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喜爱的作家:雷蒙德·钱德勒

我所喜爱的作家:雷蒙德·钱德勒

雷蒙德·钱德勒

如果你要问我最喜欢哪一位作家和他(她)的作品?对不起,我无法回答,因为喜欢的作家和作品实在太多。但是如果你把这种喜欢限制在侦探小说家及其作品之中的话,那么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这个人一定是雷蒙德·钱德勒(RaymondChandler)。

对于雷蒙德·钱德勒,我只能用四个字来形容:相逢恨晚!这是我在读了他的作品之后萌发出来的真实感觉。为什么呢?一句话:书真的是太好看了,故事设计的好,文笔更好!也正因为这两个好字,我才会悔恨自己为什么这么晚才读到他的作品。

和那些先闻其名后读其书的作家所不同的是,在没有读到雷蒙德·钱德勒的作品之前,我根本就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这倒不是因为雷蒙德·钱德勒的名头不大,而是因为我的阅读范围实在是狭窄到近似孤陋寡闻的地步。在接触雷蒙德·钱德勒的作品之前,我所阅读的作品是有着严格的划分,一类是严肃文学作品。这类作品由于需要我在阅读的时候进行思考,因此就选择在家里阅读;另一类是消遣文学作品(像武侠小说、侦探小说、科幻小说等)。这类作品带给我的就是一种感官上的刺激,只需了解剧情是如何发展、结局为何即可,因此一般都拿到单位在工作之余阅读。可是雷蒙德·钱德勒的作品却打破了我的这种阅读划分。雷蒙德·钱德勒的作品,在题材上因为写的是侦探小说,应该属于消遣文学的范畴,可是作品中的思想主题以及语言风格却是严肃文学的范畴,而且绝对是属于一流的行列。因此,当我听到有人评价他是“世界文学史上最伟大的名字之一”、是“以侦探小说而被载入经典文学史册的大师”时,我并没有觉得这些称赞有丝毫的夸张与虚假。的确,雷蒙德·钱德勒绝对受得起这些赞誉。

时至今日,我依然记得初识雷蒙德·钱德勒的情景。

那是五年前的一个夏季的夜晚。我像往常一样,去居所附近的一个旧书摊上淘书。就在我眯缝着眼睛,希翼着能够淘到一册或几册中意的书时,一本名为《外国现在惊险小说选(第一集)长眠不醒》的书面有些卷皱的书吸引了我的视线。由于在此之前,我已经对侦探类型的小说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就拿起来略作翻看。这本书一共收录的四部小说,分别是雷蒙德·钱德勒的《长眠不醒》、艾勒里·奎恩的《上帝的灯》、加德纳的《红吻痕案件》以及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十个小印第安人》(又译《无人生还》)。

初见此书,我并没有多大的购买欲望。一来,后面的三部作品都早已读过,唯一没有读过的《长眠不醒》,由于作者名字(当时书中的翻译为昌德勒)的陌生,没能引起我太大的阅读兴趣(当时的我在阅读小说时,一般还是遵循着闻其名才读其书的老思路);二来,书摊老板的要价远远高于我对这本书的估价,让我觉得有些不值。因此,我曾在买或不买的问题上有过犹豫。不过,最终我还是在想要阅读到更多侦探小说的欲望的驱使下,购买了这本书。现在想来,这或许就是冥冥之中自有安排吧,上帝既然已经决定让我认识雷蒙德·钱德勒,那么无论如何是逃避不了的。

但是老实说,第一次读《长眠不醒》时,并没有给我带来什么新奇的感觉。这是因为当时我正迷恋依靠文字游戏或者封闭密室所构建起来的侦探推理小说,书中的侦探多数是那种彬彬有礼的绅士,坐在安乐椅中侃侃而谈一番,疑案就宣告侦破。而雷蒙德·钱德勒笔下的侦探马洛则不再是这样一副模样,他不是那种料事如神的万能英雄,而且经常冒重现、入虎穴,一时间我竟然有点不能接受这种形式。再者就是,因为我把它当成消遣文学来读,未免有点快、有点粗,未能仔细咀嚼出字里行间的味道。直到我对那种万能侦探产生了厌恶,觉得有些不够真实,于是又回过头来再读这部小说时,我不由得拍案称赞:这真是一部好小说!故事情节曲折复杂、跌宕起伏,语言风格俏皮幽默、洗练生动,人物性格立体饱满、富有特点。特别是雷蒙德·钱德勒的叙述风格,简直绝妙新奇的让我无法形容。在此之间,我只在村上春树的小说中找到过这种感觉,因为雷蒙德·钱德勒也是村上春树所崇拜的作家。

