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千百年来人们总是用李商隐的这句名诗来颂扬教师的自我牺牲精神和无私奉献精神。是的,作为人类文明传承的使者和下一代灵魂的工程师,教师必须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但是片面地要求教师们为了教育事业而从不珍惜自己,作无谓的牺牲,好像国家投了那么大的成本培养出来的教师就是要“燃尽”自己似的,这本身就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
曾经有一位“优秀教师”在作经验介绍时,声泪俱下地叙述了自己因丈夫长年工作在外,自己又忙于初三教学,无暇顾及发高烧,年仅四岁的女儿,在不带她就医甚至于把她独自锁在家里几天后,致使女儿双目永远失明的惨痛经历。听到这里,听众的心都很沉重,然而,更让人嗟叹不已的,是这位优秀教师接着说的话:“那一届学生特别听话,有不少考上了重点中学,我觉得值!”我不禁为这位老师,更为这位母亲,感到悲哀!生命孰轻孰重?情感孰轻孰重?学生的知识与家人的健康孰轻孰重?执迷、忘我的境界固然是可贵的,然而若把“忘我”作为教师道德的最高境界,就容易造成积极对待他人,而消极对待自己的思维惯性。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种“忘我”境界主张的是“他性”,所反映的是自我压抑和自我否定。仅仅用“忘我的奉献”来界定一位教师的德性,必然会使社会失去一个可持续发展的鲜活生命。
教师,首先是有血有肉有情有欲的凡人,其次才是一个教师。他们有权利在付出中获得个人的利益。只讲教育的社会效益,而不讲教师的个人利益,把教师的奉献精神神圣化、标准化,犹如把广大教师举到云端里奉为神仙却不供奉烟火,长此以往,必然挫伤教师的积极性,伤及教育本体。
我们可以换个角度考虑“蜡烛”精神:当教师非得把自己“牺牲”、“燃烧”掉吗?难道教书育人只能通过耗尽生命和知识才能完成吗?我看未必。教师完全可以在“为人师表”的同时,创造条件发展自身专业素质,不断充实自己,提升自己,由经验型向科研型、专家型转变,这也是终身学习的实现。在爱学生的同时,突出人格教育的魅力和力量,发挥学生的主体意识,强调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不断发展和完善学生的人格,让学生从教师身上看到的是燃烧的希望,是“凤凰涅槃”,而不是燃烧的晦涩。再者,“蜡烛精神”只强调了输出,以燃烧自己为代价去“照亮别人”,但忽略了向学生学习,从学生那里获取有用的东西( 包括思维、启示等等) ,因而使教学过程变为单程流向,没有真正体现出是一种双边活动这样一个特点来。我们完全可以提倡“油灯精神”,即学生是灯油,教师是灯芯,教师的智慧照亮了学生,学生也为教师提供了动力。这种照亮的过程,绝不是以牺牲教师为代价,而是以师生相互促进、互通有无为基本特征。学生得到愉快发展,教师事业也快乐成长,师生教学相长可谓两全其美。
实际上,春蚕丝尽之日并不是它死了,而是它的房子已经建好了,可以放心的躲在房子里等待“化虫成茧,化茧成蝶”了,吐丝在这里是它的一种劳动,一种使命,一种让自己的生命得到升华的过程,全然没有牺牲的悲情色彩啊。
所以,不是说“蜡烛”精神过时了,而是人们对它的理解片面了。作为教师的我们,不仅应该提倡责任与义务、奉献与牺牲、无私与奉献,更应该关注自身完整、和谐、可持续的发展,注重培养自己的教育激情、教育冲动和教育创造。作为教书育人的最高境界,其意义不是无私和放弃,而是生命力量和精神的升华。对于全社会而言,这种升华与忘我相比,也有着更为重要的价值。另一方面,社会也应该坚持以人为本,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又切实保障教师的社会地位,职业地位,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完善教师医疗、养老、住房等社会保障。广大教师的生命质量有了实实在在的物质基础,其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被充分调动和激发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