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规的出台引发了广泛热议,大家都在感叹新规较之前的严厉的很多。很多车主都反应对2013新交规内容不是很清楚,小编就专门就一些大家比较关注的规定做出解读,大家以后上路可要注意咯!
2013新交规内容一、完善了驾驶证实习期管理制度
为加强新驾驶人的管理,2013新交规进一步完善了驾驶证实习期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扩大了实习期管理范围,将增驾新取得大型客车、中型客车、牵引车等驾驶证的驾驶人一并纳入实习期管理。
2.明确了实习期陪驾要求,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时,必须由持相应或者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3.规定所有车型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予以注销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
4.规定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实习期结束后,要参加安全文明驾驶等知识考试,接受交通事故警示教育;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违法记6分以上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2013新交规内容二、加大交通违法行为惩处力度
为进一步加大对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2013新交规对校车、大中型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型驾驶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记分分值,记分项由38项增加至52项。不但新增了14个涉及校车管理的记分项,还提高了许多交通违法行为的扣分标准。具体扣分细则如下:
1.一次记6分的行为: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原来记3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
机动车驾驶人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2.一次记12分的行为: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含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原来记6分);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等;
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的,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2013新交规内容三、完善吸毒驾驶员管理措施
2013新交规进一步细化了吸毒人员申领驾驶证的限制条件,完善了取得驾驶证的吸毒人员管理措施:
1.将原来“吸毒成瘾尚未戒除不得申请驾驶证”的规定,明确为“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的”不得申请驾驶证。
2.明确取得驾驶证后具有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或者社区康复措施的三种情形的,视为吸毒成瘾未戒除,予以注销驾驶证。
3.明确持有驾驶证有吸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予以注销驾驶证。
2013新交规内容调整除上述三方面外,还对驾考进行了调整,加大了驾考难度,提高了驾驶员的考试标准,这样可以避免驾驶员新手因不熟悉交规和驾驶操作而引起的交通事故,保障了驾驶员及路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