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中歌》番外 云中歌孟珏番外

枯藤、老树、昏鸦。

一声鸦啼,如泣如诉,啼到一半,有人轻点树梢,纵身直直跃起,一把将它握在掌中。身形落下时看了一眼茅屋,担心这声哀啼惊扰了屋中人的沉眠。

屋中轻微响动,一女子迷糊的声音道:“于安?”

于安叹了口气,“云姑娘,再睡一会儿吧。孟珏还没有醒。 ”

房内传来整理衣裙的细碎声响,一张清灵绝俗,见之忘忧的脸庞自窗口探出,眉目甚是憔悴,“我睡足了,你去拿盆雪水。”

于安低声道:“下次让奴才去试试罢。”
云歌笑起来:“于大叔武功比侄女高出十倍,可是金灵蜂的阴毒,男子中者立毙。”

于安不语,转身去取雪水。云歌卷起袖口,眼光望向床上躺着的男子,他俊美之极的面目对着窗口,闭目似在沉睡,头发披散下来,乌黑与银丝交杂触目。

回想在渭河打捞起重伤的他的那晚,当真恍如一梦。被河底暗流从沧河带到渭河那么长的一段时间,就算高手也早已气绝,可是孟珏却不同常人。

他被义父收养的时候,已经年纪不轻,错过了学武的良时,加之要学的太多,琴棋书画、医道商贾,占用了他太多的时间,不可能多花功夫去扎实内功根基。所以他另辟蹊径,修习的是一位西域杀手所传的诡异内功。

比起中原的正宗武学,倒没其他的高超之处,只是能让人长期闭气,在河水里可以像鱼一样存活多时,即使被埋入地下数日也能存有一息之机。

然而身中十余箭,就算掉到河里也丢了八成命,何况刘询怕射不死他,在箭上下了剧毒,云歌知道,那一刻若不是身边有于安在,她可能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断气了。

于安也许是不想救他的,但是见了她哀求的眼神,还是默默以绝世内力将他的毒暂时逼至一处,暂时阻止发作。但于安纵然功力深厚,也没法将他中的毒逼出来,终于盼得孟珏自己醒来,判断出自己中的是“有所思”之毒。

“有所思”是以天山异草熬炼而成,中者忌嗔、痴、慢、疑等人心烦恼,所思越多,毒越深入肺腑。所以孟珏中毒之后,用药长日昏睡,每天只醒一个时辰,尽量避免思虑,

云歌带着他日夜兼程,赶到天山。此毒至今中原未见解药,因为解药便是此草结的果实,但果子离枝超过半个时辰,便会失去解毒作用,无论用任何办法保存,均无效果。云歌悬赏打探,发动牧民寻找,总算在一处断崖畔找到这种草,幸喜结果之期便在近日。

却没想到断崖之畔,早就住了一窝不速之客,乃是天下奇毒的翘楚金灵蜂。更奇的是,金灵蜂在草叶边穿梭出出,却一点也不会误伤了草身。要知道此草本身虽也是毒,却更忌其他剧毒,只要稍加沾染,必然枯萎。

金灵蜂机敏凶残,天下罕有,一般人到百步之内,便会遭到疯狂攻击,这她倒也不惧,可是一旦引得哪只蜂儿误蛰了一下草身,解药就完了。她远远的看着,草上结了五颗碧荧荧的果子,慢慢由碧变红,只有由红变紫的一天内,必须立即下手采摘,早一天药力无效,迟一天果实委败。

云歌皱着眉,将双臂浸入冰冷的雪水中,遭到多次蜂蛰后,肿得像馒头,痛得她整夜睡不着,像现在让火辣辣的痛被雪水的寒意冷却,她才觉得舒服些。

云歌叹口气,心想自己以前常做蜂糕,这次倒好,让蜂糕长自己身上了,她苦中作乐的想着,看向孟珏,突然道:“想睁开眼睛就睁罢,醒了还要装睡也很累的。”

孟珏张开双目,静静的看着她,眼中的墨黑涌动,忽然开口,“用金针刺穴,放一放毒血。”

云歌怔了一下,道:“还有两次,你的毒才能完全解,到时候再说。”
金灵蜂第二次第三次蛰她明显减轻,因为她身上沾染了蜂毒的味道,一放血,蜂毒的痛楚是小了,但是再去采摘,蜜蜂肯定蛰得更狠。

云歌浸泡完手臂,用熬好的草药糊摊在白布上,裹好双臂,罩上外袍,出门回头道:“想吃什么,我去给你买。”她手臂肿成这样,碰一下都钻心的痛,当然不能做菜了。

孟珏却已闭上眼睛,一言不发,让容颜沉浸在床外槐树的阴影之中.


这是天山脚下一个极其偏僻的小镇,虽然比不上大汉的人烟繁密,但人们脸上挂着的笑容更朴实豪迈,不似天子脚下,人人谨小慎微,谁都多想带两张面具。

云歌买了几张卷着羊肉的面饼,又买了碗羊汤,可是手实在拿不动刀筷,抽痛的咧咧嘴,取出怀中早已备下的芦管,低下头用芦管去吸汤。

周围人们奇怪的看她这种进餐方式,对她窃窃私语,云歌才不在乎,喝了一会儿,面汤辣得她直打喷嚏,她呛了几口,呆了呆,突然端起汤来,一饮而尽。

喝完之后,她跑去向老板讨教这种羊肚汤的做法,和老板娘笑嘻嘻聊了半天,已经在探讨该往羊肚里塞什么样的香草调料,烙到什么火候的馍最适合泡着羊汤吃,她曾对一个人夸下海口,要让汉族和异族互相沟通烹调手段,都能吃到各自的出色菜肴。

外面传来轱辘辘的马车声,云歌没在意,依旧低头研究着汤料,老板娘连忙跑出去招呼。

马车外表十分普通,赶车的持鞭人是个中年匈奴人,眼神犀利、冷如刀锋,老板娘凭多年世故阅历,不敢多话,只满脸堆笑的等待吩咐。
赶车人沉吟一下,道:“来两盆羊汤,两斤面饼。”老板娘唯唯诺诺,赶紧去准备。

赶车人向车内问道:“松公子,行到这里,还往哪个方向走?”
车内传来不疾不徐,风碎玉裂的声音,透出碧水千洄,关山万重的疏离淡漠,“在这个镇上,我想住两天,仔细研究一下。”

赶车人冷冷道:“你若能寻到宝藏,就是单于的大功臣,但若错了,会死得比五马分尸还惨十倍。”
车内人声音平静不起波澜:“这些天来,有劳将军保护了。在下谢过。”

赶车人一怔,自己本来是监视他、押着他办事的,但他的语气如此真诚,道出的是毋庸置疑的感谢。
这个人的举止言谈,仿佛就在诠释“真诚”两个字,让人无法怀疑半分。都说汉人聪明,但比草原上的狼还阴险狡猾十倍,但这样的真挚可能作伪吗?

老板娘提着面饼和汤过来,隐约只见车帘下一个清冷轩昂的身影。赶车人接过食物,用银针试过,才分给车内人吃。吃了几口,忽然听见帘中人“咦”了一声。

声音虽轻,但赶车人知道此子镇定冷静的功夫,泰山崩于前而目不瞬,急问:“怎么了?”
沉寂半响,才回道:“没什么,突然心口疼痛了一下。”

老板娘回到灶前,只见云歌期盼的望着她,“客人说好吃吗?我加了点荷包里的调料,一定辣得很特别。”
老板娘擦着手上的油腻,“好姑娘,我认你做妹子,你来帮我调味,肯定顾客盈门,我早就想着涨价,就怕老主顾不肯,现在没问题了!”

云歌一阵恍惚,仿佛回到了当年和许平君试酿“竹叶青”新酒后的欢呼喜悦,老板许叔也是高呼着要涨价,贝齿一咬下唇,微笑着道:“我明天再来。”

峰身陡峭、冰雪皑皑,在墨蓝的天空下折射出绮丽的光彩。背阴处却葱翠蓊郁,蜜蜂翩翩来去,个头比一般蜂儿大了一倍,形态狰狞,令人一见生惧。

云歌以羊皮帽子裹了头脸,只露出一双眼睛,一双手臂却故意裸露在外,散发蜂毒味道,金灵蜂最是灵敏,若非感觉血肉之躯沾染上了它们的气味,必会层层围拢攻击,难免误蛰了异草。

云歌身上吊着绳索,慢慢移动,她动作极缓,小半个时辰才挪动到草药边,手臂上停了数只将栖的蜂儿,摘下果实只几个极轻的动作,已使蜂儿受惊,手臂几下剧痛,尽管早已服下遏止蜂毒的药,仍是痛彻心扉。

云歌咬牙,拉动身上所系的一条玲索,崖上传来玎玲玎玲的清脆响声,不多时空中白影隐隐,两只白雕飞到崖边,云歌挥手将果实远远扔去,白雕扑下衔着,一个盘旋冲向天际。

云歌松了口气,她登上这一处险峰要花大半天时间,根本来不及在半个时辰内赶回让孟珏服下,幸亏来到塞外,双雕便随伺在侧,她便号令它们将果实衔给于安,比人力快过十倍。可惜白雕害怕毒蜂,不敢靠近蜂巢百步之内,否则就不用自己亲来采摘了。

慢慢扯着绳索离开,心头平安喜乐,再过三天,估计最后一颗果子就成熟了,正想着时,游目瞥了一眼崖下草丛,不禁脸色大变。

金灵蜂顾名思义、色作金黄,这些日她采药时看惯了,这一瞥见有几点黑黄在草叶暗处颇不醒目,却让她如浇雪水,悚然心惊。

她在医药典籍中读过,乌魂蜂乃是金灵蜂天生死敌,喜食金灵蜂蛹,但凡找到金灵蜂巢穴,最初派工蜂窥伺,三五日内必然大举偷袭,两窝厮杀,情景惨烈自不必言,而药草
就生长在侧,如何能不殃及池鱼?

