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和朋友讨论,我说打算读英文经典中的经典——《圣经》,原因起码有二:
1、《圣经》乃西方文明的根基,洋人几乎必读,几乎每家必备;
2、文学批评家:“如果整个英语文学只剩下一本书,《英文圣经》就足够了。”
朋友劝阻道:“英语老师说最好不要读《圣经》,因为读完你会speak like God。”他们的意思无非是“圣经上的说法很多今天已经不用了,最好别看,以免受其误导。”
如果一辈子只能读一本英文原著,我也许不会读古董般的《圣经》。我会找一本最能体现当代英语特色的书细细地读,反复地读,努力记下每个生词短语,反复推敲每个语法现象——精读,以便最大限度地利用这“唯一的机会”。然而,我通过读英文小说具,备了强大的原著阅读能力,读书可以破百卷,《圣经》只是小意思。
英文原著读得多,怎会读完区区一本《圣经》之后就受“毒害”,以致“speak like God”呢?其实真要是在运用英语表达的时候来上几句“圣经语录”,还能显示“书卷气”来,洋人也会叹服你的英语修养,畏惧你对他们文化老底的精通。有一位英语功力相当了得的朋友,不但早已看过《英文圣经》,还看过英文版的伊斯兰经典《可兰经》呢。后来我果然找了本《Holy Bible》来读,密密麻麻1291页,几乎把我看昏了头,总共看了半年(我同时读另外两三本书)。上面的古英语写法的确不少,可是往往一眼就能看出来(例如thou,ye就等于you)。《圣 经》的词汇量不算大,主要的难度在于它极其冗长罗嗦,例如繁琐的宗教祭祀可以连续描述几十页,千篇一律的圣训又是连续几十页——要是没有一定耐心,很难读下去。(读完以后,我倒是建议那些跃跃欲试的英文原著初学者打消读《圣经》的念头,因为实在是太枯燥了,故事也不是很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