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行的31种刑讯逼供的方法:
在刑事诉讼法修改过程中,充满了公权和私权的斗争,法治和人治的斗争。无职无权律师大多数是私权之代表,靠对法律的敬仰生存,并以促进法治的不断进步为己任,一如江平大师,张思之大律师、田文昌大律师、陈有西大律师,杨金柱大律师,陈光武大律师、斯伟江大律师,以及本次北海律师团朱明勇、李金星、魏汝久等律师团律师,以及“被为证”案受害人杨在新律师等。学界和律师界均无不主张法治,限制人治,但现实是困难重重,步履维艰。
卢梭说:一旦法律丧失了力量,一切都告绝望了;只要法律不再有力量,一切合法的东西也都不会再有力量。
如果没有人敢于站出来推动法律的力量,推动法治的进步,那么民主法治的文明就遥遥无期。我们希望有更多的陈有西、杨金柱、陈光武这样献身中国法律事业的勇者,他们是真正的勇士!
北海庭审牵动了国人之心。以刑讯逼供或变相刑讯逼供的方式获取口供和证言,是当下仍旧非常普遍的情形,很多人可能并不了解警察或检察官办案时都采用什么方法获取他们想要的言词证据或口供。下面做简单介绍,大家看了不要心惊。
另外,本次刑诉法修改草案,我们注意到法学界和律师界对刑讯逼供条款的修改,均强烈要求对刑讯逼供和变相刑讯逼供的各种典型方式以列举方式写入条文,但之前的草案中均未采纳,只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方式获取的证据一笔带过。这说明,公安部、最高检等有关草案参与者还在为变相的逼供争取空间。
我所经历刑事案件中了解的非法获取言辞证据的方式大体如下:各种方式殴打,以强烈灯光刺激连续数日数夜不让睡觉,连续数日不让吃饭,威胁不按办案人员的要求说就立即投进看守所,恐吓,电击,吊飞机(以各种方式背后吊起胳膊吊在 空中),老虎凳,用硬物挠肋骨,半蹲,灌辣椒水等等。
江苏阜宁县检察院非法拘禁刘萍已经进行赔偿,可至今还暂扣受害人的20.9万元没有退还,阜宁检察院伪造证据、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的人员一个也没处理!
以下是31种刑讯逼供的方法:
1、罚站法:陈必太强迫我靠墙罚站,由于时间太长,我昏倒在地,随后,陈必太又强迫我跪在地上,一跪就是六、七个小时。
2、手拷法:晏爱华又指使陈必太、高中、蔡建光等人用手拷将我拷起来,吊到墙角的铁链上(现吊我十天十夜的铁链在我们手里),由于长期折磨,致使我的手腕被手拷磨得看到骨头、脚颈被铁链磨得见到骨头。
3、电警棍法:当时我只穿—件T恤衫,高中、蔡建光将我的T恤衫拉上去套在我头上,用电警棍在我赤身肉体上下捅,至使腹部一片片血痕,他们还用电警棍对准我手指电我,使我全身烧得无法忍受(他们用坏了多只电警棍),这一次他们轮翻在迎宾饭店折磨了我九个昼夜。
4、皮带抽打法:高忠、蔡建光用皮带没头没脸的抽我(是把我的皮带解下来的最后被打断成很多节)。
5、剥夺睡眠法:至2003年6月26日起直到8月6日连续42天日夜不给我睡觉轮番折磨我。
6、搓衣板法:在国俊旅社郑美恩、徐立山、徐荣兵,将我拖进一个房间,把我“背剑式”反拷着(难受的生不如死)跪在搓衣板上,一跪就是一夜。现在手腕上还留有块块疤痕,膝盖都跪肿起来,皮都跪掉了,血肉模糊。
7、链法:用铁链拴住我的双脚,肩部、腰上都用绳子捆吊着,使我一动不能动。
8、苍蝇、蚊子法:夏天,苍蝇、蚊子特别多,徐立山、郑美恩还把拍的死苍蝇和虫子逼我吃掉。
9、吐痰法:有时还很随便地朝我脸上喷口水和痰。已没有任何尊严可言。
10、烫烟头法:徐立山、郑美恩有时还将自己抽的烟头掐在我手背上,并叫我喊他爷爷,祖宗。
11、扣板油法:晏爱华局长亲自作示范,鼓动郑美恩、徐立山、徐荣兵、蔡建光、陈子旭用手扣捏我的腋下两边(他们称之为扣板油)我的腋下两边被他们扣得由紫变黑。晏爱华讲,这样叫他疼得要命,又不会留外伤。
12、下身敲打法:徐立山做法更毒辣,他用竹片使劲敲打我的下身并说:“就算你出去也失去性功能。”使得我一度小便困难。
13、辣椒擦眼睛法:他们百般折磨,一直不让我睡觉,我困时,他们就用辣椒中间的筋擦我的眼睛,经擦多次后,我的左眼睛里长出了一块红云一样的东西,至今也无法完全消除。