云歌只觉得头阵阵发晕,险些栽到崖下,定了定神,勉强支持着攀上崖顶,径自下峰。一路上心乱如麻,只有求老天保佑,千万莫要在果实成熟之前展开蜂战。回到屋中,见孟珏已气色大好,正慢慢喝着白粥,看到她回到,眼中立现喜色。

中箭之后仿佛是一场梦,恍惚之间,他还以为自己那天终于追上了云歌的船,与她并行。见到她后便是漫长的昏睡,梦中无数破碎的片段,自己带着弟弟淘气后母亲高高举起轻轻落下的手势,刘询落子时的散漫言笑、义父怜惜而责备的眼神——

再久的梦也终是会醒的。他睁开眼来,看到这个轻云出岫、采岚盈歌的女子,心头不知是欢喜,还是痛楚。

云歌对他关怀和微笑都恰到好处,再无以前的斗气寻恼,自是因为他毒伤之故,但两人相处,却较平常安静了许多,似乎都不动声色的将过去那最残酷的一页揭过,留任时光冲淡记忆。

这一年里,云歌去了云阳,去拜祭钩弋夫人的墓。这个姿容不逊卫皇后、李夫人的女子,据说自幼手掌不能伸开,直到汉武帝召见时方乃舒展,手心握有一双玉钩,是以赐名为“钩弋夫人”。

云歌将她留给陵哥哥的发绳放在墓碑之前,每天吹萧做菜,对墓中人讲述陵哥哥十几年的艰辛与政绩。也许是冥冥中注定,赵钩弋的墓冢叫“云陵”。

武帝曾云:“阿娇若赋,子夫若曲,李妍若歌,钩弋若诗。”评价他一生中最重要的四位绝色佳人。云歌在宫中看过她们的画像,却觉得美则美矣,眉梢眼角,少了些灵气生动,曾笑问刘弗陵:“为何不换个好的画师?”刘弗陵回答:“画中只有真人七八份韵致,便是最好。画得太好,不免会以假为真了。”

一年后,她想回到平陵之前,告诉陵哥哥,自己代他克尽了人子之孝,却没想到,却在沧河救了孟珏。

此刻她对上了孟珏的眼神,心头一酸,微笑道:“三月她们得到你的消息,不知道会怎么开心呢,我已经派小淘给他们引路,再过几天就该到了。”
孟珏沉默半响,道:“谢谢你。”

他性子高傲,如此诚挚的开口言谢当真少有。云歌有些诧异,勉强笑道:“还不到感谢的时候,要是取不到最后一枝果子,你就算能保住命也只怕要全身瘫痪了。”

孟珏淡淡道:“义父就是在轮椅上度过余生的,今能效仿他老人家,幸何如之。”

云歌全身一震,刹那间明白了孟九为什么不肯见自己父母的原因。因为不愿意给他们的幸福笼上歉疚的阴影,于是宁可远离。

她突然想起了自己所做的“参商”那道菜,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原来,并非不能相见,而是不愿相见。

她以为自己这些年已经变得很坚强了,却突然泪水不受抑制的涌出了眼眶,她匆匆转身,道:“我去弄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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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歌来到小摊前面,老板娘一见她就笑逐言开,拿块抹布擦了擦手,拉进她进厨房,小声说:“昨天晚上我突然想起一份调料配方,生怕一觉睡过后就忘了,幸好有位客人帮我记在了羊皮上,你来看看。”

云歌含笑侧头去看,一瞥之下,身子却陡然僵住。

老板娘等了半响,没见她反应,忐忑不安的问:“怎么?有问题吗?”
好久好久,才传来一个微弱的声音,“是谁——谁给你写的这份菜谱?”

老板娘一时竟然回答不出,那声音里隐含的颤抖、期盼、痛楚与凄苦,令她不敢直视。嗫嚅了一会儿才道:“是一个年青的汉人公子,半夜他来这儿喝汤,正好我在试新的配方,他就顺手帮我记了下来——”

云歌揪着羊皮,问道:“他呢?”
“他好象住在东边的客栈里——”老板娘只说了这半句,见云歌已经转身冲了出去。

羊皮上清劲古朴的小篆彷如龙游九天,字字都可以拓下,供后人临摹。这字迹便是自己扬了骨化了灰,轮回一千遍一万遍也忘不了。

以前的多少个夜晚,他处理完公务后,还不休息,认真为她抄录食材注释。那时的她,只是对这笔好字赞不绝口,却不敢面对字里行间蕴藉的深情。

云歌拼命奔跑,跑得喘不过气来,她却不敢停下来,让窒息的感觉充斥肺腑,才能让自己不去多想。

忽然她脚下一拌,摔倒在地,双手重重的拄在地面的碎石上。

云歌慢慢抬起手来,手掌擦破了皮,鲜红的颜色传来血肉相联的痛楚。自从离开长安后,她一直觉得自己身体深处的某部分已经麻木了,对外界不再具有感知,然而这一刻,她鲜明的感觉到自己好痛,感觉到头顶晴天蔚蓝得让人流泪,感觉到塞外黄沙扑面的萧狂,感受到周围人群的喧闹声如此热切而真实。

一切只因那一张粗糙的带有墨迹的羊皮,因为它,她仿佛又从漫长的冬眠状态苏醒回来,有如春风回暖、蝶飞破冰的悸动。

云歌低着头,仔细的看着手心的血,丝丝缕缕沿着掌纹流下来。她记得在骊山的一个晚上,陵哥哥用笔蘸了朱砂,在她的掌心细细描画着纹路,告诉她,每个人的掌纹应该都是不一样的,即使前生来世,容貌已经不一样了,只要记住了掌纹,就一定可以找到对方。她缠着也要给陵哥哥画,然后两个人都把掌纹印在了白纸上。

谁在谁的掌纹里流离失所,谁的心脏载得住谁的轮回?

星河萤火中谁将她的乌发挽了结,皑皑白雪中将梅苞绘入斗篷的花纹,遮天碧荷中将她的名字嵌入诗中,云歌闭上眼睛,泪水扑簌簌而落。
她忽然有了种害怕,害怕忽然有人惊醒打破这个不可能的梦境,让她回到正常的心死状态中去,因此她不敢起来不敢睁眼,若是多看一眼发现羊皮上的字迹原来不像,又该如何?

周围的人见她扑倒在地,迟迟不起,以为她受了什么伤,早已纷纷围拢过来。
“姑娘,你怎么了?”
云歌猛然抬头,对上一双漆黑如星辰的眼睛。

那一刹蓦然盛开,缘起缘灭、天地悠悠,繁花落尽,惟有彼此。

“你怎么了?”那人重复问了一句,见云歌呆呆看着他,全然不顾手心擦破的地方流血,皱一皱眉,取出手帕来缠上她的手掌。
云歌全身的血液仿佛一下子沸腾又凝结了,他叫她‘姑娘’?他不认识自己?

她任由他替自己包扎,一手死攥着羊皮,那人神色淡然平静,没有丝毫激动和喜悦,仿佛面对的是一个陌生人。

云歌忽然明白了,当日自己重伤后与刘弗陵重逢,听到一声客气的“公子”时,刘弗陵的心情。

那是在冰天雪地中终于找到期待的篝火,却被一瓢冰水透顶淋熄的痛苦,也许已经感觉不到痛,只有苦涩。

是她用的香屑和香囊害了他, 她没能力保护他的孩子,甚至为他复仇杀了刘询也做不到——--

云歌低下了头,轻声道:“我没事,多谢你。”转身一步一步的慢慢走开。

眼前白茫茫一片,周围的人流仿佛把她和她隔得很远,她知道自己只要一回头,就会忍不住扑进他的怀里,倾诉所有的相思别离。

可是她又有什么资格乞求陵哥哥的原谅?

云歌失魂落魄的回到屋中,于安见她的样子,还道她为明天的采药担心,安慰道:“姑娘还是早点睡罢。明儿看来是个好天气。”

云歌点点头,道:“于大哥,你点我睡穴好不好?”

不管那个人是不是陵哥哥,她现在实在没勇气面对他。何况,孟珏的毒伤正值关键时刻,一切事情都得等到明天采到药,为孟珏解完毒再说。

客栈里,烛光明灭不定,灯下的人面容清冷,波澜不惊的翻阅着手中图纸,直到不耐烦的咳嗽打算了他的沉思。

“你在这里已经逗留了两天,究竟想干什么?如果逾期找不到财宝的话,那些烧琉璃的工匠也会被活埋,不过据说汉人都很愿意做损人利己的事情---”

“天山圣泉边的泥土,有金子也有沙砾,好人与坏人有如杂色的羊群,长草的地方就会混在一起。”对方淡淡的吟着游牧的歌谣,“乌曼多将军,明天我想上山一趟。”

“开玩笑!你说宝藏藏在这种地方?”匈奴乌曼多将军勃然大怒。

“既然这几张地图是中行说绘制,就大有可能。”

中行说和亲之时被逼护送公主去匈奴的宦官,也是汉人心目中最憎恨的汉奸,他进入匈奴后,立即向单于投降,帮助匈奴攻打汉朝,因为他熟知汉族朝廷的弱点,更加令匈奴充分发挥马上民族的叱咤威力,逼汉朝很长一段时间能只能防守,直到卫青、霍去病横空出世后,才反败为胜。

中行说一向主张匈奴人不必羡慕中原的珍奇宝物,是以临死之前,劝匈奴王将大批从中原掠夺来的财宝,埋在一个隐蔽的地方,以防族人贪财而互相争夺,减少了扩张的锐气。但他挑唆匈奴攻打汉朝,只为了出这口被逼来到苦寒草原上的气,如此充满仇恨的心灵,也决不会为匈奴多着想,所以这几张分不出真假的地图中,越是具有龙脉风水的地方反而越不可信。

这样想的时候,他下意识的按了按眉心,自己怎么会对这些国家大事如此通晓,思索时熟极而流,似信手拈来?
眼前不禁浮现今天在集市中见到的那张容颜,陌生中如此熟悉,仿佛沧海之水、巫山之云,过了七世三生般不分彼此。

可是他不能多问一句话,因为自己现在很可能为她带来危险,只能静静的看她走出他的视线。

相忘谁先忘?风流为谁留?

刘弗陵叹了口气,吹熄蜡烛,望向热闹而无声的星空。

云歌拧着眉头,望着黑压压一片的蜂云,犹豫了一下,手上紧扣着崖边岩石,向上攀了一步。

乌魂蜂与金灵蜂两阵对峙,仿佛大军攻伐,任何想涉足在内的人都会被卷得粉身碎骨。她没法像前几次那样,系好绳索直接从上面贯下来,只得在距离远一点的地方找个落脚点,向药草生长之处慢慢攀缘。

这次她浑身上下裹得比先前更为紧密,行动加倍不便,一不小心便会滑脱失足,足足费了一个时辰,只移了数丈之遥。云歌嘴里含着参片,维持胸口一点热气,手脚也几乎失去了知觉,定睛看去,心头一凉。

离得近了,才看清楚,药草翠绿的叶片上,亦附着数十只乌魂蜂,其中一只个头极大,形状狰狞,竟是乌魂蜂的蜂王!
自己要采药果,如何才能不惊动蜂王?

云歌轻叹了口气,空中白雕急得直叫,来回翱翔,却不敢靠近。红通通紫莹莹的果子随风颤动,仿佛苍茫天地间一记血点,提醒着她孟珏的性命之忧。

云歌猛一咬牙,手足同时借力,向药草跃去,她轻功虽然不差,这一掠数丈,没了任何凭籍,成败在于一举。右手从袖中擎出一柄匕首,正是当年孟珏送给她的,刃光如雪,快捷轻准,一下子斩断了药草的果实。

白雕若有灵性,疾冲而下,云歌右手剑光将惊起的群蜂绞散,左手横接住果实,只来得及挥手将果子向白雕掷去,人却再也控制不住平衡,自高崖上坠落。

云歌的眼光仍凝望着天际,直到看见白雕衔住了果实,流露出一丝笑意。以白雕的速度,他很快就可以得到解药了吧!