于是乎,就又读了第三遍、第四遍。

于是乎,就开始想方设法的购买并阅读他的其他作品,《小妹妹》、《湖底女人》、《永别了,我的恋人》、《金币风暴》、《漫长的告别》、《重播》,七部长篇侦探小说都先后被我收入柜中(目前仅缺他的中短篇侦探小说集)。

我知道,钱德勒及其作品将陪伴着我,度过今后的整个读书生涯。

雷蒙德·钱德勒的小说语言是幽默诙谐的,可他的人生之路读起来却没有这么让人愉悦。

1888年7月23日,雷蒙德·钱德勒出生在美国伊利诺伊州的芝加哥市的一个教友会教徒家庭。他的父亲是一个嗜酒如命的火车工程师,不知道是不是受他父亲酗酒基因的影响,成年后的钱德勒也成为了一个嗜酒如命的人。

1985年,由于被父亲所遗弃,钱德勒随着母亲移居英国,由他的做律师的舅舅资助生活。

1900年秋天,12岁的钱德勒考进了伦敦顶尖的德威学院(DulwichCollege)。在那里接受了古典教育。但是没有考上大学。

1905年,钱德勒去往法国巴黎学习法语。一年后,去德国学习语言。

1907年春天回到英国,为了投考公务员而入了英国国籍。夏天的时候,他以第三名的成绩通过考试,谋得海军本部的一份工作。他的第一篇诗作《未知的爱》(TheUnknown Love)就是在这个期间发表的。

在我们国人的眼中看来,公务员绝对可以称得上一份好工作,多少人为了能够得到这一份工作而求爷爷告奶奶、大把大把的花钱。然而我们的钱德勒却对此不屑一顾,只干了一年多一点,就辞职不干了。据说是因为厌恶了公务员逢迎的思维模式。真有个性,教我敬佩。毕竟这不是一般人能够下得了决定的事情,像钱德勒的家人就因为他的辞职而极度震惊。

辞职后的钱德勒,在两年的时间里曾经尝试过新闻业,也发表过些评介,但都不成功。之后,钱德勒又继续写作末期浪漫主义的诗篇。那是一个聪明年轻人的时代,但“我惟独不是一名聪明年轻人”,他后来是这样说自己的。

在向他那早已对此感到厌烦的舅父借完钱后(他说清了这笔钱一定要还,而且连利息的),钱德勒于1912年返回了美国,并最后在洛杉矶落脚。钱德勒找到了一份穿网球拍线及摘果子的工作。那真是一段省吃俭用储钱的孤寂日子,据说他在这段日子里只买过一只烟丝荷包给自己做圣诞礼物。之后,他修读了簿记的函授课程,并提前完成了课程和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

生活稳定了,他开始参加文人沙龙聚会,听音乐、朗诵诗,并结识了钢琴家帕斯卡(Julian Pascal)夫妇。

在钱德勒的眼中,帕斯卡的妻子西西(CissyPascal)是一个“性感、世故、机智、自信,集合了所有年轻男子性幻想的必备特质”。西西当过模特,据称好裸身做家事。虽然自称大了钱德勒8岁,但对他有致命的吸引力。

1917年,当美国加入第一次世界大战时,钱德勒也参军作战,但由于英国国籍的原因,他应征参加了加拿大军队,抵达英国利物浦,加入皇家空军,之后被送到法国战场,并在战壕打仗时担任排长。在战争结束时,他则在接受空军训练。钱德勒后来写道,他不用当值时,有时会喝酒喝到眼前昏黑。

在1918年停战之后,钱德勒重返洛杉矶。这时,西西已经与帕斯卡离异,但他们不能结婚,因为遭到1913年从英国返回美国的钱德勒母亲的反对。结果,他们只有等到1924年钱德勒的母亲死后,才立即结婚。这时,已经36岁的钱德勒发现,西西不是他8岁,而是18岁。这真叫我汗!

