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刚模与李庄;樊奇杭与朱明勇......!! 樊奇杭

龚刚模与李庄;樊奇杭与朱明勇......!! 樊奇杭

龚刚模与李庄;樊奇杭与朱明勇......!!

转自奚正仁博客

http://blog.sina.com.cn/u/2200904975

【奚正仁点评】当年,李庄和朱明勇是北京不同律所的律师;“黑老大”龚刚模和“黑老二”樊奇杭是重庆“黑社会团伙”的同案被告人。李庄是龚刚模的辩护人,朱明勇是樊奇杭的辩护人。后来,龚举报李庄“教唆作伪证”,“立功”免死;樊“我死也不出卖我的辩护律师朱明勇”,被判死。李庄被抓被审时,朱明勇到重庆想出庭给李庄作证,不被允许。最高法院死刑复核期间,朱明勇事先给儿子留下“遗言”,“冒险拼命”公布相关证据材料,“想救樊奇杭一命”,之后“自行失踪”数月......樊奇杭被执行死刑之后官方发布新闻,朱明勇才知悉,“悲愤出诗人”!朱明勇“拼死”也“救不了”樊;李庄进去了,龚却“自救了”,活了下来。客观上,李庄以失去一年半自由及“律师本”的代价“救了龚一命”,“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所以李庄“体谅、理解”了龚及其办案人员。日后,李庄和龚刚模可能还会相见;但,朱明勇在阳界是永远见不到樊奇杭了!!


@尚权律师事务所 :重庆打黑中,同一个“黑社会团伙”中,“黑老大”龚刚模因为出卖自己的辩护律师李庄而留下一命,“黑老二”樊奇杭却因为不肯向龚刚模学习,在法庭上高呼“我死也不出卖我的辩护律师朱明勇”而获死刑,如今坟上已长青草......

李庄:“其实,龚刚模数罪并罚,最多不应超过十年。专案组逼迫、诱导他检举揭发辩护人其根本目的是为了掩盖刑讯逼供的犯罪事实和黑打黑幕。这一点,世人皆知有目共睹。我体谅龚当时的处境和面对的压力。甚至,也理解当年专案组的办案人员,他们,又何尝不是遭到了来自上面压力而这样违心制造冤案呢?”;“逼其举报律师立功免死,还要他感恩,悲催的重庆司法”。

(转摘自微博)

朱明勇律师

转发旧文樊奇杭的死,朱明勇的诗,陈有西的感言

[陈有西按]律师是非常理性的,这是职业要求。但是律师必须有大爱,有真情感。律师和普通群众、一般法律学者的不同,在于他是直接看到血淋淋的现实的,知道内幕的。一般的群众、学者可以长叹一声、大骂一番,然后放下,或者遗忘,或者再去进行更深的思考,再去做其他的自己该做的事。而律师却不能。因为他同这种现实的联系是如此真实,如此的梦魇般伴随一生。越是有血性、有责任感的律师,越会这样。

  这就是中国的刑事律师,会比其他的律师同行、其他的法律学者、其他的公民,更深地对中国当前的法制现状深深地绝望、表现出绝不妥协的原因。刑事律师不会原谅最高法院的草菅人命。尽管那些漫不经心被人当枪使的法官们现在没有认识到这一点。历史不会将终审权交给现在的有权者。历史是后人写的。

  我们将来绝不要用环境、其他的政治因素、法官无权决定等借口和理由,为他们今天的行为进行开脱,因为既然法律文书是他们下的,名义上的法官是他们,他们就没有权利逃脱应负的责任。

  活着的人有未来,他们可以希望。他们可以寄希望于五年后、十年后,二十年后。相信这个国家能够回归理性和法治。而对于樊奇杭,则永远没有未来了。唯物主义者不相信有冤魂,不相信报应,因此樊奇杭告别人间时是怎样的心情,怎样的看这些把他送上黃泉的人,都已经无关紧要。

  愤怒出诗人,理性的律师会写出这样悲愤的诗,是这环境逼的。但是法院大楼里的那些人,依然麻木,依然迷信着自己的“权力”,依然用“环境”、“无奈”、“不是我有权定的”,来为自己开脱、自欺欺人。

  轮回还会发生。只要这样的司法模式还存在,樊奇杭不会是最后一个被冤杀的。因为最高法院已经用活的案例昭示天下,刑讯逼供只是枝节问题,不用太当真。法院可以视而不见。律师的大喊大叫,不理会、不答复就是。法院只要用白纸黑字的权力,写明爱丁堡枪杀案就是樊奇杭指挥授意的。而不管真相如何,只要有刑讯得到的口供就够了。无须有其他的证据。连口供真实性的审查都没有必要。以后全国法院都可以按这样的模式审理他们的案子。

  法律的理性要求律师与当事人保持距离,他只是客观的理性的帮助者。但是,当律师通过调查和分析,确信这个当事人是冤屈的时候,律师以当事人的命运为命运,就是一种崇高,就是一种境界。

  重庆想用樊奇杭之死、龚刚模之活,来警告中国律师不要坚持原则真辩,来证明他们在中青报说的“请律师是受二遍苦”,来证明越请律师真 辩,越没有好下场,来证明不讲良心反咬一口,从狗洞里爬出,才能够有条活路。