孟珏,梦绝。
弗陵,夫陵。

云歌自己都有些好笑,为什么在生死关头,自己却会胡思乱想起这些?

刘弗陵一手紧攀住崖边峻石,一手从怀中取出地图对比。中行说画了七份图,由匈奴首领交给各部王爷收藏,传说只有七图齐聚才能找到宝藏,然而这不过是个障眼法,这七份图纸大多是淆乱视听之作,只有一份是真的。

当刘弗陵发现,图纸中只有这一份用了汉人最古老的甲骨文做标注,不禁百味繁杂。中行说背弃中原投降匈奴,为何最后又要以中原最晦涩的文字指出宝藏?还是他仇恨了一生汉朝,潜意识间仍把大汉当成自己的根?

按地图所指,宝藏应当就在附近,刘弗陵收起图纸,看着苍苍天幕下云起云归,心头却泛起一丝异样的感觉。

怔了半响,正想先回去再说,却发觉他的左上方出现一个攀爬的身影,正在陡峭的山崖上艰难移动。刘弗陵想叫,却忍住,因为对方若受了贸然惊动,身形稍有滞碍,很可能会摔下来。

他只有静静的看着,看着她爬到一块较牢靠的落足之处,还未松口气,她忽然掠起,如一只蝴蝶翩然飞过,灵活一转,手中白光闪动,随即身子飘然落下。

刘弗陵心头如一道闪电击落,刹那间仿佛无数场面一一闪过:

大漠星空下,一个少年将女孩的绣鞋珍重藏进怀里;
明月冰龙交辉,他手持玉箫,为她吹奏“德音不忘”;

突然之间,冰台坍塌,冰雪纷飞。倒挂在高台上的她,如折翅的蝴蝶,坠向死亡。

过去的记忆与现在的场景重合,那一次他来不及保护她,而现在-----

刘弗陵想也不想,纵身而前,奋力伸出手去接那个自空坠落的身影。

云歌自空落下冲力极大,刘弗陵一抱抱个正着,但因冲力之故,他身上系的绳索也嗤啦一声,几欲挣裂。

第二章、天不老、情难绝

云歌睁开双眸,如醉如幻:“陵哥哥?”

刘弗陵咬紧牙关,“别动。”绳索几乎已经支撑不住他们的重量,要靠他一只手紧扣岩石,才勉强贴着崖隙站稳。

云歌游目四顾,发现右下方隐隐露了一角石台。轻声道:“你推我一把,让我够到那边的藤条。”
刘弗陵顺着她手指的方位望去,心头一奇,刚才他视线被灌木挡住,竟没看到那块石台。 

二人目测了一下方位距离,云歌取出怀中一条为危急时刻预备的绢带,系在刘弗陵腰间,借他一推之力,抓住石壁上附着的青藤,几经挫磨,终于越上了石台,又回身去拽刘弗陵。

双手相搭,心头不约而同浮现起那次看日出时的情景,相视一笑,云歌心头一震,刘弗陵的手本来属于白皙文雅的贵族,如今虎口指肚上却生了厚茧子,好几处伤痕隐现。

刘弗陵见她呆呆看着自己的手,微笑道:“现在不是说话的时候,先找下山的办法。”
云歌猛然一省,咬唇点头。

峭壁千仞,从此攀爬而下是千难万难,云歌发出一声长啸,想召回白雕,派它回去求助,小淘应声而下,欢喜的跳到云歌肩上,乱啄她头发,云歌笑着躲闪,“陵哥哥,它叫小淘,被我娘惯坏了,还有一只叫小谦,文静得很,和你很像——”却见刘弗陵望着石台对面的峭壁,皱眉沉吟,仿佛没听到她的话。

云歌凑过去看,刘弗陵低声道:“你在这里留着,我进去看看。”云歌见他所指的是崖壁上一条裂缝,仅能勉强容一人侧身,皱眉道:“这里面也许会有毒蛇毒虫。”

刘弗陵道:“我带了雄黄,可避蛇虫。”云歌闻到他身上雄黄气味,嘴仍然犟,“不行,我害怕,不许把我一个人留着。”

刘弗陵按住她肩头,“云歌,你不觉得现在像在做梦吗?如果不肯赶紧做些事情来证实,梦醒了,就找不到你我了。”

云歌被他一说,不由害怕起来,握住他凉浸浸的手连声道:“好,我和你一起去。”

石缝开始狭隘,二人在黑暗中摸索前进,刘弗陵在前,云歌在后,侧耳细听,耳边竟隐隐传来流水之声,走出数里前方渐有光亮,二人加紧脚步又行一阵,待到当地却是一怔,原来尽处并非出口,只是较为开阔的一处洞穴,光亮竟是穴中所嵌灯盏。

刘弗陵走近一嗅灯气,沉声道:“《史记》中云,秦始皇葬于骊山,以人鱼膏油熬炼为灯,千年不灭。我在父皇下葬时见过一次,想不到塞北居然也有。”他自己登基后向来俭省,平陵里当然未设此物。

以云歌的好奇,应该立即上前细看,可她却不答言,怔怔瞧着灯光所耀的一片石壁,石壁上笔势纵横,刻着几行贾谊的《鹏鸟赋》:“且夫天地为炉兮,造化为工;阴阳为炭兮,万物为铜。……乘流则逝兮,得坻则止;纵躯委命兮,不私与己。其生兮若浮,其死兮若休;澹乎若深渊止之静,泛乎若不系之舟。“

云歌只觉一颗心跳得厉害,自己明明从没见过这笔迹,可不知为何,看到这字迹,竟有说不出的亲切熟稔,仿佛看到了久违的亲人,冥冥中给予祝福。

刘弗陵读了一遍,道:“‘澹乎若深渊止之静,泛乎若不系之舟。’这句字体略大一些,难道是有什么用意?”

云歌被他一语提醒,失声叫道:“对了,听娘说过,外公他老人家的名讳上静下渊,字泛舟!”

刘弗陵问道:“云歌,你的外祖父原来在匈奴很有地位?”

云歌点头,“我娘从小在狼群中长大,七岁时候被外公收养,那时候外公身为和亲官员,在匈奴当於单的老师,后来--后来伊稚斜篡位,他和阏氏都自尽了,我娘逃了出来——”说着眼圈禁不住发红。

刘弗陵沉思,“难怪,看到地图的时候我就奇怪,中行说毕竟是个宦官,怎么可能有如此精深的造诣,原来绘图的另有其人。”

陵云自然不知,徐静渊自来匈奴之后,与中行说不睦,因徐静渊仁爱高材,颇受族中父老爱戴,是以中行说施以毒计,唆使单于令他建造藏宝之地。

完工之后,徐静渊自然要被单于灭口,被弃于大漠烈日之下时,竟是狼女以黄羊鲜血所救,而这一劫恰恰却促成了他与金玉的父女之缘。而单于随后发现,徐静渊所绘图纸文字无人能懂,且伊稚斜势力渐涨,为了保证儿子於单继位,只能暂留徐静渊效力。

而伊稚斜篡位之后,徐静渊自尽,宝图从此尘埋,直到近六十年后,这一对少年男女踏入此洞——

刘弗陵遍观四处,见石壁下方有一片削得极是平滑工整,略一思索,接过云歌手上匕首,刻写道:“一夜寒生关塞,万里云埋陵阕,耿耿恨难休。”匕首虽然锋利,但他并非习武之人,入石甚浅。

云歌拿匕首重又描刻两遍,笑道:“有你的字陪着,外公的字就不寂寞了。”

刘弗陵原是兴致一起,随意写出,如今突然省觉,句中嵌了自己和云歌的名字,却未免过于悲凉,正想阻止,但已经刻上,也无法如墨迹般涂抹。
却听云歌“咦”了一声,道:“这是什么?”石壁刀痕中竟隐隐透出磷光。云歌以匕首用力刮削,原来这一片石壁乃是双层,里层以白骨骨髓和药涂写文字,除非有人刻写刮去外面一层岩石,否则无法发觉。

石屑纷纷而落,陵云二人按石壁上文字找到暗处一块大石,用力推动,那岩石看似沉重,推动起来却甚方便,岩石转到一边,露出一个半人高的洞口。二人携手而入,走了一段,出口竟是一座山谷,谷中林木青翠,山花葳蕤,一池温泉冒着丝丝蒸气,塞外苦寒,哪里想到还有这等桃源春景的胜地。

然而更令人触目的是,开阔空地那一片金碧灿烂,珍珠如草碧玉如林,玛瑙宝石大如龙眼,任意一颗便可供中等之家经年之需,寻常人见到,怕是立即头昏眼花,恨不能双手抱满倾囊起出。

刘弗陵不喜反怒,眉头微微皱起,这些珍宝自是匈奴屡次进犯中原,自汉人掳掠而得,宝藏愈丰,愈可见当年匈奴涂炭生灵之重。云歌自来时路上已经听刘弗陵说起探宝之事,是以 见到宝藏并不奇怪,欢呼一声却是因为看到了温泉。

云歌笑着奔进温泉,除下鞋子,将双足浸在热水中,塞外水源稀少,难得如此惬意沐浴,刚解开衣扣突然僵住,她被霍成君毒打后,从未以身上累累伤痕为意,只因唯一让她爱惜身子的良人已逝,如今却有不敢面对之感。

终于,外衣缓缓滑落,云歌低着头不敢看他,半响沉默后,刘弗陵踏进水中,笑道:“这温泉比骊山还热。”声音却是温和的。

云歌忍不住抬起头,却见刘弗陵解开上衣,身上也是大大小小十余处伤疤,有鞭痕,有刀伤,还有火灼之伤。

云歌怔怔看着他,泪水如雨珠落下,刘弗陵凝视着她,把声音放得轻快,“咱们半斤八两,谁也别嫌谁丑了,好不好?”

云歌擦着泪花,嘴角一朵笑意越绽越开,二人面对各自的伤痕,纵声大笑起来。

笑过之后,二人从容沐浴,那温泉水中竟有黑鱼游曳,不畏炽热,刘弗陵以匕首刺了几条,串在树枝上烤食,味道鲜美嫩滑,云歌口中称赏,心下酸痛,水下鱼的真正位置与目力所见颇有差异,若非熟习者很难掌握,刘弗陵插鱼之时,手法熟练,连自己都尚有不及,这些年来他不知经历了多少艰辛苦难?