14、“自产自销”法:在晏爱华的指使下,郑美恩、徐立山、徐荣兵、赵学岩、陈子旭他们把我吊起来,不让我小便,后来徐立山给我的小便用盆子等下来后给我喝,还以此为乐,说这叫“自产自销”,真是心比蝎毒。
15、方凳砸脚法:徐立山、徐荣兵发明了,用方凳砸我的脚面使脚面皮开肉绽,疼痛难忍。
16、吊钢丝法:郑美恩、徐立山、徐荣兵、赵学岩、蔡建光、陈志育用手拷将我24小时固定在南北双拉的钢丝上,一分钟也得不到休息。
17、饥饿法:7月5日至8月6日期间每天早晚只给我半碗稀饭,并用手拷将我24小时固定在南北双拉的钢丝上,一分钟也得不到休息。
18、株连法:在审讯期间郑美恩不住的告诉我说我姐姐被抓接着是我老婆被抓后是我的亲友同学被抓先后被如何的折磨等等,最后说我父母家被抄等情况来给我施加压力。
19、拳头法::郑美恩、徐立山、徐荣兵用手铐将我吊到钢丝上,他们用两只拳头猛打我的腮部,直打得我满嘴是血和肉块,还不准吐出来,硬要我咽下去。现在回想,那真是惨绝人寰,人间地狱生活。
20、竹片法:还用电警棍、竹片不时的敲打我的手指和脚指。当我被折磨昏过去时,赵学岩就用冷水将我泼醒,还开玩笑说:“你一昏过去,就绝缘了,电警棍对你不起作用了”。
21、椅子法:郑美恩、徐立山时常还将我背后捆把椅子,叫我跪在搓衣板上,他们坐在椅子上(使我疼痛难忍)。
22、摇晃法:郑美恩、徐立山、徐荣兵、赵学岩、蔡建光等人还前后摇晃钢丝,他们长期将我的双手平拉捆在钢丝上,直至双臂都变成紫黑色,腰部以下全部水肿。由于严重折磨,使我的左臂侧神经被拉坏死,手和胳膊失去知觉。
23、啤酒扳法:徐立山还别出心裁地用他们喝啤酒时用的扳子反扳我手指。把我的十个手指全部扳肿起来,指甲里充满淤血,曾几次被痛昏死过去。
24、冷冻法:我曾几次被折磨得痛昏死过去,他们就用冷水泼我,把我泼醒后,就将空调温度调到最低,用电风扇对着我吹,冻得我全身发抖。
25、噪音掩盖法:不论白天黑夜,鞭打我时就将电视声音开得很响,来掩盖我的叫喊声。
26、针刺法:由于用筷子竹片敲我手指,用方凳脚踩(我的手指脚指都充满淤血),郑美恩还叫徐立山用缝被针刺我手指甲,说将淤血放掉才会好得快些,不久,我的十个指甲全部脱落,现在我仍保留两玫,经过折磨后,我的双手无法弯曲,无法吃饭。
27、钢丝敲打法:徐荣兵、徐立山喝醉酒后还用衣架上的硬钢丝敲打我的耳朵,将我左耳软骨敲断,致使我现在左耳朵变形。
28、“金鸡独立”法:徐荣兵、徐立山喝醉酒后不是他的班也进来将我暴打一顿才心满意足的找地方睡觉。经晏爱华指使,郑美恩主办,徐立山、徐荣兵、蔡建光,将我吊起来,将我的双脚用铁链捆起来,用方凳子砸我的双脚和膝盖。将我的双手和右腿都吊到钢丝上,左腿落地,(他们称之为“金鸡独立”)腿上脚上皮开肉绽,我当时被打得全身是伤,人都无法站起来,至今脚上还有着大块大块的伤疤。由于长期用铁链捆住我的双脚和长期吊打我,致使我脚脖子上留下八、九厘米长的疤痕,双肩还有捆绑的痕迹。
29、读诗法:郑美恩还用最污秽的言词编出了打油诗,叫我大声读,不停地读,如果稍有停顿就用皮带和绳子抽打我。
30、威胁法:晏爱华局长对我说:“我们姚检察长说了,从人道主义出发,带你去看伤,要是我就叫你终身残废,哪怕就是死了,用白布一裹送到火化厂烧掉,打一报告就说你是畏罪自杀。”郑美恩说:“你不要再翻供了,我知道你是冤枉的,这事你承认也得承认,不承认也得承认,没有人再给你去调查了,不可能让你清清白白出去的,我们检察院弄你四、五个月,你结果一点问题没有,我们也交不了差。”接着晏爱华、贾检察长都来跟随我说,如你不再翻了,我们马上带你去复查身体,没有情况就将你取保候审放你回家,如果你不听话,我们立刻将你送进响水看守所,叫杀人犯打死你,就把你冤死了,看你又有什么办法。
31、诱供法:郑美恩讲,你出去后可以照常上班,检察院不会处理你的,最多写一个检察建议书,叫纪委从轻处理一下就算了,对你没有多大影响。在这种情况下,被关五个月的我更渴望自由,我也就只好认命了,按他们的要求在一系列笔录上签了字,并违心地在他们写好的没有刑讯逼供帮助岳父退赃的供词上签了字,他们还叫我写了不翻供、不上fang、不讲他们刑讯逼供的保证书和陈述材料。
受害人:刘萍 小灵通:0515-87996900 QQ:474172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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