  他们错了。他们这个目的是不可能达到的。不要低估三十年普法后的国人的智商。龚刚模不死,法院判决了根本不是因为检举他的律师,而是根本没有证据能够判他死;御用报纸的虚假宣传,顶不了判决书“三个罪名不成立”的事实认定;而樊奇杭的死,不用将来的历史来证明,现在的人已经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只有那些围着冤死者的鲜血跳舞的无耻文人五毛党,没有人能够真正长期被骗。

  法制已亡,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能够重生。但是,后人会记住,是哪些人主持下的中国,有过这样的“法制”。

一路走好

作者:朱明勇律师

你走了

我不信

我不敢相信

我不愿相信

我不能相信

最终

我信了

然后

我傻了

我真的,彻底的傻了

心如刀绞是唯一的感应

撕心裂肺

竟哭不出声来

不知道,我是否能有哭的权利

不知道,泪水的喷涌

今天该要向谁示请

什么样的结局都曾预想

没想到的

竟是这种离奇而神秘的草菅

没想到

他们连庭都不敢开了

没想到

他们连律师都不敢通知了

前英雄的核准不是还开了个庭吗

不还通知了律师吗

为何

你没有这个权利

为何

我不能和你一起挺起胸膛

凝听那个惊人的裁定

难道——他们也怕了么

不知道,他们可曾对你宣读

他们可曾对你解释

那个世人关注的东西

到底有没有确定

我能想到那一刻

你一定是高昂着你那不屈的头颅

一如前两次庭审

的确

我恐惧过

我非常的恐惧

我想不通

他们为什么不敢去钓鱼岛拯救被抓的黎民

而为了追查我

却可以千里跃进

他们

直追到我的故乡

在那里

他们说我是通缉要犯,

在那里

他们查我祖宗十八代

可不知

在发黄的家谱中

他们是否看到我是朱熹的嫡传子孙

他们恨不得灭我九族

他们盗我的邮箱

他们封我的博客

他们屏蔽我的名字

他们动用了他们所能动用的一切

竟是为了对付一个

在法庭上为真相说话的

辩护人

难道

真的要我选择逃亡

那一个深夜,我偷偷溜回家

看见儿子躺在地上睡着了

身边放着一把他早就不玩了的塑料猎枪

头边还枕着一把尖刀

那一刻,我泪流满面

那一刻,我又找回灵魂

可今天

他们又在恐惧什么

他们又在躲避什么

或许——是怕听到正义的咆哮

或许——是怕看见冤屈的眼神

为何选择一个神秘的清晨

而不是在太阳当头的午门

你失踪了的姐姐

在你即将上路的那一刻她出现了

在那个浓雾弥漫,寒气袭人的早晨

她穿着不合脚的拖鞋,剪掉了长发,泪眼婆娑

来为你送行

你可知道,她从哪里而来

又将回到哪里

今天,我才明白

她也犯了罪

只是依然没有罪名

听一听天堂路上的呼声吧

他们说

那一天,地球停止了转动

那一刻,上苍不断地哭泣

你,真的走啦

他们说

天国里没有生不如死,天堂里没有刑讯

还记得

那一个上午吗

铁窗的两端

你在里面眼圈泛红

我在外边“无动于衷”

曾经的

中国最优秀的侦察兵啊

竟也扛不住铁山坪的迷雾淫淫

我们不再谈论案情

于是,我知道了

你支付了朋友家人的医疗费

于是,我知道了

你曾资助了大学生

于是,我知道了

你只身将九名盗贼打翻,

原来是路见不平

于是,我知道了

你没有单位却跑到别人的单位里为灾区捐款

于是,我知道了

你对朋友是那样的真诚

于是我知道了

你对父母是那样尊敬

于是,我还知道了

他们说只要你指控他们需要的人,就给你一个活命的机会

而你断然拒绝

于是,我知道了

同号的狱友一个又一个将自己未被发现的罪行送给你立功

你拒绝了

理由仅仅是:不能为了自己害了别人

于是,我理解了

在法庭外有陌生人紧紧握着我的手说:谢谢

于是,我理解了

有无名者留言一定要救你,他们说因为你最值得尊敬

于是,我理解了

为什么

我们居然找不出一个真正的受害人

你说跟我相见恨晚

我说希望你能活下去

我们约定,最高院如果来提审,你要立即通知我

可是

短暂又漫长的煎熬

我没能等到你的任何声音

不知道,该走的是谁

我知道,该走的不是你

我曾想,即便二十年之后

我也一定会去那道门前为你洗礼

现在,我只想

在你的坟前,献上一束鲜花

不知道是否还能

将我写给你的无罪辩护词

刻进石碑

立在你长眠的山岭

让每一个过路人都知道

这里躺下的是一个“哥”

而站着的却是一个男人真正的灵魂

知道的人,为你默哀

不知道的人

为法治默哀

啊,不必了

不必为你默哀

你没有真正死去

当你回眸人世的那一刻

照亮黑夜的是你喷溅的血痕

让他们嘲笑

人性的良知和正义吧

让他们吞咽

那溅血的馒头吧

上帝会再为你安排一次庭审

到那时

你的头颅

将会为那场审判作证

走啦,你就好好走吧

这一刻

我不再是你的辩护人

走吧,你就好好走吧

这以后

我们不仅仅是

阴阳界上的两个路人

(转摘自袁裕来博客2010年9月29日《樊奇杭的死,朱明勇的诗,陈有西的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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