当初的他,是连给茶炉生火都不会的天之骄子啊----

匆匆填饱肠胃之后,云歌依偎在刘弗陵身边,诉说这些年她的遭遇,自己如何被落胎之后下嫁孟珏,如何令霍成君不能生育,如何知道刘弗陵之死真相,事无巨细,一一道来,上次她重伤之后述说别后经历,只是简单几句带过,这次却纤毫毕至,从夕阳下山,说到星辰满天,刘弗陵始终沉默不语,握住她的手时而攥紧,时而变冷。

云歌说完,只觉口渴,走到泉边掬水,回身时见刘弗陵下意识的抓取火堆里熄灭的树枝,放在手中折成几断,连忙过去拦,“小心烫!”

刘弗陵定定望向他,缓缓道:“云歌,我不说对不起。”
云歌抿唇一笑,“好啊,我也不说原谅。反正你负得起的,只有我一个而已。”坐在他身前,问道:“我说完了,该你啦。”

刘弗陵半响没开口,在平息内心的翻腾情绪,良久方道:“其实也简单,当时我甫一断气,张太医便为我燃了惊精香。”

云歌医术此时已非常人可比,一听立即醒悟,“东方朔在《海内十州记》所写到的惊精香?我还以为只是传说。”

刘弗陵道:“不只是传说,父皇向往长生之术,有了这种记载岂有不派人搜集之理?若是随口胡诌,东方先生怕是要掉脑袋了。父皇派去的使者真的搜寻到了这种奇宝,但一来数量稀少,难以试验,二来此香主要是激发人体潜力,只能待人死亡之后三个时辰内点燃,人若活着,反而无用。三来,此香是让人从死到生转过一遭,是以其人必须心中有绝大执念,强于自身生死,所以父皇最后也没用上它。”

云歌微笑道:“你用上了,是不是?”

刘弗陵道:“张太医也是无奈一试,结果我熏过此香后,虽偶尔感觉到心跳呼吸,却从此长久昏迷,不言不动,如死人无异。如此过了年余,张太医害怕被人发现,踌躇难决,这时候他在西域有位同行为寻皇宫里的千年人参而来,张太医想出办法,以替他弄到人参为条件,把我送到西域。心想惊精香就是出自西域,那里或者另有蹊径,可以让我复原,当然那位医生不知道我的身份。”

云歌喃喃道:“张太医竟然没对我说,口风这样紧!”

刘弗陵苦笑道:“他只怕认为我会一辈子这样下去,告诉你,你会忍不住,一旦泄露给刘询,又会引来杀身之祸。而且连于安也瞒住了,当时我只对于安说,我不想埋在平陵,要张太医为我选另一处来世过普通百姓生活的风水墓地。所以他冒险将我的尸身交于了张太医。”

“刚到西域,那医生就遇上了歹人,歹人将他灌醉之后,偷了他金银,却把他随身带来的几箱珍奇药材当成枯草,为了毁尸灭迹,索性打翻烛火,伪装成不慎失火之状。也是凑巧,那数十种药材燃烧发出的气味,恰令我缓了过来,将他救醒。”

“我醒来后,听这医生说起张太医的托付,以及叮嘱我万不得再入中原一事。但我记忆全失,只有随处走走,谋些生计,后来混到了一队烧琉璃的工匠里,被匈奴王室请去烧琉璃。”

说到这里,略略一顿,要知道烧琉璃既劳累又有毒气戕害,他不惜为此的原因,只是脑海中隐隐回响着曾对一个绿色身影说过:“要造一座琉璃小屋”。

云歌听得一颗心砰砰乱跳,尽管刘弗陵说得轻描淡写,她却可以想象这其中经历之波折诡谲,道:“你怎么会为匈奴人寻找宝藏?”

刘弗陵望着天上银河,牛郎织女双星遥遥相对,握住云歌的手,轻轻抚摩。云歌的手,也不似从前那样娇柔细腻,指节处颇为硬朗,他虽然不谙武学,但可以感觉得出来,自他去后,这双手必定是花了大力气练武。

这令他心头一酸,声音愈放轻柔,像怕吵醒了少女的恬梦,“匈奴的阏氏极爱琉璃制品,单于要为祝贺她的生日烧制一架琉璃妆台,许以重金为酬。然而与阏氏争宠的侧室,却授意在琉璃中下毒,暗害阏氏。”

云歌奇道:“琉璃怎么可能下毒?”琉璃高贵之处,就在于它的纯粹,烧制一件琉璃要经过四十七道工序,任何琉璃色彩无一雷同,且一只模具只能烧制一件作品,无法二次使用。

刘弗陵道:“琉璃是要在琉璃石中加入琉璃母烧制,以琉璃母的配方决定琉璃的色彩、形状及通透度。如果在琉璃母的配方动些手脚,就可以掩盖住某种毒液的颜色气味。在烧成的琉璃上涂抹这种毒液,晒干后全无异样,只是与之接触的人会渐渐软弱无力,直至衰弱而亡。”他苦笑一下,“我那队工匠的头儿在威胁利诱之下,答允了下毒之事。却不知道无论事成与否,制造琉璃的工匠都会被灭口。”

“我发现琉璃母的配方有问题,暗中查知此事,但又不能立即揭穿,否则立有杀身之祸。幸亏找到了一个人可以帮我。”
云歌问道:“谁?”

“李陵之子李远。当年李陵被俘后,父皇愤怒之下诛其九族,李陵无奈之下只得投靠匈奴,受封右校王,但内心悲苦矛盾,唯一能理解他的人,却是苏武。”
云歌惊道:“苏武?”

汉朝子民也许不知道单于王爷名字,也许不知道汉朝守卫边塞的将军,但决不会不知道苏武在北海牧羊一十九年,坚贞不屈为国守节的故事。

云歌心念转处,顿时恍然:“对啦,匈奴不肯放苏武归汉,一直谎称他死了,据说后来汉家使臣责问匈奴,说天子在上林苑中射猎,射得一只大雁,脚上系着帛书,上面说苏武等人在北海,匈奴人以为真有神明传信,才答应放人。那年你才14岁是不是?射雁的事儿是真的?”

刘弗陵含笑:“弓箭是父皇手把手教过我,小时候可比现在纯熟得多。至于帛书,你当它是真的,它就是真的。”说着叹了口气:“苏武还活着的消息是辗转从李陵那里打探到的,我登基之后,命霍光与上官桀派人劝他回来,可惜他不肯。”

云歌皱眉:“我爹提及李陵兵败之事,说此人确有才华,但是太过骄傲,匈奴骑兵风驰电掣,行动之迅猛,岂是能以五千步兵的速度抗衡的?就算弓箭精良,部卒勇锐,也不过拖延了一些时间而已,李陵之败,在出征之前就已注定了。”

刘弗陵道:“不错,你爹纵横大漠、用兵如电,凭的也是骑兵来去如风,以快打快,以若统率的是步兵,只怕他也做不到如此丰功伟绩。

二人谈论一阵,将话题又回转过来。苏武还汉之后,刘弗陵任其为典属国,俸禄二千石、赐钱二百万,官田二顷,住宅一处。后因苏武与上官桀来往过密,为保护他将其罢官,但君臣私下里反而更为融洽,苏武将自己与李陵的来往信笺都呈于他看,后来刘弗陵授意他拥立刘询,登基后被赐爵关内侯,只令他每月初一十五入朝,尊为祭酒。此是后话了。

刘弗陵当时虽未恢复记忆,却记得这些信笺中的词句,随口道来,令李陵之子李远又惊又疑,看在苏武面上,决定襄助他脱险。此时恰好匈奴单于身患吐血之病,想要寻找从前中行说埋藏的宝藏,李远便荐了刘弗陵一试。

二人寻路下峰,白雕飞回,见到云歌无恙,鸣声喜不自胜,却带了几分焦虑,云歌问道:“小谦,你把解药给孟珏了吗?”见它扑打两下翅膀,心头放下一块大石,加快脚步。

到了住宿的茅屋,却见人去屋空,空荡荡的全无人影,云歌转了几个圈子,闻到屋中残留的一股淡淡香气,记得这是孟珏手下三月身上的素馨花香。

孟珏的手下已经来了?可是他们去了哪里?按理说孟珏刚刚解毒,原地静养才是上策。

外面忽然传来于安的叱喝之声:“谁?”刘弗陵淡淡应答一句,随后顿时寂静,忽然于安放声痛哭起来。

云歌本想出门,听于安痛哭之声,忽然没了力气,靠着墙壁,眼泪如断了线的珠子落了下来。

待二人尽叙别来之情,云歌才走出门去,询问原委。原来孟珏的毒刚解,三月等几名手下就已赶到,与之同来的却还有羌族首领克尔嗒嗒所带的人马。

于安道:“克尔嗒嗒与孟公子本有旧交,请孟公子去他那里养病,孟公子便允了。”

陵云二人对视一眼,请?孟珏走得如此之急,只怕是胁迫的更多。

云歌问道:“克尔嗒嗒怎么会来到这里?难道只是碰巧遇上的?”

于安摇头道:“这奴才就不得而知了。孟公子叫奴才在这里等姑娘回来,说姑娘的家人也离此地不远了,先和家人会合要紧。”

孟珏剧毒刚解,无力拒绝,又不想让云歌牵涉其间,所以才不等云歌回来,就匆匆而去。克尔嗒嗒虽然夺到羌族王位,但羌族在战争中也元气大伤,对于西域各国而言,孟珏这等财富与智谋皆备的人物,可比在中原更加抢手。

云歌想了想,呼哨一声叫来小淘,以簪子蘸了红草汁液,写了几行字,塞入白雕爪上系的竹管里,“我先让三哥派人打探孟珏的动静,还有,让匈奴放了那些琉璃工人,有一次匈奴的郝宿王在大漠里遇到杀手,三哥见那杀手的武功怪异,一时好玩出手救了他,这个人情应该管用。”

刘弗陵听她说“三哥”是见对手武功好玩才出的手,不禁一笑,道:“你三哥是个很有趣的人。”

云歌吐吐舌头,“我还是第一次听到谁说他有趣!”