由于他美国妻子的关系,钱德勒当时拥有英美双重国籍。

钱德勒曾任加利福尼亚州斯格纳希尔市(SignalHill)德布利石油财团(Debney OilSundicate)的副总裁,但因饮酒过度、长期旷工以及最少一次的自杀恐吓而被解雇。

失业之后,苦于只能依靠存款维持生计,他又想到了写作。钱德勒阅读了一些廉价杂志,开始模仿自己喜欢的作家创作,其中对他影响最大的就是哈米特。经过多次修改,他的第一篇侦探小说《勒索者别开枪》(BlackmailersDon't Shoot)投给了著名的廉价杂志《黑色面具》(BlackMask),并刊登在1933年12月号上。此后,他开始撰写短篇侦探小说,并在1933到1939年间发表了他的大部分的短篇作品。

钱德勒曾写信给朋友,说他想要寻找“一种雅俗共赏的手法,既有一般人可以思考的程度,又能写出只有艺术小说才能产生的那种力量。”

他做到了。1938年,出版商请钱德勒撰写一部长篇小说。翌年,《长眠不醒》(The Big Sleep)出版了。

这部小说出版之后,有些评论者认为该书过于暴力或者堕落,但是更多的观点指出一位硬汉流派的新星已经诞生。待到出版平装本后,销量更是惊人,一下子就卖出四五十万册,这让钱德勒名声大振。连加缪、奥登和奥尼尔都称赞他。

小说成功后,钱德勒于1943年被派拉蒙公司邀请到好莱坞。在那里,他依然成就斐然,编剧或者合作编剧了多部有影响力的电影。其中,跟比利·怀尔德(BillyWilder)一起改编了詹姆斯·凯因(James M. Cain)的小说《双重理赔》(DoubleIndemnity)(1944年)以及他惟一的原创剧本《蓝色大丽花》(The BlueDahlia)(1946年)获得奥斯卡奖提名。此外,他还参与了希区柯克的电影《火车怪客》的剧本,不过他认为希区柯克的故事不像真的。

与此同时,他的长篇小说也是一路成功,其中小说《漫长的告别》(The LongGoodbye,1953)获得了爱德加奖最佳长篇侦探小说。

生活富裕之后,钱德勒一家已搬到了加利福尼亚州的拉荷亚(LaJolla),一处在圣地牙哥附近海岸上富人住的飞地。1946年,由于他有在英国赚钱的关系,与当地的税务机构发生纠葛,这导致他于1948年宣布放弃英国国籍。

1954年,西西因久病而去世。这时,钱德勒正在写作《漫长的告别》。寂寞又沮丧的他再一次投向酒精,1955年更曾试图自杀。作品水准也大幅下落,唯一一部长篇作品《重播》(Playback,1958)远无往日风范。

1959年3月,钱德勒当选美国侦探作家协会主席。可惜,3月26日他便在拉荷亚的斯克利普斯诊所(ScrippsClinics)病逝,死因是酗酒及肺炎。

钱德勒死后被葬于圣地牙哥的希望山公墓(MountHope Cemetery),这是预留给贫困人士的墓地。据《钱德勒论文集》的作者弗兰克·麦克桑恩(FrankMacSchane)指出,会出现这样的结果,是因为在钱德勒死后,他的文稿代理人赫尔加·格琳(HelgaGreene)与他的秘书琼·弗拉卡斯(JeanFracasse)就其遗产的拥有权而引发的争产案所致。最后,赫尔加·格琳获得他遗产的拥有权。

