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质-因素理论是美国职业指导专家帕森斯(FrankParsons)提出的,是最早的职业辅导理论,也是用于职业选择与职业指导的经典性理论之一。
1908年帕森斯在波士顿创办职业指导局,这可以说是职业指导的起点。1909年,他出版《选择职业》一书,第一次系统阐述了科学的职业指导理论,即特质-因素理论。特质就是人的生理、心理特质或总称为人格特质,因素是指客观工作标准对人的要求。
特质-因素理论主要以个性--心理学和差异心理学为基础,承认人的个性结构存在客观差异,强调心理因素在职业选择中的匹配作用,重视心理测量技术的运用和问题的诊断,认为职业选择就是使职业兴趣、职业能力与职业所需要的素质相匹配。
特质—因素理论的核心是人与职业的匹配,其理论前提是:每个人都有一系列独特的特质,并且可以客观而有效的进行测量;为了取得成功,不同职业需要配备不同特质的人员;个人特质与工作要求之间配合的愈紧密,职业成功的可能性越大。
根据特质-因素理论,在职业选择过程中,第一步,分析个人的特质,即评价个人的生理和心理特征;第二步,分析各种职业对人的要求;第三步,人-职匹配,个人在了解自己的特点和职业要求的基础上,选择一项既适合自己特点,又有可能获得的职业。
帕森斯认为职业与人的匹配,分为两种类型:(1)条件匹配。如所需专门技术和专业知识的职业与掌握该种特殊技能和专业知识的择业者相匹配;或者脏、累、险等劳动条件很差的职业,需要吃苦耐劳、体格健壮的劳动者与之匹配。(2)特长匹配。即某些职业需要具有一定的特长,如具有敏感、易动感情、不守常规、有独创性、个性强、理想主义等人格特性的人,宜于从事审美性、自我感情表达的艺术创作类型的职业。
特质-因素理论产生近百年来经久不衰,其中,三要素模式被认为是职业设计的至理名言。但该理论也有其局限性:其一,按照帕森斯特质-因素理论的观点,社会上不同的职业都具有不同的因素,它们要求工作人员都具有一定的个人特质。在长期的实践中,人们发现尽管一些职业的录用标准得以确定,心理测量的工具日臻完善,技术水平不断提高,但因职业种类繁多,并且职业发展演化迅速,难以确定各种职业所需要的个人特质;另外,心理测量工具的信度和效度也不能尽如人意,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以此为基准的人-职匹配过于客观化,而对人本身的诸如态度、期望、人格、价值观等择业主体的主观因素重视不够,这样的人-职匹配是粗疏的,尤其是毕业生在择业环节上完全实现人-职匹配更是难以实现的。另外,理论中的静态观点和现代社会的职业变动规律不相吻合,它只是强调了什么样的个人特质适合做什么工作,却忽视了社会因素对职业设计的影响和制约作用。而且就目前我国的毕业生来说,由于受应试教育及统一培养模式的影响,个人特质不明显、个性不突出,同时社会发展也还未达到人-职匹配的要求。
尽管该理论存在着以上的一些局限性,但该理论在我们的职业选择过程中的指导作用是不容否认的,我们在职业选择过程中,要充分分析自己的特质情况,并充分了解相关职业的各种要求,在全面了解自我、了解职业的情况下努力做到人-职匹配,只是不能过于机械。
——摘自谢守成主编,郎东鹏等副主编《大学生职业生涯发展与规划》,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