三日之后,众人来到梦漠山庄,云歌看着耀眼阳光下的匾额,怔了一下,“梦漠山庄”四字是母亲的熟悉笔迹,却蕴藉着一股说不出的悲伤怅然,让她不知为何,想到了那具刻着金银花的古琴。

刘弗陵的目光,却落在庄外青松畔那长身玉立的高傲少年身上,他负手仰面看着松枝上的一只黑色雏鹰正试着展翅而飞,仿佛压根儿没注意云歌一行人的到来,乌黑的头发随意束以一顶墨玉冠,衣袂飘飞,自然流露出一股睥睨天下的气势。

刘弗陵虽然看不见他的面目,但立即感觉到他是谁了,西域大漠中流传着他的无数传说,有人说他银狼面具下脸孔狰狞如恶魔,说他每日以巫术炼过的鲜血沐浴,是以刀剑不侵,奇异的是,他看到真人时,心头却涌上了深刻的一种感受---寂寞。

那是同为登临绝顶之人,才能体会到的感觉。

云歌已欢呼起来:“三哥!”
那少年转头笑了笑,这一笑无比眩目胜过阳光,与“霍曜”两个字当真匹配之至,口气却甚是冷淡,“回来了?先去休息罢,阿月准备了你爱吃的葡萄。”

吐鲁番的马奶葡萄,摆在碧玉盆里,用窖冰镇着,在炎热的天气里品尝一颗,当真是无上美事。云歌一连咽下几粒,畅快的叹了口气,回头问刘弗陵,“怎么样?你一定没吃过。”
刘弗陵点点头,宫廷中虽有葡萄,但中原的水土种出来,味道总有偏差,在西域虽然偶尔会吃到,却又不可能有珍贵的窖冰,他体会着浓浓的奶香,微笑道:“你三哥知道你贪凉畏热,大概早就为你准备这些冰了,一直等着你回家来。”

云歌抿唇一笑,侧头在他耳边低声道:“你等着,趁我刚回来,他心情好,我把他的马要来给你骑。”说着抓起串葡萄,蹬蹬跑了出去。

霍曜看着那小鹰艰难的从树梢飞下,跌落地下,一次次的试着,心里想着,该如何模仿鹰隼自高空扑击的姿势,创一套招数,耳边传来小妹清脆的笑声,“哥,吃葡萄。”

霍曜看也不看她,张口接了妹妹剥出的葡萄粒,“不去休息,献什么殷勤?”
云歌笑容一敛,低声道:“哥,我想问你,娘知道了?”

霍曜眉头一皱,定睛望向她,云歌手指的是那块“梦漠山庄”的匾额,他点点头,“知道了。从那场雪崩脱身后,娘郁郁寡欢,去年生了一场病,不让我告诉你,这座山庄是爹为了让娘养病修筑的。”

云歌心头一阵绞痛,师父的名字是孟西漠,梦漠山庄显然是为了纪念他,作为儿女,她不便多提这个话题,岔开道:“哥,我今年的生日,前几天刚过完,你还没送我生日礼物呢?”

霍曜想也不想道:“找阿月要钥匙去,宝库里的那些玩意儿,你随便挑。”顿了顿道:“除了我的刀和马不行,它们不是你驾驭得了的。”
云歌拉着他衣袖,“不是我,是给别人,你的汗血宝马日行千里,借给我们骑几天又何妨,我在中原新找到了许多菜谱,天天给你做菜吃好不好?”

霍曜嗤笑,“和你同来的那个小子?你若不想他找死,还是别勉强的好。汗血马只认真正的英雄,匈奴王曾设三千雌马交诱捕之,全部落无一人能令其停步。凡夫俗子妄想骑乘,只会被甩下来践踏成泥。”

云歌知道他此言不虚,强笑道:“陵哥哥可不是凡夫俗子,再说我不是也骑过吗?”
霍曜瞪她一眼:“那是我抱着你!”

云歌耍赖,“那三哥就再跟马兄商量一下,陵哥哥脾气好得狠,一定会和它成为好朋友的。”

霍曜悠然道:“好,汗血马就在那边草原上散步,你尽管去牵,若不被踢死,我就送给你又何妨?”
这话却不是对云歌说的,云歌回头,见刘弗陵站在她身后,听得此言,微微一笑,举步而去。

云歌惊叫:“陵哥哥,不行!”连忙赶过去,她何尝不知道汗血马的厉害,本是想撒娇让三哥帮忙,御使它听命刘弗陵的,不想三哥公私分明,丝毫不肯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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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低头仔细的吃着青碧的嫩草,感觉到外人靠近也只是随意抬首一瞥。那股傲视天下的淡漠,倒与主人十分相似,刘弗陵不禁一叹,这马宛若天河游龙,神骏绝伦,乘者望断天涯归路,难怪父皇不惜发兵十万攻打大宛,劳民伤财也要获得,贵为天子,却知道中原永远不可能产出这等骏马,确实很难忍受。

一边想着,轻轻击掌,从正面漫步走近。白马仿佛没在意他,实际上全身都已警惕起来,若是他距离近三步之内,便会遭到雷霆一击。

云歌紧张的抓紧了三哥的手,霍曜嘴角挂着不屑的冷笑,心头想着,云歌儿毕竟离家多年,也不好太扫她的兴,自己还是出手相救,不让汗血马要这小子的命就是了,不过踢断几根骨头在所难免。

刘弗陵既不戒备,也无惊惧,只是一如既往的神情淡然,就像书房中看书的同时顺便移了一下案前的玉马,正距离三步之遥时,刘弗陵嘴唇微动,虽然云歌听不清什么声音,却令正蕴势待发的汗血马蓦然停了下来,转首望向他。

刘弗陵微笑着,俯在马耳上,轻声说着什么。汗血马喷了两下鼻子,甩了甩马尾,云歌也感觉到,那种剑拔弩张的气氛缓和了,仿佛汗血马所面对的,只是一个多年不见的故人。

霍曜突然一声冷笑:“原来他懂马语?”
云歌从没见刘弗陵骑过马,自然也不知道他还有这本事,嘴上还强硬,“天外有天,山外有山,三哥,可不许抵赖。”

这时刘弗陵已腾身上马,汗血马清嘶一声,声遏行云,远山层峦若为呼应,飞腾四蹄的瞬间,刘弗陵只觉如在云中漫步,奔雷掣电皆抛于身后,这一番纵驰非但快极,而且异常平稳,清爽的青草气息充盈胸襟,让人只觉山河之阔朗,激荡乾坤之志油然而生。

云歌对着那逆着阳光的身影揉了揉眼睛,奔驰的汗血马是天地间的主人,而那骑在马上的人,却流露出一袭指点山河淡扫日月的王者气势,那清约淡然如水的眉目神情,平素将属于帝王的凌云万乘之仪隐匿如清潭,这一刻却随着神马的驰骋飞跃毫无保留的散发出来。

云歌一时怔然,直到这一骑腾云驾雾般回到面前,却忘了说话。

刘弗陵翻身下马,对他从容施礼,“多谢霍兄引荐马兄与我。在下定当不负高情盛义。”他并不当汗血马是无知的畜生,而是一个可以知己,只不会说话的朋友。

霍曜望向他的眼光中首次带了敬重的笑意,“你叫什么名字?”

《云中歌》番外 云中歌孟珏番外
云歌听得那回答的两个字,不禁心头一震,多少前尘回忆纷至沓来,如潮水般将她席卷淹没,“赵陵。”

明月如水,云歌双手枕头,仰躺在草坪上,刘弗陵躺在她身侧,呼吸轻而漫长,当云歌以为他已经睡着了的时候,他突然开口:“想不想听?”
别人定然听不懂,但云歌与他的灵犀早已无间融洽,“你要讲我就听。”
“你想听我就讲。”

两人都笑了,云歌没看他,却可以感觉到他嘴角的快乐一勾,“是母亲要我学马语的。”
钩弋夫人是个绝顶聪明的女子,她知道揣摩皇帝的喜好,也知道如何将自己的儿子培养成皇帝最需要的那种接班人,

她点上能让人精神恍惚的奇香,在皇帝最沉醉的时候幽幽的问:“陛下,您这辈子最快乐的时候是什么?”

出乎意料,这个衰老的帝王迷糊时给出的答案,既不是他得到一个又一个绝代佳人的消魂时候,也不是他建立无数丰功伟业,听万人叩拜“皇上万岁’的辉煌时候。
他内心深处,最快乐的时候,是少年时,与卫青等一干私人的亲兵策马飞驰,打猎练箭的时光。

那一瞬间充满青春自在的欢笑,没有防备心机,几乎可以忘记君臣的界限,只有朋友。

此后的刘彻,再也没有这样的时光,高冠广袖的帝王最喜欢看霍去病踢蹴鞠时的飞扬,但霍去病却看不懂那目光中的惆怅,年轻时的皇上也擅长踢蹴鞠,可是他却不能踢了,因为没人敢跟他争抢,没人敢赢他。

钩弋夫人终于明白刘彻为什么将卫青的墓离自己的陵墓如此之近,那是纪念自己人生中最珍贵的时光,她听说过,曾为骑奴的卫大将军最爱马,亲自给坐骑喂食,有人说他会和马说话,无论多暴烈的野马,一到他手上,就成了生死之交的兄弟一般。

于是年幼的陵儿在母亲的多方安排之下,从一个看马的匈奴老头身上,学到了中原几已绝迹的马语,当父皇看到四五岁的孩子,虽然不能拔剑刺虎,箭射天狼,却能轻而易举让烈马俯首贴耳之时,自是惊喜万分,在未来的太子之位上又加了一份筹码。

而那个懂得马语的老人,不久就无声无息的消失掉了,母亲不会允许其他竞争者们得到这种本事----

云歌听到这里,身子一颤,低声道:“你可以不必跟我说的。”

“我不想瞒你。”刘弗陵安静的道,“你知道吗?长安城善良高贵的小姐们,最爱用的香脂,那是将一种蛙类四肢斩去,才能分泌出的油膏制成,我看上去纤尘不染,那只是因为别人把血腥肮脏的事情都替我做了。”

云歌握住他的手,轻轻描着他的掌纹,“你叫刘弗陵。”她一字一字的缓慢念着,“刘、弗、陵”。
这是她第二次叫他的名字,他记得前一次,还是在除夕夜的典礼上。透过龙冕垂落的珍珠,他看着她两片樱花般的嘴唇微微开合,吐出误尽她一生的名字。

“我喜欢你,并不是因为你是好人。”
“只因为你是你。”

第三章 愿待沧桑换了、并辔数寒星

草原的夜色无比安静柔和,连绵不绝的碧草一直延伸到天际,墨蓝的天幕上几颗星子闪闪熠熠,如雪山诸神的眼睛,俯瞰世间悲欢离合无动与衷。

云歌顺手折了一根红兰草,将草汁涂染在指甲上,中原的脂粉虽然精致,以凤仙石榴花之类淘炼的胭脂却遇酒即褪了颜色,不比这种塞外的天然胭脂,最适合饮酒红颜的潇洒风流。

看不见却可以感觉到乳白的雾气一点一滴将衣服鞋袜沾湿,到了清晨多半就会湿漉漉像从水里捞出来,自己竟忘了来到草原得穿羊皮靴子。云歌低头看足下的绣履,绣的折枝茱萸栩栩如生,还是许平君主持为征夫家庭所办的绣坊时,顺便为她做的鞋子。

心头一疼,忽然意识到这是许姐姐留下的最后一件遗物,除下鞋子决定再不穿它。赤着脚踏在软草之上,露水清凉草尖毛刺吻着脚心,痒痒得想生气又生不起来。

马蹄得得由远及近,云歌举目看去,陵哥哥的“步景”悠然来到面前,甩甩尾巴长嘶一声,对手还在数箭之距后奋力追赶,云歌将皮带里的马奶酒递过去,看他喝了一口,然后倒在掌心,喂给马兄。

后面赶过来的稽侯珊在马上微微喘息,却没有立即开口说话,只觉这两人在一起的图画分外和谐自然,便如蓝天白云、风动花开一般,别人只在这画面之外。

待到刘弗陵含笑转过头来,少年才抿着唇翻身跳下马背:“总有一天我会赢过你。”步景与凡马的差距根本不是骑术所能弥补得了的,但这孩子仿佛根本无视此点:目光燃烧着烈火般的挑战与兴奋。

云歌笑着递过酒,“那就‘总有一天’再说吧?赛马输了的人罚唱一首歌,可不许赖帐哦。”
少年不屑的一扬首,意为“谁会赖帐”,扯开喉咙,向着无边的夜色唱了起来:

“啄我双目腾明月,折我断肢发新树。遥望带林三千里,无归无归魂无驻。同袍已从将军死,无人告我父母知。飞鹰飞鹰啖我头,载我血肉归故土。……”

歌声有着文人难以比拟的草原男儿与狼共舞的豪迈,却也浸润了肆意无心的血腥气息。云歌开始是好奇,细辨词意却有着说不出的不舒服,脸上的微笑渐渐敛起,默然听着。

“……掬我鲜血涌清泉,扯我流肠成新路,遥望黄泉三千里,无归无归魂无驻。兄弟早从亲王死,无人告我女人知。豺狼豺狼噬我足,载我髓骨归故土。”

少年声音还带着童音的清亮,却已隐隐有了杀戮的冷酷味道,最后的余音没入天宇,转过头来,得意的眼神望着她,“唱得怎么样?”

