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被人折磨死,窝囊死,还不如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这是我听了今天中午的“叶文有话要讲”得出的结论。
中午,“叶文有话要讲”的节目刚刚开始,一女人就哭诉着说:她是一公司的白领,与丈夫结婚八年了。丈夫是个小心眼,她挣的钱丈夫都把持着不说,还长疑心病。平日里,丈夫一有时间就跟踪她,当发现她与男同事打招呼,回家就吵架,然后让她写检查,并把检查贴到单位的大门旁。更可恨的是连同女同事搭话,他发现了,回家也要“雄狮问罪”。她问叶文“她该怎么办?”叶文说:“你自己有没有不争当的男女关系?”“没有。我在单位工作比较忙,工资也比丈夫高。丈夫工作不太出色。他是出于嫉妒,才这样干的。”听了女人的一番谈话,我想起了我们单位的一件同样的事:男方是一供销社销售员,女方是教师。那几年,供销社业务不咋样。工资也少得可怜!而女方则工作出色不说,职称评上了,工资几乎有男方的几倍。男方心里不平衡了。他回家经常找茬吵架,不是女的长得不如他单位的某某了,就是女方的那件事干得不好了,甚至不准女方戴帽子,戴口罩眼镜去赶集,一旦发现了就回家大吵大闹。女方用单位值班的奖金买了一件衣服,丈夫知道后,拿起新买的衣服朝着她没头没脸地一顿毒打。为了让女方觉得他还有魅力,就同一个体户的老婆好上了,并让女方跟她以朋友的身份交往。她不从,丈夫就大小事用凶器威逼她。她再也忍受不了了,一纸诉状结束了这段婚姻。
现在,她离婚也有十多个年头了,和儿子媳妇住在一起。生活得很好。三口之家乐融融,喜滋滋,爱戚戚······
我还想起了一件事:双方婚龄十年,女方也是一个公司的白领。丈夫是平平的小职员。丈夫当家,一月给她10元钱花。晚上回家就翻她的布兜,假若少了2元钱,就问是怎么花的?并且一边问,一边揪着女方的头发向墙壁上撞。这女的也很坚强,经过周折,同恶魔男人离婚了。
女人啊!与其被人折磨死,窝囊死,还不如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冲破枷锁,做真正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