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东越闽中,有庸岭,高数十里,其西北隙中,有大蛇,长七八丈大十余围,土俗常惧。东治都尉及属城长吏,多有死者。祭以牛羊,故不得福,或与人梦,或下谕巫祝,欲得啖童女年十二三者。都尉令长并共患之,然气厉不息,共请求人家生婢子,兼有罪家女养之,至八月朝,祭送蛇穴口,蛇出吞啮之。累年如此,已用九女。尔时预复募索,未得其女。将乐县李诞家有六女。无男,其小女名寄,应募欲行。父母不听。寄曰:“父母无相,惟生六女,无有一男。虽有如无。女无缇萦济父母之功,既不能供养,徒费衣食,生无所益,不如早死;卖寄之身,可得少钱,以供父母,岂不善耶!”父母慈怜,终不听去。寄自潜行,不可禁止。寄乃告请好剑及咋蛇犬,至八月朝,便诣庙中坐,怀剑,将犬,先将数石米餈,用蜜(麦少)灌之,以置穴口,蛇便出。头大如囷,目如二尺镜,闻瓷香气,先啖食之。寄便放犬,犬就啮咋,寄从后研得数创,疮痛急,蛇因踊出,至庭而死。寄入视穴,得其九女髑髅,悉举出,咤言曰:“汝曹怯弱,为蛇所食,甚可哀愍。”于是寄女缓步而归。越王闻之,聘寄女为后,指其父为将乐令,母及姊皆有赏赐。自是东治无复妖邪之物。其歌谣至今存焉。
——引自《搜神记》
我在很小的时候便看过以这个故事编的小人书,那时候啊,简直把这小李寄当英雄崇拜来着,不过那时候有一个问题总想不通,在那危险的时候,那些大人干什么去了?
算了算了,不谈读后感了,还是讲故事吧。
说的是在现在的福建省的地方吧,有一座大山叫“庸岭”,这山高啊,据说高达几十里呢。——不过,就在刚才我百度了一下,压根儿找不着这个地方,若不说故事就是故事呢!不过呀,也许是后来那么胆小的大人们感到惭愧了,所以把这个地名改成了别的什么岭,也说不定呢。
说这庸岭呀,在它西北部有一个大山洞子,那大山洞子里住着一条大长虫——也就是蛇啦,在俺们的家乡,都管这物件叫长虫,最厉害的叫花尾脖子长虫呢。这条也不小哇,说有七八丈那么长,十多围那么粗,——这好像就不是长虫了,应该是“蟒”了吧?别太认真了,反正就是一条大长虫罢了。
这么大个的家伙,谁不害怕啊?所以当地的人呢,人人都非常害怕它。
不过这条长虫呢,也许是一条非常革命的好长虫,为什么?因为在这个地方啊,就归东冶市里管辖,所以呀,那东冶市的市长啊武装部长啊还有这个市管辖的县长啊什么的,反正都是当官的,不知道多少都让这长虫咬死了。是不是当初这长虫专门咬当官的吃呢,咱们没有考证,但是人家这故事里是这么说了:“东治都尉及属城长吏,多有死者”。
若不就说,当地老百姓的七灾八难,都是当官的没有能耐等成的,或者是不作为或者是胡作非为,反正那些当官的,也只有那些当官的只会欺侮老百姓。他们一看,在这当官啊,日子不好过呀,怎么老让长虫咬死呢?得想个好办法,于是便让老百姓出钱出物,弄些个牛呀羊呀送到那大山洞子旁边,让那大长虫吃,以为这样他们就能躲过一劫了。
用牛呀羊呀糊弄了几年后,当官的一看,没有什么事儿,挺太平的,不过通过收税或是收牛羊什么的,知道了这其中有油水,但是油水不大,怎么才能勒索到更多的银子呢?说是有一个市长啊,他说在某一天的晚上,他做了一个梦,因为这市长是中国人么,当然是中国梦了,梦到什么呢?说是那条大长虫啊,这回不想吃牛啊羊啊的了,要吃十二三岁左右的小女孩。——所以呀,要求凡是有本市户口的家庭,要排着班儿着贡献小女孩,没有小女孩的家庭,那好办,出银子就是了,咱们去买呀!
至于有些家庭出身不好低微或是犯过错误的,那更不用说了,这样家庭有的小女孩,无代价地优先使用。从这时候起呀,一到每年的八月初一,便弄一个小女孩,祭祀那条大长虫。
也不知道通过这个办法,那些当官的弄到手多少银子,反正这些年过去了,已经有九个小女孩让那条大长虫给吃掉了。
说是到了这一年啊,那些当官的又贴出了布告,招募寻求小女孩。你想啊,那些老百姓也不是傻子,谁舍得把自己的亲生骨肉送去喂蛇?早跑光了,所以呀,这一年一直没有找到这样的女孩。是啊,都说子女是父母身上的心头肉,谁愿意看自己的女孩遭这份罪呢?