云歌很想笑笑称赞几句,但却笑不出来。

“唱得很好啊。”心平气和称赞的是刘弗陵,“这是对战后英灵祭祀的歌儿吧?”

“这是爹教我唱的,”稽侯珊声音渗着天真的自豪,“战士就应该唱这种歌,女人软绵绵的调子只会酥了勇士的骨头,昆仑神最欣赏的是这种铁与血的祭礼!”

这话无意识的贬了一下云歌,不过陵云二人都不介意。只是步景喷了喷鼻子,似是嘲笑似是不屑,刘弗陵淡淡一笑,伸手抚摩着它的脖子,马儿顿时安静下来。

云歌看着面前的稽侯珊,心头忽然浮现出了另一个幼小的身影。

他叫自己“姑姑”,为自己随手耍的戏法而拍手欢呼,撒娇的搂着她的脖子不肯放手,当许姐姐为他的调皮而责打时跑到她身后求助,陵哥哥给了他一个平民百姓根本不认识的“奭”字为名,他从此注定了一辈子在那个阴谋血泪凝铸成的皇宫里度过,然而自己离开了,再也无法回报那样央求温暖的纯真目光。

那样的沉重而窒息的人生里,不是每个孩子都有陵哥哥那样的风骨天赋,逆流而上,激浊扬清,奭儿能不能做好大汉的太子,乃至皇帝?

稽侯珊只比他大几岁,却是完全不同,他的天真不像刘奭那样,因为父母的感情而变得敏感而易脆,他的天真是那样的骄傲凌厉,如匈奴驰骋草原的钢刀;那样的肆意张扬,如草原上席卷衰草的野火,小小年纪,已经有了狼性的狠辣与睥睨。

可是教导刘奭的是孟珏,而稽侯珊却认了陵哥哥做师父,这又是老天的哪一种安排呢?

云歌正胡思乱想中,只听刘弗陵温和的声音在夜色中响起:“稽侯珊,你将来的理想是什么?”

“夺回自己的部族,打败一切敌人,拥有最广阔肥沃的草原!”少年不假思索回答,语音昂扬,向着太阳升起的方向张开双臂,身姿像一只振翅欲飞的雄鹰。
“就像你们匈奴最了不起的英雄那样?”刘弗陵语声悠闲,不带丝毫压迫感,如清风拂面。

稽侯珊点点头,热切双目望定星空,对着明灭星光许下誓言,“现在我还小,要努力让自己变强,变强才能拿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将来我长大了,要像草原上的风暴,让每一处烽烟都在我的脚下臣服!”

“匈奴最了不起的英雄,远的要属冒顿单于,近的要属伊稚斜单于,我说得没错吧?”
稽侯珊想了想,用力点头。

冒顿单于乃匈奴不世出的领袖,将高祖皇帝围困于白登山,七日七夜方靠贿赂而解围,从此汉朝连续数代和亲,积蓄实力,直至汉武帝一代卫青、霍去病两位天才战将横空出世;而伊稚斜单于亦是卫霍二人的好对手,虽然最终兵败远遁,漠北无王庭,但在匈奴人心目中,他仍是一代英杰,比起以后庸碌内乱的王室中人不知好了多少倍。

“你想成为像他们那样、多年后仍被万人颂扬的领袖吗?”
少年扬起了眉毛,“那还用说?”

“很好。”刘弗陵微笑,去稽侯珊的马上摘下了弓箭,轻轻一拍,让马儿轻快的奔跑起来,然后将弓箭递给稽侯珊,“你来练习吧。”
“练习什么?”稽侯珊接过弓箭。

“射死你的马。”
“我为什么要射它?”少年睁大了眼睛。匈奴人视马儿为好友,何况这匹马是伴着他逃离右贤王追杀的,感情非同一般。

“你不是要学英雄先辈们所为吗?自然要从现在开始加意练习。”刘弗陵眼中光芒如星辉隐隐,在云歌这样熟悉他的人看来,那里面暗藏着慧黠笑意,“你应该知道冒顿单于是怎样刻苦训练的吧!”
稽侯珊目光一颤,忽然想起了什么,张口欲言又止。

“他为了让部属对自己完全服从,制成鸣镝,下令:‘鸣镝所射而悉不射者,斩之。’他先用响箭射自己的座骑,然后又射自己宠爱的美人,手下有不敢跟着射的,立刻杀了。这不只是为了训练部下,也是为了训练自己,不得对任何心爱之物留恋,无论自己喜欢什么,都要毫不犹豫割舍。”

刘弗陵的声音不起波澜,就像摘下一朵蒲公英,轻轻吹落雪白绒毛那样的清清淡淡,“能让他成就霸业的,就是这份狠辣无情,你既然有他的雄心壮志,就该从现在开始起,学习这份意志狠劲,射马不过是最简单的一步而已,接下来要杀你喜欢的姑娘,或是你的亲人,你做得到吗?”

稽侯珊下唇紧紧抿了起来,坚硬的棱角如岩石凿成,不说“能”,也不肯说出“不能”。

“伊稚斜单于在位时,匈奴内部纵有龃龉,但都遵从他的号令,万众一心,才能与强汉周旋多年,现在的匈奴,可有这个气象?”

稽侯珊仍然没有说话,目光黯然下来。匈奴若能安稳,他也不会被母后勾结右贤王,原本该由他继承的单于之位,被逼出逃了。

“你既然做不到冒顿单于的绝情狠辣,又不具备伊稚斜单于的安定时局,凭什么达成他们那样的伟业?又靠什么让匈奴百姓们记住你的名字?”刘弗陵声音渐高了些,仍是平平静静。

稽侯珊握紧双拳,云歌听到他的呼吸粗重,少年的热血也许不在乎一时失败和受伤,但对方以一种无可辩驳的冷静态度指出他难以克服的缺陷,打破他的梦想憧憬,却是任谁也难以忍受之事。

“但是,要成为大英雄,却并不是只有一条路可走。”刘弗陵轻轻击掌,不知什么时候,马儿已跑回到他身边,低头温柔的舔着他的手心,“就像驯马一样,你可以用皮鞭,也可以靠关心爱护。冒顿单于和伊稚斜单于的路子,你既然难以超越,就该想想换别的途径。”

“别的途径?”稽侯珊皱眉。

“让百姓铭记你功业的途径。”刘弗陵仰望星空,目光中带着种说不出的寂寞之意,仿佛与天上的星宿交流着内心,

“匈奴可以靠打仗来夺取需要的东西,也可以用别的办法。战争抢夺对于匈奴来说,是达成生计最直接的手段,却不是最有效的。以现在汉朝的兵力强盛程度,你该知道我说的真假。”

“如果你能不打仗,通过与汉朝讲和让匈奴人得到和平的草原,用牛羊换取汉人的粮食和布匹,就会成为比任何一位单于都更伟大的英雄。”

稽侯珊又一次沉默下来,沉默了很长时间。刘弗陵和云歌都没有打扰他,让这个十余岁的少年静静消化他听到的言语。

“可是,若是汉朝人不肯答应呢?”

“汉朝一样不愿意打仗,汉人和匈奴人流出来的血都是一样的红。”刘弗陵见东方已渐发白,转身上马,将云歌拉上马背,“当然,现在未必做得到。但是,只要你有心去做,就一定有这个可能。英雄要做前人没做过的事业,想在后世传诵草原的歌谣中听到你的名字,首先目光要看到你的前人没看过的地方。”

说罢,步景一声清嘶,飞腾而去。少年怔了半响,猛然跃上马背,加了一鞭,追赶前面奔逸绝尘的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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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刘弗陵将霍三公子送给他的的马取名为“步景”:

“东方朔游吉云之地。得神马高九尺,股有旋毛如日月之状;如月者夜光,如日者昼光,毛色随四时之变。西王母税此于芝田,因食芝田之草。东王公弃之清津,因其而返,绕日三匝,入汉关,马上睡眼不觉而至,名步景。”

(2)那首歌摘自《庆熹纪事》一文,觉得词意很好,就引用过来了。

稽侯珊就是未来的呼韩邪单于,跟汉元帝刘奭争昭君MM争到万古流芳的传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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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师父在汉人中的身份肯定不一般。他不会为了跟你私奔,才跑到西域来吧!”

云歌只觉又气又笑,哪有徒弟这么说师父的?虽然他猜得也八九不离十了。

“反正我将来一定会超过他!”稽侯珊自信满满,“不想超过师父的徒弟,不是好徒弟!”

云歌心想只怕不可能,本来夸奖两句“你将来当然能超过你师父”也没什么,可是陵哥哥毕竟当过汉朝皇帝,说这话却是违心之语了。

稽侯珊从她的眼神中看出了这份意思,紧逼一句,“你觉得我做不到吗?”
“这个,嗯———也许——”

少年眼珠一转,突然又问:“云歌,你是汉人中最美的女子吗?”
云歌不明白他的意思,诚实的摇了摇头。

“既然你不是最美的,师父却喜欢你,”稽侯珊喃喃自语,突然一握拳,“那好,我将来要娶你们汉家最美丽的姑娘,这样我就肯定胜过师父了!”

云歌一口酒呛进嗓子里,连连咳嗽,目瞪口呆的看着稽侯珊,这小家伙脑子里都想些什么啊——

云歌正胡思乱想中,只听刘弗陵温和的声音在夜色中响起:“稽侯珊,你将来的理想是什么?”

