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智慧:赏罚二柄与“势、术、法”](http://img.aihuau.com/images/01111101/01103323t01362993ec2611a0d3.jpg)
法家所说二柄者,刑德也。用今天的话说就是开明的国君以赏罚两种手腕驾驭群臣。韩非强调帝王对于赏罚两种权力都要牢牢控制在自己手中,不然定有亡国的危险。齐简公让重臣田常行使赏权,结果后者假公济私,拉拢群党,结果将齐国弄到自己门下自己篡位做了国君。宋恒侯让子罕行使罚权,自己做老好人,结果一年的时间就让自己丢了脑袋,子罕也篡位成功。
光二柄之策用到今天的组织结构中,就很有现实意义。一个只奖赏下属的领导,会被人看成老好人,甚至有懦弱的嫌疑;一个只知道责备下属的上司,只会招人记恨,背后会被人骂变态。这两类领导其实都不是好领导。员工只会敬重那些有奖有罚,赏罚分明的领导。这类领导在组织当中,被当作绝对的权威。所以在一个组织当中,选择两位领导,一个扮红脸,一个扮黑脸,其实很难建立一个具有轴心领导力的组织。组织当中的核心领导其实需要的是一副铁脸,赏罚分 明,集二权于一身,才能形成权威。
再说说法家的“势术法”。
所谓势,指权力与威势,一个领导拥有威严,令出如山,这就是“势”;所谓术,指政治权术,皇帝驾驭人时,神出鬼没,这就是“术”。;所谓法,指法律和规章制度,明君如天,执法公正,这是“法”。
“势”在当今的组织结构中,可以看作组织给与的职位头衔。比如“总经理”,或者享有独立的办公室,是一种与众不同的地位象征。所谓“术”,可以看作领导的用人策略,让拥才者发挥其才,棱角者挫其锋芒,兢业者得其所劳。“法”则是组织架构中的各项规章制度。当代管理学更多的研究组织中的“法”,相比于2000多年前的法家来看,我们今天的研究虽然深入细致,但是在框架上似乎还不那么完整。
其实在法家鼻祖韩非子之前势术法三大学说是分家的,势派的代表是赵国的慎到,术派的代表是郑国的申不害,法派的代表人物是卫国的商鞅。三个人在不同的国家都极有建树,建立了一代伟业。到了战国末年,韩非子将三家学说综合在一起,形成了完整的组织结构理论。
一个组织当中的领导要想一呼百应,就必须要有组织授权,还要懂得识人用人,更要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必须赏罚有度,赏罚分明。这样的组织才有凝聚力与号召力。
所谓法治,看来是一道已经研究了几千年的组织结构管理哲学难题。