菲利普·马洛(PhilipMarlowe)不是钱德勒最早塑造的侦探,但却是他塑造得最成功的人物。钱德勒笔下的马洛,突出的是性格,案件,则是为了性格的展开。这种硬汉,引领了至今大部分侦探小说的方向。1995年,美国侦探小说作家协会会员票选史上最佳男侦探,马洛超过福尔摩斯勇夺第一。马洛出现在所有七部长篇小说以及一些短篇小说中,可钱德勒对他的外表描述不多,只说他七英尺高,灰色的眼睛,对于马洛的感觉更多是通过他的行动和对话表述的。在登场作《长眠不醒》中,马洛说自己三十三岁,未婚,以前是洛杉矶地检处的侦探。到了《漫长的告别》,他已经四十二岁了。如果要说马洛的原型,恐怕是钱德勒自己的理想化身。他外表和钱德勒有几分相似,且有着同样孤僻的性格,而他的名字也是来自钱德勒就读的都尔里奇学校的一所校舍的名字。

“如果我不强硬,我就没法活。如果我不文雅,我也不配活。”马洛在《重播》中如是说。马洛为钱工作,却不为钱出卖灵魂。他说:“为了讨生活。我卖我必须卖的。我所能卖的,就是上帝赐给我的一点胆量跟智慧,还有为了保护客户,宁可吃亏受气的一点意志力。”他接受了委托便会追查到底,哪怕最后的真相连委托人也会大吃一惊。受过大学教育的马洛喜欢讥讽嘲笑,行事有点犬儒主义。面对邪恶而肮脏的世界,他却不肯放弃对正义的渴望,愿意在正义和罪恶的张力中苦苦等待。因此,我们往往看到的是他玩世不恭的态度,听到的是他尖酸刻薄的话语。钱德勒暗地里给自己的侦探这样一句评语:“如果有足够的人像他,那么这个世界会是个安全的地方,不会变得太无趣而不值得居住。”马洛是“肮脏大街的骑士”,而钱德勒呢,便是“犯罪小说的桂冠诗人”。

至于马洛的私人生活,钱德勒倒是为他安排好了。在《漫长的告别》中他遇到了拥有百万财产的琳达·罗林,并在《重播》里再续前缘。在未完成的遗作《普德泉庄园谜案》(ThePoodle Springs Mystery,由罗伯特·B·派克[Robert BParker,1932-]续完,于1989年出版)开头,他俩结为连理。婚后,马洛拒绝常住在琳达的豪宅,也不接受她的经济资助。他还想当一个私人侦探,他说:“我是一个穷人,娶了一个富有的妻子。我手足无措。我只是坚信一件事情——破旧的办公室,在那里我能做回我自己。那里才是我想呆的地方……对我来说没有别的路了。”读者不禁会莞尔,这位犬儒侦探还真是傻得可爱。

钱德勒的短篇及长篇小说很容易令人想起洛杉矶以及其于30及40年代的氛围。他描述过的很多地点用了真名,但有些则用了假名:海湾市(BayCity)一般被认为是代表圣蒙尼卡(Santa Monica),而空闲谷(Idle Valley)则是圣弗兰多谷(SanFernando Valley)中多个不同的富人飞地的混合体。

钱德勒也是一名有洞察力的廉价小说评论家,1944年,他在《大西洋月刊》上发表著名的评论《简单的谋杀艺术》(The Simple ArtofMurder)。这是一篇带有硬汉派宣言性质的文章,阐述了钱德勒的主要侦探小说观,并且对传统的英式侦探小说进行了抨击。他说,解谜侦探小说“思想上来说,它们谈不上是个难题;从艺术上来说,它们谈不上是部小说。它们都是闭门造车,对世界上的事情太无知了。”而他所谓的侦探小说是“为那些对人生抱持积极进取态度的人写作……把谋杀案还给了有杀人理由的人,不仅仅是提供一具尸体而已;还给了手头有凶器的人,这种凶器不是手工打铸的决斗手枪、毒箭、热带鱼”。钱德勒强调侦探小说的现实性:人物、场景和氛围必须真实;在开端和结尾处要有可信的动机;人物以及言行要在所处环境中可信;在谋杀和推理方式上要符合程序和技术;等等。钱德勒关于侦探小说连同对出版商、电影等的看法,被研究者结集成《钱德勒如是说》(RaymondChandler Speaking,1962)。这些言论和他的马洛系列一样辛辣、有趣。