“夺回自己的部族,打败一切敌人,拥有最广阔肥沃的草原!”少年不假思索回答,语音昂扬,向着太阳升起的方向张开双臂,身姿像一只振翅欲飞的雄鹰。
“就像你们匈奴最了不起的英雄那样?”刘弗陵语声悠闲,不带丝毫压迫感,如清风拂面。

稽侯珊点点头,热切双目望定星空,对着明灭星光许下誓言,“现在我还小,要努力让自己变强,变强才能拿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将来我长大了,要像草原上的风暴,让每一处烽烟都在我的脚下臣服!”

“匈奴最了不起的英雄,远的要属冒顿单于,近的要属伊稚斜单于,我说得没错吧?”
稽侯珊想了想,用力点头。

冒顿单于乃匈奴不世出的领袖,将高祖皇帝围困于白登山,七日七夜方靠贿赂而解围,从此汉朝连续数代和亲,积蓄实力,直至汉武帝一代卫青、霍去病两位天才战将横空出世;而伊稚斜单于亦是卫霍二人的好对手,虽然最终兵败远遁,漠北无王庭,但在匈奴人心目中,他仍是一代英杰,比起以后庸碌内乱的王室中人不知好了多少倍。

“你想成为像他们那样、多年后仍被万人颂扬的领袖吗?”
少年扬起了眉毛,“那还用说?”

“很好。”刘弗陵微笑,去稽侯珊的马上摘下了弓箭,轻轻一拍,让马儿轻快的奔跑起来,然后将弓箭递给稽侯珊,“你来练习吧。”
“练习什么?”稽侯珊接过弓箭。

“射死你的马。”
“我为什么要射它?”少年睁大了眼睛。匈奴人视马儿为好友,何况这匹马是伴着他逃离右贤王追杀的,感情非同一般。

“你不是要学英雄先辈们所为吗?自然要从现在开始加意练习。”刘弗陵眼中光芒如星辉隐隐,在云歌这样熟悉他的人看来,那里面暗藏着慧黠笑意,“你应该知道冒顿单于是怎样刻苦训练的吧!”
稽侯珊目光一颤,忽然想起了什么,张口欲言又止。

“他为了让部属对自己完全服从,制成鸣镝,下令:‘鸣镝所射而悉不射者,斩之。’他先用响箭射自己的座骑,然后又射自己宠爱的美人,手下有不敢跟着射的,立刻杀了。这不只是为了训练部下,也是为了训练自己,不得对任何心爱之物留恋,无论自己喜欢什么,都要毫不犹豫割舍。”

刘弗陵的声音不起波澜,就像摘下一朵蒲公英,轻轻吹落雪白绒毛那样的清清淡淡,“能让他成就霸业的,就是这份狠辣无情,你既然有他的雄心壮志,就该从现在开始起,学习这份意志狠劲,射马不过是最简单的一步而已,接下来要杀你喜欢的姑娘,或是你的亲人,你做得到吗?”

稽侯珊下唇紧紧抿了起来,坚硬的棱角如岩石凿成,不说“能”,也不肯说出“不能”。

“伊稚斜单于在位时,匈奴内部纵有龃龉,但都遵从他的号令,万众一心,才能与强汉周旋多年,现在的匈奴,可有这个气象?”

稽侯珊仍然没有说话,目光黯然下来。匈奴若能安稳,他也不会被母后勾结右贤王,原本该由他继承的单于之位,被逼出逃了。

“你既然做不到冒顿单于的绝情狠辣,又不具备伊稚斜单于的安定时局,凭什么达成他们那样的伟业?又靠什么让匈奴百姓们记住你的名字?”刘弗陵声音渐高了些,仍是平平静静。

稽侯珊握紧双拳,云歌听到他的呼吸粗重,少年的热血也许不在乎一时失败和受伤,但对方以一种无可辩驳的冷静态度指出他难以克服的缺陷,打破他的梦想憧憬,却是任谁也难以忍受之事。

“但是,要成为大英雄,却并不是只有一条路可走。”刘弗陵轻轻击掌,不知什么时候,马儿已跑回到他身边,低头温柔的舔着他的手心,“就像驯马一样,你可以用皮鞭,也可以靠关心爱护。冒顿单于和伊稚斜单于的路子,你既然难以超越,就该想想换别的途径。”

“别的途径?”稽侯珊皱眉。

“让百姓铭记你功业的途径。”刘弗陵仰望星空,目光中带着种说不出的寂寞之意,仿佛与天上的星宿交流着内心,

暮春五月的草原,正是花事最盛的时节。寥廓无极的绿意中,隐藏着最绚烂的鲜花园,据说雪山的仙女不意失落了她的项链,许多颗明珠落在草原上,化成了璀璨的花海。一年又一年自开自落,有缘人才能碰到。
云歌的眼前,就是这样一片绚烂的花海,火红的杜鹃花,深紫的野玫瑰,金黄的药王茶,深蓝的龙胆花——那妖娆怒放的气势远非那些深宅大院中精心栽培的娇花能比拟,明媚阳光下尽情舒展着身姿,比赛各自的骄傲灿烈。

云歌深深的吸了口气,她从未见过开谢得如此热闹的花意,仿佛天地纵容出了那一世风华,要是陵哥哥也在就好了。

可惜,她现在赶着回家去,就算见到陵哥哥,拉着他按原路回来找,几天里这片野花大概也就谢了。

云歌恋恋不舍的掉转马头,准备加上一鞭,朝家的方向疾驰。突然晴朗天空掠过一声鹰唳,一条白影翩然自云端翔落,云歌抓起竹哨,吹了几声,那白鹰盘旋几圈,落在她的马头。

云歌解下鹰爪所系刻着“陵”字的竹筒,自己离家不到两日路程,怎么陵哥哥又传信来了?是想念自己吗?
白绢上悠悠几笔,如云垂海立,以画眉的黛色写就一句话,“云歌,陌上花开,可缓缓归矣。”

阵风袭来,万紫千红的波涛连绵起伏,每朵花儿都似在嬉闹,在低语。马儿不解的甩甩尾巴,主人为什么拿着竹筒一直傻笑?

他知道云歌肯定想快点赶回去见他,但是,既然草原花开正好,他还是要她慢慢走,尽情看花,不必急着回来。

人生中处处皆是风景。不要为赶时间而错过这么美丽的花时。

云歌盈盈笑眼如月牙般的弯了起来,“陵哥哥,我听你的。”

她跃下马,向花海深处奔去,准备多采些花,把整匹马都装饰起来,带回去给家人看。

幸亏,她这一迟延,错过了霍曜受伤、家中的那场惊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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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佗罗树下,绚烂如荼的繁花衬得躺卧的青年面色苍白如纸,霍逸皱眉探视三弟脉门,问道:“是哪些人埋伏?”

他知道霍曜以“狼王”称号横行天山南北,结仇甚多,那些仇家多半是联合起来设伏,否则纵是围攻,三弟不能一一尽斩,也能全身而退。

霍曜睁开眼睛,面无表情的道:“我败了。”

霍逸一惊当真非同小可,三弟如此说,便是单打独斗,而且是公平决战中受伤,天下谁有此能耐?正欲再问,霍曜已是闭目不语,眉宇间并无气馁反而隐隐有奋悦之色,对他来说,在武学上久无对手,难免寂寞,遇上了万金难求的强敌,才能激发潜力更进一步。

霍逸知道他若不想说,再问也是无用,见三弟服下他秘制的丹药“青莲雪”,便起身让他一人静卧调息。霍曜忽又睁开眼睛道:“二哥,若遇到银灰眼睛的人,一定要小心。”

霍逸心头一暖,三弟一向性子冷傲孤寞,如此提醒实是罕有的流露关心。点头道:“知道了,幸亏云歌儿没回来,不然可要聒噪死了。”霍曜耳边听得兄长脚步轻轻离去,枕臂回思那场激战,对方武功浩瀚如大海,汹涌变幻中更多诡异歹毒,似是波斯武学,又分外多一派枭雄气象。霍孟二姓手下虽然不乏好手,但除了赵陵手下那个于安,其余的人只怕谁也挡不了他十招。

他性格高傲是高傲,但并非盲目自大,亦能公平估计敌我之长:听霍逸说过,波斯宫廷变乱迭生,有的暗杀组织流露他国效力,但此人明着挑战,却不是为了杀自己,否则只须他暗杀的奇诡手段配得上他的武功,自己能活命的机会便不到五成,那么是为了扬名?“狼王”战败的消息不日便会传遍西域,这也没什么关系,反正自己要闭关养伤加修炼,待得进益只怕须得一二年时间,不必在乎外人评讥。

然而自己不在,放眼西域,又谁是此人之敌?此人若只是单纯的高手倒也罢了,大不了为哪国朝廷所用,做些刺杀技俩,但若他另有雄心,那便可怕之至了。

西域能人虽众,但多是依附各国,惟独霍孟二家,身在红尘之中,却不萦于是非争斗,行事神龙见首不见尾,这份独立于世才是最宝贵的,无论孰起孰落,当权者都只能有所求于他们,却不受局势牵连。

然而前些日惊变陡生,孟九之墓的秘密遍传天下,不要说娘亲与九爷的渊源,孟珏与妹妹尚有剪不断理不清的纠葛,明眼人一望均知,霍家也被卷绕了进去,从此两家纵无联姻之实,也是紧密联系兴亡一体。

孟氏富可敌国,若想收为己用,首先要解决霍家,反过来说,敢与霍家为敌的,自然不会把孟家置之度外。只恨那孟家石头,当年放任他去追妹妹,还弄了个两败俱伤,如今多了个赵陵,两下里更是一塌糊涂——

正沉思间,丹田运息一滞,嘴角渗出血迹,他身体本来不好,伤后又耗费心力,难免牵动内息,知道再继续下去只会令伤势加重,只得暂时敛定心神,耳边传来天铃鸟的鸣啭,清丽悠扬,仿佛妹妹的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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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些灵感。

许多人对陵认识的一个误区(尤其是玉佩):陵的爱情是纯情,但是经不起俗世考验,认为孟云之间的爱情才比较现实,其实归结源头,因为陵感觉比较好人,换句话说就是君子不会害人,认为现实社会中这种不会害人的人,一旦遇上强敌就难以保护自己和爱人,而孟珏却有能力有手段捍卫自己的爱情。

其实陵不玩阴谋只是因为他没必要而已,作者借大公子的口道出来,刘彻教出来的继承人,谁能比他更懂得心计谋略?他本身已经是帝王,站在颠峰上,所以用阴谋诡计反而落了下乘,帝王之风,应该堂堂正正,光明磊落,才能给朝廷和百姓带个好头,所以陵给读者们一直是印象良好。

但是若是必要,陵一旦用起权谋来,或者现实生活中的陵,需要捍卫自己的权益时,他的厉害比起孟、询来绝对有过之而无不及。

带着以上怨念,本人在写以下情节:

内容前提:

云歌担心孟珏在羌族王子那里受苦,决定与霍曜去救孟珏,陵因不会武功而未去,孟珏与羌族达成某个协议,携云歌离开险地,原来孟九立下遗嘱,自己死后十年才许孟珏继承西域所有遗产,因为孟九担心义子年轻气盛,手上掌握太多财富,会肆意做出什么他日后悔的事情来,等到磨砺十年,应该就能继承家业了。

所以孟九的十年忌辰是西域一大盛会,孟珏于此日正式成为西域无冕之王,令云歌震惊无措的是,她忘了自己在名义上已嫁给孟珏,当年因恨意而与孟成婚,孟却写信告知几位长辈婚事,令他们分外欣慰,所以云歌在孟九的所有旧人心目中已经成了“少夫人”。

云歌在此盛会中,分外迷茫无奈,对自己孟夫人的身份分外尴尬,又不忍伤害那些长辈爱惜的目光拒绝这个身份,何况孟九与自己更有师徒之分,但如果默认,将来更不知怎样转圜。就在这时,陵出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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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胡旋舞过后,热情大胆的西域舞娘一个急骤的舞姿停在孟珏身前,倒仰反身,将头顶酒杯取下,双手托给孟珏,明媚的眼波瞟向云歌,意为:“夫人不会吃醋吧?”