这回这故事的主人公出现了,这个人就是李寄。
李寄是将乐县李诞的女儿,这将乐县大概也归东冶市管辖吧?这李诞呢,陆陆续续地生了六个女儿,这李寄呢,当然是最小的一个,这年也十多岁了。一家丫头太多,大概也就不招人稀罕,所以这李寄呢,小名一定是小六子或是臭六子什么的吧。
说这布告的事儿呢,让李寄知道了,她叹了一口气,对他爸爸说:“爹爹唉,你们老人没有福气,生了我们六个女儿,没有儿子,所以你们虽然有孩子,也像没有一样,女儿没有‘缇萦救父母’①那样的功德,既然不能赡养父母,白白地耗费衣服和食物,活着也没有什么用处,还不如早点死掉。我愿意把我的身体卖掉,可以换来一些钱,这些钱可以用来赡养父母吧?”
父母疼爱她,仍旧不同意她去。李寄自己就偷偷地离开了家,父母最终也没法阻止她的这一非同小可的举动。
李寄虽然是个十二三的小女骇,但她人小胆大,自有杀死大蛇,为民除害的志向。用我们现在的话说,那可就是革命的志向高过天啦!所以我们现在看到她在作为大蛇的祭品之前,抓紧时间作了周密的安排。
她请求乡亲们给她一把好剑和一条厉害的狗,这显然是为和大蛇搏斗需要的装备。到了八月初一,她就端坐在庙中,怀里揣着剑,旁边坐着狗。它先把用蜜拌的米麦糊灌在几石米饼里面,然后把这些米饼放在蛇的洞口。那长虫闻见香味便出来了。
且说那长长虫闻到米饼的香味后,就先爬过去吞食米饼。就在它贪吃的时候,李寄便放出狗,狗就上去撕咬这条蛇,李寄从蛇后面砍它,那蛇便翻滚着窜了出来,从屋子里爬到院子里就死了。
李寄杀死了大蛇以后,便进入蛇洞察看,在那里发现了九个女孩的头骨,便都把这些头骨拿了出来,心情悲痛地说:“你们这些人怯懦软弱,被蛇吃掉,实在是太可怜了。”于是李寄便慢慢地走回家去了。
我们不知道怯懦软弱的是这九个 女孩呢,还是这个市里的大人呢,抑或是这个市里的当官的呢?
这个故事呢?按新闻的标准看,是五个W不全的,不知道这事情发生在什么时代什么年头,但是据说呀,这李寄是战国时人。
所以才有后面这个结尾:越王听见了这件事,就把李寄姑娘封为王后,把他的父亲任命为将乐县县令,她的母亲和姐姐们都得到了优厚的赏赐。从此,东冶县再也没有怪异邪恶的东西出现了,直到现在,那些赞颂李寄的歌谣还在那到处流传。
我想这越王娶李寄当皇后,肯定是假的,这么厉害的一个小姑娘,他敢娶么?
自古英雄出少年,后人们应当感谢李寄,是它为民除害,让那些丑恶的领导们的丑恶嘴脸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
在中国的传统故事里,这类故事很多,比如西门豹的故事,还有在西游记里也有相关的故事,由此或见,这样的英雄与这样的当官的,在古代一定很多很多。
李寄斩蛇的故事在民间一直这样传诵着,直到今天。
注:①缇萦救父的故事,详见《史记?孝文本纪第十》:
文帝四年,大商人仗势向官府告了淳于意一状,说他是错治了病。当地的官吏判他切断肢体的“肉刑”,要把他押解到长安去受刑。 淳于意有5个女儿。他被押送长安离开家的时候,望着女儿们叹气,说:“唉,可惜我没有男孩,遇到急难时,连个帮手也找不到。”几个女儿都低着头伤心得直哭,只有最小的女儿缇萦又是悲伤,又是气愤。她想:“为什么女儿偏没有用呢?”她提出要陪父亲一起上长安去,家里人再三劝阻她也没有用。缇萦到了长安,托人写了一封奏章,到宫门口递给守门的人。汉文帝接到奏章,知道上书的是个小姑娘,倒很重视。那奏章上写着:“我叫淳于缇萦,是太仓令淳于意的小女儿。我父亲给国家当差的时候,齐国的人都说他廉洁正直。现在他犯法获罪,按律当处以肉刑。我不但为父亲难过,也为所有受肉刑的人伤心。一个人砍去脚就成了残废,以后就是想改过自新,也没有办法了。我情愿没入官府作奴婢,用身体来替父亲赎罪,好让他有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汉文帝看了信,十分同情这个小姑娘.这样,汉文帝就正式下令废除肉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