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坨屎案件判决结果确认了对方洪劳教决定违法,是法律的胜利,还是政治的胜利,其实并不重要。至少在当下,并不需要太多的争论。
民众对某些政府的作恶行为,固然要极力防范和批判;但对其依法行为应与多加鼓励,即使“依法行为”少得可怜,哪怕是假借法律之名。很多人不理解一个常识:伪善是对真善的尊敬,伪善多了的时候,就会成为一种真善。我们对任何善行的鼓励,会使许多作恶之人,也来假借善之名,争取社会的认同和支持,善也就积累起来了。同理,法治也就有了希望。
打个比方,有时候坏孩子是我们自己不恰当的批评制造出来的 ,好孩子是家庭和社会鼓励出来的。很多明星做慈善,只是一种应付,一开始的时候,往往只是一种虚荣心的满足。但得到社会的承认之后,就慢慢热衷于慈善了。美国寻租学学者戈登·图洛克曾说过:“政府不是天然就来做好事的,必须有激励来诱导他做好事。”
更重要的是,寄希望法治社会于一夜之间建成,是不切实际的。专制可以一夜之间倒塌,而民主不可能一日建成(否则也会倒塌或是变味);更多的可能却是以一种新的专制形式来取代旧的,这在世界上的很多国家都得到了验证。法治是需要一砖一瓦去建设的,尤其在我们这个社会。体制内也存在不少对法治有正确认识的人,我们对善行的肯定,是对他们的一种支持;也是对体制内某些作恶之人的劝善,也有可能(可能性也存在)使他们真正地向善,因为毕竟都存在一个争取合法地位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