孟珏倒也配合,向云歌温和笑了笑,似对妻子表示歉意,接过酒杯,喝了一口,递到云歌唇边,道:“这杯酒可是敬你的,你喝酒会咳嗽,抿一口就行。”

舞娘窃窃一笑,旋身飘开,云歌凝视着孟珏墨黑的眼瞳,终于无奈的低下头,下唇刚刚沾及杯缘---------

一缕清越的箫音自天际飘来,箫音清淡,若有若无却不能忽视,似高亦低,仿佛冬夜的雪花,随风荡漾,伸出手去,不知是温柔还是凉意,却唤起人心头的颤栗。

云歌霍然抬头,一颗心狂跳起来,她已预感到来人是谁,却不知道接着会发生什么事情。

扑翅声起,千百鸟雀遮云蔽日飞来,白鹤黄莺、云雀百灵、燕鸥雁鹳、无所不有,更多的是云歌叫不出名字的奇禽,彩羽缤纷,斑斓夺目,甚至还有两只白鹤,停在孟九灵位之上,振翼转身,犹如起舞。

众宾客无不啧啧称奇,孟九在西域泽被众生,号为“释难天”,如今有人以箫声驭百鸟来朝,赞颂他德行,实在是绝妙之笔。

箫声陡停,此时庭中真个是鸦雀无声,大家不约而同向着箫声来处望去。

那人一身青衣,手执玉箫,缓步行入庭中。

场中的宾客千百道目光停留在他身上,他却犹如不觉,仿佛只是在林泉之间,梧桐树下,淡然随意的吹奏玉箫,引得百禽来朝。

他也许不如孟珏的风流魅惑,也许不如霍曜的光彩夺目,而且看起来文质彬彬,也许不如西域男儿举动那一股野性霸道的潇洒------他也许算不上那种让女孩子一见就脸红心跳的男子。

但那淡漠、清寂、君临天下的气度,却让人无法移开视线。

孟珏瞳孔陡然收缩,面上微笑却更加温润如春风,看着他走到自己面前行礼,道:“在下赵陵,前来拜祭释难天,身无长物,只以拙曲一首,寥表感恩之情。”

孟珏听到他说到“感恩”二字,眉头一皱,天照叔已奇道:“赵公子年轻若斯,那里受过九爷的恩惠?”

刘弗陵静静道:“释难天德高义重,晚辈向来敬佩,可恨晚辈生不逢时,未能面请教诲。说到‘恩情’二字,晚辈是特来感谢孟公子照顾内子云歌之德。”{

此言一出,举座皆惊,众人的眼光齐刷刷看到云歌身上,但见她眉目间有惊喜,有羞赧,又有些黯然神伤,却无恼怒反感之意。但听得刘弗陵声音清劲,一字字道来:

“数年前我受奸人所害,危难中将妻子托于孟公子照拂,孟公子为掩饰身份,借夫妻之名保护云歌,为了不令内子尴尬,又特意代释难天收她为徒,私下里以师兄妹相称,如此节操,比古之圣贤何如?释难天有子如此,夫复何求?”

一席话侃侃道出,不相干的宾客都露出了恍然大悟的神情,孟家老人望向孟珏,询问究竟,但孟珏微笑的表情犹如面具,谁也看不透他是承认还是否认。

云歌听到这里,心头陡然一阵轻松,又茫然间感觉到一阵奇异的沉重,却见刘弗陵招手道:“云歌,与我一起拜谢孟公子,在释难天灵前叩首。”

云歌下意识走了过去,她一身红衣,站到刘弗陵身边,一个清萧如寒夜孤星,一个空灵如枫落澄潭,众宾客放眼看去,突然只觉二人的气质说不出的浑然天成。当看到孟云二人时,不免窃窃私议,称赞几句如何般配,但此时陵云二人并肩而立,却教人不敢多言。

刘弗陵向着孟珏躬身一揖,道:“大恩不言谢,但又不能不谢。赵陵在释难天灵前立誓,走遍天下也要寻得三份不寻常的礼物,以报孟兄之高情盛义。今日送上匈奴王族的藏宝,聊做第一份薄礼。”

这句话更如平地一声惊雷,匈奴席掠天下,藏宝之富可想而知,却连王族自身都苦寻不得,如今却被一个青年轻描淡写说来要送人?在场宾客多是商场中人,与九爷和孟珏有生意来往的,一时间群相耸动。

孟珏笑意温和,云歌却看得出他眼底的冷沉煞气,“赵陵公子不必客气,我只做我想做的事,别人感激也好,怨恨也罢,都与我无关。”

“孟兄切勿推辞,我送此礼不但是为了报恩,也是为了西域百姓,”刘弗陵说话时神色淡然,诚挚感谢之情,却是每个人都感受得到,“如今西域连年战火,百姓饱受蹂躏,瘟疫四起,这些财宝与其用来为豪富门面增光,不如用来救济贫苦。放眼天下,也只有借助释难天的德望与号召力来变卖珠宝,换取粮食药材。相信在场各位亦有仁爱之心,都会为此出一分力。狼王已与匈奴王庭达成协议,既然需要救济的百姓也包括匈奴广大子民在内,他们认可孟兄之能,决不会横加干涉。”

一阵沉寂之后,众人纷纷应和:“是啊,能者多劳,孟公子就不要推辞了,九爷他在天有灵,也会为此而欣慰的。”“鄙人财力低微,但也可以略尽棉薄之力,孟公子如有用得着鄙人之处,尽管开口。”“孟公子厚德高义,赵公子盛情还报,可称世间一段佳话,”……

孟珏冷冷望定对面的男子,眼瞳中涌动着只有彼此才明白的情绪。

漆黑如夜,清醒如昼。

刘弗陵目光在他面上一掠而过,走上前去,将自己新画出来的藏宝图交给了天照叔,拱手一礼,携了云歌的手,转身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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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一个阳谋。果然是帝王之风。”庭外一棵千年古柏上,一对夫妇隐身于浓密树萌内,年纪已经不轻,身法却轻捷如灵猫,外人丝毫发觉不了他们的痕迹。

“奇怪,孟珏这么轻易就放人走了,倒不像玉中之王的作风。”女子妙目流转,似笑非笑问道。

“他若强留,也是无益,对方挟天时人和,浩荡而来,积势已成,难以为继。高手对局,既然输了这一场,不如推过重来,在下一局扳回。”男子漫不经心的道:“孟珏经历了这么多,也该磨练出来这份气度了。”

“难怪云歌去救孟珏之后,陵公子请逸儿帮忙,收罗天下奇禽异鸟,驯化箫艺,原来那时他就在筹划这一局。”

“不错。孟珏之势,在于他占了这个曾经明媒正娶的名分,云歌和他羁绊甚深,难以分撇得开,刘弗陵明知此点,索性借祭礼这个时机快刀斩乱麻,摊在天下人面前说清楚。”霍去病目光深远,“不愧是皇上亲选的传人啊——”他口中的“皇上”,自然是一代英主汉武帝刘彻了。

“确实选的好时机,”玉儿冷笑,“孟珏最难对付之处,就在于他不自认为君子,所以可以要挟可以反复,可以不在乎用些不在明面的手段,但是在九爷的祭礼之上,他却不能不保持形象,既然要保持形象,就被套死。”

“孟府不是这么好去的,要是贸然闯入,把人家公子的少夫人指认为自己的妻子,不被乱棒赶出来才怪,所以陵公子首先要借势,”霍去病手指轻扣树枝,悠然分析,“百禽来朝,慑服宾客,如此声势之下,他说出来的话不信十分也要信五分,何况他句句扣住了孟珏的高义之举,只要云歌不说话,就等于是坐实了真相。孟珏若是不认帐,岂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是啊,自进入到带走云歌,看似顺理成章,随意自在,其实每一句话都铺陈了周密心计,否则决难成功。”玉儿摇头,“孟珏的厉害,别人都看得出,他的厉害,却让人见不到。云歌怎么惹了这样两个惹不得的情种?”

“咱们说好两不相帮的,看他们斗上一场,不是也很有趣吗?”霍去病拍拍她的手背,微笑道:“刘弗陵用的不是阴谋,而是阳谋。阴谋的可怕在于难以防备,而阳谋的厉害,就是一切都放在你面前,你明明知道他下一步要做什么,却无力扭转,便如天子之师,堂堂正正,却又随势而发,无迹可寻。”

“不过孟珏也不是吃素的,何况,他如今身在西域,正式继承孟家,刘弗陵却是孑然一身,若再让步,岂不是一面倒了?”

“所以陵公子赠礼给孟珏,表明旧情已清,两不相欠,若再情场逐鹿,就是各凭真本事了。”玉儿眉头微蹙,却又不禁好笑,“如果是我那傻云歌,一定会答应为他做三件事,那等于把左右自己的权力交给对方。而陵公子才不会放手主客之势,所谓“为他寻三件礼物”,想要报答什么礼物,进退在我,这样一来,天下人都知道他对孟珏无任何亏欠,却不受他人丝毫摆布。”

“聪明可恕,无疵难容啊----”霍去病摇了摇头,“如此人物,怕是老天也不敢留他。当年他差点假死成真,听逸儿说,惊息香的后遗症仍然严重,不知道将来会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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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番外,虽是网友自编的,很多人嫌她狗尾续貂,我却真心感谢这位网友,也许这样让故事落于俗套,但,至少让我看到了最想要的结局,让我可以想象,在另一个时空里,他们都还好好的活着,幸福的活着。桐华这个后妈不能给的幸福,就让我们来完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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