钱德勒的影响是巨大的,后世的硬汉派作家很少有不受其影响的,而硬汉侦探们身上多多少少有着马洛的血统。硬汉小说和解谜小说的最大区别在于对待侦探小说的途径和方法。后者将侦探小说作为谜的游戏,前者将侦探小说当成反映社会、观照人生、甚至是陈述道德理念的严正艺术。因此,硬汉派不再蜷缩在乡村别墅或者安乐椅中,他们面对社会,面对更为广阔和肮脏的犯罪。推理解谜不是故事的主轴,侦探主角也不再高人一等,他们身处与黑暗的社会中,必须倚恃着拳脚及毅力才能生存下去。哈米特就说:“一个小人物日复一日在泥泞、污血、尸体与欺骗中前进,尽可能地麻木、粗鲁与犬儒,迈向一个晦暗的目标,除了他受雇尽职之外,别无督促或召唤他前进的理由。”而作家们往往通过侦探的眼睛和嘴巴,以冰冷旁观的眼光来凸现社会各种不合理的现象。所以我们常会发现硬汉派擅长描写大都市的罪恶,以及侦探的道德困境。

1944年,《恋人无情》(Farewell,MyLovely)最先被搬上银幕,更名为“谋杀,我的爱人”,由迪克·鲍威尔(DickPowell)扮演马洛。本片颇为成功,获得了埃德加奖最佳侦探电影。长篇作品除了《重播》全部改编过电影,很多作品包括短篇小说还被改编成电视片。因主演“马耳他之鹰”(1941)而成为硬汉派侦探代言人的亨弗莱·鲍嘉也曾在“长眠不醒”(1946)中扮演过马洛。不过钱德勒自己觉得卡莱·格兰特才是马洛的最佳人选,可惜未能实现。

钱德勒在为自己的短篇小说集《找麻烦是我的职业》(Trouble Is MyBusiness,1950)作序时写下这样一段话:“没有所谓的犯罪或推理‘经典之作’,一本也没有。在本身的参考范围之内,就是唯一品评的标准。经典之作应该是一件耗尽本身形式的可能性,无人可以超越的作品。至今还没有一部侦探小说或故事达到那个境界,接近标准的也微乎其微。这是为什么讲理的人继续攻击这个碉堡的原因。”没有人会否认钱德勒的说法,同样也没有人否认他的作品称得上经典之作。

他是世界文学史上最伟大的名字之一.他的作品被收录到权威的《美国文库》中。

他是以侦探小说而被载入经典文学史册的大师,他是美国推理作家协会(MWA)票选150年侦探小说创作史上最优秀作家中的第一名。

他是电影史上最伟大的编剧,他与比利怀尔德合作的《双重赔偿》被称为黑色电影的教科书。

1942年到1947年,他的4部小说6次被好莱坞搬上银幕,似乎至今还没有哪个作家享受到好莱坞如此的厚爱。

他笔下的马洛被公认为是最具魅力的男人,“有着黄金般色泽心灵的骑士”,在40年代,好莱坞男演员以能扮演菲利普马洛为荣耀,其中亨弗莱·鲍嘉塑造的最为成功。

他想写一部“人人都在作品里无忧无虑地散步”的小说。

他描述自己的性格是“表面的缺乏自信和内里的傲慢自大的不协调的混合物”。

他当过兵,参加过一战,经历过苦难与孤独,认为自己“始终活在虚无的边缘”。

他不喜欢看大海,因为海里有太多的水和太多淹死的人。

他是个酒鬼,他认为“一个男人,每年至少要酩酊大醉2次,这是个原则。”

他烟斗从不离嘴,与比利怀尔德一起编剧,被烟熏得忍无可忍的比利经常跑到厕所里躲藏,他竟怀疑比利的生殖器有问题。

他瞧不上海明威,曾在小说里给一个警察起名叫海明威,称之为“一个老是重复同样的话,直到让大家相信那话一定很精彩的家伙。”

