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樾炸五大臣案是最经典的“振奋人心型”刺杀案,除了以上两种类型,还有一种类型可以称之为“发泄悲愤型”刺杀案。因为在1911年辛亥革命前,革命党人的起义往往以失败而告终,起义屡遭失败,革命党人开始对前途丧失信心,再加上“暗杀主义”的盛行,于是采取与敌人硬拼的办法发泄悲愤的情绪。
这类案件最典型的就是汪精卫刺杀载沣一案了,此案可谓是汪精卫早年值得称道的一大义举,不过深究其动因却值得推敲。汪精卫也算当时同盟会的领导层,怎么他自己也亲自出马去刺杀清朝高官呢?
原来从1907到1908年,同盟会在广东、广西、云南边境的六次起义以失败告终,越来越多的革命志士对前途感到茫然,为什么革命事业搞了十几年,清政府就是屹立不倒呢?
原来的立宪派,后来流亡海外以康有为为首的保皇派也对革命党人的领导层冷嘲热讽,说他们是远距离的革命,革命党人的领导层安之若素,坐视手下的小弟抛头颅洒热血。而且同盟会内部也因为孙中山不曾公开会内经费开支而产生了矛盾及分裂行为。
不少一腔热忱的革命派领导者思想上开始“钻牛角尖”,摆在明处的起义活动玩不转,那就弄暗杀搞死你!许多同盟会的领导人亲自操刀,组织刺杀小组准备和清政府拼了,汪精卫刺杀载沣案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进行的。
北上刺杀团的豪华阵容
经过长时期的刺杀活动,革命党人也逐渐锻炼出几支专业的刺杀队伍。汪精卫北上是经过充分的准备的,他成立的刺杀小组有当时革命派著名的炸弹专家黄复生和喻培伦。
黄复生原名树中,字理君,四川隆昌人。他因为制造炸弹的过程中操作不慎,一只眼睛瞎了,幸而不死,改名为复生。[1]喻培伦字云纪,四川内江人。曾留学日本,受同盟会的委派入千叶医科学校秘密从事炸药、炸弹的理论学习。后来,研制炸弹时不慎爆炸,一只手因此残废,但培伦在不懈努力下终于制造出威力大而且安全的炸弹,因此被誉为革命党的“炸弹大王”。喻培伦还把其制造炸弹的原理写成书,供革命党人参考学习,革命党人称此法为“喻氏法”。[2]
1910年初,汪精卫、黄复生、喻培伦、陈璧君四人潜入北京,在北京琉璃厂附近开了一个照相馆掩人耳目,然后伺机找大官做目标。他考虑得很合理,照相馆可以名正言顺地拥有暗室,也可以名正言顺地散发出当时老百姓们会感到奇怪的化学药剂的味道,而这些都是制造炸弹必需的条件。
最开始的刺杀目标,是摄政王的两个弟弟载洵与载涛。刺杀计划是,等2月底这两个人从欧洲回来后,一出北京火车站前门车站,汪精卫们就将炸弹一扔,砰的一声,完成任务。
结果刺杀当天,才发现载洵与载涛为了响应清政府当时的廉政运动,出门不前呼后拥,不清道,不摆架子,不设保卫。火车到站后,人流涌动,里面无数带红帽子的清朝官员,根本没办法分清谁是载洵与载涛,于是第一次刺杀失败了。
屡遭失败的刺杀
第一次刺杀失败后,汪精卫就想干一票更大的,直接刺杀那个时代真正的掌权者——宣统的老爹摄政王载沣。载沣是醇亲王奕谶的儿子,是光绪皇帝的弟弟。1890年承袭醇亲王王爵。1901年作为头等专使出使德国,这在满清宗室中算是很早踏出国门的了。1907年,奉派为军机大臣上学习行走。1908年正月,补授军机大臣。
也就在这一年,光绪皇帝和慈禧太后相继驾崩。慈禧在驾崩之前颁发懿旨,命载沣的当时只有3岁的儿子溥仪继承帝统。同时,授载沣为摄政王,规定此后“军国政事,均由摄政王裁定”。因此,在1908年光绪帝、慈禧太后驾崩之后,载沣就成了清政府事实上的最高统治者。如果能将载沣暗杀,那无疑可以造成非常轰动的效应。
虽然汪精卫和他的暗杀队同样不认识摄政王载沣,但载沣循规蹈矩的性格却给他们提供了再好不过的机会,因为载沣每天都要上朝,这个上朝的路线每天都一样,只要把炸弹埋在他上朝的路线上,载沣必死无疑。打定主意后,暗杀队说干就干,很快就选定了什刹海边的银锭桥作为目标。
但不幸的是,当黄复生和喻培伦在1910年4月2日埋炸药的时候,被清廷的侦探发觉了。他们二人虽然顺利逃离了现场,但藏有炸药的铁箱则被清廷起获。清廷起获炸药之后,做了一番研究,发现装炸药的铁箱制造比较粗糙,像是临时在本地制造的。于是经过一番侦查,找到了鸿泰永铁铺。将东家抓来一问,招出铁箱是守真照相馆所订做。于是顺藤摸瓜,找到了守真照相馆,将正在照相馆内的汪精卫、黄复生和照相馆的一个职员罗世勋逮捕。[3]
虽然汪精卫被抓起来了,可怎么处置他也是个令人头疼的问题。摄政王载沣知道,杀了汪精卫的确是维护了自己的尊严,但是这不正好成全了汪精卫得初衷么?同盟会又会同仇敌忾,团结起来一致对外,这就不太妙了。于是并没有处死汪精卫,后来清朝灭亡,汪精卫此时从容出狱,成了民国的“大英 雄”。
[1] 冯自由:《制炸弹伤目之黄复生》,载于《子曰丛刊》1948年第五期,第33页。
[2] 冯自由:《中华民国开国前革命史》(中编),上海良友图书印刷公司1930年,第230页。
[3] 叶志如:《清末汪精卫被捕后的供单及有关史料》,载于《历史档案》1983年0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