽然在今天的眼光来看,这些汉语人名不太规范,但毕竟已经在人们心中形成“定式”。这种约定俗成的名字应当是外国人名翻译的首选,即使当时的译法不太合适,也不要三随意更改。如“Johnson”,作为人名的规范译法应当是“约翰逊”,但是作为美国著名乳业商标以及公司的名称还是按照最早确定的译法译为“强生”比较好。

英语人名中常见的名字“Charles”通常有两种译法,一为“查尔斯”,一为“查理”。这里也有一个约定俗成的问题,作为国王的名字,一般译作“查理”,如查理二世(CharlesⅡ,1630~1685),用作其他人(包括王子)时则译作“查尔斯”,如英国王子查尔斯(Prince Charles)。

2、按规范翻译

外国人名的翻译,除了已经为人们习惯和接受的译名形式,其余都应当按照规范翻译。《新英汉词典》附录里有英美姓名表,此外还有《英语姓名译名手册》等姓名译名手册。这些工具书都是外国人名翻译的重要依据和规范。

美国第43任总统Bush(George Walker,1946~),台湾译为“布希”,香港称为“布殊”,按照规范译法,应当是“布什”。英国的铁娘子Madam Thatcher(Margaret Thatcher,1925~),台湾称为“ 柴契尔夫人”,香港译为“戴卓尔夫人”,按照规范译法,应当是“撒切尔夫人”。

3、按语音特点翻译

按语音特点翻译,译名应尽可能从姓名所有者的母语译出。如“Charles”在英语中译为“查理”或者“查尔斯”。其实,这个名字来自条顿语(Teutonic,即日尔曼语),意思是“大丈夫”。在欧洲许多国家的语言中都有这个名字,只是形式略微有些变化,西班牙语作“Carlos”(卡洛斯),德语作“Karl”(卡尔)。形式上不一致的,翻译不会有太大的问题。

“Henry”也来自于日尔曼语,原意为“house ruler”(家族统治者),作为英语人名时译为“亨利”,作为德语人名时写作“Heinrich”(海因里希),意大利语写作“Enrico”(恩里科),西班牙语写作“Enrique”(恩里克),荷兰语写作“Hendrik”(亨德里克)。这些名字的形式与“Henry”相去甚远,谁也不会考虑其译法的关联。

4、按汉语特点注意区别名字的性别

在外国许多国家,姓名是有“性别”的。英语国家和民族的人名虽然在形式上没有严格的“性别”要求,但还是男女有别的,即有男用名和女用名之分。由于是拼音文字,所以名字在男女性名字中所使用的音节(字母)有可能是相同的。翻译时,如果考虑性别,女性用字尽可能使用带“女”、“艹”、“王”、“糸”偏旁的字。

以“s”或“ce”结尾,含有“[s]”的音节,男性用“斯”,女性用“丝”,如英国小说家劳伦·斯特恩(LaurenceSterne,1713~1768),英国女作家爱丽·茜波德(AliceSebold,1963~);

词头或词尾含有“a”字母的音节,男性用“亚”,女姓可以用“娅”、“雅”,如英国小说家瑟·柯南道尔(Arthur Conan Doyle,1859~1930)、美国自白派女诗人西尔维·普拉斯(Sylvia Plath,1932~1963)等。

以“Ma”或“Mar”开头的词,男性用“马”,女姓则可以用“玛”,如英国女作家琳娜·柳薇卡(Marina Lewycka,1946~ )等。

5、外国人名翻译中的常见错误

虽然外文翻译已经有了很长的历史,翻译也成为一门学问,但是外国人名的翻译仍存在许多问题和错误。这些错误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已有约定俗成译法,偏要另译新名。“坡”作为英语人名的译名与“Poe”对应,如将美国诗人Poe(Edgar Aiian Poe,1809~1849)译为爱伦·坡。但是英国诗人Pope(Alexander Pope,1688—1744)已有“蒲伯”的译法,将其译为“坡”就不太妥当。

(2)把职业、职务或头衔误当作名字。人们通常把英国王妃戴安娜(Diana Spencer,1961~1997)的父亲爱德华·约翰·斯宾塞(Edward JohnSpencer,1924~1992)称为Earl Spencer,于是有人就将其译为厄尔·斯宾塞。斯宾塞(Spencer)家族应当算是名门贵族,至戴安娜的父亲为斯宾塞伯爵八世(Earl Spencer 8th),因此“Earl”只能译作“伯爵”,而不能当作人名。

(3)滥用用意译。与上述情况正好相反,有人把“Smith”、“Farmer”、“Fisher”,翻译成“木匠”、“渔夫”也是不对的。一般来讲,姓氏是不采取意译,以免与称号、绰号等混淆。如美国作家查尔斯·亨利·史密斯(Charles HenrySmith,1826~1903)、美国烹饪专家范妮·梅里特·法默(Fannie MerritFarmer,1857~1915)、美国作家多罗斯·康斐尔德·(Dorothy CanfieldFisher,1879~1958)等。

(3)不顾中外标点符号的区别。外国人名译成中文时,名、姓、符号等人名构件之间要用间隔号“·”。遇到姓名缩写时,外文的写法是实心句号“· ”,译成中文时仍要用间隔号“· ”。如加拿大女诗人伊莎贝拉·凡兰赛·克劳福德(Isabella Valancy Crawford,1850~1887)其本人名可以省略,教名可以缩写,即“I. Crawford”,译为“伊·克劳福德”。如果不把教名“Isabella”的缩写“I”翻成中文,其后面仍使用间隔号,而不是实心句号“·”,即“I·克劳福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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