他拒绝任何奖项,假如他获得了诺贝尔奖他也必定会拒绝,原因有二:一,他不会跑到瑞典去接受奖项,还要穿上晚礼服发表演讲;二,诺贝尔奖曾经颁给太多二三流作家,而许多实力远胜于他们的优秀作家却未获奖。

他孤零零地死在异地他乡,只有17个人参加了他的葬礼。

他说:“我是个没有家的人……到现在,还是。”

——摘自 《午夜文库大师系列》傅惟慈翻译新星出版社

附:钱德勒的作品

长篇小说:

1939 《长眠不醒》(The Big Sleep)

1940 《再见,吾爱》(Farewell, MyLovely)

1942 《高窗》(The HighWindow)

1943 《湖底女人》(The Lady inthe Lake)

1949 《小妹妹》(The LittleSister)

1954 《漫长的告别》(The LongGoodbye )*

1958 《重播》(Playback)

1959《普德泉庄园谜案》(The Poodle Springs Mystery)**

*1955年荣获爱伦·坡奖的最佳长篇小说奖。

**未完,1989年由罗伯特·B·派克完成。

中短篇小说:

钱德勒大部分的短篇都是记载菲力普·马罗、其他倒霉私家侦探约翰·达尔马斯(John Dalmas)及史蒂夫·格雷斯(SteveGrayce)或相近的好撒马利亚人如卡尔马迪先生 (Mr Carmady)的冒险史。例外的有The BronzeDoor和EnglishSummer,是英国郊外的哥特式浪漫自述。有趣的是,在1950年广播剧系列《菲力普·马罗冒险记》中,包含了这些短篇的改编,马罗的名字却取代了其他主角的名字(例如TheKing in the Yellow中的史蒂夫·格雷斯)。这些更改在后来出版的原著中被改回了。只是后来出版的全都被换成马罗除ThePencil以外。

1933年《勒索者不开枪》(BlackmailersDon't Shoot)

1934年《聪明反被聪明误》(Smart-AleckKill)

《检方证人》(Finger Man)

1935年 《雨中杀手》(Killer in theRain)

《内华达瓦斯》(Nevada Gas)

《西班牙血盟》(Spanish Blood)

1936年 《帷幕》(TheCurtain)

《赛蓝诺的枪》(Guns at Cyrano's)

《金鱼》(Goldfish)

《狗痴》(The Man Who Liked Dogs)

《午街取货》(Pickup on Noon Street)注:原名为《中午街的报应》(Noon Street Nemesis)

1937年 《中国玉》(Mandarin'sJade)

《试试那个女的》(Try the Girl)

1938年 《湾城蓝调》(Bay CityBlues)

《黄裤王》(The King in Yellow)

《红风》(Red Wind)

1939年 《湖里的女人》(The Lady inthe Lake)

《恼人的珍珠》(Pearls Are a Nuisance)

《找麻烦是我的职业》(Trouble is My Business)

1941年 《太平山》(No Crime inthe Mountains)

1959年 《铅笔》(ThePencil)注:死后出版,原名为《马洛的处罚》(Marlowe Takes on theSyndicate),后来亦以《错误鸽》(Wrong Pigeon)及《菲利普马洛的最后一案》(Philip Marlowe'sLast Case)的名字出版。

非侦探短篇

1939年 《我正在等待》(I'll BeWaiting)

《青铜门》(The Bronze Door)

1951年 《宾果教授的鼻烟》(ProfessorBingo's Snuff)

1976年 《英格兰夏日》(EnglishSummer)注:死后出版
小记:尽管前三篇都有非自然死亡及侦探(分别是酒店侦探、苏格兰场及加利福尼亚州本地警方),但重点并未放在这些死亡的调查上。

《大西洋月刊》杂志文章:

1944/12 《作家在好莱坞》(Writersin Hollywood)

1945/11 《谋杀的艺术》(The SimpleArt of Murder)

1948/03 《奥斯卡之夜》(OscarNight in Hollywood)

1952/02 《十分之一的人生》(TenPercent of your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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