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有部电影叫《同袍》,讲香港警察之间同仇敌忾、惩奸除恶的故事。如果感觉“同袍”这个词不好理解,是香港人小范围使用的词语,那就该好好翻翻古书了。《诗经·秦风·无衣》写道:“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这首诗的正解是这样的:当时地处陕甘一带的秦国常常受到外族入侵,为了保卫祖国、守护家园,秦国人民经常被迫进行自卫还击。这首诗描写的正是秦国人民同仇敌忾、踊跃参军、共赴战场的爱国行为和慷慨气概。
用大白话来翻译这首《无衣》:谁说没有军装?我与你同穿那件长袍。国家发兵征战,整理好我们的长戈与短矛,我们同仇敌忾。谁说没有军装?我与你同穿那件衬衫。国家发兵征战,整理好我们的铁矛和大戟,我们互相协助歼敌……
接下来,讲点实际【】的。袍泽:长袍与内衣,泛指军队中的同事,指军队中同事的交情、友谊。据记载,这首诗写的是秦武公时期,史载秦武公在位时,先后征服并吞了绵诸、邶戎、冀戎、义渠戎、翟和貘等戎族,初设县制以管理所得之地,使秦国势力达到关中渭水流域。且不说秦朝军队是以抵抗外族的名义发动了正义战争,还是以抵抗外族的名义行了攻城略地之实,但确实是在那个时候,秦朝在秦武公的带领下,走出了一条向东发展的新路子,为后世秦朝的发展最终一统天下夯实了基础。而且诸君不可忘,在那个战火纷飞的春秋战国时期,只有秦朝完成了武器的标准化生产。“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秦做到了。
当然也有人说过,所有的战争中,无论多么高精尖的武器最终都会消耗殆尽,最终决定战争胜负的,仍旧是人。所以当我们读《无衣》的时候,完全可以感受到曾经生活在宝鸡这片热土上的秦人,他们无所畏惧,他们肝胆相照,他们枕戈待旦,他们浴血奋战,他们舍生忘死,他们取义成仁,最终获得了战争的胜利。时至今日,生活在宝鸡的男儿们继承了秦人的性情,他们对人有情义,做事有勇气,他们以真诚为圭臬,用团结的劲头、勤劳的双手建设着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